最新提示☆ ◇002872 ST天圣 更新日期:2025-1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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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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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426│ -0.1154│ -0.0390│ -0.2749│
│每股净资产(元) │ 6.1686│ 6.1944│ 6.2691│ 6.307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2900│ -1.8500│ -0.6200│ -4.2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1491.81│ 21491.81│ 21491.81│ 21491.8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308.19│ 10308.19│ 10308.19│ 10308.19│
│总股本(万股) │ 31800.00│ 31800.00│ 31800.00│ 3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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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1-11 18:02 ST天圣(0028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17 10:30 异动快报:ST天圣(002872)11月17日10点26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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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34881.10 同比增(%):-13.31;净利润(万元):-4533.94 同比增(%):-2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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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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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1340,减少5.1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1959,增加4.9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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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ST天圣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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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刘群 截至2024-03-05累计质押股数:35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01% 占其持股比:3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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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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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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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090│ 0.0800│ 0.1000│ 0.15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945│ 0.3217│ 0.3981│ 0.437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4050│ 4.4050│ 4.4050│ 4.4050│
│营业收入(万元) │ 34881.10│ 23219.37│ 11553.31│ 56971.27│
│利润总额(万元) │ -4706.03│ -3861.09│ -1323.89│ -9778.8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533.94│ -3671.23│ -1241.67│ -8740.38│
│净利润增长率(%) │ -24.72│ 14.84│ 39.32│ 6.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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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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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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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426│ -0.1154│ -0.0390│
│2024 │ -0.2749│ -0.1143│ -0.1356│ -0.0643│
│2023 │ -0.2927│ -0.2573│ -0.1597│ -0.0500│
│2022 │ -0.2848│ -0.1968│ -0.1462│ -0.0495│
│2021 │ -0.2132│ -0.2133│ -0.1273│ -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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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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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今年能扭亏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持续致力于“深研发、精生产、扩销售”的经营目标,持续深化改革,顺应医药│
│ │行业发展趋势,把握行业变革机遇,推进科技创新、工业增速、渠道建设、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建设,全力实现│
│ │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继续做好生产经营,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体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
│ │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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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问:给个建议,重组吧,引进新的投资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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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问:我想知道公司现在符合不符合摘帽条件,作为一个散户,我都知道不摘帽对公司发展非常不利,对品牌形象也│
│ │非常不好,为何公司一直不维护公司形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因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6月5日起被实 │
│ │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2、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2日│
│ │、2025年11月7日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9月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持续关│
│ │注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向│
│ │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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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你好!尊敬的领导!我是天圣制药的老股民!中国老龄化未来10年进入高峰期,请问公司是否有创新药研发。│
│ │和心脑血管的核心竞争药物。对于中药是否有加大投入!公司是否有核心竞争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建有药物研究院,分为中药所和化药所,获评“全国中药研发50强企业”,公司药│
│ │品品种丰富,目前拥有中成药药品和化学药品批准文号300余个,基本涵盖中、西药常用剂型。剂型包括片剂、胶 │
│ │囊剂、颗粒剂、茶剂、丸剂、注射剂等;品种覆盖儿科、妇科、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骨科、呼吸科、抗感染治│
│ │疗等十多个领域。拥有以小儿肺咳颗粒、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等为代表的多个市场畅销品种。其中,小儿肺咳│
│ │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等100余个品规进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小儿肺咳颗粒、延参健胃胶 │
│ │囊、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地贞颗粒等200余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延参健胃胶囊、地 │
│ │贞颗粒、益气消渴颗粒等为公司独家品种。公司药品研发及主要产品介绍请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将持续│
│ │致力于“深研发、精生产、扩销售”的经营目标,全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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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董秘你好,本周五看见贵公司公告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大股东占用风险已经提示几年了,看你上次讲的│
│ │已经在2019年已经归还,法院终审已经认定金额,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已经认定。什么时候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占用的│
│ │风险警示作为股东请董秘向管理层传达一下,尽快解决占用风险警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6月5日因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 │险警示。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审计机构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虽然与天圣制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侵占挪用天圣制药资金相关的刑│
│ │事案件已经终审判决,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立案尚未调查审理终结。会计师无法确定天圣制药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 │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的完整性。公司及相关人员已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履行信息披│
│ │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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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问:请问公司旗下有光伏产业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不涉及光伏行业。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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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有申请摘帽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因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6月5日起被实 │
│ │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2、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
│ │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
│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9月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 │
│ │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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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问:董秘你好,大股东占用的风险警示提示已经被终审法院认定金额,而且已经收到证监会事先处罚决定书也予以│
│ │认可了,为什么还没向深交所撤销占用的风险警示是要等到正式处罚决定书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6月5日因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 │险警示。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审计机构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虽然与天圣制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侵占挪用天圣制药资金相关的刑│
│ │事案件已经终审判决,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立案尚未调查审理终结。会计师无法确定天圣制药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 │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的完整性。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 │》(处罚字(2025)4号)。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 │
│ │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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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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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2│ST天圣(0028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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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股票交易自 2019年 6月 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12日、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 9月 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控股股东刘群涉嫌侵占公司资金,由于刘群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年 6月 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2、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12日、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
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9月 1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0年 03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
判决书》【(2019)渝 01刑初 68号】,控股股东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共计 125,074,926元。截至 2021年 4月 8日,刘群占用
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
(2024)渝刑终 30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终审裁定,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为 125,07
4,926元。如前所述,截至 2021年 4月 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偿还完毕。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虽然与天圣制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侵占挪用天圣制药资金相关
的刑事案件已经终审判决,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立案尚未调查审理终结。会计师无法确定天圣制药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
利息的完整性。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
收到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
了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行动,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告知书》中要求公司整改的事项进行
仔细梳理,积极开展内部整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尚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大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升风险防范及规范运作意识
,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情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金占用
发生。并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24年 8月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刘群所涉诉讼案件作出的终审裁定,该判决不涉及控股股东刘群所持
公司股份的变动。刘群目前未在公司任职,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结构,该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该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的最终
影响以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8507fdb1-7856-4872-993e-9a67ce26de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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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21:29│ST天圣(002872):关于对天圣制药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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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
刘 群,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李 洪,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
王永红,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刘 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 爽,天圣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谈宗华,涉案期间实际履行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廖雪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资金部部长;
王开胜,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代理董事会秘书;
王 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熊海田,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余建伟,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邓瑞平,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何凤慈,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李厚霖,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赵丽君,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钟 梅,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陈晓红,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谭国太,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罗 燕,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李 忠,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牟伦胜,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蒋长洪,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 号)及本所查明的事实,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ST天圣)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7 年和 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2 —
ST 天圣通过利用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泓公司)套取工程款,以及利用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虚增
中药材采购款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账外资金池。2017 年和2018 年年度报告,ST 天圣通过使用账外资金池资金支付销售费用方式,分
别虚增利润总额 1.75 亿元和 0.48 亿元。2017 年和 2018年年度报告,ST 天圣通过虚增中药材采购成本方式,分别虚减利润总额 0.
83 亿元和 0.19 亿元。上述两项合计,2017 年和 2018年年度报告,ST 天圣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0.92 亿元和 0.29 亿元,分别占当期
披露利润总额的 30.21%和 20.61%。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17 年和 2018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交易
ST 天圣主导和控制泰泓公司经营管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泰泓公司应纳入 ST 天圣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 ST 天圣未予以披露。重庆吾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新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由刘群实际控制,系 ST
天圣关联法人,但 ST 天圣未予以披露。2017 年和 2018 年,ST 天圣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4.81 亿元和 0.49 亿元,分别占
其当期期末净资产的 15.08%和 1.49%。ST 天圣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也未在 2017 年和2018 年
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 ST 天圣 2017 年和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ST 天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0.2.4 条、第 10.2.5 条的
规定。
ST 天圣时任董事长刘群,时任董事、总经理李洪,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 ST天圣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天圣时任副总经理王永红,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维,时任董事长刘爽,时任董事熊海田、余建伟,时任副总经理李厚霖、赵
丽君,时任监事钟梅、陈晓红、谭国太、罗燕,时任独立董事邓瑞平、何凤慈,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 ST 天圣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重要责任。涉案期间
实际履行 ST 天圣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谈宗华,时任ST 天圣资金部部长廖雪琴,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
第 1.4 条的规定,对 ST天圣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重要责任。
ST 天圣时任财务总监、代理董事会秘书王开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
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一款、第 3.2.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 ST 天圣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ST 天圣时
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第 1.4 条、第 2.
2 条、第 3.1.5 条第一款、第 3.2.2 条第一项的规定,对 ST 天圣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重要责任。— 4 —
ST 天圣时任副总经理李忠、时任监事牟伦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 ST 天圣上述违规行为一中的 2017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ST 天圣时任监事蒋长洪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 ST 天圣上述违规行为一中的2018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7.2 条、第17.3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刘群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时
任董事、总经理李洪,时任副总经理王永红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上述人员,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刘群,时任董事长刘爽,时任董事、总经理李洪,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维,时任董
事、董事会秘书王琴,时任董事熊海田、余建伟,时任独立董事邓瑞平、何凤慈,时任监事钟梅、陈晓红、谭国太、罗燕、牟伦胜,时
任副总经理王永红、李厚霖、赵丽君、李忠,时任财务总监、代理董事会秘书王开胜,涉案期间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谈宗华,
时任资金部部长廖雪琴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蒋长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ST 天圣、刘群、刘爽、李洪、刘维、王琴、熊海田、余建伟、邓瑞平、何凤慈、钟梅、陈晓红、谭国太、罗燕、牟伦胜、王永红
、李厚霖、赵丽君、李忠、王开胜、谈宗华、廖雪琴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 ST 天圣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11 月 7日— 6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A5E4EB1CC3FCFF05CC1EC16B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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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2│ST天圣(00287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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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00287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ff7791f7-ce72-4d99-9eff-e0dac0541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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