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93 京能热力 更新日期:2026-0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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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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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200│ 0.4600│ 0.7100│ 0.2500│
│每股净资产(元) │ 4.6133│ 4.8545│ 5.2019│ 4.48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8200│ 9.8700│ 14.6800│ 5.7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277.86│ 20277.86│ 20277.86│ 20277.8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086.14│ 6086.14│ 6086.14│ 6086.14│
│总股本(万股) │ 26364.00│ 26364.00│ 26364.00│ 26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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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1-15 19:38 京能热力(00289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1-04 18:01 1月4日京能热力发布公告,股东减持218.13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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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83153.81 同比增(%):24.03;净利润(万元):5783.86 同比增(%):3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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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1.0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25 除权派息日:2025-06-2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1-09,公司股东户数28880,减少1.2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9,公司股东户数29242,减少11.4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1-1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京能热力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11-10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12-02至2026-03-0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790.92万股,占总股 │
│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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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11-20 解禁数量:6084.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3.08(%)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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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热力供应、综合能源及节能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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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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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9970│ -1.4660│ -0.7160│ 0.9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797│ 1.8209│ 2.1683│ 1.448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9010│ 1.9010│ 1.9010│ 1.9010│
│营业收入(万元) │ 83153.81│ 77413.19│ 68775.98│ 106982.11│
│利润总额(万元) │ 7292.76│ 14623.28│ 22279.75│ 7410.5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783.86│ 12141.82│ 18734.84│ 6676.53│
│净利润增长率(%) │ 35.57│ 5.78│ 5.60│ 27.5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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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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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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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2200│ 0.4600│ 0.7100│
│2024 │ 0.2500│ 0.1600│ 0.4400│ 0.6700│
│2023 │ 0.2600│ 0.1700│ 0.5100│ 0.8400│
│2022 │ 0.1500│ 0.1022│ 0.4200│ 0.7100│
│2021 │ 0.1400│ 0.0919│ 0.3600│ 0.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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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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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问:尊敬的董秘 新 年好 衷心感谢你们不厌其烦回答投资者的提问。请问贵公司2026年1月9日A股股东人数是多少│
│ │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8,880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祝您新年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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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问:董秘你好,针对公司最近一段时间股票异常波动,大涨大跌,是公司业绩出现了问题吗还是有其它问题,股价│
│ │目前几乎跌去今年全部涨幅,麻烦董秘给解答一下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二级市场股价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投资者风险偏好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敬请投│
│ │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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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问:请问贵公司是否出具业绩预报 │
│ │ │
│ │答:您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实现扭│
│ │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 │
│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低于3亿元;(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如触发上述情形之一,公│
│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在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披露,请以后续公告为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
│ │026年04月29日,公司业绩具体情况请您届时参阅公司的定期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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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问:请问贵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为何迟迟没有进展堵点在哪里 │
│ │ │
│ │答:您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高度重视相关同业竞争问题,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条件下│
│ │依法合规地稳步推进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有相关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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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问:请问贵公司能否在承诺时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 │ │
│ │答:您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高度重视相关同业竞争问题,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条件下│
│ │依法合规地稳步推进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有相关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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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12月20号,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9,242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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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问:请问贵公司今年的营收增长主要来自于哪些项目 │
│ │ │
│ │答:您好,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41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 16.71%,公司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
│ │入增长原因请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主营业务分析”,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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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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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9:38│京能热力(00289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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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1月 15日(星期四)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强先生
6、会议的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200 人,代表股份118,546,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652%。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人,代表股份 117,315,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9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 193人,代表股份 1,231,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9%。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197人,代表股份 10,237,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3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171,557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6%;反对 320,78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373%;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99,26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19%;反对 32
0,782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33%;弃权 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8%。
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5,036,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973,97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9%;反对 309,98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63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09,46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15%;反对 30
9,982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8%;弃权 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
关联股东赵一波(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243,787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程彦绮律师、王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f8b18126-a7c0-43e0-be99-6f615d4a7e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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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9:38│京能热力(00289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2 号楼 19-25 层
邮 箱:beijing@yingkelawyer.com;邮 编:100020
电 话:010-85199988;传 真:010-85199906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京能热力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6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
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
公司本次会议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4.本所律师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
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和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
se.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
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召开方式、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会议的股权登
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注意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5日 14点 00分在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如期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
事长付强先生主持。
3.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1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月 15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议案等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与会人员签署的《签到表》、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
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结果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及网络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合计 200 名,代表股份 118,546,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652%,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所代表股份共计 117,315,1
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982%。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3人,代表股份 1,231,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66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7 人,代表股份 10,237,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3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9,006,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3 人,代表股份 1,231,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9%。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股东会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监票和计票
。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统计数据。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
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及普通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回
避表决。其中,京能集团所持有的 75,036,000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因此,本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43,510,23
9 股。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3,171,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16%;
反对 320,7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3%;
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899,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19%;反对 320,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333%;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8%。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及普通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赵一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中,赵一波先生持有的 33,243,
787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因此,本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85,302,452 股。
表决情况为:
同意 84,973,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9%;
反对 309,9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4%;
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909,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15%;反对 309,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278%;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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