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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30(宏川智慧)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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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930 宏川智慧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0300│ 0.0500│ 0.3400│ 0.3700│ │每股净资产(元) │ 5.1544│ 5.4341│ 5.3996│ 5.518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4700│ 0.8000│ 5.9900│ 6.3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3298.17│ 43301.82│ 43301.82│ 43298.9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450.79│ 2447.14│ 2447.14│ 2450.03│ │总股本(万股) │ 45748.96│ 45748.96│ 45748.96│ 45748.95│ ├─────────────┴──────────┴──────────┴──────────┴──────────┤ │●最新公告:2025-09-10 00:00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1 22:55 信达证券:给予宏川智慧增持评级(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59046.33 同比增(%):-19.80;净利润(万元):-1220.31 同比增(%):-109.2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23 除权派息日:2025-06-24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2592,增加69.3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9250,增加12.4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7-26公告,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25-08-16至2025-11-15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41.80万股,占总股本0│ │.09% │ │●拟减持:2025-07-26公告,监事会主席2025-08-16至2025-11-15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9.80万股,占总股本0.07% │ │●拟减持:2025-07-26公告,董事、总裁2025-08-16至2025-11-15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81.40万股,占总股本0.18% │ │●拟减持:2025-07-26公告,董事、副总裁2025-08-16至2025-11-15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42.00万股,占总股本0.09%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8-26累计质押股数:5398.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80% 占其持股比:37.│ │45% │ ├─────────────────────────────────────────────────────────┤ │●股东大会:2025-09-15召开2025年9月15日召开7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8420│ 0.4390│ 1.9940│ 1.59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9111│ 2.1836│ 2.1378│ 2.266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714│ 2.0720│ 2.0870│ 2.0825│ │营业收入(万元) │ 59046.33│ 32298.32│ 145014.50│ 108757.91│ │利润总额(万元) │ 2008.38│ 4014.23│ 23922.84│ 23299.8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220.31│ 2095.20│ 15832.79│ 17125.26│ │净利润增长率(%) │ -109.20│ -65.11│ -46.57│ -28.8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0300│ 0.0500│ │2024 │ 0.3400│ 0.3700│ 0.2900│ 0.1300│ │2023 │ 0.6500│ 0.5300│ 0.3500│ 0.1500│ │2022 │ 0.5000│ 0.4100│ 0.2800│ 0.1200│ │2021 │ 0.6100│ 0.4700│ 0.3200│ 0.15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9-10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宏川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宏川转债”。“宏川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 售不具有强制性。 2、回售价格:100.312元/张(含息税) 3、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 8月 27日 4、回售申报期:2025年 9月 12日至 18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 9月 23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 9月 24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 9月 25日 8、回售期内“宏川转债”暂停转股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312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宏川转债”。截至目前,“宏川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 2025年 8月 27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且“宏川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川转债”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宏川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 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 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宏川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宏川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宏川转债”第 6个计息年度,即 2025年 7月17 日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5 年 7 月 17日至 2025年 9月 12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5年 9月 12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57/365=0.312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宏川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312元/张(含息税)。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类债券持有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如下: (1)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 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50元/张; (2)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312元/张 ; (3)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312元/张,自行 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其他说明 “宏川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宏川转债”。“宏川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 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年 9月 12日至 2025年 9月18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宏川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年 9月 23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5年 9 月 24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5年 9月 25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宏川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宏川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 上报盘申请的,按“交易、回售、转托管”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ce50f393-fc68-4022-9833-f2716a7b3eda.PDF ─────────┬───────────────────────────────────────────────── 2025-09-08 19:26│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回售期间“宏川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转股期限:2021年 1月 25日至 2026年 7月 16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9月 12日至 2025年 9月 18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 号)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6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 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685 号)文件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 6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年 8月 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宏川转债”,证券代码为“128121”。目前“宏川转债”处于转股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宏川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将暂停转股,即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至2025 年 9 月 18 日止“宏川转债”将暂停转股,自 2025 年 9 月19 日起“宏川转债”将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宏川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a5f38138-2768-4894-a576-cfb27aafb965.PDF ─────────┬───────────────────────────────────────────────── 2025-09-08 19:26│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宏川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宏川转债”。“宏川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 售不具有强制性。 2、回售价格:100.312元/张(含息税) 3、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 8月 27日 4、回售申报期:2025年 9月 12日至 18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 9月 23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 9月 24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 9月 25日 8、回售期内“宏川转债”暂停转股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312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宏川转债”。截至目前,“宏川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 2025年 8月 27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且“宏川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川转债”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宏川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 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 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宏川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宏川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宏川转债”第 6个计息年度,即 2025年 7月17 日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5 年 7 月 17日至 2025年 9月 12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5年 9月 12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57/365=0.312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宏川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312元/张(含息税)。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类债券持有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如下: (1)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 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50元/张; (2)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312元/张 ; (3)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312元/张,自行 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其他说明 “宏川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宏川转债”。“宏川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 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年 9月 12日至 2025年 9月18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宏川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年 9月 23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5年 9 月 24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5年 9月 25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宏川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宏川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 上报盘申请的,按“交易、回售、转托管”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9e438683-8df1-47c1-bd61-fcb830447354.PDF 【4.最新报道】 ─────────┬───────────────────────────────────────────────── 2025-09-01 22:55│信达证券:给予宏川智慧增持评级 ─────────┴───────────────────────────────────────────────── 宏川智慧2025年上半年营收5.90亿元,同比降19.80%;归母净利润亏损0.12亿元,同比下滑109.20%,主因需求疲软、出租率及单 价下滑。码头储罐业务营收4.87亿元,同比降23.72%,毛利下滑46.86%;化工仓库仓容同比增长93.07%,营收增8.60%。公司经营性现 金流强劲,上半年达3.85亿元,支撑债务优化与财务费用压降,25H1财务费用同比降14.46%。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90100035722.shtml ─────────┬───────────────────────────────────────────────── 2025-09-01 17:18│宏川智慧(002930)2025年9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问题 1、请问公司上半年业绩为什么亏损?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复:2025 年上半年度期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9.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12亿 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09.20%,本期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受行业下游需求减少影响,导致出租率下降,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下降。由 于公司成本结构中折旧摊销、人工等固定成本占比较高,净利润降幅显著大于营业收入降幅。 问题 2、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滑了不少,后续还会持续优化这方面吗? 答复:2025 年上半年度期间,公司产生财务费用 1.06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46%,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借款利率下降 所致;未来,公司将持续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市场资金价格变动,综合考量贷款利率、期限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灵 活选择融资合作机构与产品,持续优化贷款结构,努力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 问题 3、公司明年有将近 7 个亿的可转债到期,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答复: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总额 6.70亿元的可转债,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即 2026年 7月 16日到期 ,有关可转债后续退出方式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截至报告期末,可用资金余额为 61,482.39万元(分布于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29,241.59 万元,暂无明显偿债压力或违约风险。未来, 公司将继续加强资金统筹,密切关注经营现金流的可持续性以及银行授信的可获得性,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健康运行以维持现金流,审慎 规划资本支出与债务偿付。 问题 4、请问公司与惠州当地国资联合投资的惠州宏智对整体生产经营有何影响? 答复:2025年 3月,公司与惠州大亚湾区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惠州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简称“惠州宏智”),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比例为 51.00%。惠州宏智位于惠州大亚湾荃湾港区,该区域是全国领先的石化产业 基地,项目建成后,可为周边石化企业提供危化品仓储及分装、物流等综合服务,直接嵌入区域产业链,填补公司此前在粤港澳大湾区 东部的化工仓库业务空白,与珠江口西岸的现有仓储基地形成“东西联动”的协同网络。 问题 5、请问,公司在半年报中提到福建港能库区仍处于业绩爬坡阶段,目前该库区的具体运营情况如何?预计何时能实现盈利? 答复:2025年上半年度福建港能实现营业收入 4,997.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28%,实现净利润-1,996.81 万元,较上年同期 减亏 746.59万元;长远来看,福建港能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福建省泉州市是国家重点港口城市,泉州湄洲湾石化基地也是国家级的九 大炼油基地之一,随着泉州湄洲湾石化基地的日益发展,石化产品的储存需求也将随之增加,为福建港能的后续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有关福建港能后续业绩情况还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问题 6、公司转债 10 月底能下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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