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937 兴瑞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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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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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400│ 0.7700│ 0.6400│
│每股净资产(元) │ ---│ 5.2584│ 5.1055│ 4.983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2.4800│ 14.7400│ 12.4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9695.28│ 29678.50│ 29678.49│ 29678.1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2.50│ 99.24│ 99.24│ 99.24│
│总股本(万股) │ 29777.78│ 29777.74│ 29777.74│ 29777.3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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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1 19:01 兴瑞科技(00293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0 14:51 兴瑞科技(002937):公司新能源汽车在手定点充足(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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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42018.43 同比增(%):-15.89;净利润(万元):4017.52 同比增(%):-4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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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8 除权派息日:2025-05-29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3979,减少26.36%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8983,增加39.1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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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兴瑞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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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3-08累计质押股数:3583.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2.03% 占其持│
│股比:49.59%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2025-04-19累计质押股数:194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51%│
│ 占其持股比: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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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以模具技术为核心,通过与客户同步设计,采用精密注塑/冲压和自动化组装等先进技术,为客户提供电子连接器、屏蔽罩、散热片
、支撑件、外壳、调节器和整流桥等精密电子零部件产品及模具产品。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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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6-30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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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1830│ 1.0800│ 0.90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2.8997│ 2.7648│ 2.713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1506│ 1.1397│ 1.1478│
│营业收入(万元) │ ---│ 42018.43│ 190215.42│ 147790.22│
│利润总额(万元) │ ---│ 4574.20│ 25879.97│ 21707.2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4017.52│ 22853.86│ 19243.94│
│净利润增长率(%) │ ---│ -44.65│ -14.41│ 1.3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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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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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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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400│
│2024 │ 0.7700│ 0.6400│ 0.4900│ 0.2400│
│2023 │ 0.9000│ 0.6400│ 0.3900│ 0.1700│
│2022 │ 0.7400│ 0.4800│ 0.2600│ 0.1100│
│2021 │ 0.3800│ 0.3000│ 0.2100│ 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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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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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问:既然是产能爬坡,终归是产能增加,营收应该相应增长,为何公司一季度营收同比还是下降的 │
│ │ │
│ │答:您好,公司一季度营收同比下降主要源于头部客户策略调整导致的订单延迟交付。公司积极应对短期影响,在│
│ │业务拓展方面,实现产品应用领域的延伸,成功切入激光雷达和毫米波雷达精密结构件领域,在客户拓展上,公司│
│ │第二批次定点客户也陆续爬坡。谢谢您的关注。 │
├──────┼──────────────────────────────────────────────────┤
│07-10 │问:董秘你好,有看到公司管理层为发展公司,做了很多对外投资,为什么不直接购买控股股东的资产呢现有的且│
│ │熟悉的标的,这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
│ │ │
│ │答:您好,谢谢您对公司的关心,我们会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传达您的宝贵建议。 │
├──────┼──────────────────────────────────────────────────┤
│07-10 │问:新项目投产,营收应该增加,但实际却是下降的。营收下降,说明新项目产品没有市场,那是否说明公司决策│
│ │失误 │
│ │ │
│ │答:您好,公司宁波慈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是公司有序落地海内外产能的关键一步,项目经过充分│
│ │论证,符合公司中期战略。投产项目有一定的产能爬坡周期,同时客户订单交付也有不同的节奏,公司新能源汽车│
│ │在手定点充足,对新能源汽车业务增长保持坚定信心。谢谢您的关注。 │
├──────┼──────────────────────────────────────────────────┤
│07-08 │问: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降低15%,净利润同比降低45%,这是因为什么造成的 │
│ │ │
│ │答:您好,公司2025年一季度利润同比下降主要为宁波慈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同比增│
│ │加,及可转债利息、汇兑损益等影响。但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仍实现4,017万元,环比增长11%。感谢您的关注│
│ │。 │
├──────┼──────────────────────────────────────────────────┤
│07-08 │问:公司不是说经营正常吗为什么一季度净利润暴跌45% │
│ │ │
│ │答:您好,公司2025年一季度利润同比下降主要为宁波慈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同比增│
│ │加,及可转债利息、汇兑损益等影响。但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仍实现4,017万元,环比增长11%。感谢您的关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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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问:董秘您好1.贵司采用口头代持授予激励股权,未签署书面协议且年报未披露该代持关系。请说明是否计划对代│
│ │持股权确权登记2.贵司以现金支付股权分红及兑付款,涉嫌未披露费用、未代扣个税。请披露近三年向代持员工支│
│ │付的现金分红总额、兑付总额、代扣个税金额。3.贵公司离职员工存在选择性兑付,请说明:离职兑付的统一标准│
│ │及决策程序;2023年后集中兑付的法律依据及会计处理;当前口头代持涉及员工人数、股份数量等。 │
│ │ │
│ │答:您好,我司不存在上述所述的情形。我司的股权激励事宜均按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及披露,有关员工│
│ │离职后的处理等,请自行查阅我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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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市场传闻公司停产停工了请问是遇到什么属实 │
│ │ │
│ │答:您好,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欢迎来公司实地考察,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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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股东大会通过已两个多月,公司还没有开始回购股份,难道公司认为现在股价高估 │
│ │ │
│ │答:您好,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回购进展情况披露,详情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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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股东大会通过两个月了,公司还没有开始回购。难道公司认为公司现在股价高估 │
│ │ │
│ │答:您好,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回购进展情况披露,详情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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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问: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上市公司,公司有没有向小米汽车供货如果有,主要供货产品是什么 │
│ │ │
│ │答:您好,公司间接有供,主要产品为镶嵌集成结构件。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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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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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01│兴瑞科技(00293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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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
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股票已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兴
瑞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期间,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
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 年 10 月 23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张瑞琪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
“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93e458e4-ca87-4f6b-97c6-1491f3253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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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01│兴瑞科技(002937):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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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触发《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日期间,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
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5 年 10 月 23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
定是否行使“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29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462 万张,每张面值为 100 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即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 23日;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6,2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 70
9.3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490.70 万元。兴瑞转债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市。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4 年 1 月,公司实施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起由 26.30 元/股调整为
26.20 元/股。
2、2024 年 6 月,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由 26.20 元/股调整为 25.9
0 元/股。
3、2025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由 25.90 元/股调整为 25.
60 元/股。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 25.60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
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
较高者。
(二)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
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执行。
四、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触发《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期间,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5 年 10 月 23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
“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3673cc1e-889f-4578-bd0a-89e398ed8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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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26│兴瑞科技(00293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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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兴瑞转债”将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兴瑞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4.00 元(
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3 日;
3、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4 日;
4、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4 日;
5、“兴瑞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6、“兴瑞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凡在 2025年 7 月 2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 7 月 2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7 月 24 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8%。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兴
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兴瑞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支付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2025 年 7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兴瑞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90。
(三)可转债发行数量:46,200 万元(462.00 万张)。
(四)可转债发行规模:46,200 万元(462.00 万张)。
(五)可转债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23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9 年 7月 23 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办理完毕偿还本次可转债余额本息的事项。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
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3 年 7 月 24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兴瑞转债”信用评级: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AA-级。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兴瑞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票面利率
为 0.40%,每 10 张“兴瑞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 元(含税)。
(一)对于持有“兴瑞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3.20 元;
(二)对于持有“兴瑞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
(三)对于持有“兴瑞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
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
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
(二)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
(三)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2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兴瑞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兴瑞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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