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939 长城证券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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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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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500│ 0.3900│ 0.2700│ 0.1800│
│每股净资产(元) │ 7.5942│ 7.4352│ 7.3022│ 7.227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0000│ 5.3800│ 3.7700│ 2.4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48762.30│ 348762.30│ 348762.30│ 348762.3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4680.40│ 54680.40│ 54680.40│ 54680.40│
│总股本(万股) │ 403442.70│ 403442.70│ 403442.70│ 4034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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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2 18:39 长城证券(002939):长城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0│
│25年付息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30 20:00 长城证券(002939)2025年5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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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27711.36 同比增(%):41.02;净利润(万元):60527.25 同比增(%):71.5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92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10派0.3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2-19 除权派息日:2024-12-2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10,公司股东户数78306,减少1.3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79389,减少1.3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长城证券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5-04-09公告,控股股东2025-04-09至2025-10-08通过集中竞价拟增持小于等于10000.00万元 │
├─────────────────────────────────────────────────────────┤
│●股东大会:2025-06-25召开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
├─────────────────────────────────────────────────────────┤
│●限售解禁:2025-08-22 解禁数量:11503.67(万股) 占总股本比:2.85(%)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8-23 解禁数量:43176.73(万股) 占总股本比:10.70(%)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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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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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1080│ 3.2890│ 3.4920│ 0.92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4541│ 1.3075│ 1.3411│ 1.251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9268│ 3.9268│ 3.9268│ 3.9268│
│营业收入(万元) │ 127711.36│ 402017.23│ 284972.92│ 198207.83│
│利润总额(万元) │ 72442.79│ 179631.79│ 124891.55│ 82663.2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0527.25│ 157970.55│ 109799.34│ 72146.32│
│净利润增长率(%) │ 71.56│ 9.82│ -9.46│ -18.8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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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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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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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500│
│2024 │ 0.3900│ 0.2700│ 0.1800│ 0.0900│
│2023 │ 0.3600│ 0.3000│ 0.2200│ 0.1100│
│2022 │ 0.2600│ 0.1800│ 0.1400│ -0.0300│
│2021 │ 0.5700│ 0.4400│ 0.2700│ 0.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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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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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问:您好!请问截至6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78,306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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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您好!请问截至5月底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79,389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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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问:请问公司是否响应国家并购重组战略方针,打造国际一流投行 │
│ │ │
│ │答:您好,公司在相关方面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如有相关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 │感谢您的关注。 │
├──────┼──────────────────────────────────────────────────┤
│05-21 │问:您好!请问截至5月2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80,494人,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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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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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9│长城证券(002939):长城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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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长城 07,债券代码:1483
19,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6月 16日(2025年 6月 15日为周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 2024年 6月 15日至 2025
年 6 月 14日期间的利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6月 13日。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
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3长城 07
3.债券代码:148319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2.88%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6月 15日
9.兑付及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
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
所在计息期间的利息。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6月 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年 6 月 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
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1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本期债券的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 2025年 6月 15日1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下一付息期票面利
率为 2.88%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年 6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88%,每手(面值 1,000元)本期债券本次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28.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人民币 23.0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
人民币 28.8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3日
2.除息交易日:2025年 6月 16日
3.债券付息日:2025年 6月 16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6月 1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划付给相
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付息网点领取债券利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
017年第 37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 11月 7日至
2021年 11月 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 10月
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年 12月 31日。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8层
邮政编码:518033
咨询联系人:宁伟刚
咨询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电话:0755-83516244
2.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号国信证券大厦 4层
邮政编码:100033
咨询联系人:郭睿、何俊贤
咨询电话:010-8800500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bf79b67-ca68-49b8-83be-409cd32b1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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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9│长城证券(002939):长城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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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71 号注册。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
元(含2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 100%,即 20 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 17 亿元,占本次债券
发行规模的 8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 年;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最终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7 亿元,票面利率为 1.
85%,全场认购倍数 2.36;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0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
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
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
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的情况。
本期债券存在发行人关联方认购情况,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品种一 1.3 亿元,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认购品种一 0.2 亿元,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3、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关联方认购情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品种一 0.5 亿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品种一 0.6 亿元,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其他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未参与本次认购。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
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4、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 17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置换发行人兑付 20 长城 C1 的 10 亿自有资金,23 长城 01 的 7 亿自有资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d9c441cc-7420-493e-8649-88c1260cf4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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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9│长城证券(002939):长城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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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长城 08,债券代码:1483
2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6月 16日(2025年 6月 15日为周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 2024年 6月 15日至 2025
年 6 月 14日期间的利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6月 13日。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
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23长城 08
3.债券代码:148320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3.25%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6月 15日
9.兑付及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
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
所在计息期间的利息。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6月 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8年 6 月 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
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1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本期债券的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 2025年 6月 15日1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下一付息期票面利
率为 3.25%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年 6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25%,每手(面值 1,000元)本期债券本次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32.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人民币 26.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
人民币 32.5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3日
2.除息交易日:2025年 6月 16日
3.债券付息日:2025年 6月 16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6月 1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划付给相
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付息网点领取债券利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
017年第 37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 11月 7日至
2021年 11月 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 10月
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年 12月 31日。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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