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947 恒铭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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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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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5900│ 2.0800│ 1.6100│ 0.9200│ 0.4200│ 1.91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6222│ 12.1595│ 12.7295│ 12.0448│ 12.7565│ 12.330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7700│ 17.0200│ 12.7000│ 7.3200│ 3.3700│ 18.03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9263.35│ 19263.35│ 19240.56│ 19240.56│ 19240.56│ 16182.8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357.58│ 6357.58│ 6380.37│ 6380.37│ 6380.82│ 9438.57│
│总股本(万股) │ 25620.93│ 25620.93│ 25620.93│ 25620.93│ 25621.38│ 256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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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7-20 18:33 恒铭达(002947):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7-13 18:40 开源证券:首次覆盖恒铭达给予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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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71391.94 同比增(%):10.04;净利润(万元):15138.58 同比增(%):39.9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4-28 除权派息日:2026-04-29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21839,减少10.28%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24341,增加34.5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6-2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恒铭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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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生产和销售消费电子、通信和新能源领域的精密柔性结构件、精密金属结构件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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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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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8010│ 2.6800│ 2.7480│ 2.2410│ 1.1540│ 1.05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6.0414│ 5.4506│ 5.0219│ 4.3444│ 4.4373│ 4.015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7.0012│ 7.0208│ 7.0244│ 7.0209│ 7.0173│ 7.0139│
│营业收入(万元) │ 71391.94│ 285771.41│ 196255.82│ 124445.16│ 64878.49│ 248621.10│
│利润总额(万元) │ 17235.15│ 61010.40│ 46743.16│ 27615.40│ 12837.63│ 52325.8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5138.58│ 53191.94│ 40790.40│ 23432.41│ 10820.47│ 45685.50│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9.91│ 16.43│ 31.24│ 43.0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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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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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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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5900│
│2025 │ 2.0800│ 1.6100│ 0.9200│ 0.4200│
│2024 │ 1.9100│ 1.3300│ 0.7200│ 0.3100│
│2023 │ 1.2300│ 0.8500│ 0.4100│ 0.1800│
│2022 │ 0.8400│ 0.6700│ 0.3600│ 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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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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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问:请问公司投资远山新材料是在布局高功率Gan电源业务吗希望公司能抓住机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远山新材料主营蓝宝石基中高压氮化镓(GaN)外延材料、功率器件及模块,核心布局120│
│ │0V-3000V高压氮化镓极化超级结(PSJ)功率器件,可广泛应用于算力服务器电源、新能源车、光伏储能及机器人 │
│ │等领域。 │
│ │公司在精密结构件上有深厚积淀,通过对外投资,对前沿技术布局,与公司现有技术和产品融合,有望推动内生业│
│ │务发展,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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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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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3│恒铭达(002947):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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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20 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公司 1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56,209,336 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及自愿放弃表决权
的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3,222,642 股。
1. 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119 人,代表股份数 107,240,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91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数 92,498,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30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07 人,代表股份数 14,742,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12%。
(2)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 111 人,代表股份数 4,658,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数 2,461,6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6 人,代表股份数 2,196,7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2%。
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或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现场或以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7,051,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9%;反对 186,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42%;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69,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66%;反对186,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05%;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 出席律师:田雅雄、李艳君
(三)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da0d0428-cb6b-45a3-bdc7-17d809ce0d80.PDF
─────────┬─────────────────────────────────────────────────
2026-07-20 18:30│恒铭达(002947):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
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而
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
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不包含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召集人资格及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
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2. 2026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因
公司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公司决定延期召开,于 2026年 7月 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关于延期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号码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 日 14:30 在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
3.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或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现场或以远程通讯方式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3.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9 名,代表股份107,240,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916%。
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111 名,代表股份 4,658,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3%。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92,498,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8.030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7 人,代表股份14,742,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12%。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认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会议通知所列以下议案:1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
,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股东会的计票人、监票人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点票、计票,会议主
持人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提交的现场投
票结果,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全部投票结果和持股 5.00%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及全部表决情况的明细。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051,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9%;反对 186,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2%;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69,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66%;反对 186,823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0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55bbf2e-422f-4220-9466-7cc869662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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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34│恒铭达(002947):关于延期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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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的 2026 年
7 月 16 日 14:30 延期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 14:30。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审议事项
均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原定于2026 年 7月 16 日 14:30 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因公司统筹工作安排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 202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延期至 2026 年 7月 20日 14:30召开。延期召开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审议事项
等均保持不变。本次股东会的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延期后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1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0 日)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
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
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
在 2026 年 7 月 14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6、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
股东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7、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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