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968 新大正 更新日期:2026-0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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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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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600│ 0.3100│ 0.1500│ 0.5100│
│每股净资产(元) │ 5.5949│ 5.4629│ 5.4824│ 5.332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8.3400│ 5.7300│ 2.7600│ 9.4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1315.62│ 21315.62│ 21328.43│ 21328.4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12.16│ 1312.16│ 1299.35│ 1299.35│
│总股本(万股) │ 22627.78│ 22627.78│ 22627.78│ 226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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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30 00:00 新大正(002968):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16 16:27 新大正(00296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利0.15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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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27239.03 同比增(%):-11.82;净利润(万元):10384.69 同比增(%):-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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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9-30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12-23 除权派息日:2025-12-24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5161,增加6.6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4212,增加29.5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1-1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新大正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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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物业管理业务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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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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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730│ -0.6360│ -0.8150│ 0.62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4933│ 2.3484│ 2.3672│ 2.217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6223│ 1.6265│ 1.6265│ 1.6265│
│营业收入(万元) │ 227239.03│ 150300.93│ 74247.49│ 338720.16│
│利润总额(万元) │ 13593.46│ 9444.98│ 4584.06│ 14782.3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384.69│ 7117.68│ 3382.44│ 11377.46│
│净利润增长率(%) │ -2.97│ -12.96│ -14.16│ -28.9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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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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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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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4600│ 0.3100│ 0.1500│
│2024 │ 0.5100│ 0.4700│ 0.3600│ 0.1700│
│2023 │ 0.7100│ 0.5600│ 0.3800│ 0.2100│
│2022 │ 0.8200│ 0.6535│ 0.4117│ 0.2700│
│2021 │ 0.7400│ 0.7245│ 0.4607│ 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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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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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问:新大正(重庆)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含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智能无人飞行器销│
│ │售等。1、介绍一下和飞星航空的合作内容(应用场景开发、技术创新等)。2、26年,集团是否会加大扶持力度 │
│ │ │
│ │答:投资者您好,目前未开展相关合作。 │
├──────┼──────────────────────────────────────────────────┤
│01-14 │问:26年,公司将聚焦“FM”(嘉信立恒)、“新大正航空科技”还是“新大正无人机科技” │
│ │ │
│ │答:公司在各赛道的布局均是锚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公司将立足全局视角,通过资源整合、能力互补与创新│
│ │赋能,持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夯实公司的长期竞争力。 │
├──────┼──────────────────────────────────────────────────┤
│01-14 │问:重庆新大正航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航空管理服务,业务涵盖航空领域技术开发等内容。该公司主要研│
│ │发点什么东西26年,集团是否会加大扶持力度 │
│ │ │
│ │答:重庆新大正航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聚焦航空领域综合服务,当前业务布局覆盖机场物业管理、航空地面服务、│
│ │特种车辆维修及低空经济服务等板块。基于对航空物业市场发展前景的积极判断,公司在五五战略(2020-2025) │
│ │中已将航空业态作为重要战略业态,持续进行资源投入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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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问:请问公司是否有向商业航天相关机构提供服务的披露信息。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未有相关披露信息。 │
├──────┼──────────────────────────────────────────────────┤
│12-17 │问:低空经济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实现跨越式发展。第八届中国航空科学技术大会上,2025《低空经│
│ │济场景白皮书》发布,系统梳理了城市综合治理、通用航空应急救援、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无人机城市物流配送等│
│ │八大高价值场景。请问贵公司对该产业是否有规划预期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密切关注市场趋势与新兴技术的发展,并积极探索包括低空经济在内的各类前沿应用领│
│ │域所带来的潜在市场机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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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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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新大正(002968):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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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
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6 元/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16.64元/股。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月 28 日、2025 年 9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5年 9月 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月 13日公司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1)。
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在回购实际区间 2025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9日内,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0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最高成交价 13.08元/股,最低成交价 11.90元/股,成交总金额约 1,297.93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金额已经超出回购方案的下限金额。
鉴于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整体进展顺利,经审慎评估重组进程中的各项安排,公司决定提前完成原定回购计划,确保
本次重组合规、高效推进。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
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四、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
减少。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
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d8f088d0-d74c-4a8c-afd7-8b49ba7d4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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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5:50│新大正(002968):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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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5年 9月 29日披露的《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新的重大风险事项或可能导致
交易双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事项。
一、本次交易概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 次 交 易 预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9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后,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协调一致积极推动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就
本次交易主要商业条件达成一致并签署备忘录,正同步推进后续具体协议拟定及各方中介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审核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
项目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有关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5495be6b-c334-490e-8892-ef20a9c40b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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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17│新大正(002968):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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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2
4,230,483 股*0.15 元/股=33,634,572.45 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86428 元/股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3,634,572.45 元÷226,277,783 股=0.1486428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
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6428
元/股。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已获2025年 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
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利润分
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约 3,363.46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分红方案的授权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5年中期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47,300股后的 224,230,4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备注】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备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2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2*****943 王宣
2 08*****887 重庆大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2*****080 李茂顺
4 02*****367 陈建华
5 02*****357 廖才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2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2
4,423,483 股*0.15 元/股=33,634,572.45 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86428 元/股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3,634,572.45 元÷226,277,783 股=0.1486428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
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6428
元/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回购价格区间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24 日)起,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分红=16.79元/股(含)-0.1486428 元/股≈16.64 元/股(含,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谭、王骁
咨询电话:023-63809676
传真电话:023-63601010
电子邮箱:ndz@dzwy.com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78 号 1-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f8da9333-af89-4459-80c8-a2ddcd2c374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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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27│新大正(00296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利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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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16日丨新大正(002968.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
利约3363.46万元(含税)。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3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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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3:15│图解新大正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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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2025年前三季度主营收入22.72亿元,同比下降11.82%;归母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2.97%;扣非净利润9595.05万元,
同比微降0.03%。其中第三季度单季收入7.69亿元,同比降9.66%;但归母净利润达3267万元,同比增长29.38%;扣非净利润3047.57万
元,同比增36.36%,显示盈利改善。公司负债率35.05%,财务费用为负101.58万元,投资收益168.61万元,毛利率14.29%。整体营收承
压,但单季度利润显著回升。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3000003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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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0:18│新大正(002968)第三季度净利润 3267万元 同比增长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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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28日丨新大正(002968.SZ)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69亿元,同比减少9.66%;净利润 3
267.00万元,同比增长29.38%;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72亿元,同比减少11.82%;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减少2.97%。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05529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9-29 信息类型:振幅值达15%的证券
涨跌幅(%):-7.87 成交量(万股):3915.52 成交额(万元):50283.19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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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证券营业部 │ 3854.34│ 5.85│
│机构专用 │ 1473.73│ 0.0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1222.69│ 196.4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侨荣城证券营业部 │ 990.66│ 0.0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 690.29│ 14.17│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0.00│ 1893.4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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