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973 侨银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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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9-30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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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3100│ 0.1700│ 0.7100│
│每股净资产(元) │ ---│ 6.1021│ 6.0571│ 5.891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5.0700│ 3.1100│ 12.5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2288.41│ 22289.20│ 22289.90│ 20214.6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578.16│ 18577.36│ 18576.66│ 20651.90│
│总股本(万股) │ 40866.57│ 40866.56│ 40866.56│ 40866.5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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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10 00:00 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8 09:35 异动快报:侨银股份(002973)9月8日9点33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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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87055.13 同比增(%):-3.90;净利润(万元):12475.76 同比增(%):-2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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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22 除权派息日:2025-07-23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8303,增加39.5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3116,减少5.4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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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10-10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5-11-03至2026-02-02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226.00万股,占总股│
│本3.00% │
│●拟减持:2025-10-10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5-11-03至2026-02-02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226.00万股,│
│占总股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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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郭倍华 截至2025-07-10累计质押股数:611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96% 占其持股比:49.52%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刘少云 截至2025-06-19累计质押股数:4436.60万股 占总股本比:10.86% 占其持股比:3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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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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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9-30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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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1.0290│ 0.4850│ 0.38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4.1125│ 4.0726│ 3.907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6369│ 0.6319│ 0.6318│
│营业收入(万元) │ ---│ 187055.13│ 93572.95│ 391441.96│
│利润总额(万元) │ ---│ 17151.27│ 10141.00│ 34808.1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2475.76│ 6759.75│ 28921.86│
│净利润增长率(%) │ ---│ -27.61│ -29.73│ -8.7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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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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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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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3100│ 0.1700│
│2024 │ 0.7100│ 0.5900│ 0.4200│ 0.2400│
│2023 │ 0.7800│ 0.6600│ 0.4900│ 0.2600│
│2022 │ 0.7700│ 0.5200│ 0.3800│ 0.1900│
│2021 │ 0.6200│ 0.5600│ 0.3700│ 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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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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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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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转股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2026年 11月 16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7.90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侨银
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12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为 2021年 5月 24日至 2026年 11月 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5.43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年 5月 1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 25.43元/股调整为 2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 2022年 7月 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33元/股调整为 2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79)。
3.公司于 2023年 7月 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23元/股调整为 25.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7)。
4.公司于 2024年 5月 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13元/股调整为 2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6)。
5.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03元/股向下修正为 18.0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1月 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
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6.公司于 2025年 7月 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0元/股调整为 17.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侨银转债自 2021 年 5月 24 日起开始转股,2025年第三季度期间,侨银转债因转股减少 2,000元(20张),转股数量为 110股。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侨银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419,861,100元(4,198,611张)。
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股期 本次变动后
(2025年 6月 30日) 间股份变动 (2025年 9月 30日)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 185,773,573 45.46 8,025 185,781,598 45.46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85,773,573 45.46 8,025 185,781,598 45.46
二、无限售条件流 222,891,990 54.54 -7,915 222,884,075 54.54
通股
三、总股本 408,665,563 100.00 110 408,665,673 100.00
注:上述表格的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高管锁定股股份变动情况系公司 2025 年 9月部分监事、高管离任后所持股份全部锁
定 6 个月所致,结合 2025 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 110股,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减少 7,91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110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侨银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年 11月 1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
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侨银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241fad07-fc45-4b80-ad89-c51637ce4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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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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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利旺田4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3,496,47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0.22%),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利旺田 4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泽源私募
”),持有公司股份 20,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郭倍华女士、泽源私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即 2025年 11月 3日起至 2026年 2月 2日止,均分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173,313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86,656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泽源私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1、减持主体:郭倍华(单一股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倍华持有公司股份 123,496,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22%;郭倍华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与刘少云、韩丹、盐城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2,848,5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4.
32%。
(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1、减持主体:泽源私募(单一股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泽源私募持有公司股份 20,4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郭倍华女士)、公司实控人协议转让
(泽源私募)
3、普通股总股本:408,665,673股。
4、拟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占普通股总股本比例、拟减持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金额
(股) 占普通股总 (元)
股本比例
1 郭倍华 4,086,656 集中竞价交易 1% 64,078,766
8,173,313 大宗交易 2% 128,157,547
2 泽源私募 4,086,656 集中竞价交易 1% 64,078,766
8,173,313 大宗交易 2% 128,157,547
合计 一 24,519,938 一 6% 384,472,626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2025年 11月 3日起至 2026年 2月 2日止,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确定。
7、股东郭倍华女士、泽源私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股东郭倍华女士、泽源私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9、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况。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郭倍华女士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承诺如下:“(一)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
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
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2、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遵守如下承
诺:
(1)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人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人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
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
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
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
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应当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2)大宗交易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本人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3)协议转让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的下限比照大
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
后如果本人所持股份比例低于 5%的,则本人在减持后 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并应当依照集中竞价交易的上述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计算减持比例时,本人与本人的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应当合并计算。
4、本人减持股份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
或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5、本人在所担任的董事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如下限制性规定:(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
事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中,关于“(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第 1条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其余承诺尚在正常履行中,郭倍华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意向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泽源私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泽源私募在受让股权时未有承诺事项,且持股后也未有承诺事
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及分红不达标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郭倍华女士、泽源私
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5%以上股东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利旺田 4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8d68d3fb-8fa0-43f5-b0d7-6e26819d1f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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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5│侨银股份(00297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07,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福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侨银”)因经营发展需要,安福侨银与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安福侨银拟向安福农商行申请贷款 3,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60个月,同时公司与安福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前,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7,00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9,191.20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97,808.8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581.2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 93,418.80元。本次
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营业场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望塔路 32号
3.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 法定代表人:颜斌
5.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29日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492571482N
7.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关联关系:安福农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 经查询,安福农商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福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公路分局东侧泸水河大道商会大厦 B166
4.法定代表人:易祥安
5.成立日期:2018年 10月 1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MA38692A1D
7.经营范围:垃圾处理的技术研究、开发;城市水域垃圾清理;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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