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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90(盛视科技)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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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990 盛视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200│ 0.6900│ 0.4300│ 0.3400│ │每股净资产(元) │ 9.3285│ 9.3755│ 9.1348│ 8.949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2500│ 7.4800│ 4.7500│ 3.7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409.54│ 13377.80│ 13377.80│ 13248.0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721.20│ 12225.37│ 12225.37│ 12358.68│ │总股本(万股) │ 26130.74│ 25603.17│ 25603.17│ 25606.70│ ├─────────────┴──────────┴──────────┴──────────┴──────────┤ │●最新公告:2025-06-26 19:15 盛视科技(0029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9 19:23 盛视科技(002990):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签署完成(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0436.98 同比增(%):2.64;净利润(万元):3025.58 同比增(%):-44.8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15 除权派息日:2025-05-1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0816,减少1.47%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1126,增加0.4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盛视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瞿磊 截至2024-02-08累计质押股数:569.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22% 占其持股比:3.51% │ ├─────────────────────────────────────────────────────────┤ │●限售解禁:2026-01-22 解禁数量:263.79(万股) 占总股本比:1.0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1-22 解禁数量:263.79(万股) 占总股本比:1.0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提供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其智能产品。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170│ 0.3130│ -0.5030│ -0.59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8264│ 3.7871│ 3.6176│ 3.525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2453│ 4.0825│ 4.0822│ 4.0821│ │营业收入(万元) │ 30436.98│ 122212.54│ 91215.92│ 63318.06│ │利润总额(万元) │ 3193.05│ 17270.56│ 11674.11│ 9294.1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025.58│ 17490.11│ 11004.94│ 8689.95│ │净利润增长率(%) │ -44.88│ -11.77│ -35.23│ -31.2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200│ │2024 │ 0.6900│ 0.4300│ 0.3400│ 0.2100│ │2023 │ 0.7700│ 0.6600│ 0.4900│ 0.2700│ │2022 │ 0.3700│ 0.3200│ 0.3100│ 0.2000│ │2021 │ 0.7000│ 0.6400│ 0.5000│ 0.1300│ └─────────┴───────────┴───────────┴───────────┴───────────┘ 【2.互动问答】 ┌──────┬──────────────────────────────────────────────────┐ │06-12 │问:请问截止昨天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如需查询股东人数,您可以发送本人有效证件及持股证明扫描件至公司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 │ │n进行查询。谢谢! │ ├──────┼──────────────────────────────────────────────────┤ │06-03 │问:2023念4月27日,公司在互动回答中说公司正利用自动驾驶技术积累向着小、特、慢等短期可落地的场景做拓 │ │ │展,这个小、特、慢是指什么,目前无人驾驶应用落地怎么样了 │ │ │ │ │ │答:您好!公司拓展自动驾驶技术在小型特定的低速场景应用,目前已推出清洁机器人产品,并进入试点推广阶段│ │ │。谢谢! │ ├──────┼──────────────────────────────────────────────────┤ │06-03 │问:公司每天面对那么多口岸货物,我认为利用引入现在市面上的智能物流车可以很大程度上实现降本增效,公司│ │ │目前有这方面的发展意愿吗 │ │ │ │ │ │答:您好!公司有推出协运机器人用于口岸查验风险物品的运输,并将紧密跟踪客户需求,持续完善产品结构。谢│ │ │谢! │ ├──────┼──────────────────────────────────────────────────┤ │06-03 │问:目前越来越重视车辆的智能化,作为智能交通领域的重要公司,目前公司的自动清洁车目前是否已经有订单开│ │ │始落地 │ │ │ │ │ │答:您好!公司有推出清洁机器人产品,并通过在实际场景中的广泛测试,持续精进算法,目前该产品处于试点推│ │ │广阶段。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5-06-26 19:15│盛视科技(0029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83.3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5.00%,且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深圳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视”)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 的授信业务协议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为深圳盛视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 高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 关费用。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和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 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其中深圳盛 视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 新审议新的担保额度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深圳盛视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12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渔邨社区嘉宾路 4055 号城市天地广场东座 7 层 701-B007 4.法定代表人:胡刚 5.注册资本:6,5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楼宇智能化控制设备、通讯信息 设备、电子产品、安防产品、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弱电智能化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深圳盛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末(经审计) 2025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0,994,746.94 130,627,290.85 负债总额 104,352,725.15 111,248,353.74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04,352,725.15 111,248,353.74 银行贷款总额 或有事项金额 净资产 26,642,021.79 19,378,937.11 资产负债率 79.66% 85.1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809,276.04 8,233,871.17 利润总额 -349,963.43 -7,263,084.68 净利润 -349,963.43 -7,263,084.68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深圳盛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文件主要内容 授信申请人: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与授信申请人签署了《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 币 5,000 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保证人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的所有 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主要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 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受 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盛视提供担保,是基于深圳盛视的业务发展需要。深圳盛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83.3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5.00%,且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 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04daa4ad-daa8-4c1e-b777-eaff012e8bc8.PDF ─────────┬───────────────────────────────────────────────── 2025-06-26 18:30│盛视科技(00299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磊先生拟向安徽盛视公益基金会(以下简 称“基金会”)无偿捐赠 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31%; 2.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瞿磊先生未在基金会担任任何职务,与基金会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一、捐赠的基本情况 为践行企业家社会责任,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磊先生近日与基金会签署了《股份捐赠协议书》(以下 简称“《捐赠协议》”),瞿磊先生拟向基金会无偿捐赠 80 万股公司股份。本次捐赠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其 孳生的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捐赠将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捐赠完成后,基金会持有公司 80 万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31%。 二、受赠方介绍 1.名称:安徽盛视公益基金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40000MJA540426Y 3.社会组织类型:基金会(慈善组织) 4.法定代表人:戴邦武 5.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22 日 6.注册资金:200 万元人民币 7.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长安路交口协创物联网产业园 B 栋102 8.业务范围:扶贫济困、救灾、助医助学、助教助残;资助孵化科技项目、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及合作交流、文化传承 等;其他公益活动 9.登记机关:安徽省民政厅 10.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将接受安徽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捐赠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瞿磊 乙方:安徽盛视公益基金会 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向乙方无偿捐赠其持有的盛视科技股票(股票代码:002990,证券简称:盛视科技),捐赠数量为 800,000 股,股份性质 为无限售流通股,用于乙方根据其业务范围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的支出。乙方获赠股票的减持、分红等收益均须全部用于协议约定的 用途,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受赠财产的情况进行监督。 2.股份过户相关 (1)捐赠证券的过户登记手续需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瞿磊先生做出的公开承诺要求,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2)捐赠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则协议捐赠证券的交割手续即告完成,乙方成为捐赠证券的合法 所有权人。 3.声明、承诺及保证 (1)甲方的声明、承诺及保证 1)甲方保证所捐赠的证券是其所有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其对该资产享有的权利无任何负担或瑕疵,有权通过签订协议对捐赠 证券进行捐赠; 2)甲方保证捐赠标的证券不是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的涉争财产;捐赠标的证券上不存在任何质押、代持或其他权利限 制;捐赠标的证券未被有权机关采取冻结等强制措施; 3)甲方保证协议约定的捐赠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声明、承诺及保证 1)乙方保证是持有捐赠证券的适格主体,能够承接捐赠证券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2)乙方保证利用受赠的捐赠证券更好地推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开展。 4.捐赠人及受赠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1)鉴于捐赠的标的证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交易的股票,捐赠人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票代码:002990)的 持有人,协议约定的捐赠行为,以及受赠人对捐赠标的证券的后续管理及使用行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证券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受赠人对于受赠股份的减持,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民政部门有关慈善捐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捐赠人同意受 赠人在受赠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协议约定的捐赠行为以及捐赠标的财产的后续管理及使用情况,如项目信息、年度报告、活动公告 及宣传报道等。 5.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捐赠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捐赠前后,瞿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捐赠前 本次捐赠后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瞿磊 16,100.00 61.61% 16,020.00 61.31% 舟山智能人企业管理咨 1,060.13 4.06% 1,060.13 4.06%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舟山云智慧企业管理咨 847.75 3.24% 847.75 3.24%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007.88 68.91% 17,927.88 68.61% 注:以上持股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数量计算,捐赠股份交割后实际持股比例以办理交割时公司总股本数量计算为准。 以上计算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五、本次捐赠股份涉及的承诺事项说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磊就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盛视科技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事宜,承诺如 下: 1.盛视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盛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也不由盛视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本人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50.00%。 2.本人将按照盛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盛视科技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本人在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所 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0%,在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盛视科 技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 20.00%。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其中:①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③采取协议转让方 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在盛视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盛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截至本公告日,瞿磊先生未违反上述承诺。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捐赠事项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方所作承诺的情形。 2.瞿磊先生未在基金会担任任何职务,与基金会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3.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捐赠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捐赠事项尚需在民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平台完成公示程序。 5.捐赠完成后,瞿磊先生及基金会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6.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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