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022 吉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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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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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85│ -0.0632│ -0.0148│ 0.0082│ 0.0088│ -0.0621│
│每股净资产(元) │ 1.0341│ 1.0239│ 1.0759│ 1.0962│ 1.0964│ 1.084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8300│ -5.9900│ -1.3700│ 0.7500│ 0.8100│ -5.92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9422.58│ 49422.58│ 49422.94│ 49422.94│ 49422.94│ 49422.9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6│ 1.46│ 1.10│ 1.10│ 1.10│ 1.10│
│总股本(万股) │ 49424.04│ 49424.04│ 49424.04│ 49424.04│ 49424.04│ 494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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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6-11 18:12 吉峰科技(30002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6-10 20:01 6月10日吉峰科技发布公告,股东减持19.81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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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74072.31 同比增(%):5.20;净利润(万元):422.25 同比增(%):-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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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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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5-20,公司股东户数21404,减少0.82%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21580,减少0.2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26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吉峰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6-04-27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6-05-22至2026-08-21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482.72万股,占总股│
│本3.00%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安徽澜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8-08累计质押股数:7235.68万股 占总股本比:14.64% 占其持│
│股比: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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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低空业务、农机连锁销售服务、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及农事综合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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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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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3100│ 0.3280│ 0.4000│ 0.0450│ 0.1380│ 0.10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0132│ -0.0218│ -1.0827│ -1.0597│ -1.0591│ -1.067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0346│ 0.0336│ 1.1161│ 1.1136│ 1.1138│ 1.1118│
│营业收入(万元) │ 74072.31│ 276576.66│ 222430.33│ 146150.43│ 70412.54│ 270895.37│
│利润总额(万元) │ 1841.34│ 11.86│ 1657.03│ 2670.01│ 1601.44│ 785.1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22.25│ -3121.91│ -731.50│ 404.73│ 435.93│ -3081.28│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14│ -1.32│ 69.62│ 177.0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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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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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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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085│
│2025 │ -0.0632│ -0.0148│ 0.0082│ 0.0088│
│2024 │ -0.0621│ -0.0484│ -0.0106│ 0.0053│
│2023 │ 0.0375│ 0.0130│ 0.0193│ 0.0036│
│2022 │ 0.0292│ 0.0083│ 0.0133│ -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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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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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董秘你好,请问最新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5月20日收市,公司股东总户数为21,404户,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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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董秘您好,公司期末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达92.42%,且连续两年亏损,请问如何防控代偿风险吉林康达商誉│
│ │本期未计提减值,测试依据是否充分另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变更对当期亏损影响多大盼复,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情况稳定,相关财务情况请详见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年 │
│ │度报告》。感谢关注! │
├──────┼──────────────────────────────────────────────────┤
│05-26 │问:请问董秘,公司定增什么时候落地实施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定向增发已获得深交所受理,详情请查阅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目前各项工作正按照监管规定稳步开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 │法规及时公告进展情况,具体请参见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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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1、预计未来三年,传统农机与无人机新业务的营收结构将如何演变无人机业务预计何时能实现规模化营收 │
│ │2. 田刚印团队的超300项专利,将以何种方式(授权、转让或关联交易)与公司实现协同 │
│ │4、与东台联合飞机不超过1亿元的采购协议进展如何采购产品将主要应用于哪些场景 │
│ │5、在行业智能渠道商数量激增的背景下,公司对传统农机业务的定位是什么是否有收缩或整合线下网点的具体计 │
│ │划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确立了“低空经济+农业”双轮驱动战略,农业业务作为公司稳健发展的基石,低 │
│ │空业务作为第二增长曲线重点发力布局。关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年 │
│ │度报告》及后续相关公告。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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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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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2│吉峰科技(30002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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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
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的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年 5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 5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本
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
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5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11日
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5月27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15:00在四川省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21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刚强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
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
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118,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00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9,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69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879,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99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28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东
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97,962,8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1%;反对 3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92%
;反对 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35%;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122d510-0a64-4695-adb2-7a3e8f78e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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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0│吉峰科技(30002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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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年 6月 11日 15时 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21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田刚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人,代表股份 97,99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97,118,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人,代表股份 879,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人,代表股份 879,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人,代表股份 879,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0%。
(三)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62,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9%;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92%;反对 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3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
73%。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李瑾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20128f0-04ba-4192-b930-db049259e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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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6│吉峰科技(3000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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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
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股东王新明先生
、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南神宇”)计划自 2026年 5月 22日至 2026年8月 21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27,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
2026 年 5 月 22 日,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9,884,8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详见公司于 2
026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2026年 5月 22日至 2026年 5月 29日,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14,629,1
06股,持股比例由 7.96%下降至 5.00%,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降至 5%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6月 9日,上述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王新明 大宗交易 2026.5.22 7.68 4,942,403 1.00
集中竞价 2026.5.25— 8.67 2,428,400 0.49
2026.6.9
王红艳 大宗交易 2026.5.22 7.70 4,942,403 1.00
集中竞价 2026.5.25— 8.69 2,513,500 0.51
2026.6.9
山南神宇 集中竞价 2026.5.29 8.45 500 0.00
合 计 — — 14,827,206 3.00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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