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026 红日药业 更新日期:2025-1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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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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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0300│ 0.0200│ 0.01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755│ 2.8747│ 2.8974│ 2.877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300│ 0.9100│ 0.7000│ 0.2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3852.85│ 273852.85│ 276342.32│ 276342.3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6562.64│ 26562.64│ 24073.17│ 24073.17│
│总股本(万股) │ 300415.48│ 300415.48│ 300415.48│ 3004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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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1-17 16:36 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28 08:45 红日药业(300026):公司药品主要分为中药配方颗粒和成品药(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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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414856.29 同比增(%):-6.59;净利润(万元):8076.29 同比增(%):-5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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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23 除权派息日:2025-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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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96308,减少4.4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00827,减少2.0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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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红日药业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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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11-06公告,高级管理人员2025-11-27至2026-02-2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3.20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11-06公告,高级管理人员2025-11-27至2026-02-2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6.90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11-06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2025-11-27至2026-02-26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4693.63万股,占总│
│股本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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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9-06-26累计质押股数:24382.02万股 占总股本比:8.10% 占其持股比│
│:4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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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中药配方颗粒、成品药、医疗器械、原辅料、医疗健康服务和药械智慧供应链等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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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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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790│ 0.1280│ 0.0350│ 0.28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759│ 1.5752│ 1.5991│ 1.579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964│ 0.1964│ 0.1964│ 0.1964│
│营业收入(万元) │ 414856.29│ 279496.83│ 139277.26│ 578276.69│
│利润总额(万元) │ 14120.01│ 10931.33│ 7687.76│ 5398.4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076.29│ 7863.00│ 6032.97│ 2146.73│
│净利润增长率(%) │ -52.03│ -46.95│ 3.80│ -95.7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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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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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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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300│ 0.0300│ 0.0200│
│2024 │ 0.0100│ 0.0600│ 0.0500│ 0.0200│
│2023 │ 0.1700│ 0.1700│ 0.1200│ 0.0600│
│2022 │ 0.2100│ 0.1600│ 0.1200│ 0.0800│
│2021 │ 0.2300│ 0.2100│ 0.15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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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11-27 │问:你好,董秘,请问贵公司有面向治疗流感的药品吗,治疗流感类的药品在贵司营业额所占比例份额大吗 │
│ │ │
│ │答:您好,公司药品主要分为中药配方颗粒和成品药。中药配方颗粒是需要医生开具处方的颗粒制剂,成品药包括│
│ │血必净注射液、安若泰、博璞宁、博 │
│ │璞艾等处方药。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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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问:请问10月31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公司信息,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公│
│ │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股东户数为96,308户。感谢关注。 │
├──────┼──────────────────────────────────────────────────┤
│11-17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我正在研究医药行业企业在国家集采政策下的经营调整策略。我发现贵公司近几年的应付 │
│ │账款周转天数有所增加,现有以下几个问题: │
│ │1、请问这一变化是否存在受集采的影响 │
│ │2、请问贵公司在集采中选后,是否曾经历过资金回笼或现金流方面的压力 │
│ │3、公司采取了哪些管理或融资手段来缓解这一影响(是否有供应链金融、票据贴现或与上游供应商协同)感谢您│
│ │提供的宝贵信息。 │
│ │ │
│ │答:您好,公司2024年与2023年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并未增加,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定。集采后,公司在应付账款信用│
│ │政策方面无重大变化。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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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问:董秘您好!我想查询贵公司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中选药品的销售额这一数据,在哪里可以获取呢 │
│ │ │
│ │答:您好,请您关注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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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贵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研发严重滞后,请问贵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和总经理蓝武军如何评价自己的管理能力是否│
│ │应该尽快隐退 │
│ │ │
│ │答:您好,公司立足市场变化,对标行业趋势,围绕组织与管理、经营模式、产品技术等探索创新变革,统一思想│
│ │,促进跨业务板块之间协同,着力提升行业竞争力。 同时,公司也从全产业链的角度出发,加强研产销协同,通 │
│ │过激发内生动力,全力降本增效,提高盈利空间,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感谢关注。 │
├──────┼──────────────────────────────────────────────────┤
│11-12 │问:贵公司湖州展望产能扩张后,能否实现满产满销 │
│ │ │
│ │答:您好,湖州展望的产能规划,是基于对市场需求、区域产业政策及自身技术优势的综合判断。公司积极参与产│
│ │业链对接、紧跟政策导向、开拓市场来确保销路畅通。在生产端,大力推进技术改造与智能化升级,以确保产品具│
│ │备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我们时刻关注市场风险,建立了灵活、高效的生产管理与风险应对机制。感谢您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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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在贵公司深耕的脓毒血症领域,立项研发的小分子多糖项目有什么技术特点,目前进展如何 │
│ │ │
│ │答:您好,公司研发成果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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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贵公司申报的四类新药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唑是跟扬子江药业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岸制药合作的嘛谁是 │
│ │MAH持证人 │
│ │ │
│ │答:您好,目前红日研发品种都是红日药业是持证人,利用药监局MAH政策,部分品种选择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 │
│ │,江苏海岸是我们的委托生产企业。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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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贵公司跟哈尔滨三联药业属于什么关系,两家公司有众多合作申报品种 │
│ │ │
│ │答:您好,哈三联是公司的委托生产企业。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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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在中药经典名方方面根据贵公司之前披露的信息,既有自己立项研发的诸多品种,又有对外合作项目,但迄今│
│ │为止无任何项目申报注册,请问难点在哪里贵公司如何看待如此的研发效率低于行业同行 │
│ │ │
│ │答:您好,目前经典名方研发同质化研发加剧,公司会根据市场和研发竞争情况调整申报策略。 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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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贵公司董事长近期出席了重庆药食同源大会并做了主旨发言,是否意味着贵公司将此赛道作为贵公司未来主要│
│ │发展方向之一 │
│ │ │
│ │答:您好,通过参加本次大会,公司与行业专家、产业链伙伴围绕大健康产业开展了多维度、多层次的交流互动,│
│ │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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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广交会智慧医疗产品引关注。请问贵公司是否参加此次广交会有那些智慧医疗产品参展 │
│ │ │
│ │答:您好,10月31日至11月4日,红日药业子公司北京超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携多款产品亮相第138届中国进出│
│ │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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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贵公司股本偏大,近年来发展滞后,非常不利于市值管理和再融资功能,请问是否有考虑回购股份注销以缩小│
│ │股本和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请关注公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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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问:贵公司创始人姚小青公告减持所有流通股,可以看出其全面退出红日的决心。这是否有利于兴城对于红日的控│
│ │股和未来统一发展是否利于兴城未来资源整合和资产注入 │
│ │ │
│ │答:您好,公司控制权稳定,生产经营正常。感谢关注。 │
├──────┼──────────────────────────────────────────────────┤
│11-12 │问:利用目前资本市场的大好环境,通过投资并购的方式快速夯实公司主业发展是否是贵公司的优先事项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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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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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36│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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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
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
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师无
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
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因公务安排不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蓝武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7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23,146,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
71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
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16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21%。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5年 11月 11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7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20,981,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995%。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7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2,983,66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增加新议
案的情形。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
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
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14,991,87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23%;6,967,2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5%;1,187,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44,828,66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085%;6,967,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497%;1,187,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18%。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334f6611-70ee-4562-8b0b-6377f43e03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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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36│红日药业(3000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30在天津市武清开
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09:15至09:25、0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15至2025年11月17日15:00的任
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76 人,合计持有股份 723,146,8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7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合计持有股份 2,165,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2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74人,合计持有股份 720
,981,0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995%。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7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共计52,983,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7%。
董事长吴文元先生因公务安排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蓝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部分监事及律师通过现场加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4,99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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