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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78(思创医惠)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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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078 思创医惠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200│ -0.5300│ -0.3100│ -0.2500│ │每股净资产(元) │ 0.4965│ 0.5153│ 0.5168│ 0.28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4500│ -110.4900│ -56.5200│ -49.3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1336.71│ 110674.37│ 101068.15│ 88291.9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50.51│ 1834.85│ 1834.98│ 2296.25│ │总股本(万股) │ 111787.22│ 112509.22│ 102903.13│ 90588.17│ ├─────────────┴──────────┴──────────┴──────────┴──────────┤ │●最新公告:2025-07-30 18:22 思创医惠(3000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30 09:54 思创医惠:山海实业拟向公司提供不超6.3亿元财务资助(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40926.75 同比增(%):105.78;净利润(万元):-1955.90 同比增(%):71.1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73798,增加51.39%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48748,增加7.4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08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思创医惠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5-07-30召开2025年7月30日召开3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提供智慧医疗和智慧商业整体解决方案。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230│ -0.0320│ 0.0010│ 0.03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1561│ -2.1249│ -2.1115│ -2.331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990│ 1.6267│ 1.6126│ 1.5913│ │营业收入(万元) │ 40926.75│ 69076.56│ 56456.30│ 39689.52│ │利润总额(万元) │ -1865.36│ -50143.11│ -28285.20│ -22300.2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55.90│ -50150.98│ -28364.00│ -22284.42│ │净利润增长率(%) │ 71.14│ 42.64│ -154.07│ -127.7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200│ │2024 │ -0.5300│ -0.3100│ -0.2500│ -0.0700│ │2023 │ -1.0600│ -0.1400│ -0.1200│ -0.0900│ │2022 │ -1.0600│ 0.0054│ 0.0100│ 0.0400│ │2021 │ -0.8200│ 0.0654│ 0.0300│ 0.0400│ └─────────┴───────────┴───────────┴───────────┴───────────┘ 【2.互动问答】 ┌──────┬──────────────────────────────────────────────────┐ │07-08 │问:贵公司出售思创股权大概多久可以完成重组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系出售子公司医惠科技100%股权,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 │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7-08 │问:你好,请问贵公司收购码尚科技进展怎么样了,还有出售医疗的进展,应该都够得上重大资产重组了吧,具体│ │ │进展到哪一步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认购码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14,285,714股,占码尚科技总股本的17.68%,目│ │ │前该部分股份已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前述新增股│ │ │份于2025年5月2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 │ │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公告。公司实施的重大资产出售重组项目截至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 │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感│ │ │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7-30 18:22│思创医惠(3000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思创医惠(30007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e278076e-44f3-490a-a44a-40faec247077.PDF ─────────┬───────────────────────────────────────────────── 2025-07-30 18:22│思创医惠(30007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 第一条 为完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两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如有委员在任 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如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 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 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第四章 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 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同推荐一名成员主持。 第十一条 经主任委员召集,或经两名以上其他委员提议,可以不定期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若经两名以上其他委员提议的, 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 10天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会议的反馈意见。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的,将在同意后 5日内召集会议 。主任委员不同意召开临时会议的,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天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主任委员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临时会议职责,两 名以上其他委员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在会议召开前 3日,董事会秘书应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及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 。 第十三条 两名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以提出缓开委员会会议,或缓议部分事项,委员会应予以采纳。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一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参加会议的委 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提名委员会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应将相关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本次会议所议议题的意见报 告,该意见报告由主任委员在委员会会议上代为陈述。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 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以举手或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委员所发表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记录明确,委员可以要求对自己的 意见提出补充或解释。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或本制度未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40e8ecb4-fa83-4d3e-b30b-dd701c3e6660.PDF ─────────┬───────────────────────────────────────────────── 2025-07-30 18:22│思创医惠(3000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 第一条 为强化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如有委员在 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或欠缺会计专业 人士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委员人数,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如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 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检查公司财务;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八)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九)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一)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 监督,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妨碍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 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 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公司发布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报告的,或者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外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指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公司根据前款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当在公告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重大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 拟采取的措施。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披露整改完成 情况。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荐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第十七条 经主任委员召集,或经两名及以上其他委员提议,可以不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若经两名及以上其他委员提议 的,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10 天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会议的反馈意见。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的,将在同意后 5日内召集 会议。主任委员不同意召开临时会议的,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天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主任委员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临时会议职责 ,两名以上其他委员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 在会议召开前 3日,应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及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 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应将相关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条 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本次会 议所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该意见报告由主任委员在委员会会议上代为陈述。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 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以举手或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 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 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委员所发表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记录明确, 委员可以要求对自己的意见提出补充或解释。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或本制度未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8f583af6-6fd8-471f-a9b9-56d0ffb1aeaf.PDF 【4.最新报道】 ─────────┬───────────────────────────────────────────────── 2025-05-30 09:54│思创医惠:山海实业拟向公司提供不超6.3亿元财务资助 ─────────┴───────────────────────────────────────────────── 5月30日,思创医惠(300078)公告称,为支持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苍南县山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出借之日起一年(出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利率按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公司可提前还款(具体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https://irb.cfbond.com/api/v1/detail.html?newsid=ArrBlXAZofo%3D ─────────┬───────────────────────────────────────────────── 2025-05-14 17:28│思创医惠(300078)2025年5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本次业绩说明会主要问题及答复内容整理如下: 1. 路楠与苍南建投的股份转让协议办理完毕了吗?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成苍南县财政局了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苍南县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路楠于 2025年 4月 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该事项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述协议转让事项全部办理完成 后,苍南县财政局将通过苍南建投、思加物联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合计为 11.33%,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续如有需要披露的 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要求及时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以“聚焦物联网,重塑增长引擎”为未来三年业务发展核心战略,全面推进医疗业务战略收缩, 将物联网业务确定为公司未来发展的增长动力引擎,加大资源投入,举全公司之力发展物联网业务,致力于将物联网板块打造为国内 R FID全产业链领军企业。公司将持续加强物联网技术在智慧零售、供应链、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行业渗透率。提升 RFID 技术产品的市场份额,推动智能防损、数字化零售等应用的全球化。同时通过与温州市苍南县政府的战略合作,积极拓展探索物联网行 业应用、地方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3. 公司与苍南县政府开展战略合作主要是什么业务?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苍南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旨在建立智慧商业领域的长期合作,双 方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增强信息、业务、技术、人才等资源共享水平,增强相互交流,保持相互高度信任,产生更大的竞争优势,促 进共同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4. 公司商业智能和智慧医疗业务业绩分别如何?哪个业务比重较高?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度,公司商业智能业务营业收入 50,079.84万元,占比 72.50%;智慧医疗业务营业收入 17,0 31.41 万元,占比 24.66%,商业智能业务占比较高。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5. 公司出售医惠科技的目的是什么?出售后公司主营业务只剩下商业智能板块,对公司发展有什么影响?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近年来,由于公司智慧医疗业务受行业竞争激烈、业务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出现较大下 滑,持续亏损,且未有明显改善迹象。公司通过剥离运营情况不佳的智慧医疗业务,保留原有的商业智能业务,旨在回归原有主业并集 中优势力量发展主业,有利于增厚公司资金储备、实现业务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及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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