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081 ST恒信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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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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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706│ -0.6129│ -0.2503│ -0.1588│ -0.0566│ -0.5726│
│每股净资产(元) │ 1.3034│ 1.3744│ 1.7565│ 1.8440│ 1.9420│ 1.991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2700│ -36.1500│ -13.3200│ -8.2800│ -2.8800│ -24.98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0468.13│ 60468.13│ 60470.38│ 60470.38│ 60470.38│ 60470.3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41│ 11.41│ 9.16│ 9.16│ 9.16│ 9.16│
│总股本(万股) │ 60479.54│ 60479.54│ 60479.54│ 60479.54│ 60479.54│ 604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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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5 18:04 ST恒信(300081):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2 18:44 ST恒信(300081)2026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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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658.83 同比增(%):42.26;净利润(万元):-4270.45 同比增(%):-2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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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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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50717,增加3.38%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44930,减少11.4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4-17投资者互动:最新8条关于ST恒信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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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孟宪民 截至2026-04-22累计质押股数:5845.50万股 占总股本比:9.67% 占其持股比:93.46% │
├─────────────────────────────────────────────────────────┤
│●股东大会:2026-06-30召开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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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数字创意产品应用及服务业务、互联网视频应用产品及服务业务、算力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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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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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090│ -0.1360│ -0.1090│ -0.1020│ 0.0930│ -0.00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3.2681│ -3.1975│ -2.8350│ -2.7434│ -2.6413│ -2.584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6455│ 3.6455│ 3.6625│ 3.6583│ 3.6540│ 3.6466│
│营业收入(万元) │ 10658.83│ 39224.17│ 25933.22│ 18473.60│ 7492.71│ 37508.35│
│利润总额(万元) │ -4398.40│ -39225.39│ -16198.03│ -10486.94│ -3751.72│ -38639.8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270.45│ -37065.38│ -15138.05│ -9602.77│ -3422.74│ -34633.30│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4.77│ -7.02│ -5.89│ -22.3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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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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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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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706│
│2025 │ -0.6129│ -0.2503│ -0.1588│ -0.0566│
│2024 │ -0.5726│ -0.2364│ -0.1298│ -0.0508│
│2023 │ -0.4652│ -0.1660│ -0.1087│ -0.0356│
│2022 │ -0.6964│ -0.2069│ -0.1411│ -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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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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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请问公司业务是否已经停滞看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站,常年翻来覆去提及的项目都是以前的。没有任何新项目│
│ │或与其他公司的合作了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主营业务正常推进,具体业务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定│
│ │期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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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恒信东方董秘“怠慢工作”的核心表现: │
│ │1、投资者沟通敷衍低效:公开投资者热线多次出现“无人接听”情况,官网公示电话与实际联络电话不一致,IR │
│ │管理形同虚设;对立案调查、业绩亏损等核心关切问题,长期仅以“尚在进行”“请关注公告。 │
│ │2、内控与信披把关缺位:公司连续出现财务核算不规范(如收入确认方法前后矛盾、减值依据不充分)、会计差 │
│ │错频繁更正等问题,董秘作为信披第一责任人,未能有效履行审核与把关职责。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投资者热线010-84083349在工作时间均可正常接听,若投资者热线繁忙占线或接听│
│ │人员因会议及其他工作暂时离席而无法接听,您可换时间重复拨打;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财│
│ │务核算不规范、会计差错频繁更正等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17 │问:平潭两岸融合智算中心项目一期已完工,目前是否有客户签约算力出租率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业务情况请关注公司即将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
│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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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升公司│
│ │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 │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股价已经创了历史新低,作为有责任、有担当的管理层,请问如何维护广大股东的│
│ │利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良好的市值表现是公司和股东的共同愿景,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积极提升公司价值│
│ │,以良好的效益回报股东。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持续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力度,多渠│
│ │道、多维度向市场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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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公司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65亿元至4.75亿元,请问:此业绩预告是否会存在变动另外公司已连续6年亏│
│ │损,2025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后是否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
│ │据请关注公司即将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
│ │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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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据股吧资讯,公司自2020年起已连续6年归母净利润为负。2020年至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
│ │别为-5.13亿元、-5.13亿元、-4.21亿元、-2.81亿元、-3.46亿元,5年累计亏损达20.74亿元。2025年业绩延续颓 │
│ │势,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3.65亿元~4.75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55亿元~4.52亿元。请问:这是否属实未来公 │
│ │司又将如何实现扭亏为盈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 │.cn),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积极提升公司价值,以良好的 │
│ │效益回报股东。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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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量子要视频监控市场,2026年中国市场规模预计800-85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12.5%。子公司赛达科技的量子│
│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从25年初开始测试,历时一年多。请问:测试效果如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业务情况请关注公司即将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
│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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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请问公司因为财务不到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是否对此类行为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及公│
│ │司后续解决方案。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未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
│ │常波动的情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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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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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ST恒信(300081):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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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于近日接到持续督导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
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肖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
恒信东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本公司委派颜永平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肖辉先生担任
恒信东方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恒信东方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恒信东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军阁女士和颜永平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118f04c-e027-4ed7-bc46-b171638fd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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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28│ST恒信(300081):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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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持有公司 10.34%股份的
表决权,以下简称“提请召集人”)发来的《关于提请召开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函》”)
等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请函》主要内容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为进一步规范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信东方”)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治理与经营稳定、维护公司依
法合规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议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作为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信东方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暨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若召
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时会议届次发生变化的,则相应调整会议届次,不影响本函所列议案的审议)并审议公司董事罢免及补选相关议
案。
截至本函出具日,提议人作为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10.34%股份的表决权,具备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
会的资格。基于上述,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暨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 《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罢免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4.1.《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子议案 4.2.《关于提名选举李雪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5. 《关于提名选举袁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6. 《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上述议案的说明:
1. 本函所列上述 6个议案均一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暨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等议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
职权范围,有明
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信
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要求,本函
所列议案 4涉及选举 2名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
累积投票议案;本函议案 1、2、3、5、6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要求,本函
所列议案均由公司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表决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 本函议案 4《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
果的生效,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1《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2《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2
个议案为前
提条件。若议案 1《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2《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2个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
议但前述 2个
议案中任一议案未通过(含 2个议案均未通过)的,则本函议案 4《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不生效、相
应增选独立董事不当选。
5. 本函议案 5《关于提名选举袁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的生效,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3《关于罢免唐旭君董事职务的议案》为前提条件。若议案 3《关于罢免唐旭君董事
职务的议案》
经本次股东会审议未通过的,则本函议案 5《关于提名选举袁辉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相应增选非独立
董事不当选。
6. 本函议案 6《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的生效,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1《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2《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但前
述 2个议案中仅有一个议案获通过(不含 2个议案均获通过或均未获通过)为前提
条件。若议案 1《关于罢免庞金伟董事职务的议案》和议案 2《关于罢免徐锡斌董事职务的议案》全部 2个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
且均获通过或
均未获通过的,则本函议案 6《关于提名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相应增选独立董事
不当选。关于本函所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信东方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请求要求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基于上述,建议公司董事会在不晚于2026年 5月 14日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函提议相关议案,
并建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函提议相关议案的同时发布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且在不晚于 2026年 5月 30日前召开公司
临时股东会,且应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前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而不是无故拖延,否则将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提请公司董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信东方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包括不限于对本函的公告义务,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
二、后续处理
对提请召集人提出的《提请函》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系统的核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并及时
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fabfc0f-b41a-47bf-97b2-41224f2ed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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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52│ST恒信(30008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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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年 4月 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年 4月 30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
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对 2022年年度报告完成了差错更正,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规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 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上述对
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6年 4月 3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
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进行自查自纠及整改,并已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84),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及追溯
调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
明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1483号)。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条规定,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票交
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 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上述对公
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6773794-ae7d-4f2c-b80b-6061f6595e84.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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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4│ST恒信(300081)2026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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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管理层在提升投资者信心方面有哪些具体考虑?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良好的市值表现是公司和股东的共同愿景,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升级与业务结构优
化,全力推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修复与改善,积极提升公司价值,以良好的效益回报股东。公司也将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
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与项目进展的准确信息,依法依规推动提升公司价值。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问:算力系统集成业务在手项目和客户拓展情况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算力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业务项目和客户拓展情况请参考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后续
相关事项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3.问:后面会加强海外市场的拓展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未来公司将基于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综合研判,如未来公司海外市场业务有实
质性进展,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4.问: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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