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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91(金通灵)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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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091 金通灵 更新日期:2025-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489│ -0.8827│ -0.0943│ -0.0508│ │每股净资产(元) │ 0.4088│ 0.4577│ 1.2463│ 1.289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3000│ -98.2500│ -7.2900│ -3.8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1329.12│ 141329.12│ 133498.77│ 133498.7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587.30│ 7587.30│ 15417.65│ 15417.65│ │总股本(万股) │ 148916.42│ 148916.42│ 148916.42│ 148916.42│ ├─────────────┴──────────┴──────────┴──────────┴──────────┤ │●最新公告:2025-07-17 19:32 金通灵(300091):关于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7 19:55 金通灵(300091):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 被告人季伟等均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2063.22 同比增(%):-67.76;净利润(万元):-7287.74 同比增(%):-197.5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46555,增加11.6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6718,增加21.8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07-02累计质押股数:20661.48万股 占总股本比:13.87% 占其持股 │ │比:49.77% │ └─────────────────────────────────────────────────────────┘ 【主营业务】 大型工业鼓风机、压缩机、蒸汽轮机等流体机械领域,依托高效气化炉、小型高效再热锅炉、高效汽轮机为核心的小型发电岛成套技 术开拓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40│ -0.0890│ -0.0210│ -0.00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303│ -1.4814│ -0.6930│ -0.649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062│ 0.9062│ 0.9062│ 0.9062│ │营业收入(万元) │ 12063.22│ 140731.68│ 105181.55│ 72122.98│ │利润总额(万元) │ -7696.70│ -132303.47│ -17192.09│ -9010.5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287.74│ -131449.81│ -14039.41│ -7560.17│ │净利润增长率(%) │ -197.51│ -160.03│ -34.65│ -39.7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489│ │2024 │ -0.8827│ -0.0943│ -0.0508│ -0.0164│ │2023 │ -0.3395│ -0.0700│ -0.0363│ -0.0188│ │2022 │ -0.2428│ -0.0276│ -0.0087│ -0.0184│ │2021 │ -0.0409│ 0.0442│ 0.0355│ 0.0211│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7-17 19:32│金通灵(300091):关于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案件所处诉讼阶段:公诉起诉阶段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 决为准。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1.被告单位金通灵,被告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2.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 6 人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案件基本情况 经依法审查查明相关事实,检察机关认为,金通灵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连续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记载虚假财 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其间有四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季伟、袁学礼作为金通灵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被告人许坤明、冒鑫鹏等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犯罪事 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单位金通灵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 虚假内容,被告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分别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被 告单位金通灵、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 宽处罚。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季伟、袁学礼系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 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许坤明、冒鑫鹏等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违规披露 重要信息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季伟、袁学礼、 冒鑫鹏如实供述欺诈发行股票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对被告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 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检察机关《起诉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0182f690-0f6f-4694-9570-05340f39dd74.PDF ─────────┬───────────────────────────────────────────────── 2025-07-07 19:02│金通灵(300091):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 金通灵(300091):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0ec09099-96a6-4546-a0b1-0ca71170f5eb.PDF ─────────┬───────────────────────────────────────────────── 2025-06-10 17:56│金通灵(300091):关于收到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公告 ─────────┴─────────────────────────────────────────────────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 院”)送达的《批复》[(2025)苏 06破申 22 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超过 2 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公司为维持 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复的主要内容 南通中院送达的《批复》(2025)苏 06破申 22号,主要内容如下: 1.许可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超过 2 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 2.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前述资金由债权人会议表决是否参照共益债务处理。 3.临时管理人应依法严格审查借款合同条款内容,充分告知出借人上述借款本息可能存在的不能收回的风险,并对借款资金专项用 途做好监督工作,依法妥善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与意向出借人在法院的批复许可范围内沟通落实具体借款事宜。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实施借款将有效缓解生产经营的资金紧张 问题,有助于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订单顺利交付及维护正常经营运转。 三、风险提示 1.南通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 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健康发展。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 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4.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通过预重整及重整将引入增量资金和资源,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有利于公司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赔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5.2024年 12月,检察机关对公司及季伟、袁学礼等 6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股票案一案已经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材 料。目前本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后续公司存在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可能,公司将积极配合并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 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e2478e99-9d21-448c-be0c-7f36344e120c.PDF 【4.最新报道】 ─────────┬───────────────────────────────────────────────── 2025-07-17 19:55│金通灵(300091):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 被告人季伟等均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 金通灵因连续六年提供虚假财务数据,被检察机关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起诉,涉及多名高管。公司称诉讼尚未 审理,判决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19132.html ─────────┬───────────────────────────────────────────────── 2025-06-10 17:59│金通灵(300091)收到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 ─────────┴───────────────────────────────────────────────── 智通财经APP讯,金通灵(300091.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中院”)送达的《批 复》[(2025)苏06破申22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超过2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03523.html ─────────┬───────────────────────────────────────────────── 2025-05-08 10:25│异动快报:金通灵(300091)5月8日10点20分触及涨停板 ─────────┴───────────────────────────────────────────────── 5月8日,金通灵股价涨停,上涨20.16%,所属通用设备行业同步上涨,通用航空、无人机及军工概念均表现强势。主力资金小幅净 流入,游资净流出,散户资金净流入。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50800007694.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3-12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20.00 成交量(万股):19274.05 成交额(万元):49800.29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沿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 2924.95│ 12.0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 2335.02│ 0.28│ │机构专用 │ 1327.08│ 171.5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光复路证券营业部 │ 1204.17│ 3.7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国路证券营业部 │ 1013.49│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区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 1.24│ 829.86│ │机构专用 │ 311.58│ 672.9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童北路证券营业部 │ 0.00│ 580.6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证券营业部 │ 0.00│ 504.5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58.59│ 392.55│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2025-07-25 │ 10119.92│ 302.63│ 0.00│ 0.00│ 10119.92│ │2025-07-24 │ 10207.41│ 296.58│ 0.00│ 0.00│ 10207.41│ │2025-07-23 │ 10236.64│ 493.64│ 0.00│ 0.00│ 10236.64│ │2025-07-22 │ 10327.97│ 597.03│ 0.00│ 0.00│ 10327.97│ │2025-07-21 │ 10252.80│ 604.44│ 0.00│ 0.00│ 10252.80│ │2025-07-18 │ 10163.91│ 783.87│ 0.00│ 0.00│ 10163.91│ │2025-07-17 │ 10421.01│ 174.40│ 0.00│ 0.00│ 10421.01│ │2025-07-16 │ 10537.12│ 161.87│ 0.00│ 0.00│ 10537.12│ │2025-07-15 │ 11085.96│ 870.30│ 0.00│ 0.00│ 11085.96│ │2025-07-14 │ 11108.50│ 439.37│ 0.00│ 0.00│ 11108.50│ │2025-07-11 │ 11208.60│ 1121.18│ 0.00│ 0.00│ 11208.60│ │2025-07-10 │ 10785.17│ 623.84│ 0.00│ 0.00│ 10785.17│ │2025-07-09 │ 11086.71│ 378.07│ 0.00│ 0.00│ 11086.71│ │2025-07-08 │ 11273.39│ 375.90│ 0.00│ 0.00│ 11273.39│ │2025-07-07 │ 11403.81│ 414.53│ 0.00│ 0.00│ 11403.81│ │2025-07-04 │ 11309.39│ 450.46│ 0.00│ 0.00│ 11309.39│ │2025-07-03 │ 11241.36│ 469.89│ 0.00│ 0.00│ 11241.36│ │2025-07-02 │ 11833.59│ 646.55│ 0.00│ 0.00│ 11833.59│ │2025-07-01 │ 11894.59│ 1328.57│ 0.00│ 0.00│ 11894.59│ │2025-06-30 │ 11433.43│ 605.90│ 0.00│ 0.00│ 11433.43│ └────────┴────────┴─────────┴─────────┴─────────┴─────────┘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3-06-27 │处罚披露日 │2024-01-02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 │ │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 │ │ │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 │ │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 │ │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42.43万元、54,973.13│ │ │万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2元 │ │ │、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 │ │ │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 │ │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 │ │.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 │ │ 以上违法事实有金通灵相关公告、客户及供应商资料、相关合同、相关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 │ │水、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 │ ├────────┼────────────────────────────────────────────────┤ │处罚决定 │考虑到本案当事人存在主动供述我局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和积│ │ │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 │ │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 │ │ 一、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 │ │ 二、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 │ │ 三、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 │ 四、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 └────────┴────────────────────────────────────────────────┘ 【交易所问询】 ┌────────┬───────────────────┬────────┬───────────────────┐ │公告日期 │2024-04-22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0516F0323FDF30FED5753C0A3F.pdf │ └────────┴────────────────────────────────────────────────┘ ┌────────┬───────────────────┬────────┬───────────────────┐ │公告日期 │2023-11-22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 │标题 │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NMK30009155827.pdf │ └────────┴────────────────────────────────────────────────┘ ┌────────┬───────────────────┬────────┬───────────────────┐ │公告日期 │2023-05-08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NMK30009152379.pdf │ └────────┴────────────────────────────────────────────────┘ ┌────────┬───────────────────┬────────┬───────────────────┐ │公告日期 │2023-01-31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 │标题 │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NMK30009151357.pdf │ └────────┴────────────────────────────────────────────────┘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4-05-16 │ ├────────┼────────────────────────────────────────────────┤ │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 │处理日期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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