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096 ST易联众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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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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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11│ -0.1007│ -0.1581│ -0.1226│
│每股净资产(元) │ 0.6624│ 0.7235│ 0.6660│ 0.701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8.8100│ -12.9300│ -21.2600│ -16.1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2902.49│ 42902.49│ 42872.07│ 42872.0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97.51│ 97.51│ 127.93│ 127.93│
│总股本(万股) │ 43000.00│ 43000.00│ 43000.00│ 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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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03 18:22 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5 20:00 ST易联众(300096)2025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936.23 同比增(%):21.49;净利润(万元):-2626.25 同比增(%):34.5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10,公司股东户数18215,增加0.7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18081,减少0.6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易联众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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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健康医疗、公共服务、产业金融、大数据等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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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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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570│ -0.0800│ -0.3590│ -0.32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6375│ -0.5764│ -0.6339│ -0.598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2393│ 0.2393│ 0.2393│ 0.2393│
│营业收入(万元) │ 5936.23│ 55841.31│ 33523.51│ 20513.90│
│利润总额(万元) │ -3336.10│ -4769.88│ -8001.74│ -6555.4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626.25│ -4328.11│ -6799.31│ -5271.07│
│净利润增长率(%) │ 34.59│ -216.82│ -153.10│ 24.7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611│
│2024 │ -0.1007│ -0.1581│ -0.1226│ -0.0934│
│2023 │ 0.0862│ 0.2978│ -0.1630│ -0.1016│
│2022 │ -0.7438│ -0.4213│ -0.2896│ -0.1615│
│2021 │ -0.2500│ -0.2442│ -0.1823│ -0.1300│
└─────────┴───────────┴───────────┴───────────┴───────────┘
【2.互动问答】
┌──────┬──────────────────────────────────────────────────┐
│06-11 │问:请问公司最近一期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8,215户。谢谢! │
├──────┼──────────────────────────────────────────────────┤
│06-04 │问:董秘您好,三明医改已经在全国多个城市推广实行,并且要在5年内覆盖全国。请问现在除了福建,还覆盖了 │
│ │哪些城市对公司的业绩有什么影响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作为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医共体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三明医改信息化软件总│
│ │集成商和福建医保管理服务平台总开发商,同时也是国家医保局信息化平台核心系统的重要承建商和运维服务者、│
│ │医保电子凭证的系统建设者和运营服务者,参与了相关标准制定,行业实力和先发优势显著,有利于公司将已迭代│
│ │升级的成熟产品和建设开发经验推广到其他省份和地区,助力国家新医改的顺利推进。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参│
│ │与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3个地市级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并已全部上线投入使用;公司医疗信息化产品市 │
│ │场稳步增长,福建省以外的智慧医院业务涉及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信息化产品累计应用于全国330多 │
│ │家二级及以上医院、600多家基层医疗机构。谢谢! │
├──────┼──────────────────────────────────────────────────┤
│06-04 │问:你好,截止到6.4号,公司股东数为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8,081户。谢谢! │
├──────┼──────────────────────────────────────────────────┤
│05-28 │问:你好,截止5.26,公司股东数为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8,207户。谢谢! │
├──────┼──────────────────────────────────────────────────┤
│05-23 │问:根据贵司2024年报,2024员工人均年薪达到了18W,远超厦门和周口的工资水平.总数额高达3亿多,公司2024的营│
│ │收不过5亿多,利润是负数,请问贵司业绩如此之差,为什么员工还能有这么高的人均收入为什么不降本裁员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24年度职工平均薪酬约18万元,未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合理区间,公司职│
│ │工薪酬严格按照岗位职级、绩效管理办法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来制定执行│
│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优化人员结构,降低人工成本,人员规模和费用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度│
│ │,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优化内控流程,加强财务管控和绩效考核力度,人效水平明显提升,现金流较为充│
│ │裕,有效提高了应对风险的能力,保证了公司市场拓展稳步推进,业务基本盘持续巩固。2025年,公司将坚持“稳│
│ │中求进、以进促稳”的经营管理总基调,贯彻“控成本,提效益,防风险,促发展”的导向,以现金流安全为核心│
│ │,持续提质增效,强化风险防控。谢谢! │
├──────┼──────────────────────────────────────────────────┤
│05-19 │问:截止5.15号,公司股东数为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8,492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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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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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22│ST易联众(30009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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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保
/违规借款情形尚未完全消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77),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
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尚未完
全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9.5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
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 日、2024年 5月 6 日、2024 年6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月 8日、2024年 11 月 1日、2024年 12月 2日、2025年 1月 2
日、2025年 2月5 日、2025 年 3 月 3 日、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5、2024-009、2024-026、2024-031、2024-037、2024-047、2024-048、20
24-053、2024-056、2025-001、2025-003、2025-004、2025-006、2025-02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暨独
立董事督促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追
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涉及诉讼/仲裁[(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号/(2024)浙 01
民终 4410号],公司已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进行答辩,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妥善处理该事宜,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司和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仲裁案件[(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号]已终局裁决,本次仲裁裁决公司无需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所涉诉讼案件一审[(2023)浙 0109 民初 17652 号]已判决,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
司已提起二审上诉,二审[(2024)浙 01民终 4410号]尚在审理中,尚未出具司法判决结果,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具体情况请见公
司于 2024年 3月 14日、2024年 4月 29日、2024年 9月 3日披露的《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025)、《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督促张曦先生及相关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若公司所涉相关
诉讼案件最终司法判决公司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或履行共同还款义务,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相关方全额赔偿、向张曦先
生及相关方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避免公司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造成损失,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已开展内部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疏漏,持续对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
面深入整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
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相关违规情形消除。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谨慎决
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94674cc3-8259-47a6-b110-5693abd6a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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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6│ST易联众(30009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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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
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
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4:30 如期在厦门市软
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段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并发布通知公告,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608,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9%。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所律师现场列席本
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会议。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为 14,327,8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
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2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29,8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
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列于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
新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
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计票、监票。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三)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 2025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 5、议案 7、议案 8、议案 9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不涉及特别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
议案,亦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1de2e90e-b893-4e9f-8678-61c9c5b66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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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6│ST易联众(30009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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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5年 4 月 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梁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
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5年 5月 13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7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3,936,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9.520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9,608,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188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24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
,327,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1%。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26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329,8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3325%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参会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议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1,807,32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33%;反对 2,025,45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31%;弃权 103,8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00,575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411%;反对 2,025,45
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45%;弃权 103,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244%。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1,811,22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79%;反对 2,021,55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4%;弃权 103,8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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