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100 双林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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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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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500│ 0.8900│ 0.7200│ 0.5100│ 0.2900│ 0.8900│
│每股净资产(元) │ 5.8008│ 5.6406│ 5.3820│ 5.1386│ 7.0196│ 6.594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5700│ 17.2300│ 14.5400│ 10.4000│ 5.8500│ 20.4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5115.60│ 55115.60│ 55238.21│ 54687.18│ 38706.29│ 38706.2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082.69│ 2082.69│ 1960.09│ 2019.69│ 1370.64│ 1370.64│
│总股本(万股) │ 57198.29│ 57198.29│ 57198.29│ 56706.87│ 40076.92│ 400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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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26 17:14 双林股份(30010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6-18 16:43 双林股份涨11.86%,华鑫证券一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5200.63 同比增(%):-10.42;净利润(万元):8447.73 同比增(%):-47.0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4-24 除权派息日:2026-04-27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62924,减少6.36%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67200,减少10.3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6-1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双林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宁波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09-17累计质押股数:277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4.84% 占其持股比:│
│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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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车部件和机器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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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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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280│ 1.3660│ 1.1270│ 0.7080│ 0.3360│ 1.67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9366│ 1.7889│ 1.6507│ 1.4621│ 1.9814│ 1.550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5449│ 2.5055│ 2.4229│ 2.4188│ 3.7297│ 3.6983│
│营业收入(万元) │ 115200.63│ 548369.78│ 385529.57│ 252479.69│ 128603.94│ 491049.52│
│利润总额(万元) │ 9520.43│ 55149.38│ 43986.86│ 30707.10│ 17025.95│ 50864.2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8447.73│ 50322.99│ 40225.17│ 28722.86│ 15941.68│ 49701.1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7.01│ 1.25│ 9.77│ 15.73│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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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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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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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1500│
│2025 │ 0.8900│ 0.7200│ 0.5100│ 0.2900│
│2024 │ 0.8900│ 0.9100│ 0.4400│ 0.1936│
│2023 │ 0.2000│ 0.2436│ 0.1612│ 0.1050│
│2022 │ 0.1900│ 0.2135│ 0.1128│ 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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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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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问:董秘好!作为长期股东,特咨询四个问题:1:公司是否参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未来是否计划与头部企业 │
│ │绑定,共建实训及量产设备2:机器人零部件新产线是否已投产2026年预计产量多少3:2026年中报业绩是否有改善│
│ │预期是否计划在中报后推进港股聆讯:4:248吨级角模块无人矿卡是否已投产整车是自产还是委托代工若委托,合 │
│ │作方是谁期盼回复,感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关于公司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公司 │
│ │严格按照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截至目前,公司在宁海梅桥工厂新建一期1│
│ │0万套量产线已具备量产能力。关于量产的详细情况请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3、关于港股上市进展,公司将│
│ │结合自身经营状况、监管政策要求及市场投资者关切,审慎、合理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具体时间需要结合工作进度│
│ │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为主。4、公司与清华联合研发的分布式电驱动角模块技术已取得重要产业化突破。首个基于 │
│ │角模块技术的落地项目“248吨级纯电动角模块无人矿卡”产品已于2026年4月18日正式发布,标志着该技术在商业│
│ │化应用迈出了关键一步,截至目前该产品尚未实现营业收入,请注意投资风险。关于业务进展的详细情况请以公司│
│ │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6-12 │问:您好,请问公司240吨级纯电动角模块智能无人矿卡何时发布上市,投放内蒙古露天矿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清华联合研发的分布式电驱动角模块技术已取得重要产业化突破。首个基于角模│
│ │块技术的落地项目“248吨级纯电动角模块无人矿卡”产品已于2026年4月18日正式发布,标志着该技术在商业化应│
│ │用迈出了关键一步。截至目前,该产品尚未实现营业收入,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于业务进展的详细情况请以│
│ │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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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问:请问公司丝杠产品新建的一期10万套量产线是否具备量产能力,准备在今年的什么时间投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在宁海梅桥工厂新建一期10万套量产线已具备量产能力。关于量产的详│
│ │细情况请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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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请问董秘,截止五月二十日收盘公司在册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股东人数将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请关注相关定期报告;股│
│ │东如有相关查询需求,可向公司提供证明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
│ │息,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谢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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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请问公司的滚珠丝杠产品进度如何是否向宇树等国内头部人形机器人企业狗。供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公司严格│
│ │按照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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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请问公司,鄂尔多斯的矿卡生产基地进度如何,总投资规模多少,具体地址在哪里,什么时候能投入生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首个基于角模块技术的落地项目“248吨级纯电动角模块无人矿卡”产品已于2026 │
│ │年4月18日正式发布,标志着该技术在商业化应用迈出了关键一步。同时,基于角模块技术开发的无人重载 IGV 产│
│ │品正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智能载运装备领域的产品矩阵。此外,在乘用车领域,公司已完成涵盖麦弗逊、│
│ │双叉臂、多连杆在内的三种主流悬架构型的设计开发,并与国内多个主机厂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加快推进角模块技│
│ │术在乘用车领域的应用。商用车方面,公司同步与国内几个主流商用车主机厂开展深度合作,围绕分布式电驱动角│
│ │模块技术在不同商用场景下的工程化应用,积极探索技术落地路径,助力商用车智能化转型升级。截至目前上述产│
│ │品尚未产生营业收入,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关于业务进展的详细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5-26 │问:董秘您好!作为双林长期持有者,有几个问题需要向您咨询,1:双林计划6月投产的丝杠生产线,是否已经准│
│ │备动工2:生产的丝杠精度级别是多少是否符合特斯拉机器人的要求(不在意是否合作,只是想知道我们的精度是 │
│ │多少,能否在市场有竞争力),3:我们主力竞争产品是行星丝杠还是滚珠丝杠,亦或者是其他 望百忙之中予以│
│ │回答,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在宁海梅桥工厂新建一期10万套量产线已具备量产能力,计划于2026年│
│ │6月投产。在生产制造方面,科之鑫磨床设备的自主研发与快速迭代始终是我们丝杠和模组量产的核心竞争力。目 │
│ │前科之鑫磨床完成三款第二代设备开发,能够实现更高精度、更高效率、更稳定、更智能和更低成本。同时,新磨│
│ │床支持丝杠C3级精度及30分钟的加工效率,为公司大规模交付和成本优化提供关键保障,具备市场竞争优势。报告│
│ │期内,公司机器人相关零部件占总体营业收入的比例极小,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于公司产品的详细信息请以│
│ │公开资料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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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年报提到滚柱丝杠产能达10万套,目前客户验证进展如何2026年能否实现规模化量产与头部客户的合作是否已│
│ │转化为订单收入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公司严格│
│ │按照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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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问:请问,目前矿卡项目进展如何 │
│ │1.公司 248 吨级无人矿卡 K7主要在那个煤矿基地运行,运行效果是否如预期 │
│ │2.鄂尔多斯生产基地建设进度如何,是否能在7月份预期形成产能具体是以那个子公司去建设的,总投资规模多少 │
│ │具体建设地址在哪里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清华联合研发的分布式电驱动角模块技术已取得重要产业化突破。首个基于角模│
│ │块技术的落地项目“248吨级纯电动角模块无人矿卡”产品已于2026年4月18日正式发布,标志着该技术在商业化应│
│ │用迈出了关键一步。同时,基于角模块技术开发的无人重载 IGV 产品正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智能载运装 │
│ │备领域的产品矩阵。此外,在乘用车领域,公司已完成涵盖麦弗逊、双叉臂、多连杆在内的三种主流悬架构型的设│
│ │计开发,并与国内多个主机厂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加快推进角模块技术在乘用车领域的应用。商用车方面,公司同│
│ │步与国内几个主流商用车主机厂开展深度合作,围绕分布式电驱动角模块技术在不同商用场景下的工程化应用,积│
│ │极探索技术落地路径,助力商用车智能化转型升级。截至目前上述产品尚未产生营业收入,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关│
│ │于业务进展的详细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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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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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14│双林股份(30010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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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
位董事,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各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58 元/股调整为 3.48 元/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含预留)由 23.36 元/股调整为 23.2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子盛、陈有甫、葛海岸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39.4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
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子盛、陈有甫、葛海岸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c7ac5fc-914d-4aee-99f5-5d9ef4f3b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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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14│双林股份(30010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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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30010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10358c6-923b-4148-a56c-a9a731340d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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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14│双林股份(30010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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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锦杭【2026】法意字第 40525-1 号致: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双林股份”)的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
整”)涉及的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发表法律意
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
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
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公司已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信息、文件或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
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所有文件或资料上的签字和印章均为真实。
5、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经办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
具或提供的证明或确认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发表法律意见,该等证明、确认文件或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
由出具该等证明、确认文件或公布该等公开信息的单位或人士承担。
6、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相关的
信息披露。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锦天城、本所 指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上市公司/双林股份 指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及子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指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性股票 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相
应部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
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2025激励计划(草案)》 指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监管指南第 1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 文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2026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规则》《管
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2025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1,982,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
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5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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