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105 龙源技术 更新日期:2026-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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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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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81│ 0.0236│ -0.0700│ 0.0730│ 0.0548│ 0.0805│
│每股净资产(元) │ 3.4645│ 3.6195│ 3.5965│ 3.7337│ 3.7175│ 3.819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5100│ 0.6500│ -1.8900│ 1.9500│ 1.4700│ 2.12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1549.16│ 51547.29│ 51547.29│ 51581.44│ 51581.44│ 51321.3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2.28│ 34.16│ 34.16│ ---│ ---│ 260.09│
│总股本(万股) │ 51581.44│ 51581.44│ 51581.44│ 51581.44│ 51581.44│ 515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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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9-04 18:02 龙源技术(30010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8-14 17:36 图解龙源技术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78.22%(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35859.32 同比增(%):-1.03;净利润(万元):932.19 同比增(%):-67.0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22 除权派息日:2026-05-25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23852,增加6.74%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22345,减少0.1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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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节能业务、环保业务、新能源业务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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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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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1970│ -0.1200│ 0.4270│ 0.0890│ -0.2370│ -0.23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8539│ 1.0094│ 0.9859│ 1.1280│ 1.1118│ 1.235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321│ 1.3321│ 1.3321│ 1.3293│ 1.3293│ 1.3267│
│营业收入(万元) │ 35859.32│ 10893.78│ 95959.37│ 52056.19│ 36233.51│ 16703.10│
│利润总额(万元) │ 555.05│ 1230.54│ -5084.19│ 3441.82│ 2138.93│ 3429.9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932.19│ 1215.72│ -3567.06│ 3765.95│ 2827.96│ 4129.5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67.04│ -70.56│ -154.64│ 61.5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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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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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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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0181│ 0.0236│
│2025 │ -0.0700│ 0.0730│ 0.0548│ 0.0805│
│2024 │ 0.1264│ 0.0446│ 0.0223│ 0.0264│
│2023 │ 0.2741│ 0.0309│ 0.0081│ -0.0121│
│2022 │ 0.1725│ 0.1392│ 0.1381│ -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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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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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8:02│龙源技术(30010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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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财会〔2026〕7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20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
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
,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4066dde3-c1a8-45b6-a925-a4ac85697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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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8:02│龙源技术(30010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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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0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04日的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04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白云山路 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增杰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9人,代表股份 219,619,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15,61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人,代表股份 4,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6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6人,代表股份 4,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6人,代表
股份 4,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67%。(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果
编 名 分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码 称 类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 总表 217,60 99.084 1,592, 0.7253 418,10 0.1904 0 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
变 决 8 4 8 % 0 % 过出席本次股东会
更会 情况 ,820 % 0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计 其中 1,995, 49.806 1,592, 39.757 418,10 10.4361 0 0% 数的 1/2,获得通
师事 , 4 6 8 4 0 % 过。
务 中小 00 % 00 %
所的 股
议 东的
案 表
决情
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的朱志平律师、庄绵绵律师通过现场及网络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e2af2c96-36e8-4b46-8765-bca5f8446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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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8:02│龙源技术(30010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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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
托,指派本所朱志平律师和庄绵绵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以现场及实时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列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南》)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
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
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或议案的内容及前述事项或内容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
见书仅供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
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同披露。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2、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议案、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4日下午14:30在中国(山东)自由贸
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白云山路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曲增杰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15至下午15: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理
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
证明等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以及根据现场会议统计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9名,代表公司股份219,619,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77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215,61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0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6人,代表公司股份4,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206人,代表公司股份4,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06人,代表公司股份4,0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67%。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
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4、出席、列席会议(包括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列席)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上述与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为: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在股东会会议召开期间,未有股东提出超出上
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未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任何
议案进行表决。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结果进行
统计。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宣布股东会的决议均已通过。该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列入《股东会通知》的下述议案获得通过: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17,60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4%;反对1,5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3%;弃权4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066%;反对1,592,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74%;弃权4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6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指引》及《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经单位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d1750f4e-ff64-4a64-83e1-9cfa90dd54d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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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36│图解龙源技术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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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营收3.59亿元,同比下降1.03%;归母净利润932.19万元,同比下滑67.04%。值得关注的是,第
二季度单季营收达2.5亿元,同比增长27.83%;单季归母净利润虽仍为负,但亏损幅度同比收窄,亏损额同比下降78.22%,经营拐点初
现。截至期末,公司负债率为31.08%,毛利率维持在21.7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814000297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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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40│龙源技术(300105)2026年6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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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
二、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目前公司业务板块划分情况如何?
答:公司打造四位一体技术产品谱系,涵盖清洁低碳、节能环保、灵活智慧、新型储能及核心装备制造。可面向能源、工业等多类
场景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
问:公司经营方面有哪些亮点?
答:在经营方面,公司一是深入推进传统产业焕新升级。启动“等离子+”专项行动计划,推动核心技术产品迭代升级,进一步提
升煤种适应性。开展压力开关等进口核心零部件国产化替代攻关,巩固深化在生物质和氢氨醇掺烧领域的领先优势。二是大力推进“四
新”企业建设。中标首个等离子体船舶固废垃圾处理处置项目,巩固新型等离子、燃烧器、智能智慧燃烧等新一代煤电技术装备领先优
势。持续推动地热、气垫带式输送技术。三是签约南非国家电力公司等离子和微油示范项目,完成南非分公司注册。四是清洁低碳氢煤
混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 40兆瓦等级燃煤锅炉上实现 50%热量比掺氢燃烧。
问:请问公司节油类业务近年保持稳定发展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一是受益于“三改联动”需要提升燃煤机组深度调峰灵活性,二是前期安装了点火装置的电厂需要进行设备升级改造,三是实
施了一批基建等离子体点火项目。此外,公司与多家大型电力集团续签备件长协订单,备件销售情况良好。
问:公司订单从签约到完工需要多久?
答:改造项目可在数月或当年内完成,基建项目需要跨年。
问:目前等离子体点火技术还有哪些局限性?
答:该技术能使用煤粉替代燃油,实现燃煤锅炉零油耗启停,以及快速调整负荷响应电网快速调峰需求。实现电厂单一燃料运行,
消除储存燃油的安全隐患。目前部分低热值、高水分的煤种无法较好点燃,适用范围仍需拓展。
问:公司正在推广的新技术气垫带式输送机有哪些技术特点?
答:该技术以气垫替代托辊,变滚动摩擦为流体摩擦,具备能耗小、重量轻、寿命长、维护成本低、输送能力高等特点。目前已经
成功应用于国能新疆乌冬洗煤厂、河南能源集团榆树岭煤矿及国能九江电厂等项目,取得良好效果。
问:目前集团公司对公司定位如何,公司有哪些发展目标?
答:定位公司为集团内科技创新平台、负责技术研发和科技转化。公司积极履行“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四新’企业”职责使命
,打造世界一流的能源生产服务科创上市公司。
问:公司如何看待未来新增煤电机组增长情况?
答:从整体来看,我国电源结构中新能源占比将持续提升,为支撑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调峰安全,煤电机组还有一定增长空
间,但增速会持续下降,并呈现一定地域性特征,主要布局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
问:煤电机组参与调峰的改造需求是否还有市场空间?
答:当前我国能源结构变化仍处于动态过程,电源结构和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煤电机组改造的技术复杂度、定制化要求持续提升,
这为具备全链条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的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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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20:00│龙源技术(300105)2026年6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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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
二、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请简要介绍公司氢煤混烧技术的情况
答:近日,公司依托自有中试实验台,实现 50%热量比掺氢燃烧,属世界首次。为我国未来燃煤机组实现大幅度碳减排探索出了一
条有效技术路径。
问:实现氢煤混烧有哪些技术难点?
答:一是构建从氢气输送到炉膛燃烧的全流程安全防护系统;二是研制氢煤混烧及纯氢燃烧器;三是开发氢煤异种燃料精准控制策
略。
问:公司提出并深入研究该技术的初衷有哪些?
答:主要出发点是为实现煤电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探索未来燃煤机组实现大幅度碳减排的有效技术路径,以及氮氧化物协同减
排效应。
问:对于发展氢煤混烧技术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有哪些?
答:下一步公司将不断完善技术水平,并选择合适的示范应用场景。
问:公司掺烧、储能、电极锅炉等新技术的市场开拓情况如何?
答:公司前期储备多项新技术,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步伐加快,市场热度在逐渐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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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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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4-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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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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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监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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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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