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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7(建新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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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107 建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2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 0.0029│ 0.0346│ 0.0246│ │每股净资产(元) │ ---│ 2.6816│ 2.6765│ 2.687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0.1100│ 1.3000│ 0.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4718.58│ 34704.15│ 34704.15│ 34566.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1539.91│ 21539.91│ 21539.91│ 21539.91│ │总股本(万股) │ 56258.49│ 56244.06│ 56244.06│ 56106.5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期权行权│ ---│ ---│ ---│ ├─────────────┴──────────┴──────────┴──────────┴──────────┤ │●最新公告:2025-07-04 19:32 建新股份(30010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4 19:44 建新股份(30010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拟减持不超0.14%股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795.45 同比增(%):-23.42;净利润(万元):161.02 同比增(%):-80.1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1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8 除权派息日:2025-05-29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45683,减少4.2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1576,减少8.9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2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建新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7-04公告,财务总监2025-07-28至2025-10-27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1.77万股,占总股本0.02% │ │●拟减持:2025-07-04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2025-07-28至2025-10-27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79.75万股,占总股本0.14%│ │●拟减持:2025-05-26公告,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74.46万股,占总股│ │本0.31%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总工程师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6.75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副总经理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4.63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68.64万股,占总股本0.30│ │%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董事、副总经理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1.43万股,占总股本0.02% │ └─────────────────────────────────────────────────────────┘ 【主营业务】 苯系中间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染料中间体、纤维中间体和医药中间体三个系列。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16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2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330│ 0.0790│ -0.11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0.9354│ 0.9325│ 0.928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4747│ 0.4736│ 0.4892│ │营业收入(万元) │ ---│ 11795.45│ 60537.65│ 44900.98│ │利润总额(万元) │ ---│ 96.65│ 1153.73│ 920.6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61.02│ 1936.57│ 1369.36│ │净利润增长率(%) │ ---│ -80.19│ 31.44│ 28.4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期权行权│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029│ │2024 │ 0.0346│ 0.0246│ 0.0215│ 0.0147│ │2023 │ 0.0267│ 0.0193│ 0.0150│ 0.0065│ │2022 │ 0.1111│ 0.0882│ 0.0640│ 0.0197│ │2021 │ 0.0247│ 0.0151│ 0.0130│ 0.0069│ └─────────┴───────────┴───────────┴───────────┴───────────┘ 【2.互动问答】 ┌──────┬──────────────────────────────────────────────────┐ │07-21 │问:请问贵公司参股的公司是否有意携带AricarII首架样机模型或者资料参加国内低空经济一些大会,并做推广宣│ │ │传 │ │ │ │ │ │答:您好,经过与参股公司河北建新飞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沟通了解,其将根据飞行汽车II的样机生产进度和公司│ │ │经营战略决定市场推广策略。感谢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7-04 19:32│建新股份(30010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建新股份(30010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461e969d-0c29-4fa7-ab7d-a4af365ff099.PDF ─────────┬───────────────────────────────────────────────── 2025-07-04 19:32│建新股份(300107):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持有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的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 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5 年 7月 28 日至 2025 年10月 27 日,窗口期间不 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黄吉琴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797,500 0.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票来源: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归属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黄吉琴 797,500 0.14% 合计 797,500 0.14%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5年 7月 28日至 2025 年 10月 27日,窗口期间不减持)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在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023 年 10 月 16 日签署承诺函: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12 月内(2023 年 10月 16日至 2024年 10月 15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 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个人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黄吉琴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6ab47d74-5f64-4f33-a178-2ddb0acd66a6.PDF ─────────┬───────────────────────────────────────────────── 2025-05-28 17:48│建新股份(300107):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 关于建新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致: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厚”或“本所”)受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新”或“公司”)委托, 作为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或“ 本调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嘉厚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嘉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调整有关的文件,包括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本次调整所涉及的相关事实 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法律意见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已经向嘉厚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公司提供给嘉厚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 或复印件的,与原件一致。 嘉厚仅就与公司本次调整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 律意见。嘉厚不对公司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 律意见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嘉厚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嘉厚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嘉厚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建新股份 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嘉厚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告,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调整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嘉厚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 上的歧义或曲解,嘉厚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嘉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1、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6、2023年7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4年7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20 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2,584,8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16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01,357.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374-0.016=5.358元/份。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关于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a6d1cb7d-0c34-4c7a-b536-787c172d9e41.PDF 【4.最新报道】 ─────────┬───────────────────────────────────────────────── 2025-07-04 19:44│建新股份(30010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拟减持不超0.14%股份 ─────────┴───────────────────────────────────────────────── 智通财经APP讯,建新股份(300107.SZ)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0.14%)。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14220.html ─────────┬───────────────────────────────────────────────── 2025-07-04 19:37│建新股份(300107):高管高辉拟减持不超11.77万股 ─────────┴───────────────────────────────────────────────── 格隆汇7月4日丨建新股份(300107.SZ)公布,持有公司股份470,8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高级管理人员高辉女士计划在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 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32380 ─────────┬───────────────────────────────────────────────── 2025-07-04 19:36│建新股份(30010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拟减持不超79.75万股 ─────────┴───────────────────────────────────────────────── 格隆汇7月4日丨建新股份(300107.SZ)公布,持有公司股份7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的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 人黄吉琴女士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32379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10-31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4.60 成交量(万股):15100.21 成交额(万元):207640.13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3713.35│ 3599.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广福街证券营业部 │ 2283.65│ 57.2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2109.74│ 835.0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2006.89│ 843.1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832.02│ 557.23│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宁大道证券营业部 │ 4.46│ 5152.5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26.88│ 3680.94│ │机构专用 │ 3713.35│ 3599.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 │ 52.91│ 3059.4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 26.81│ 2876.55│ └───────────────────────────────┴────────────┴────────────┘ ●交易日期:2024-10-30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19.96 成交量(万股):7337.88 成交额(万元):91590.45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宁大道证券营业部 │ 4994.97│ 0.0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3457.22│ 6.4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 │ 2924.48│ 1.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 2704.29│ 24.7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部 │ 2583.92│ 7.82│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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