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107 建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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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2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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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029│ 0.0346│ 0.0246│
│每股净资产(元) │ ---│ 2.6816│ 2.6765│ 2.687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0.1100│ 1.3000│ 0.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4718.58│ 34704.15│ 34704.15│ 34566.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1539.91│ 21539.91│ 21539.91│ 21539.91│
│总股本(万股) │ 56258.49│ 56244.06│ 56244.06│ 56106.5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期权行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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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28 17:48 建新股份(300107):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5 16:48 建新股份(300107)多位董高拟合计减持不超0.65%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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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795.45 同比增(%):-23.42;净利润(万元):161.02 同比增(%):-8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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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1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8 除权派息日:2025-05-29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45683,减少4.2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1576,减少8.9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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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建新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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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74.46万股,占总股│
│本0.31%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总工程师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6.75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副总经理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4.63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68.64万股,占总股本0.30│
│% │
│●拟减持:2025-05-26公告,董事、副总经理2025-06-17至2025-09-16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1.43万股,占总股本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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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苯系中间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染料中间体、纤维中间体和医药中间体三个系列。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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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2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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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330│ 0.0790│ -0.11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0.9354│ 0.9325│ 0.928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4747│ 0.4736│ 0.4892│
│营业收入(万元) │ ---│ 11795.45│ 60537.65│ 44900.98│
│利润总额(万元) │ ---│ 96.65│ 1153.73│ 920.6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61.02│ 1936.57│ 1369.36│
│净利润增长率(%) │ ---│ -80.19│ 31.44│ 28.4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期权行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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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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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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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029│
│2024 │ 0.0346│ 0.0246│ 0.0215│ 0.0147│
│2023 │ 0.0267│ 0.0193│ 0.0150│ 0.0065│
│2022 │ 0.1111│ 0.0882│ 0.0640│ 0.0197│
│2021 │ 0.0247│ 0.0151│ 0.0130│ 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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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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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问:请问公司飞行汽车6月份能不能下线试飞行 │
│ │ │
│ │答:您好,目前参股公司建新飞行汽车的合作方克莱因视觉公司的研发工作按照计划推进中,预计今年二季度末至│
│ │三季度初AricarII首架样机制作完成。投资风险:公司以自有资金参股建新飞行,存在因低空经济相关政策、市场│
│ │接受度、生产设施建设及行政审批、飞行器取证、合作方履约等原因无法最终实现产品销售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风│
│ │险。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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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问:公司产品价格最近有没有上涨,对比去年销量如何,是否满产满销 │
│ │ │
│ │答:您好,公司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适度调整产品价格。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销售价│
│ │格同比下降,产品总体销量同比略有下降。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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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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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建新股份(300107):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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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新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致: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厚”或“本所”)受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新”或“公司”)委托,
作为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或“
本调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嘉厚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嘉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调整有关的文件,包括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本次调整所涉及的相关事实
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法律意见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已经向嘉厚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公司提供给嘉厚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
或复印件的,与原件一致。
嘉厚仅就与公司本次调整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
律意见。嘉厚不对公司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
律意见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嘉厚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嘉厚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嘉厚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建新股份
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嘉厚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告,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调整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嘉厚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
上的歧义或曲解,嘉厚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嘉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1、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6、2023年7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4年7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20
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2,584,8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16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01,357.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374-0.016=5.358元/份。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关于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a6d1cb7d-0c34-4c7a-b536-787c172d9e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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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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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5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微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维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监事王秋生先生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 2 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f204782b-1112-49e9-a4ed-140eb6028b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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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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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5月 2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守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
.374 元/份调整为 5.358 元/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陈学为先生、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及朱守琛先生、黄吉芬女士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及关联人,在审议本议
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 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9d75b5e8-ec93-4ff4-99d6-c5b8921b756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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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6:48│建新股份(300107)多位董高拟合计减持不超0.6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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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建新股份(300107.SZ)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学为先生、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刘佳
伟先生、张贵海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65.91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0.65%。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97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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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5:51│建新股份(300107):多名高管拟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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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多名董事及高管计划在2025年6月17日至9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约3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0.65%,减持
期间避开法律法规禁止的窗口期。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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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7:40│建新股份(300107)2025年4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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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请问朱董,接下来有没有拓展 peek 的计划?
答:您好,多年来公司始终立足主业,依托“一链三体”的业务格局,“横向做大、纵向做长”是长期战略规划。公司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适时通过资产重组、投资和并购等市场工具,寻找优质标的完善产业布局,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协同效应,促进产业升级。感
谢关注!
2、请问贵公司有没有维护股票价格的行动?
答:您好,公司在市值管理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每年保持高比例现金分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二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创新产品和优化工艺,提升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业绩持续稳健增
长;三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把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个人目标实现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人才保
障;四是做好投资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有效地披露经营情况、业务亮点和增长逻辑,提升市
场认可度。感谢关注!
3、你好!请问贵公司的低空经济概念主要是什么产品?目前市场如何?
答:您好,公司以自有资金 296万元人民币,参股河北建新飞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18.5%,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中
国低空经济潜在空间较大,获得政策的大力支持,公司看好低空产业的发展前景。公司将视未来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公司发
展战略,不排除在条件适当的情况下通过投资并购的方式扩大在低空产业的布局。感谢您的关注!
风险提示:低空产业发展进度不达预期;公司战略可能受市场环境影响发生变化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4、请问公司的二苯砜是不是 peek 的核心材料?
答:您好,公司的 4,4'-二氯二苯砜主要用于生产聚砜、聚苯砜、聚醚砜等新材料,3,3'-二氨基二苯砜和 4,4'-二氨基二苯砜主
要用作复合材料和电子材料的环氧树脂固化剂,用于生产聚酰亚胺、芳砜纶等新材料。目前上述产品没有用于生产 PEEK。感谢关注!
5、非常欣赏朱董在低空经济产业中的深耕,从通用机场、沧州航空职业学院、河北建新飞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鲨鱼飞机等,请
问朱董鲨鱼飞机的订单量多少?这些优质的低空资产何时注入建新股份。
答:您好,鲨鱼飞机业务不在本公司信息披露范围内。中国低空经济潜在空间较大,获得政策的大力支持,公司看好低空产业的发
展前景。公司将视未来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不排除在条件适当的情况下通过投资并购的方式扩大在低空产业
的布局。感谢您的关注!
风险提示:低空产业发展进度不达预期;公司战略可能受市场环境影响发生变化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6、请问朱董,河北建新新型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预计什么时候可以正式投产
答:您好,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基础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尚未竣工验收。感谢关注!
7、请问公司是否布局 peek 材料相关方面业务
答:您好,目前公司产品不涉及 PEEK材料。感谢关注!
8、请问 AirCarⅡ在 AⅰrCarI 基础上作了哪些具体发明,改进
答:您好,相比 AirCarI,AirCarII 优化了外观设计和气动外形,更换了发动机型号及传动系统获得更大的推力,更改了车门开
启方式,提升了车身碳纤维材料的应用比例等,总体来说,AirCarII和性能和外观设计将比 AirCarI 获得较大幅度的提升。感谢关注
!
9、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
答:您好,相比 AirCarI,AirCarII 优化了外观设计和气动外形,更换了发动机型号及传动系统获得更大的推力,更改了车门开
启方式,提升了车身碳纤维材料的应用比例等,总体来说,AirCarII和性能和外观设计将比 AirCarI 获得较大幅度的提升。感谢关注
!
10、请问 Aircar2 比 Aircar1
答:您好,相比 AirCarI,AirCarII 优化了外观设计和气动外形,更换了发动机型号及传动系统获得更大的推力,更改了车门开
启方式,提升了车身碳纤维材料的应用比例等,总体来说,AirCarII和性能和外观设计将比 AirCarI 获得较大幅度的提升。感谢关注
!
11、请介绍一下公司子公司的布局?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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