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157(恒泰艾普)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输入股票代码):

最新提示☆ ◇300157 新锦动力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900│ -0.2500│ -0.1600│ -0.1100│ │每股净资产(元) │ -0.3184│ -0.4036│ -0.3150│ -0.270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 -123.6800│ -67.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0365.16│ 70365.16│ 70422.66│ 69753.9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183.67│ 2183.67│ 2136.17│ 2804.92│ │总股本(万股) │ 72548.83│ 72548.83│ 72558.83│ 72558.83│ ├─────────────┴──────────┴──────────┴──────────┴──────────┤ │●最新公告:2025-05-30 17:22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6 17:40 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5月26-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7531.00 同比增(%):-62.01;净利润(万元):6710.39 同比增(%):284.4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9506,增加2.11%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8689,增加9.0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主营业务】 油气勘探开发专业软件;工程作业技术服务;高端装备和仪器的研发与生产销售;能源大数据、云计算和新业务发展。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450│ 0.0510│ 0.0700│ -0.02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8188│ -4.9070│ -4.8357│ -4.770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5140│ 3.5125│ 3.5280│ 3.5199│ │营业收入(万元) │ 7531.00│ 55213.95│ 39079.54│ 34049.18│ │利润总额(万元) │ 6984.62│ -16585.57│ -10883.15│ -7020.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710.39│ -16578.14│ -10916.68│ -7290.59│ │净利润增长率(%) │ 284.47│ 5.15│ -18.65│ -3.9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900│ │2024 │ -0.2500│ -0.1600│ -0.1100│ -0.0600│ │2023 │ -0.2500│ -0.1400│ -0.1000│ -0.0500│ │2022 │ -0.1600│ -0.1700│ -0.1118│ -0.0700│ │2021 │ -1.0100│ -0.1800│ -0.1320│ -0.08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5-30 17:22│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按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68.75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25,488,257 元减少至718,800,757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725,488,257 股变更为 7 18,800,757 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四利晓 联系电话: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newjcmgroup.cn 邮政编码:100094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ec100d84-a574-4851-bb58-b45fc2f01f41.PDF ─────────┬───────────────────────────────────────────────── 2025-05-30 17:22│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 中院”)送达的关于新赛浦与北京恒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能”)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234,200 元,由北京恒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北京洁能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恒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赛浦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新赛浦与北京洁能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原告北 京洁能要求新赛浦返还合同款并承担违约金,合计 3,848 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 年 12 月,公司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0108 民初 5598 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洁能的全 部诉讼请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 展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 年 2 月,新赛浦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北京洁能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北京洁能就上述判决提起上诉,具体情况请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 、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北京洁能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赛浦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5)京 01 民终 2620 号,法院认为北京洁 能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34,200 元,由北京恒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有关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人民币 123.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 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京 01 民终 2620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5dff5687-4a31-45dd-94bc-79880d08680d.PDF ─────────┬───────────────────────────────────────────────── 2025-05-23 19:00│新锦动力(30015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新锦 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丹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或书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4)。 (四)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五)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事项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 2,290.00 万股;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 2,290 .00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 1,147.50 万股调整为 1,145.00 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股调整为 5 72.50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股调整为572.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 2,290.00 万股;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 2,290.00 万股, 预留部分数量由 1,147.50 万股调整为 1,145.00 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股调整为 572.50 万股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股调整为 572.50 万股。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 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 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事项、 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a7f23881-7ab6-45da-af84-b51cf66428cb.PDF 【4.最新报道】 ─────────┬───────────────────────────────────────────────── 2025-05-26 17:40│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5月26-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新锦动力公司管理层介绍了公司基本经营情况、技术发展历程及发展战略等内容。随后,调研人员就关心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交流,主要交流内容如下: 1、 公司介绍在手订单及未来收入转化情况 答:截止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约为16.81亿元,公司在手订单充足。由于公司装备类产品的生产制造需要一定时间 ,根据公司商品销售的收入确认原则,订单从签订到转化为收入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未来收入情况请关注后续定期报告。 2、 公司降低整体逾期债务的方式,及未来降低债务成本的方式 答:借助控股股东的支持以及公司经营性资金积累,公司的债务结构得到了一定优化;同时,通过与各方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审 慎制定与商讨和解方案,探索多元化解决途径,并在2025年初实现多项关键债务重组方案落地,公司逾期债务规模亦进一步下降。 目前公司在手订单规模增多,在订单签订时合理设置预收款条件,因此,公司造血能力逐步提高、经营性现金流逐步提升。随着自 身融资能力的逐步提升,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多种融资方式,未来将探索多种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 供资金支持。 3、 公司介绍目前工厂的产能利用情况,及后续扩大产能的计划 答:随着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公司签约订单量显著增长,产能逐渐趋于饱和。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智能数控设备投入、 推进数字化车间建设,通过对生产流程的升级改造,不断提升生产运营的智能化与信息化水平,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当前,公司正积极构建“一核三翼”的制造网络体系,以锦州主厂为技术中枢,专注核心机组总装与工艺研发,布局石家庄、廊坊 、成都三大专业配套基地,以快速提升产品交付能力及交付效率确保公司产能能够充分满足公司订单增长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 4、 公司介绍海外市场布局情况及开拓成果 答:公司以深耕国内市场为基石,推动海外市场布局走深、走实,深化拓展中亚、中东、东非、北非、中美洲等新兴市场。秉持“ 追求卓越 精益求精”的经营理念,公司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为此,公司成立国际市场部,结合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差异化需求,以不同的业务类型为切入点,推进业务全球化。通过这些努力我 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公司海外市场战略布局已见成效。2023年公司与海外用户签约日产3,000吨(约合年产100万吨)合成氨装置压缩 机组,该机组主要性能参数和技术指标设计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24年,公司又与该客户达成备品备件服务合作。同时,公司承接了中 哈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AGP)中亚天然气管道维修项目成功进入天然气长输管线领域,为持续扩大中亚市场乃至“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市场份额奠定基础;近日,公司通过了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供应商认证,跻身国际高端能源装备供应链体系。随着 公司市场拓展的不断加深,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也在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综合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提升都能发挥较大的积极影响。 5、 介绍公司目前压缩机主要应用领域、未来市场拓展方向 答:公司装备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天然气输送、天然气液化、绿色能源、绿色发电及储能等领域。 合成氨装置是公司的拳头产品,支持公司产品矩阵的持续升级,助力公司在LNG、PDH、MTO等应用领域的市场布局。另外,公司已成功 承接天然气压缩机组检修项目,在天然气长输管线领域确立竞争优势。 未来,公司将围绕“技术高端化、制造绿色化、服务全球化”发展理念,紧抓行业发展机遇,聚焦细分领域技术攻坚,在巩固合成 氨、尿素、甲醇等传统化工装备优势基础上,重点布局绿氢氨一体化、压缩气体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实现公司产品矩阵的战略升级 6、 国家提倡设备更新、国产化替代,这些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答:在国家“绿色制造”“双碳目标”和“能耗双控”等政策的驱动下,能源化工企业对其现有生产设备的绿色节能改造势在必行 ,这也为公司装备类产品的绿色化发展带来广阔空间。通过过硬的技术和不断积累的成功案例,公司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客户口碑 与客户建立了广泛、深度的合作关系,在其后续的设备更新、节能减排中具有显著的优先合作机会。如公司已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进军 乙烯装置设备国产化领域,完成50万吨乙烯三机压缩机的性能试验并已实现交付使用;2025年初,公司成功中标福建海辰化学40万吨己 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合成氨压缩机,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力推动我国高端化工材料的国产化进程迈上新台阶。未来,公司将会继续围绕 客户效率提升的广泛诉求,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和产品性能,为客户提供节能高效的高质量产品!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27/1223695598.PDF ─────────┬───────────────────────────────────────────────── 2025-05-20 20:05│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5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新锦动力于2025年4月26日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为答复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战略的疑问,公司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举行了线上的业绩说明会进行解读,以下为本次活动的主要沟通内容: 1、24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339.97%是什么原因? 回复:公司近年来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产品和技术均保持着国内外市场的较高认可度,通过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并在绿氨、绿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