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157 新锦动力 更新日期:2025-03-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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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2-11股本│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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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600│ -0.1100│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 -0.3150│ -0.2703│ -0.224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23.6800│ -67.9200│ -29.98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0358.91│ 70422.66│ 69753.91│ 69739.6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189.92│ 2136.17│ 2804.92│ 2819.22│
│总股本(万股) │ 72548.83│ 72558.83│ 72558.83│ 72558.8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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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3-13 18:56 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3-13 19:18 新锦动力(300157):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设立合伙企业(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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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1-21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4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0万元至-1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1.57%至14.17%。│
│扣非后净利润-15500.00万元至-11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7.34%-34.24%。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39079.54 同比增(%):-27.73;净利润(万元):-10916.68 同比增(%):-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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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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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35465,增加6.80%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33207,减少11.3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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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新锦动力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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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4-09-18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09-18至2025-03-1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方式拟增持小于等于2│
│000.00万元 │
│●拟减持:2024-12-03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4-12-24至2025-03-23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2176.76万股,占总股│
│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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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4-01召开2025年4月1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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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5-09-25 解禁数量:668.75(万股) 占总股本比:0.9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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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油气勘探开发专业软件;工程作业技术服务;高端装备和仪器的研发与生产销售;能源大数据、云计算和新业务发展。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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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2-11股本│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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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700│ -0.0230│ -0.05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4.8357│ -4.7700│ -4.715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3.5280│ 3.5199│ 3.5061│
│营业收入(万元) │ ---│ 39079.54│ 34049.18│ 19821.87│
│利润总额(万元) │ ---│ -10883.15│ -7020.97│ -3520.4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0916.68│ -7290.59│ -3637.57│
│净利润增长率(%) │ ---│ -18.65│ -3.98│ -1.2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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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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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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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1600│ -0.1100│ -0.0600│
│2023 │ -0.2500│ -0.1400│ -0.1040│ -0.0500│
│2022 │ -0.1600│ -0.1700│ -0.1118│ -0.0700│
│2021 │ -1.0100│ -0.1800│ -0.1300│ -0.0800│
│2020 │ -1.7000│ -0.2200│ -0.14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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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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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问:请问公司年前通过的债务重组计划是否已按期限实际履行。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于2024年末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成债务重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
│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公告》,截至目前上述和解协议正常执行过程中│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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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问:请问中关村基金的执行和解是否已经如期履行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于2024年末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成债务重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
│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公告》,截至目前上述和解协议正常执行过程中│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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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问:公司的产业结构在国家`十五五`规划中的哪一环节能够体现商业性,应用前景如何 │
│ │ │
│ │答:您好!公司致力于能源领域的高端装备制造和综合服务,自主研发生产的“NEWJCM”品牌离心式压缩机、工业│
│ │驱动汽轮机及其成套设备,是国内外生产合成氨、尿素、烧碱、甲醇、乙二醇、氨基酸的关键装备。感谢您的关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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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问:我发现贵公司相比于同行业而言,没有在23年年报披露已授权和已申请的专利,可以披露吗相比较同行业,贵│
│ │公司的研发投入合理吗产生了实质性效应吗 │
│ │ │
│ │答:您好,公司拥有的有效专利已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在2023年年报“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核心竞争 │
│ │力分析”中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
│ │业收入比为4.46%,处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在结合用户需求、拓宽产品应用领域的同时,公 │
│ │司的研发项目能够进一步加强高端技术研究和专业能力储备,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有关公司研发项目的│
│ │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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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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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6│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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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 年 3 月 12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9 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王莉斐女士、王潇瑟女士、杨永先生、吴文浩先生、梁彤先生、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以通讯表
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文浩、杨永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文浩、杨永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
励对象的放弃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
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登记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
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文浩、杨永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化解公司债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蕴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蕴方”)拟与关联方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尔信”)以及上海诚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邢台惠锦新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准为准)。
合伙企业中,河北蕴方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出资 22,000,000 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12.0879%,该合伙企业的设立旨在受让北
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公司的债权。
鉴于公司董事杨永先生为惠尔信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惠尔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08)。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c4d7bb3a-0293-4a70-a753-25cd82678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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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5│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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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9 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刘海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珊珊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是依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
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会认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拟定、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考核指标科学合理、综合全面,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同时对激励对象产生激励作用以及约束效果,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
确保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并充分听取
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四、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3e07cd1c-88d2-463f-8e1d-38f57cd56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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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5│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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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72e25acc-1ed4-43d1-b18e-761f03e9b8e0.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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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9:18│新锦动力(300157):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设立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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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全资子公司河北蕴方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邢台惠锦新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并出资22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旨
在受让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对公司的债权,进一步化解公司债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95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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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9:15│新锦动力(300157):拟推不超过5737.5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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