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160 秀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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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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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84│ 0.2500│ 0.2213│ 0.1700│ 0.1088│ 0.2800│
│每股净资产(元) │ 3.4643│ 3.4159│ 3.3880│ 3.3378│ 3.3756│ 3.266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4100│ 7.5000│ 6.6400│ 5.1300│ 3.2800│ 8.9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6215.95│ 76215.95│ 76235.95│ 76235.95│ 76235.95│ 76235.9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78.68│ 1078.68│ 1058.68│ 1058.68│ 1058.68│ 1058.68│
│总股本(万股) │ 77294.63│ 77294.63│ 77294.63│ 77294.63│ 77294.63│ 7729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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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4 16:46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9 17:34 秀强股份(300160)2026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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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34951.13 同比增(%):-22.17;净利润(万元):3743.92 同比增(%):-5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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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7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20 除权派息日:2026-05-21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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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35066,减少2.48%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1-20,公司股东户数35959,增加1.7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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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秀强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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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工艺覆盖切片、磨边、钢化、印刷、镀膜、多曲面等环节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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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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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330│ 0.3100│ 0.2360│ 0.1350│ 0.0780│ 0.36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9602│ 0.9118│ 0.9073│ 0.8570│ 0.8949│ 0.786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842│ 1.2842│ 1.2842│ 1.2842│ 1.2842│ 1.2842│
│营业收入(万元) │ 34951.13│ 166803.32│ 123687.49│ 84029.19│ 44907.78│ 158681.91│
│利润总额(万元) │ 4141.95│ 22269.77│ 19534.50│ 15123.45│ 9751.23│ 25389.8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743.92│ 19311.25│ 17103.53│ 13217.46│ 8413.04│ 21940.1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55.50│ -11.98│ -5.90│ 9.0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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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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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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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484│
│2025 │ 0.2500│ 0.2213│ 0.1700│ 0.1088│
│2024 │ 0.2800│ 0.2352│ 0.1600│ 0.0952│
│2023 │ 0.2700│ 0.2291│ 0.1585│ 0.0813│
│2022 │ 0.3000│ 0.2570│ 0.1950│ 0.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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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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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问:公司对于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列举出了几项原因,请问业绩下浮是否具有持续性仅单季度受影响,还是业绩│
│ │已步入长久进入下滑期 │
│ │ │
│ │答:您好,公司一季度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受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产品结构及汇率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相│
│ │关情况已在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始终重视经营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后续将继续聚焦主业│
│ │经营,围绕客户协同、产品结构优化、成本管控、制造效率提升及海外产能布局等方面开展工作,持续提升经营效│
│ │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格局、客户需求、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等多方面│
│ │因素影响,具体经营情况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5-08 │问:请问截至4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如您需查询定期报告时间点外的股东人数,请将有效身份证明及最新持股证明发送至公司邮箱zqb@jsxq│
│ │.com,公司核实后将予以配合提供。感谢您的关注。 │
├──────┼──────────────────────────────────────────────────┤
│04-29 │问:随着公司业绩走差,市场对公司认可度已经极低,近期屡创新低,大股东对公司发展是否还有信心是否可推出│
│ │增持计划,一方面维护市场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较低自己控股成本。请董秘及管理层认真考虑,不要仅回复谢谢│
│ │关注或者感谢您的建议,要有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态度。 │
│ │ │
│ │答:您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投资者的积极建议,将继续聚焦主业,认真做好战略规划,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 │。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4-24 │问:一季报业绩如此差,董秘还能说公司聚焦什么、发展什么的官话吗,是否新业务没发展好,老业务也弄坏了 │
│ │ │
│ │答:您好,公司一季度业绩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受市场需求变化及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减│
│ │少,毛利率同比下降,盈利空间收窄;同时,受汇率波动影响,外币货币性项目汇兑损失同比增加,财务费用上升│
│ │。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升级和量产转化,努力改善经营质量,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及行业竞争带│
│ │来的影响。感谢您的关注。 │
├──────┼──────────────────────────────────────────────────┤
│04-22 │问:贵公司有玻璃基板业务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和新能源等领域,目前不涉及│
│ │玻璃基板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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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问:贵公司有投资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吗 │
│ │ │
│ │答:您好,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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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问:贵公司的玻璃加工业务能用于光伏产业吗 │
│ │ │
│ │答:您好,公司新能源玻璃产品主要面向建筑立面、屋面及其他新能源配套场景,现阶段以BIPV玻璃产品为主。公│
│ │司将持续拓展玻璃深加工产品的新应用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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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问:贵公司持有绿联智能多少股份 │
│ │ │
│ │答:您好,公司持有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52%的股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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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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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46│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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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2,946,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
币 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7,970,971.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
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2,946,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 08*****239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3 08*****838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4 02*****012 卢秀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号公司证券办
咨询联系人:鲍梦媛
咨询电话:0527-81081160
传真电话:0527-84459085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3087ccf-0325-439a-92f1-603f1ff39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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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52│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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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鑫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244,913,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85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12人,代表股份 9,850,36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4%。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2 人,代表股份 254,763,55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01%,其中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219人,代表股份 10,813,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
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890,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21%;反对 4,25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13%;弃权 2,615,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393%;反对 4,257,8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748%;弃权 2,615,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4,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890,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21%;反对 4,25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21%;弃权 2,613,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393%;反对 4,259,8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933%;弃权 2,613,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4,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6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7,940,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17%;反对 4,20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5%;弃权 2,613,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16%;反对 4,209,8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309%;弃权 2,613,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4,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6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626,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38%;反对 3,895,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0%;弃权 1,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8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77,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986%;反对 3,895,3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25%;弃权 1,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7,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47,736,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15%;反对 6,91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47%;弃权 111,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8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124%;反对 6,915,9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556%;弃权 1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47,724,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71%;反对 6,927,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91%;弃权 111,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7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069%;反对 6,927,3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610%;弃权 1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戴文东律师、蒋瑞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770d102-ab71-42dc-9e3c-e811c11e8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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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52│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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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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