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196 长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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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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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300│ 0.2000│ 0.6800│ 0.5000│
│每股净资产(元) │ 11.3004│ 11.2740│ 11.0842│ 10.947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7200│ 1.7600│ 6.0600│ 4.4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611.50│ 24631.73│ 24631.73│ 24631.7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260.15│ 16239.92│ 16239.92│ 16239.92│
│总股本(万股) │ 40871.65│ 40871.65│ 40871.65│ 408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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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2 18:14 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1 06:08 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盈利能力上升(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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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45556.52 同比增(%):18.96;净利润(万元):17368.97 同比增(%):4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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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8 除权派息日: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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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5970,增加6.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5028,减少1.0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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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长海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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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玻纤制品及玻纤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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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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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600│ -0.1320│ 1.0960│ 0.37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7.7275│ 7.7010│ 7.5000│ 7.323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9717│ 1.9717│ 1.9717│ 1.9717│
│营业收入(万元) │ 145556.52│ 76307.42│ 266179.13│ 190258.73│
│利润总额(万元) │ 19601.48│ 8990.71│ 30509.48│ 22247.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7368.97│ 8217.14│ 27478.10│ 20246.43│
│净利润增长率(%) │ 42.30│ 61.78│ -7.20│ -29.6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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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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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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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4300│ 0.2000│
│2024 │ 0.6800│ 0.5000│ 0.3000│ 0.1200│
│2023 │ 0.7200│ 0.7000│ 0.5200│ 0.2000│
│2022 │ 2.0000│ 1.4700│ 1.0500│ 0.5600│
│2021 │ 1.4000│ 1.0300│ 0.6300│ 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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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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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问:贵公司在AI算力领域(如电子布)领域有规划和布局吗 │
│ │ │
│ │答:您好,公司产品主要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可应用于轨道交通、汽车制造、建材│
│ │装饰、电子电器、石油化工、风力发电等各大领域;同时,公司重视新应用领域的开拓,根据市场的需求结合自身│
│ │实际情况研究、开发新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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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问:贵公司在固态电池领域有规划和布局吗 │
│ │ │
│ │答:您好,公司生产的玻璃纤维及制品与环氧树脂等复合,可用于电池包壳体或上盖板,实现轻量化和高强度绝缘│
│ │保护。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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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问:贵公司在储能领域有规划和布局吗 │
│ │ │
│ │答:您好,玻璃纤维作为增强材料与树脂基体结合,形成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凭借其轻量化、高强度、耐腐蚀│
│ │、高绝缘的优势,在储能集装箱/柜体,电池包壳体及上盖板领域均有应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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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最近公司产品提价200到400元一吨,是否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 │ │
│ │答:您好,公司根据市场供需环境,及时调整公司定价策略,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业绩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后期│
│ │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9-10 │问:下半年以来玻纤价格大幅度上涨,是否会体现在公司下半年业绩上。公司股价目前和同行价格严重低估。公司│
│ │是否有市值管理需求 │
│ │ │
│ │答:您好,公司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在聚焦主业,稳健经营,持续提升内在价值的同时,合理运用现金分红等资本│
│ │运作工具,系统性推进市值管理工作。未来,公司将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业务布局及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水│
│ │平等多种举措,增强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知与认可。感谢您的关注。 │
├──────┼──────────────────────────────────────────────────┤
│09-04 │问:公司产品是否有应用在锂电池,固态电池上 │
│ │ │
│ │答:您好,公司生产的玻璃纤维及制品与环氧树脂等复合,可用于电池包壳体或上盖板,实现轻量化和高强度、绝│
│ │缘保护。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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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问:据豆包搜索显示公司产品通过了苹果认证,公司产品有应用在苹果17芯片封装基材上。公司产品是否还有通过│
│ │别的手机厂商的认证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请以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准。公司的官方信披渠道为巨潮资│
│ │讯网及法定媒体,请在以上媒体提取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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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问:请问目前股东人数多少前10大股东哪些 │
│ │ │
│ │答:您好,股东人数请关注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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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问:公司产品是否可以应用在光纤上 │
│ │ │
│ │答:您好,公司玻纤产品可应用于光纤缆线的绝缘保护,光纤缆线的套管会使用玻纤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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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问:公司是否有改名计划,公司子公司天马集团占公司营收过半,是否把长海股份改成天马集团 │
│ │ │
│ │答:您好,公司无改名计划。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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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有什么产品可以直接或间接用于印制电路板PCB吗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生产的电子毡是应用于覆铜板制造,并最终用于印制电路板、家用电器控制板产业的重要材料。感│
│ │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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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你好,请问贵公司投资的浙江柔荷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有哪些固态电池的研发和技术储备贵公司是否看好该领│
│ │域而进行布局 │
│ │ │
│ │答:您好,该项目为公司作为LP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常州市长晋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投项目,│
│ │该公司主要开发柔性陶瓷固体电解质薄膜和固态锂电池、锂电池用防火隔热气凝胶、新能源车用隔热制冷材料等产│
│ │品。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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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有开始研发用于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等这方面的产品吗 │
│ │ │
│ │答:您好,公司生产的电子毡是应用于覆铜板制造,并最终用于印制电路板、家用电器控制板产业的重要材料。感│
│ │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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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贵公司产品在pcb上有运用吗是否与下游Ai服务器厂商客户 │
│ │ │
│ │答:您好,公司生产的电子毡是应用于覆铜板制造,并最终用于印制电路板、家用电器控制板产业的重要材料。感│
│ │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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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公司目前在建产能是多少,下半年可建成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在产产能41万吨,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之第一条15万吨产线已于2024│
│ │年投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产能投放建设,以确保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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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金融界2025年8月12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 │
│ │新能源代步电动车的电池隔板”的专利,目前公司有多少专利技术 │
│ │ │
│ │答:您好,公司专利数量已于定期报告中披露,截至2024年末, 公司有 20 个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拥有 │
│ │有效专利180件,其中发明专利49件,实用新型126件,外观专利5件。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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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请问贵司第一季度报告中519万回购的股票在中报中怎么没体现,是卖掉了吗 │
│ │ │
│ │答: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
│ │025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如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公 │
│ │司按此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之第三条“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项下专门阐述│
│ │了“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请参阅。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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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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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4│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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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20日公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年 9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403,526,479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408,716,678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
股份 5,190,199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49 人,代表股份 222,435,906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23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215,723,06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5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4 人,代表
股份 6,712,8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35%。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084,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0%;反对 33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5%;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61,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635%;反对 330,32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07%;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15,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8%;反对 291,02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8%;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92,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23%;反对 291,02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53%;弃权 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4%。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高欢律师、王亚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ad6c8d50-2c6e-435d-a8d7-e6f9d27068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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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0│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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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
,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或议案的内容及前述事项或内容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
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同披露。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月 20 日公告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3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
镇塘桥村长海股份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国文先生现场主持本次大会。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5: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49人,代表股份 222,435,90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份已扣除截至本
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下同)的 55.1230%,其中: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委托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215,723,06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59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情况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244人,代表
股份 6,712,84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35%。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身份验
证系统验证其股东资格。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未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任何议案进行
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2、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为:(1)审议《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084,3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0%;反对 330,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弃权 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
结果为:同意 6,361,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635%;反对 330,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07%;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115,1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8%;反对 291,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弃权 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
结果为:同意 6,392,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23%;反对 291,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53%;弃权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d26f49dd-25d1-4a81-b52a-4f6488225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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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长海股份(30019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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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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