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198 ST纳川 更新日期:2025-1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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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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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050│ -0.0743│ -0.0417│ -0.2978│
│每股净资产(元) │ 0.0179│ 0.0487│ 0.0814│ 0.123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48.8800│ -86.5000│ -40.8000│ -109.6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2621.65│ 102621.65│ 102446.64│ 102446.6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33.20│ 533.20│ 708.21│ 708.21│
│总股本(万股) │ 103154.85│ 103154.85│ 103154.85│ 1031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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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04 17:22 ST纳川(30019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18 19:26 ST纳川(300198)子公司连城水发法定代表人林惠霞被限制高消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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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5792.99 同比增(%):-55.71;净利润(万元):-10835.89 同比增(%):-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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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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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24638,减少12.2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8060,减少45.9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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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纳川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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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给排水管材研发制造销售、管道修复、管道工程服务、管网投资运营业务以及新能源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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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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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140│ 0.0060│ 0.0000│ 0.07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1091│ -1.0784│ -1.0458│ -1.004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0616│ 0.0616│ 0.0616│ 0.0616│
│营业收入(万元) │ 5792.99│ 3553.78│ 1658.11│ 15716.54│
│利润总额(万元) │ -10329.19│ -7249.13│ -4246.26│ -29788.2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835.89│ -7666.42│ -4302.55│ -30717.82│
│净利润增长率(%) │ -33.30│ -98.52│ -41.24│ 40.1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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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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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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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050│ -0.0743│ -0.0417│
│2024 │ -0.2978│ -0.0788│ -0.0374│ -0.0295│
│2023 │ -0.4972│ -0.0534│ -0.0423│ -0.0159│
│2022 │ -0.4087│ -0.1293│ -0.0361│ -0.0136│
│2021 │ -0.1060│ -0.0243│ 0.0006│ 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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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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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请问董秘,厦门正在建设连接中国台湾省金门的厦金大桥,建成后可向金门供水供电供气,公司是否向该工程│
│ │供应管道材料为祖国和平统一贡献一份力量,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暂未参与该项目管道材料供应。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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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问:请问董秘,财报中截止目前合同资产达到近2个亿,是不是说明如果四季度能够大部分结算的话,公司就有能 │
│ │力年内营收达标另外公司四季度在外部政策很积极的情况下各项业务是否有比较好的变化重整工作进展极其缓慢,│
│ │是否面临较大困难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逐一说明: │
│ │1,财报中披露的相关合同信息,需结合项目的结算条件、验收进度等因素逐步确认收入,结算进度会受到客户验收│
│ │流程、项目交付节点等多方面影响,目前无法对"四季度大部分结算”及"年内营收达标”做出确定性判断,具体经│
│ │营结果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
│ │2.关于四季度业务变化:公司正积极关注并对接外部政策带来的市场机遇,已针对相关方向梳理现有业务资源并推 │
│ │进潜在合作,但业务落地和效果呈现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认是否会出现“较好变化”,后续若有达到披露标准│
│ │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
│ │3.关于重整进展:不存在刻意延缓的情况,后续进展达到披露节点时会第一时间公告。 后续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
│ │露义务,相关动态请以公司公告内容为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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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问:公司重整半年过去了,每次问互动回答都是正在推进,可是就是一点进度没有。公司的公告不是欠款被执行就│
│ │是诉讼官司,我想问下你们管理层每天都在干啥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首先非常理解您对公司重整进展的关注与焦急心情,我们对给您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
│ │。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 关于重整推进:公司重整工作始终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监管要求推进,相关进展会│
│ │在达到法定披露节点时第一时间公告,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与准确。 2. 关于管理层工作:管理层当前的核心工作│
│ │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全力协调临时管理人、产业投资人及相关方,细化重整方案的可落地性,推动关键环节达成共│
│ │识;二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稳定,同时积极处理存量诉讼、执行等事项,为重整创造更平稳的环境,而非无│
│ │实质推进。 后续公司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关键进展都会以公告形式发布,感谢您的监督与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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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问:请问10月31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人数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如需查询非定期报告时点的股东人数,您可持个│
│ │人或机构有效证件、持股证明到公司办公地进行查询,或将该等有效证明文件及查询要求发送至公司邮箱(nachua│
│ │n@nachuan.com),我们将在核实您的股东身份信息后尽快回复您。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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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问:请问贵公司与哪些新能源车企有业务合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
│ │公司子公司福建万润目前在新能源相关领域,已与徐工集团、三一集团、中联集团、山重建机、厦门金旅、福龙马│
│ │、盈峰环境、福田普罗科、程力专用汽车、湖北凯力集团等企业存在业务合作。 │
│ │需要说明的是,相关业务处于正常推进阶段,后续实际效果可能受到市场需求、技术迭代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
│ │定不确定性,敬请您注意投资风险。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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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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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22│ST纳川(30019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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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纳川(30019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a8f5d75e-c71a-43a7-a9d9-5cec5364e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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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4│ST纳川(300198):纳川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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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至2025年12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
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6 人,代表股份235,123,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32%。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86,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3 人,代表股
份 235,036,2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8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3 人,代表股份 25,698,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
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25,693,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08%。
其他人员出席及列席的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会议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4,09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4%;反对 337,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弃权 6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6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56%;反对 337,20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2%;弃权 6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23%。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4,68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8%;反对 327,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 10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6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53%;反对 327,70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2%;弃权 10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
95%。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2,12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62%;反对 400,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弃权 2,5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452%;反对 400,40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1%;弃权 2,5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0967%。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赖传化律师、黄泽阳律师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d2ff3059-835e-47ef-949b-35b97b8b3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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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4│ST纳川(300198):纳川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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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致: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第一部分 引言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1 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
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公司五楼会议室,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赖传化律师、黄泽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
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
《通知》”)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本所及本法律意见书的签字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确保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或复印件。公司对本律师事
务所承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和口头信息等)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所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于有关报表、数据、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
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且对于这些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的
合法资格;
4.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公告材料,随本次临时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5.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即 2025 年 11 月
14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会议类型、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股权登
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项等。
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临
时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 9:15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福建
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公告通知了各股东,董事会作为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本所律师核查了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册,以及股东、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身份信息等证明文件。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 286人,代表股份 235,123,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79
32%。其中: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86,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84%;参加本次临时股
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3 人、代表股份 235,036,2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78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3 人,代表股份 25,698,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25,693,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908%。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3.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长陈志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4.列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
列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列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人员资
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表
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
表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进行了计票、监票。在表决过程中,与本次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经回避。
2.本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对会议表决结果作出了清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传来了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和表决结果。
(二)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与核查,根据公布的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4,096,5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634%;反对 337,2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1434%;弃权 68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2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67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6.0056%;反对 337,205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3122%;弃权 68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2.6823%。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4,687,5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148%;反对 327,7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1394%;弃权 107,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6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8.3053%;反对 327,705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2752%;弃权 107,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4195%。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2,127,9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8.7262%;反对 400,4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1703%;弃权 2,594,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1.1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03,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88.3452%;反对 400,405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5581%;弃权 2,594,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967%。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会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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