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213 佳讯飞鸿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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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14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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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434│ 0.1300│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 3.6987│ 3.7379│ 3.743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1600│ 3.3500│ 1.6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4591.94│ 55116.33│ 55116.33│ 55116.3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44.53│ 4255.53│ 4255.53│ 4255.53│
│总股本(万股) │ 59436.47│ 59371.86│ 59371.86│ 59371.8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增发新股上市,股份回│ ---│ ---│ ---│
│ │ 购,股权激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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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28 17:17 佳讯飞鸿(30021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7 11:10 自研系统破冰通信调度核心领域,佳讯飞鸿助力开启民航国产化替代新进程(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706.21 同比增(%):-32.09;净利润(万元):-2553.24 同比增(%):-3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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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5 除权派息日:2025-06-0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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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8014,增加20.6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9787,增加0.7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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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通信信息领域的技术应用创新,向客户提供通信、信息、控制一体化的指挥调度系统及全面解决方案。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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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14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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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270│ 0.0990│ -0.1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5716│ 1.6146│ 1.560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2382│ 1.2344│ 1.2307│
│营业收入(万元) │ ---│ 11706.21│ 115372.44│ 73632.92│
│利润总额(万元) │ ---│ -2627.67│ 7716.46│ 3701.5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2553.24│ 7415.31│ 3675.25│
│净利润增长率(%) │ ---│ -310.45│ 10.52│ 11.3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增发新股上市,股份回│ ---│ ---│ ---│
│ │ 购,股权激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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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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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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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434│
│2024 │ 0.1300│ 0.0600│ 0.0500│ -0.0106│
│2023 │ 0.1100│ 0.0600│ 0.0400│ -0.0111│
│2022 │ 0.1100│ 0.0400│ 0.0300│ -0.0052│
│2021 │ 0.2000│ 0.1000│ 0.0700│ -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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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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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17│佳讯飞鸿(30021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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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593,718,564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5,656,404
股后的 588,062,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403,108.00 元,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归属股份数量总计 6,302,500
股。其中,5,656,404 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646,096 股的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
司 A 股普通股。以上导致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相应减少5,656,404 股,变为 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646,096 股,变为 594,364,66
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和 2025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定向增发)》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
的公告(回购股份)》。
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594,364,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718,233.00 元,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593,718,564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5,656,404 股后
的 588,062,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403,108.00 元,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归属股份数量总计 6,302,500
股。其中,5,656,404 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646,096 股的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
司 A 股普通股。以上导致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相应减少5,656,404 股,变为 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646,096 股,变为 594,364,66
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和 2025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定向增发)》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
的公告(回购股份)》。
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594,364,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718,233.00 元,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分配年度:2024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94,364,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
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44 林 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股份变动情况
七、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29,718,233.00 元÷594,364,660 股=0.05 元/股。因此,在保证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 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 号院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雯玥
咨询电话:010-62460088
传真电话:010-6249208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cd14091f-6591-413f-9226-684f3907e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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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6│佳讯飞鸿(300213):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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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
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7 日 9:15—15:00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 102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5 人,所持股份 82,449,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7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所持股份74,062,0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07%
。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0 人,所持股份8,387,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1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94 人,所持股份 28,451,1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6
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14,7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94%;反对 1,672,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280%;弃权 1,36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16,6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341%;反对 1,67
2,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70%;弃权 1,36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8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12,3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65%;反对 1,677,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346%;弃权 1,3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14,2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256%;反对 1,67
7,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60%;弃权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7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06,7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97%;反对 1,677,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346%;弃权 1,36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08,6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059%;反对 1,67
7,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60%;弃权 1,36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9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10,3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41%;反对 1,671,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271%;弃权 1,36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12,2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186%;反对 1,67
1,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42%;弃权 1,3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072%。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03,6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60%;反对 2,833,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370%;弃权 2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05,5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950%;反对 2,83
3,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2%;弃权 2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4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23,2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20%;反对 2,24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218%;弃权 1,38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25,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551%;反对 2,24
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75%;弃权 1,3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5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01,4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33%;反对 1,672,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289%;弃权 1,3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03,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73%;反对 1,67
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95%;弃权 1,37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332%。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861,0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479%;反对 2,231,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067%;弃权 1,3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62,9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879%;反对 2,23
1,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39%;弃权 1,3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6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63,0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26%;反对 2,823,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246%;弃权 1,3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264,9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861%;反对 2,82
3,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3%;弃权 1,36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魏海涛、王源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3ab992c4-44b9-4e7e-a77c-0ceb7aadd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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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4│佳讯飞鸿(300213):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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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300213):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b2f570c3-6c7c-4e2d-9395-44ed83489a94.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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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11:10│自研系统破冰通信调度核心领域,佳讯飞鸿助力开启民航国产化替代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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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中标东航网络通信项目,标志着国产通信调度系统在民航领域实现重要突破,打破进口设备垄断。其自主研发的系统采用
全国产化技术,保障信息安全与供应链安全,验证了国产方案替代进口的能力,助力民航强国建设。
http://www.dongtaibao.cn/#/releaseDetail?id=97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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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00│佳讯飞鸿(300213)2025年5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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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观公司展厅
二、北京证监局领导致辞
三、北京上市公司协会领导致辞
四、上市公司董事长致辞
五、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六、中信建投证券通信行业分析师介绍行业情况
七、投资者交流环节
1、对于铁路行业 2025 年的发展公司有何展望?
答:根据国铁集团工作会议,国铁集团计划 2025 年投产新线 2,600 公里,较2024 年计划投产新线增长 160%。根据《“十四五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25 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 16.5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 5 万公里。2025年 1-4 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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