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217 东方电热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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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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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93│ 0.1100│ 0.1011│ 0.0612│ 0.0302│ 0.22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735│ 2.8540│ 2.8412│ 2.8010│ 2.8176│ 2.787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6800│ 3.7400│ 4.2500│ 2.5900│ 1.2800│ 7.96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2695.15│ 122695.15│ 122693.05│ 122693.05│ 122695.15│ 122695.1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5102.54│ 25102.54│ 25104.64│ 25104.64│ 25102.54│ 25102.54│
│总股本(万股) │ 147797.69│ 147797.69│ 147797.69│ 147797.69│ 147797.69│ 1477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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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7-17 15:52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7-28 10:22 东方电热(300217)2026年7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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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59596.27 同比增(%):-12.86;净利润(万元):2857.79 同比增(%):-3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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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1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6-11 除权派息日:2026-06-12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49184,增加3.02%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47299,减少3.8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8-1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东方电热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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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谭伟 截至2020-10-23累计质押股数:38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98% 占其持股比:2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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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热管理和新材料。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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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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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660│ 0.1520│ 0.0500│ -0.0410│ -0.0490│ 0.18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2616│ 1.2422│ 1.2459│ 1.2056│ 1.2064│ 1.176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5049│ 0.5049│ 0.5047│ 0.5047│ 0.5206│ 0.5206│
│营业收入(万元) │ 59596.27│ 327868.56│ 258516.93│ 175045.92│ 68387.50│ 371118.15│
│利润总额(万元) │ 2933.90│ 19784.79│ 18902.32│ 11448.25│ 5551.43│ 38910.2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857.79│ 15582.59│ 15041.93│ 9100.26│ 4488.00│ 31775.4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6.32│ -50.96│ -46.19│ -57.22│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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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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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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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193│
│2025 │ 0.1100│ 0.1011│ 0.0612│ 0.0302│
│2024 │ 0.2200│ 0.1889│ 0.1436│ 0.0580│
│2023 │ 0.4300│ 0.3900│ 0.1300│ 0.0500│
│2022 │ 0.2100│ 0.1639│ 0.1016│ 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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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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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问:董秘你好,东方电热在机器人热管理、新能源车热管理都是A股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成长赛道,建议抓紧更名东 │
│ │方温控自带科创属性标签。近年A股市场的案例来看,不少企业通过在名称中加入“科技”“智控”等字样,能够 │
│ │更清晰地向市场传递自身的赛道归属,避免被传统业务标签限制估值想象空间。 │
│ │17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的建议我们会转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考虑,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和关注。 │
├──────┼──────────────────────────────────────────────────┤
│08-13 │问:我司深耕热管理三十余年,在空调,新能源车,机器人等持续扩大布局下,建议改名为东方温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和关注! │
├──────┼──────────────────────────────────────────────────┤
│08-07 │问:机器人液冷这块公司在国内外厂商的覆盖情况如何了都有哪些头部知名客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机器人热管理业务相关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
│ │关注! │
├──────┼──────────────────────────────────────────────────┤
│08-07 │问:机器人产业链进入验证期,最近上游客户像上纬新材他们都涨的很好,公司都和哪些客户有合作智元也要上市│
│ │,是公司客户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机器人热管理业务相关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
│ │关注! │
├──────┼──────────────────────────────────────────────────┤
│08-07 │问:机器人液冷已经实现小批量出货,今年是否能实现规模化出货另外和客户有没有深度绑定的机会例如战略入股│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机器人热管理业务相关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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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问:恭喜我司自主研发的重磅新品——“智能尾门厨房”正式上市了!开创了车企搭载厨房的先河!目前有几家车│
│ │企合作此产品对未来业绩有没有积极影响希望后续更多智能化车载产品上市!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尾门厨房产品刚刚上市,目前主要应用于享界G9,其他客户正在开│
│ │发中。上述业务有望助力公司将单车价值量提升至千元级别,但当前产生的营业收入很少,对公司没有重大影响,│
│ │请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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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问:你好董秘,截止到 7 月 31 日公司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您想了解公司的股东人数,请您将持股信息及身份信息发送至公司电子信箱:dfzqb@│
│ │dongfang-heater.com,我们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及时和您联系,为您服务。感谢您对东方电热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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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问:董秘您好!近日,温擎智控(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擎智控”),自主研发的液冷T-BOX 1000│
│ │产品完成首批百套小批量下线交付,标志着公司从技术验证阶段正式迈入规模化量产阶段。该产品采用液冷散热技│
│ │术,额定散热功率达1000W,可显著提升机器人在高负载工况下的稳定性和持续作业能力,已获多家行业头部客户 │
│ │认可。这一信息如果属实,为何不披露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东方电热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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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问:请问董秘,国产替代的电池预镀镍材料是否已放量,去年供货每月2000吨,现在每月多少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预镀镍材料业务的具体情况将在2026年半年报披露。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7-23 │问:(2026.7.21国新办发布会) │
│ │交通运输部拿出220亿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淘汰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核心倾斜新能源重卡;配套推动新能源重卡 │
│ │,请问对贵司的业务的影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关注到上述国家关于推动新能源重卡发展的相关政策。该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具体影│
│ │响目前无法准确评估。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7-21 │问:智元新发布的远征3或者其它型号机器人,是否用了公司的液冷解决方案或者模组公司的液冷模组已经小规模 │
│ │出货,全年有哪些规划公司后期是否会在机器人液冷方面继续发力,或者并购相关产业链公司,来加强在机器人液│
│ │冷解决方案提供商这个行业定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液冷产品的具体客户应用情况属于尚未公开披露的商业信息,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
│ │告及临时公告为准。展望全年,公司会持续扩充团队,完善生产交付体系,迭代液冷技术,提升市场份额。此外,│
│ │公司机器人相关业务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感谢您│
│ │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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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问:公司产品有没有在可控核聚变的应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为止,公司没有产品应用于可控核聚变。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7-21 │问:公司的液冷技术有没有用于Al算力数据中心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为止,公司的液冷技术尚未应用于AI算力数据中心。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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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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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52│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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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香港子公司和新加坡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子公司,通过泰国子公司建设生产
基地,从事各类电加热器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活动。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
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投资路径,设立、维护各级实施主体;办理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手续以及中国香港和泰国
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租赁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聘请专业机构;为实施和
完成本次投资应当采取的其他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2)。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泰国”)于 2025 年 10月 9日
与 WHA INDUSTRIAL ESTATE RAYO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土地买卖合同》,东方泰国向卖方购买其位于泰国
罗勇府 WHA 一般工业区内编号为 JX03的地块,面积约 21.35 莱,购买价款总额为 92,195,769.05 泰铢(约合人民币 2,010.77 万元
)。根据《土地买卖合同》约定,登记或转让的土地总面积大于或小于 21.35 莱时,应在产权转让日调整购买价格。在这种情况下,
每莱的购买价格金额不变,购买价款总额应根据土地面积的增加或减少按比例增加或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东方泰国已按照《土地买卖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了全部土地款合计 89,018,577.62泰铢,并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取得了
地契产权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
1.地契号码(地契编号):93770
2.权利人(土地所有权人):东方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3.地址:泰国罗勇府班开县邦布镇
4.面积:20 莱 2岸 45.7 平方瓦 (20.61425 莱)
5.颁发的地契产权证明的政府部门:泰国内政部土地厅
三、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但泰国的政策体系、法
律规定、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
并积极推进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四、备查文件
1.地契产权证明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def745a2-7752-49c8-9558-98b2b20cb1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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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52│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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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2026 年 5月 28 日,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赵呈英、邱发根及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了《青岛康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参与投资设立青岛康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产业基金”)。该产业基金募集总规模为 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4,0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40%。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产业基金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证明》。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 青岛康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 SAQS16
管理人名称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6 年 7月 16 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04ac384-b4e1-45b3-9fc5-69c7f75bac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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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10│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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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吉”或“债务人”)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为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电
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东方”或“债务人”)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8)。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担保情况
1、2026年6月9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或“债权人”)签署合同编号为BZ111
52600033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东方瑞吉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自2026年6月9日起至2027年4月28日止内办理贷款、商业汇
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
补充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4,000万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2、2026年6月9日,公司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BZ11152600036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镇江东方与江苏
银行镇江分行自2026年6月9日起至2027年4月28日止内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
(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4,000万元以及前述本金对
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三、本次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东方瑞吉授信签订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为了担保江苏银行镇江分行与东方瑞吉所签订的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6年6月9日起至2027年4月28日止内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
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二条 主债权及确定期间
一、保证人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向债权人保证,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而形成的下述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人在本合
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
二、本条第一款确定的期限为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确定期间。主债权确定期间仅指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到期日不受该期间约束。
债务人违反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三、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债权人
于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后实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
四、本合同担保的每笔授信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五、在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和担保
最高债权额内,债权人发放授信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条 担保最高债权额
最高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四条)之和。
担保最高债权额币种为人民币而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外币业务的,按授信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公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第四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
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
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
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第六条 主合同的变更
保证人确认,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条款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延长主债权确定期间、债务展期或延期)均视为已事先征得保证
人同意,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同意对变更后主合同项下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
除保证人书面同意外,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还对保证人的声明与保证,保证人的特别声明与保证,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事件及处理,反洗钱
条款,信息查询和使用,通知与送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作了规定。
以上合同主要内容摘自公司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合同条款以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为镇江东方授信签订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为了担保江苏银行镇江分行与镇江东方所签订的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6年6月9日起至2027年4月28日止内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
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二条 主债权及确定期间
一、保证人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向债权人保证,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而形成的下述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人在本合
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
二、本条第一款确定的期限为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确定期间。主债权确定期间仅指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到期日不受该期间约束。
债务人违反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三、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债权人
于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后实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
四、本合同担保的每笔授信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五、在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和担保
最高债权额内,债权人发放授信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条 担保最高债权额
最高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四条)之和。
担保最高债权额币种为人民币而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外币业务的,按授信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公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第四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
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第五条 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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