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6 00:00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5 19:43 方直科技(300235):一季度净利润977.05万元 同比下降16.20│
│%(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2995.81 同比增(%):8.48;净利润(万元):977.05 │
│同比增(%):-16.2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0.5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28943,减少12.4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2-29,公司股东户数33053,增加4.2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03投资者互动:最新11条关于方直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2024-05-13召开2024年5月13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 │
└─────────────────────────────────────────┘
【主营业务】
中小学同步教育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提供网络在线服务。
【最新财报】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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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4-15股本│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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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400│ 0.1300│ 0.1076│
│每股净资产(元) │ ---│ 2.8193│ 2.8131│ 2.792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3800│ 4.5900│ 3.91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150│ 0.1530│ 0.05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0.9304│ 0.8915│ 0.884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7859│ 0.7859│ 0.7859│
│营业收入(万元) │ ---│ 2995.81│ 10174.03│ 6867.35│
│利润总额(万元) │ ---│ 1148.14│ 3697.64│ 3192.0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977.05│ 3187.87│ 2708.09│
│净利润增长率(%) │ ---│ -16.20│ 36.63│ -2.03│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313.13│ 20313.13│ 20313.13│ 20313.1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61.54│ 4861.54│ 4861.54│ 4861.54│
│总股本(万股) │ 25174.66│ 25174.66│ 25174.66│ 25174.6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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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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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 ---│ 0.0400│
│2023 │ 0.1300│ 0.1076│ 0.0500│ 0.0700│
│2022 │ 0.1400│ 0.1647│ 0.0600│ 0.0800│
│2021 │ 0.1400│ 0.1512│ 0.0600│ 0.0900│
│2020 │ 0.1900│ 0.2265│ 0.10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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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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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问:公司在AI课程生产线和AI数字化实训解决方案有什么布局吗能适合现在AIGC│
│ │和强人工智能的发展需求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驱动,不断加强AI数字化内容│
│ │生成系统与AIGC实训解决方案的研发和优化,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教育数字化产品│
│ │和服务。AI数字化内容生成系统通过生成超写实教师分身,有效攻克了课程制作│
│ │中耗时的拍摄和繁琐的更新难题。借助尖端的AIGC技术,助力学校和企业实现课│
│ │程策划、制作与更新的高效运作,构建出面向未来产业人才培养的丰富数字课程│
│ │库。AIGC实训解决方案致力于培养与AIGC产业相契合的复合型人才。该方案不仅│
│ │涵盖了从基础知识到高级技能的全方位AIGC课程体系,还通过实际项目操作,让│
│ │学生实践AIGC产业的核心工作流程,为产业界输送具备高度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 │的人才,推动了AIGC产业的持续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03 │问:公司与华为鲲鹏产业源头创新中心合作成立的鲲鹏应用联合实验室,是面向│
│ │智慧教育行业的鲲鹏生态联合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示范的创新基地。在与华为多│
│ │维度合作的基础上,新开展鲲鹏相关合作,已上线相关产品和服务,请问是否属│
│ │实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中国鲲鹏产业源头创新中心已合作成立鲲鹏应│
│ │用联合实验室,该实验室是面向智慧教育行业的鲲鹏生态联合解决方案研发及应│
│ │用示范的创新基地。目前,公司已推出基于鲲鹏的教学资源服务、备授课等产品│
│ │投入市场使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03 │问:2024年华为中国合作伙伴大会将于3月14-3月15日在深圳召开,届时华为将 │
│ │发布数智化教育和医疗解决方案,请问董秘贵公司和华为在智慧教育方面有哪些│
│ │合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
├─────┼───────────────────────────────────┤
│04-03 │问:2024年华为中国合作伙伴大会将于3月14-3月15日在深圳召开,届时华为将 │
│ │发布数智化教育和医疗解决方案,请问董秘贵公司和华为在智慧教育方面有哪些│
│ │合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
├─────┼───────────────────────────────────┤
│04-03 │问:董秘你好,公司虚拟数字人有应用3D建模技术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技术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
├─────┼───────────────────────────────────┤
│04-03 │问:董秘,您好!当前AI人工智能技术如火如荼,可能将深远地影响未来的科技│
│ │发展和人类生活,请问贵公司相关的教育产品是否有涉及到AI人工智能相关的应│
│ │用可否简单介绍一下。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作为人工智能+教育的先行者,成功将人工智能 │
│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领域,推出生成式智能算法、智能数字人等技术与│
│ │教育数字化结合的系列产品,聚焦教学质量效率提升和数字化人才培养。公司智│
│ │能教育产品包括AI数字化内容生成系统和 AIGC实训解决方案。AI数字化内容生 │
│ │成系统:结合AI数字人、教学GPT、AI创意与教学课程结合,适用于教学课程的 │
│ │高效制作与更新,AI赋能课程策划、拍摄、制作全流程,推进课程数字化发展。│
│ │包括云服务、软件产品、硬件部署、技术服务等产品,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 │。AIGC实训解决方案:基于人工智能、生成式预训练语言模型、图像生成、虚拟│
│ │数字人等技术,提供以软硬一体的智能实训设备为主体的实训系统,打造培养面│
│ │向AIGC产业数字工匠的综合解决方案。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03 │问:贵公司有文字脚本转视频的专利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无上述相关专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03 │问:董秘,您好!公司子公司木愚科技 是否有文生视频技术的发明专利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无上述相关专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0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子公司木愚科技AIGC实训解决方案 是用于中小学教 │
│ │育培训吗是否已经有实施的客户案例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AIGC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司面向职业院校设│
│ │计的AIGC实训解决方案旨在帮助职业院校培养出具备前沿技术能力和创新思维的│
│ │复合型人才,以满足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的需求。AIGC实训解决方案可以作为校│
│ │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通过模拟企业实际工作环境和任务,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
│ │和成长,强化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公司与多所院校落地AIGC产业人才培养方面│
│ │的创新实践,包括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以及通│
│ │过实战项目提升人才的实践能力等,为AIGC产业人才培养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
│ │实践方案。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4-0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团队是否有sora。公司在视频大模型这块是否有技术│
│ │基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技术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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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问:董秘你好,公司有没有AI概念,这块的业务量有多大,未来增长空间怎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智能教育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中小│
│ │学教育产品以及“人工智能+教育数字化”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持续服务 │
│ │。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驱动,不断加强AI数字化内容生成系统与AIGC实训解决│
│ │方案的研发和优化,为客户提供领先的教育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截止2023年12月│
│ │31日,公司与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国信证券等教研机构、职业院校、企业累计签│
│ │订约1600万元的合作协议。公司AI数字化产品将进一步巩固和开拓高等教育、职│
│ │业教育、金融、宣传、文旅以及知识传播等领域的业务市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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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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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方直科技(30023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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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翔宇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翔宇先生未持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3、本次征集提案权涉及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案内容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王翔宇先生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
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征集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
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议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人不存
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
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表决权:
议案 1.00《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2.00《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2、征集主张
征集人王翔宇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投票理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征集方案
(1)征集期限:自 2024年 5 月 8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9日止(每日 9:00-12:00,13:30-17:3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 5月 7日
(3)征集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
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
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委
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如下:
电 话:0755-86336966
传 真:0755-86336977
收件人:李枫、周瑾姣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证券事务部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
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
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②已在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④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
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51a9956-c5d9-4d8d-8bed-db100ccd9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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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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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0969daee-085b-4f11-a4f3-60df6b70d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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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方直科技(3002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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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和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加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
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
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汇报;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相对于 2023 年的增长率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 10% 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 25%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 21% 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 38%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业绩完成度(A)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相对于 2023 年的增长率(A) A≥Am 100%
Am>A≥An 80%
A<An 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①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权益全部作废失效;
②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80%),未能归属的权益全
部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归属
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ddf27a1b-4349-4cdb-a631-d26b68ec1ca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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