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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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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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0700│ 0.0747│ 0.04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223│ 2.7952│ 2.8028│ 2.764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300│ 2.4800│ 2.6600│ 1.4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313.20│ 20313.20│ 20313.20│ 20313.2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61.46│ 4861.46│ 4861.46│ 4861.46│
│总股本(万股) │ 25174.66│ 25174.66│ 25174.66│ 251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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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13 21:12 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3 22:08 方直科技(300235):股东陈克让、张文凯拟减持合计不超1.04%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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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351.23 同比增(%):-21.52;净利润(万元):654.55 同比增(%):-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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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45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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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7073,增加1.0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7379,增加1.1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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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方直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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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13公告,董事兼总经理2025-06-05至2025-09-04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0.00万股,占总股本0.04% │
│●拟减持:2025-05-13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2025-06-05至2025-09-04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50.75万股,占总股本1.│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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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5-29召开2025年5月29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股东大会:2025-05-20召开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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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中小学同步教育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提供网络在线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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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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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270│ 0.0850│ 0.1120│ 0.10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9294│ 0.9034│ 0.9160│ 0.880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7897│ 0.7886│ 0.7908│ 0.7875│
│营业收入(万元) │ 2351.23│ 9214.73│ 7372.66│ 4247.79│
│利润总额(万元) │ 784.88│ 2067.00│ 2226.38│ 1173.4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54.55│ 1737.41│ 1873.20│ 981.75│
│净利润增长率(%) │ -33.01│ -45.50│ -30.83│ -24.5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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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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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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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300│
│2024 │ 0.0700│ 0.0747│ 0.0400│ 0.0400│
│2023 │ 0.1300│ 0.1076│ 0.0500│ 0.0500│
│2022 │ 0.0900│ 0.1098│ 0.0400│ 0.0800│
│2021 │ 0.1400│ 0.1512│ 0.06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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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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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21:12│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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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6,277,7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8%,总股本按照公司当
前总股本 251,746,635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988,900 股后 250,757,735 股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
克让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7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持有公司股份 1,505,8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0%)的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文凯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6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陈克让先生、张文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陈克让、张文凯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277,7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48%;张文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05
,8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陈克让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张文凯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增持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
陈克让先生:不超过 250.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张文凯先生:不超过 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4%。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年 9月 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6、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张文凯先生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其他说明
计划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非公开发行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陈克让先生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陈克让先生于 2011 年 04 月 21 日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4 年 06 月 29 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承诺期间陈克让先生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作为公司在任董事,陈克让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严格遵守《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二)张文凯先生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张文凯先生于 2011 年 04 月 21 日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2012 年 06 月 29 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承诺期间张文凯先生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作为公司在任董事兼总经理,张文凯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凯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凯先生严格遵守《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克让先生、张文凯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陈克让先生、张文凯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张文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ca808cbd-3baa-4ce9-aa2f-b14ca2d8c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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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4│方直科技(30023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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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162d8e51-43d8-4202-a9de-173e62210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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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4│方直科技(30023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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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
负责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
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委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委员会成员
构成不满足相关要求的,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
、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一名委员主持。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专业咨询顾问、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要求董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到会述职或接受质询,该等人员不得拒绝。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须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决定或判断的事项,无论是否获得会议通过,均应报送董事会审议,持有反对意见的委员
有权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陈述。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相
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82a56d49-1162-4f1f-9385-191acebc5d5d.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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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22:08│方直科技(300235):股东陈克让、张文凯拟减持合计不超1.04%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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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股东陈克让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250.75万股,占总股本1%;董事张文凯拟减持不超过10万股,占总股本0.04%。
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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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21:29│方直科技(300235)部分股东及董事、高管拟合计减持不超260.7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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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方直科技(300235.SZ)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克让、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文凯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26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4%。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92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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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20:00│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5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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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约调研、价值在线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参与公司2024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黄元忠先生、总经理张文凯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枫女士、,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贺林英女士、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卢庆华先生、独立,董事傅冠强先生、独立董事王翔宇先生。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09/1223512081.PDF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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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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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黄元忠、陈克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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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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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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