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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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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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0700│ 0.0747│ 0.04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223│ 2.7952│ 2.8028│ 2.764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300│ 2.4800│ 2.6600│ 1.4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313.20│ 20313.20│ 20313.20│ 20313.2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61.46│ 4861.46│ 4861.46│ 4861.46│
│总股本(万股) │ 25174.66│ 25174.66│ 25174.66│ 251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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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07 15:52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05 21:02 方直科技:8月4日高管陈克让减持股份合计8.63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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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351.23 同比增(%):-21.52;净利润(万元):654.55 同比增(%):-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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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4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30 除权派息日:2025-06-03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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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7073,增加1.0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7379,增加1.1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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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方直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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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13公告,董事兼总经理2025-06-05至2025-09-04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0.00万股,占总股本0.04% │
│●拟减持:2025-05-13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2025-06-05至2025-09-04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50.75万股,占总股本1.│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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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中小学同步教育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提供网络在线服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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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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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270│ 0.0850│ 0.1120│ 0.10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9294│ 0.9034│ 0.9160│ 0.880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7897│ 0.7886│ 0.7908│ 0.7875│
│营业收入(万元) │ 2351.23│ 9214.73│ 7372.66│ 4247.79│
│利润总额(万元) │ 784.88│ 2067.00│ 2226.38│ 1173.4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54.55│ 1737.41│ 1873.20│ 981.75│
│净利润增长率(%) │ -33.01│ -45.50│ -30.83│ -24.5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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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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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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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300│
│2024 │ 0.0700│ 0.0747│ 0.0400│ 0.0400│
│2023 │ 0.1300│ 0.1076│ 0.0500│ 0.0500│
│2022 │ 0.0900│ 0.1098│ 0.0400│ 0.0800│
│2021 │ 0.1400│ 0.1512│ 0.06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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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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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有哪些业务请简要回答,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不涉及上述相关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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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请问:公司是否有“物理人工智能”,或者相关技术应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技术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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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请问:公司有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相关技术与应用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技术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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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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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5: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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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业
务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玩具制造,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19 日、8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及教育软件和教学资源的开发、销售、咨询及其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屋租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玩具
销售;灯具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
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版权代理。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数字文化
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
伏发电设备租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程
管理服务;玩具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285b4a45-1515-43de-9a57-f86b1788e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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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0│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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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2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210,57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
37.57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857,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
的25.067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353,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
股的12.503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
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8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0.5123%。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出席了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083,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22%;弃权68,00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7,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44%;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19%;弃权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089,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24%;弃权62,20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04%;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5%;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32b23bb8-a8f9-4362-97a6-be93d7d55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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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0│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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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现行的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0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9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和参
加方式等内容。
2、2025年8月4日下午15:00,本次股东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
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授权代表)共2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210,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5
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37.570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62,857,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25.067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2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353,16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12.5034%。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50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8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0.5123%。
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2025年7月30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列于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
2、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未提出新的提案。
3、经本所律师见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或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4、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的表决权数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
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合并后的表决结果,《股东会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均获得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083,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22%;弃权68,00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7,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44%;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19%;弃权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089,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24%;弃权62,20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04%;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5%;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
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提交给公司两份,本所留存一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999d8176-ad53-4e67-ac48-acac41757c0d.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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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1:02│方直科技:8月4日高管陈克让减持股份合计8.6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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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董事陈克让于8月4日减持8.63万股,占总股本0.0343%,当日股价上涨2.65%,收报13.55元。公司近半年董监
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新增减持记录,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0500037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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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21:02│方直科技:8月1日高管陈克让减持股份合计16.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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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董事陈克让于8月1日减持公司股份16.3万股,占总股本0.0647%,当日股价上涨4.93%,收盘报13.2元。近90天
内无机构评级,高管持股情况显示近期无明显增减持动作。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04000319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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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21:02│方直科技:7月31日高管陈克让减持股份合计1.3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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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董事陈克让于7月31日减持1.34万股,占总股本0.0053%,当日股价下跌1.64%,收报12.58元。近半年高管无其
他增减持记录,且近期无机构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80100039075.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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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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