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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44(迪安诊断)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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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244 迪安诊断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344│ -0.5790│ 0.2118│ 0.1153│ │每股净资产(元) │ 10.4704│ 10.5032│ 11.2918│ 11.850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200│ -5.0000│ 1.7700│ 0.9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0145.91│ 50145.91│ 50148.40│ 50344.2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352.04│ 12352.04│ 12349.55│ 12345.60│ │总股本(万股) │ 62497.94│ 62497.94│ 62497.94│ 62689.80│ ├─────────────┴──────────┴──────────┴──────────┴──────────┤ │●最新公告:2025-06-11 17:00 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9 10:57 迪安诊断:预计未来三年内AI业务收入将保持远超100%的年复合增长率(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36512.57 同比增(%):-20.45;净利润(万元):-2100.56 同比增(%):-190.6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7 除权派息日:2025-06-18 │ │●分红:2024-06-30 10派6.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9-19 除权派息日:2024-09-2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7050,减少6.1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4498,增加47.0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陈海斌 截至2025-01-02累计质押股数:8976.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36% 占其持股比:54.59% │ └─────────────────────────────────────────────────────────┘ 【主营业务】 主要面向各种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体检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以提供医学诊断服务外包为核心业务的医学诊断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710│ 1.9320│ 0.0870│ -0.4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6.4142│ 6.4478│ 7.2641│ 7.781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9308│ 2.9301│ 2.9281│ 2.9908│ │营业收入(万元) │ 236512.57│ 1219622.37│ 925811.09│ 621815.85│ │利润总额(万元) │ 2071.36│ -5182.63│ 42417.16│ 24644.0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100.56│ -35727.77│ 13085.69│ 7174.68│ │净利润增长率(%) │ -190.66│ -216.20│ -75.35│ -84.1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344│ │2024 │ -0.5790│ 0.2118│ 0.1153│ 0.0371│ │2023 │ 0.4918│ 0.8468│ 0.7231│ 0.2557│ │2022 │ 2.3022│ 3.9093│ 3.0269│ 1.2148│ │2021 │ 1.8742│ 1.9868│ 1.1719│ 0.5457│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6-11 17:00│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3,880,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 权益分派将以现有总股本624,979,436 股,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3,880,000 股后的股本 611,099,43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货币单位:人民币,下同),合计派发金额=611,099,436 股×0.25 元/股=15 2,774,85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52,774,859.00 元÷624,979,4 36 股×10 股=2.444478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登记日收盘价-0.2444478 元/股(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880,000 股后的 611,099,4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55 陈海斌 2 08*****364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 咨询联系人:陶钧、祝迪生 咨询电话:0571-5808 5608 传真电话:0571-5808 5606 七、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285c0685-fd18-4822-8dc6-71dacdb3d50a.PDF ─────────┬───────────────────────────────────────────────── 2025-05-30 18:48│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5)第 05089 号 致: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 五)14:00 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召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意见: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公告 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下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审议事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他相关 事项。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 2024 年 5 月 30 日 14:00,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会议通知》所述,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80人,代表股份 171,043,137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7.3678%。其中: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 7 名,代表股份 164,915,164 股,占公司 已发行总股本的 26.3873%,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计 273 名,代表股 份 6,127,97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9805%,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24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十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公告中已列明的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计票、监票,并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 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六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c8ee8a38-b246-4b96-aa49-4091c7992b58.PDF ─────────┬───────────────────────────────────────────────── 2025-05-30 18:46│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d0e7d102-cd02-4cb8-9f1e-5651c889ae7b.PDF 【4.最新报道】 ─────────┬───────────────────────────────────────────────── 2025-06-09 10:57│迪安诊断:预计未来三年内AI业务收入将保持远超100%的年复合增长率 ─────────┴───────────────────────────────────────────────── 迪安诊断2024年AI业务收入约2000万元,主要来自AI病理和专病库产品。公司每年投入数千万元发展AI,聚焦数据平台、病理AI和 健康管理三大方向,预计未来三年AI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将超100%。 https://www.gelonghui.com/live/1935927 ─────────┬───────────────────────────────────────────────── 2025-06-06 20:00│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6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行业“内卷严重”,迪安诊断如何通过差异化竞争突围? 答:行业内卷是同质化竞争的表现,迪安诊断将在五年战略规划的指引下来进行差异化突围: (1)规模与成本优势:医学检验外送行业本质是规模成本领先竞争,这一要素始终存在,公司注重发挥规模优势降低成本; (2)技术与服务差异化:拥有独家技术产品,具备综合诊断优势,可提供多领域、多技术平台的综合检测服务; (3)模式创新:合作共建、精准中心等合规入院模式,满足医院诊疗需求;升级医联体/医共体整体解决方案,将服务延伸至疾病 全生命周期管理; (4)AI 与数字化赋能:依托多年医学诊断数据积累,构建算法模型,提升自身及客户端诊断效率与准确性,为医院降本增效、助 力临床科研,赋能业务模式实现差异化竞争。 2、当前医院经营压力加剧,如何看待检验外包趋势?集采推进价格下调下,医保及医院对第三方检验是什么态度? 答:我们对第三方检验的政策环境持积极判断。在去年战略调研期间,公司先后拜访相关管理部门,充分肯定了第三方在疫情期间 对公立体系的补充价值,也明确支持规范化的第三方服务,真正打击的是中间商而非专业平台。 从浙江 2005 年检验降价并加速外包的经验来看,第三方检验短期承压,但很快倒逼医院加强成本核算,将不盈利项目外包,带动 了第三方市场发展。如今多省已出台类似文件,预计全国范围内外包渗透率将从目前的 6%–8%提升至两位数。我们已接洽多家百亿级 三甲医院,这表明他们在降本增效与开源创新中对第三方服务认可度不断提高。为保障智能化解决方案落地,公司正加快构建开放、高 效的人才与组织体系,以在行业变革中把握确定性增长机会。 3、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为行业带来新机遇,人工智能在实现疾病治疗的精准化、普及化等方面有何优势? 答: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融合,为精准医疗的实现提供了强大动力。 (1)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多元化。“人工智能+医疗”主要集中在八大应用场景,包括疾病风险预测、医学影像 、辅助诊疗、药物挖掘、健康管理、医院管理、辅助医学研究平台、虚拟助理等。随着人工智能和医疗融合深化,新的应用场景将会不 断涌现,为医疗服务和诊断行业带来新一轮的突破。 (2)人工智能使精准医疗下沉至基层。国家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健康提供基础性保障。人 工智能凭借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快速分析医学影像和病历,辅助医生进行早期筛查和诊断,提高了诊断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人工智 能和大数据,智慧分级诊疗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卫生行政部门等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 (3)数据整合和分 析。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可以搭建血液病、神免、感染等专病数据库,构建基因、病理、蛋白等多模态大模型,为患者提供个 性化治疗方案。 4、在医疗 AI 领域,迪安的数据基座不仅来自主业的海量数据,更是触达到医院院内多模态临床数据,还包括基层公卫的数据, 由此形成的 AI 产品已较为丰富,有十几款。如果从支付方角度出发,未来三年公司将重点聚焦哪些客户群体? 答:目前公司仍处于 AI 产品市场验证阶段,支付方划分尚难以精确量化,但短期内医疗机构是主要支付方,部分支付来自医药企 业,未来将逐步延伸至患者端。未来三年,公司将以医疗机构和药厂为核心服务对象,因为这一群体与现有主营业务高度重合,且 AI 产品本身与主业协同效应显著。同时,公司将同步拓展患者端市场,聚焦非医保覆盖的健康管理与院外疾病管理领域,当患者对自我健 康关注度提高,其付费意愿与能力亦随之增强。 5、公司 AI 相关业务当前的收入规模及未来三年收入预期? 答:2024 年,AI 相关业务收入约为 2000 万元,主要来源于 AI 病理等辅助诊断产品和专病库产品的商业化应用。公司每年在 A I 领域投入数千万元,核心聚焦数据平台、病理 AI 及健康管理三大方向。 根据三年战略规划,AI 业务涵盖四个方向:AI 驱动的临床辅助决策、健康管理、药企服务的 AI+CRO,以及数据基座和区域性“ 智检联域”业务。预计未来三年内,AI 业务收入将保持远超 100%的年复合增长率。 6、越南迪安实验室的运营标志着国际化迈入新阶段,下一步海外拓展的重点区域和策略是什么? 答:越南实验室的落地标志着迪安诊断国际化从“产品出海”迈向“技术出海”的新纪元。未来迪安诊断将紧跟政府级项目参与“ 一带一路”医疗合作,或与当地头部医院以合资或共建的形式开拓增量市场。 首先,小步快跑夯实支点。以越南为战略试验田,通过合资共建等灵活模式,将国内验证成熟的“AI+医疗”方案本地化,重点突 破病理资源短缺等痛点,实现从 0 到 1 的高质量破局。 其次,持续输出中国智慧。依托国家级医疗合作项目,携手国内各大医院,向新兴市场输出两大核心竞争力:一是性价比优势,通 过高效的集约化运营体系,降低基础诊疗成本;二是 AI 高附加值优势,利用自主创新的 AI 诊断技术,提高诊断效率,提升国际竞争 力。 最终,彰显中国智造价值。国内医学诊断行业可以借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海的成功经验,以“高性价比筑基、高附加值破局”的战 略模式,重塑全球诊断市场格局——让新兴国家用得上优质医疗,让世界看到中国诊断行业的技术深度与商业韧劲。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6-09/1223819023.PDF ─────────┬───────────────────────────────────────────────── 2025-05-13 20:00│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采用网络远 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投资者网上提问,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1、董事长、总经理陈海 斌,2、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赵德康,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陶钧,4、独立董事李天天。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14/1223542611.PDF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2-17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涨跌幅(%):9.26 成交量(万股):39549.12 成交额(万元):71699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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