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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1(光线传媒)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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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251 光线传媒 更新日期:2025-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7600│ 0.6900│ 0.1000│ 0.1600│ │每股净资产(元) │ 3.5354│ 3.6737│ 2.9884│ 3.034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2.8400│ 20.6300│ 3.3600│ 5.2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8130.33│ 278130.51│ 278130.51│ 278722.3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5230.52│ 15230.34│ 15230.34│ 14638.51│ │总股本(万股) │ 293360.84│ 293360.84│ 293360.84│ 293360.84│ ├─────────────┴──────────┴──────────┴──────────┴──────────┤ │●最新公告:2025-09-11 18:26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1 20:01 9月11日光线传媒发布公告,股东减持598.37万股(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324200.02 同比增(%):143.00;净利润(万元):222936.26 同比增(%):371.5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1 除权派息日:2025-06-12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51241,减少0.9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53587,增加359.9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8-28投资者互动:最新15条关于光线传媒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光线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5-08-01累计质押股数:19168.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53% 占其持股比:17.47% │ └─────────────────────────────────────────────────────────┘ 【主营业务】 影视业务、动漫业务、内容关联业务、、产业投资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0160│ 1.6650│ 0.1160│ 0.21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860│ 1.8118│ 1.1245│ 1.197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733│ 0.6718│ 0.6752│ 0.6811│ │营业收入(万元) │ 324200.02│ 297453.27│ 158555.11│ 144178.72│ │利润总额(万元) │ 258624.36│ 235032.25│ 35811.31│ 57060.1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22936.26│ 201578.20│ 29201.59│ 46087.80│ │净利润增长率(%) │ 371.55│ 374.79│ -30.11│ 25.0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7600│ 0.6900│ │2024 │ 0.1000│ 0.1600│ 0.1600│ 0.1500│ │2023 │ 0.1400│ 0.1300│ 0.0700│ 0.0400│ │2022 │ -0.2400│ 0.0300│ 0.0700│ 0.0300│ │2021 │ -0.1100│ 0.1900│ 0.1700│ 0.0700│ └─────────┴───────────┴───────────┴───────────┴───────────┘ 【2.互动问答】 ┌──────┬──────────────────────────────────────────────────┐ │08-28 │问:请问公司年初买的写字楼装修好了吗公司员工已经全部搬迁过去了吗公司转型为IP运营商的人才储备进行得怎│ │ │么样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支撑战略转型,│ │ │公司已在内部组建了两个IP运营团队并将继续组建更多团队,以尽量保障公司众多IP都能得到全面、有效和快速的│ │ │运营;同时,将原有内容生产部门中的运营型人才迅速充实到IP运营团队,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要求所有员工学习并│ │ │实践IP运营业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请问 浪浪山的电影 如盈利 贵公司可以分红吗 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参与该项目。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尊敬的董秘: │ │ │有传闻说光线传媒是《南京照相馆》的票房受益人。 │ │ │光线传媒是《南京照相馆》的第一出品方和制片方,业内推测其投资占比超50%。若最终票房达40亿元,按制片方 │ │ │约43%的分账比例计算,光线传媒净利润或超8亿元。 │ │ │请问贵公司,是否属实请实话实说,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参与该项目。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董秘好,首先祝贺哪吒2取得了很好的票房成绩,但给公司创造的利i闰却没有想象的大,请问公司下半年利润│ │ │来自哪里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可参考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 │ │分析”的有关内容。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哪吒2有计划在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放映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哪吒之魔童闹海》已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4月25日于印度尼西亚、印度上映,其他│ │ │国家的上映信息请以其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贵公司ip授权旅游基地布局的怎样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主题乐园方面,经过前期多轮的沟通与磋商,目前公司已在和几个重点地区进一步展开│ │ │深入洽谈。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您好,董秘,很期待大鱼海棠2,请问能否告知下上映的时间呢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大鱼海棠2》目前在制作中,具体上映档期尚未确定。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三国的星空》强大IP基础和易中天“品三国”深入人心使其自带流量,建议将曹操从“讨董打工人”到“东│ │ │汉CEO”的逆袭人设作为宣发重点,融合历史厚重感与现代职场文化,精准击中当代观众的情感共鸣点,通过造梗 │ │ │在社交媒体病毒式传播,如迎天子=收购濒临破产的老字号品牌,官渡之战=用5%资源干翻行业龙头袁绍的商战案例│ │ │,实施营销分层:用职场梗打开下沉市场,凭文化深度锁定高知群体,最终实现破圈通吃,公司是否可采纳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转达相关部门,也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三国的星空》兼顾动画的娱乐性与教育价值,有望凭借三国IP的国民度和合家欢属性冲击高票房,三国故事│ │ │在中小学历史教材中占一定篇幅。建议公司在电影宣发过程中与学校、书店合作推出“《三国的星空》历史手册”│ │ │,将电影剧情与教材知识点结合,通过“观影+学习”活动强化教育属性,转化为家长主动消费,提升关注度和票 │ │ │房。 │ │ │公司是否可采纳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转达相关部门,也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媒体报道《三国的星空》在2025年增加红鲤动画、猫眼影业成为联合出品方。请问新进这两个公司实力强大吗│ │ │会给该电影制作质量和发行工作带来正面影响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三国的星空》将于2025年10月1日上映,电影项目的具体信息请以其官方渠道发布的 │ │ │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请问哪吒与和平精英的合作,采用的是一次性付费还是提成制,对上市公司营收影响大么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衍生授权会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确认收入。如达到相关披露标准,公司会按照相关法│ │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公司预计谷子经济的营收及利润是否会出现在中报里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依据会计准则及衍生授权相关协议约定确认相关IP运营收入。感谢│ │ │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请问,1、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公司有哪些影片、电视剧出品2、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哪些方面未来1-│ │ │3年新品开发计划哪些方面的题材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您可参考“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 │ │分析”的有关内容。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08-28 │问:建议贵司大鱼海棠千万不要换主唱,哪吒也一样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始终秉持对作品负责、对观众负责的态度,会综合项目的整体规划│ │ │、创作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以期打磨出更优秀的作品来回馈广大观众和投资者的支持与厚爱。感谢您的关注与│ │ │支持。 │ ├──────┼──────────────────────────────────────────────────┤ │08-28 │问:公司的谷子经济这一块, 除了我们熟知的哪吒电影里的形象之外,还有有多少比较热门的IP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依托公司在影视行业的多年耕耘和沉淀,公司已积累了数量众多的优质影视剧项目,构│ │ │建了丰富的IP资源库,这些IP资源都是衍生开发的素材。目前,公司“哪吒”这一IP的衍生业务已覆盖超过30个品│ │ │类、500多个产品,其他如“大鱼海棠”“王焕君和张缤智”等IP的运营工作也已经展开。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3.最新公告】 ─────────┬───────────────────────────────────────────────── 2025-09-11 18:26│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光线控股有限公司、王牮女士、王洪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5年 5月 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牮女士、王洪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光线控股及王牮女士、王洪田先生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237,346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1的比例不超过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近日收到光线控股及王牮女士、王洪田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光线控股及王牮女士、王洪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期限届满,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人民币元) (股) (%) 王洪田 集中竞价 2025年 6月 16日至 20.31 5,983,700 0.20 交易 2025年 8月 1日 王洪田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减 持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9.31元/股-人民币22.10元/股。 1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 2,923,734,644股,本公告中提及的总股本及相关比例均以此计算。 2. 光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光线 合计持有股份 1,097,132,788 37.53 1,097,132,788 37.53 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 1,097,132,788 37.53 1,097,132,788 37.5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杜英 合计持有股份 102,690,536 3.51 102,690,536 3.51 莲 其中:无限售条 102,690,536 3.51 102,690,536 3.5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王牮 合计持有股份 29,633,600 1.01 29,633,600 1.01 其中:无限售条 29,633,600 1.01 29,633,600 1.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王洪 合计持有股份 24,243,340 0.83 18,259,640 0.62 田 其中:无限售条 24,243,340 0.83 18,259,640 0.6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253,700,264 42.88 1,247,716,564 42.68 注:上表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光线控股及王牮女士、王洪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光线控股及王牮女士、王洪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 股东光线控股及王牮女士、王洪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a135268d-3223-42bc-9832-44e58fa584e7.PDF ─────────┬───────────────────────────────────────────────── 2025-08-26 21:04│光线传媒(30025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 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 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 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 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 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 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 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 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 反保密义务。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 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 草相关回复内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分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 ,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证券部,由证券部整理编制符合披露要求的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至互动易平台。董事会秘书认 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未 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6c09148-4610-47f8-adf3-8671a9fb2085.PDF ─────────┬───────────────────────────────────────────────── 2025-08-26 21:04│光线传媒(30025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 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 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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