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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0(新莱应材)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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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260 新莱应材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4-26 00:00 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25 19:44 新莱应材(300260):一季度净利润6849.88万元 同比增长27.3│ │6%(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68881.05 同比增(%):7.84;净利润(万元):6849.88│ │ 同比增(%):27.3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0.6元(含税)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23489,增加29.75%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18103,减少10.7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1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新莱应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2024-05-22召开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主营业务】 以高纯不锈钢为母材之高洁净应用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6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6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680│ 0.5800│ 0.4128│ 0.2700│ │每股净资产(元) │ 4.4864│ 4.3643│ 4.2510│ 4.109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7700│ 13.9100│ 9.9700│ 6.71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280│ 0.5370│ 0.2770│ 0.26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4872│ 2.3088│ 2.1957│ 2.016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239│ 0.9239│ 0.9239│ 0.9239│ │营业收入(万元) │ 68881.05│ 271139.77│ 197658.34│ 126814.55│ │利润总额(万元) │ 7775.81│ 26216.79│ 19135.21│ 12404.9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849.88│ 23590.26│ 16834.66│ 11069.04│ │净利润增长率(%) │ 27.36│ -31.58│ -38.81│ -29.08│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859.63│ 27859.63│ 27867.12│ 27867.1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921.05│ 12921.05│ 12913.55│ 12913.55│ │总股本(万股) │ 40780.68│ 40780.68│ 40780.68│ 40780.6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 ---│ 0.1680│ │2023 │ 0.5800│ 0.4128│ 0.2700│ 0.2374│ │2022 │ 1.5200│ 1.2142│ 0.6900│ 0.3522│ │2021 │ 0.7500│ 0.5323│ 0.3000│ 0.1414│ │2020 │ 0.4100│ 0.2766│ 0.1567│ 0.0500│ └─────┴────────┴────────┴────────┴────────┘ 【2.互动问答】 ┌─────┬───────────────────────────────────┐ │04-11 │问:董秘好,现在市场都在热炒新质生产力和设备更新概念,请问新莱应材属于│ │ │这二种概份吗 │ │ │ │ │ │答:您好, │ │ │公司主营产品为食品安全领域、生物制药领域、泛半导体领域的精密零部件,具│ │ │体包括高洁净流体管路系统、超高真空系统、超高洁净气体管路系统的关键组件│ │ │和模组产品等。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山│ │ │东碧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用于牛奶及果汁等液态食品的纸铝塑复合│ │ │无菌包装材料、液态食品无菌灌装机械及相关配套设备。公司一直专注于超高洁│ │ │净应用材料的研究、制造与销售,是国内为数不多覆盖泛半导体、生物医药、食│ │ │品安全三大领域的高洁净应用材料制造商。 │ │ │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动向,学习和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和设备的内涵要义,努力│ │ │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3-29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是否申请四重成像技术专利。谢谢 │ │ │ │ │ │答:您好, │ │ │具体专利详细情况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3-29 │问:请问董秘:贵公司是华为旗下新凯莱半导体公司的合作供货商么供应哪一种│ │ │产品 │ │ │ │ │ │答:您好, │ │ │公司客户信息属于商业机密。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3-29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我作为股东,想知道公司的阀门能用于氢能吗,如果能│ │ │用,目前是否有订单,谢谢! │ │ │ │ │ │答:您好, │ │ │公司主营产品为食品安全领域、生物制药领域、泛半导体领域的精密零部件,具│ │ │体包括高洁净流体管路系统、超高真空系统、超高洁净气体管路系统的关键组件│ │ │和模组产品等。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山│ │ │东碧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用于牛奶及果汁等液态食品的纸铝塑复合│ │ │无菌包装材料、液态食品无菌灌装机械及相关配套设备。 │ │ │公司一直专注于超高洁净应用材料的研究、制造与销售,是国内为数不多覆盖泛│ │ │半导体、生物医药、食品安全三大领域的高洁净应用材料制造商。 │ │ │公司一直关注氢能源领域发展动态,未来如发现市场需求公司会快速跟进布局该│ │ │领域、研发相应产品。 │ └─────┴───────────────────────────────────┘ 【3.最新公告】 ─────────┬──────────────────────────────────────────────── 2024-04-26 00:00│新莱应材(300260):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 22 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 √ 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作 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5) 8.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8.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8.03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8.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8.05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报 告。 上述提案7、提案8.01、提案8.02、提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1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电 子邮件到公司,信函或电子邮件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331),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 22 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 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朱孟勇 王梦蝶 (3)联系电话:0512-87881808 (4)传真:0512-57871472 (5)邮箱:zhumengyong@kinglai.com.cn 7、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fee7d00-7e99-4827-9613-729c1c422009.PDF ─────────┬──────────────────────────────────────────────── 2024-04-26 00:00│新莱应材(300260):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陈丽萍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丽萍,陈丽萍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2022 年 8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陈丽萍 6 6 0 0 否 4 本人在履职期间,均提前仔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历 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提名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 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战略委员会历次会 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通过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 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 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 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合同,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 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2023 年,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 ,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作 出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1、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事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续聘财 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担任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3、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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