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280 紫天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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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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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22│ 0.0730│ 0.2584│ -7.4600│
│每股净资产(元) │ 7.5521│ 7.5829│ 7.6117│ 7.51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6900│ 0.9600│ 3.3900│ -66.7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047.42│ 16047.42│ 16047.42│ 16047.4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59.16│ 159.16│ 159.16│ 159.16│
│总股本(万股) │ 16206.57│ 16206.57│ 16206.57│ 162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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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2-14 23:59 紫天科技(300280):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1-27 18:01 紫天科技: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1.5亿元至2.2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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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1-27 预告业绩:大幅减亏 │
│预计公司2024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0万元至-1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81.81%至87.6%。扣│
│非后净利润-22000.00万元至-1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81.80%-8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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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118034.68 同比增(%):-48.45;净利润(万元):846.61 同比增(%):-9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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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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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32578,减少13.3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37589,增加53.6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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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福州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2024-05-22累计质押股数:2897.90万股 占总股本比:17.88% 占其持│
│股比:9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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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锻压设备和现代广告服务。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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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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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030│ 0.0020│ 0.1140│ 2.10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6672│ -0.6458│ -0.4602│ -0.719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9973│ 6.9973│ 6.9973│ 6.9973│
│营业收入(万元) │ 118034.68│ 93474.32│ 52949.27│ 218837.67│
│利润总额(万元) │ 1468.95│ 1848.66│ 5474.69│ -130525.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46.61│ 1193.82│ 4201.44│ -120975.26│
│净利润增长率(%) │ -95.88│ -89.68│ -33.68│ -792.4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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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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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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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0522│ 0.0730│ 0.2584│
│2023 │ -7.4600│ 1.2686│ 0.7140│ 0.3900│
│2022 │ 1.0780│ 0.5697│ 0.5025│ 0.4000│
│2021 │ 1.9147│ 1.9405│ 1.2359│ 0.9292│
│2020 │ 1.8600│ 0.9871│ 0.2782│ 0.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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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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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23:59│紫天科技(300280):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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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300280):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71a6803e-20c4-4441-92c7-d83e880599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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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23:59│紫天科技(300280):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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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
ANG(李想)及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一案,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
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闽证监函〔2025〕92号、闽证监函〔2025〕94号、闽证监
函〔2025〕98号、闽证监函〔2025〕93号、闽证监函〔2025〕99号)。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宋庆、李琳、LIXIANG(李想)、姚小欣:
公司及宋庆等4人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公司及宋庆
等4人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公司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紫天科技及宋庆等4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4年4月1日,我局对紫天科技启动现场检查。因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经沟通,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
月13日至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麦粒”)办公地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
(闽检查字2024061号)和《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证监指报字0262024101号),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我局报送与
被检查事项有关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文件资料。姚小欣系公司原董事长兼宁波麦
粒董事,并实际负责紫天科技日常管理,其签收了前述执法文书。因紫天科技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工作,我局又先后
向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闽检查字2024279号)《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证监指报字0262024107号)和《关于对福建紫天
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闽证监函[2025]384号),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8月21日前报送前述文件资料,要求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实际控制人携带指定报送文件资料于2024年8月1日至披露的办公场所配合检查,要求前述人员及原董事长姚小欣
于2024年8月22日至我局办公场所配合检查,但紫天科技及宋庆等4人均未配合。截至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时(2025年2月13日),
紫天科技仅报送部分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公司2021年至2023年完整财务明细账在内的财务账证。
在上述期间内,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及紫天科技工作人员转达等方式,通知公司董事长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
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配合检查工作,该4人知悉我局对其本人及紫天科技检查要求,但以拒
接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规避我局向公司及其本人送达相关执法文书。
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证监会令第186号)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紫天科技及及宋庆等4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要
求报送文件资料,已构成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严重影响我局对其有关检查工作正常进行,情节严重。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执法文书、有关人员询问笔录、通信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公司报送文件资料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紫天科技及宋庆等4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涉
嫌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1)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2)对宋庆责令改正,处以八十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宋庆的违法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
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宋庆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
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
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3)对李琳责令改正,处以八十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李琳的违法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第
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李琳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
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
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4)对LIXIANG(李想)责令改正,处以八
十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LIXIANG(李想)的违法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LXIANG(李想)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
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5)对姚小欣责令改正,处以八十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姚小欣的违法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
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姚小欣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
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
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证
监会令第119号)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
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d9826371-c54b-4255-bc79-d95a0f4226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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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23:10│紫天科技(300280):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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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
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起,我局对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拒不配合监管及检查、调查工作
在我局对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与调查过程中,你公司不按要求向我局提供相关资料,你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
、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不按我局要求配合检查与调查工作,严重影响监管工作开展、严
重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2、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大额预付账款与存货列示不正确
你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预付账款8.97亿元,其中你公司子公司福州缘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账面确认了对福建省海峡星云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星云”)的预付款8.12亿元。经查,海峡星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并未收到过你公司预付的任何款项。
你公司2023年年报将上述列示预付给海峡星云的8.12亿元预什款转列为存货,经查,相关凭证无任何原始单据,无进项税发票、入
库单、运输单,你公司也未能提供任何单据证明上述存货真实存在。
(二)虚增营业收入
1.你公司2022年确认短信发送业务收入,经查,部分业务没有商业实质,相关业务存在资金闭环、业务闭环以及在你子公司之间进
行重复购销的情况,导致你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2.你公司2022年至2023年开展互联网广告业务,经查,开展业务过程中你公司实质为代理人身份,相关业务收入应当用净额法确认
收入,但你公司以总额法核算,导致你公司2022年年报与202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3.你公司2023年半年报确认“云计算服务”业务收入,经查,相关项目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均未开工或验收,但你公司即已确认收
入,导致你公司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三、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经查,你公司(包含子公司)因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超过3亿元,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
露。
上述事项中,你公司存在不配合监管检查调查工作、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信披管理
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及相关人员配合检查与调查工作,责令你公司及时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及时披露相关重大
事件。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虚假记载情况进行更正并披露相关报告,同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根据相关规定
你公司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包含的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并经我局确认
无异议。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三项“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
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规定,如公司被福建证监局认定为未在规定期限内
改正,公司股票存在停牌不超过2个月的可能。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7条,上市公司出现第10.4.1条第三项:“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规定,如公司股票停牌
2个月后未在规定期限改正的,则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第三项规定,如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4.1条第三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按规定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69461b62-2abf-459d-bf7d-8c3aba92644c.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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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8:01│紫天科技: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1.5亿元至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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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发布2024年业绩预告,预计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1.5亿至2.2亿元。业绩下滑主要因互联网广告业务客户预算缩减及市场竞
争加剧导致收入和毛利率下降。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同比下降48.45%,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95.88%。公司负债率63.78%,毛利率
仅3.96%。该信息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数据整理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12700025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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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6:48│紫天科技(300280):预计2024年亏损1.5亿元-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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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发布公告,预计2024年亏损22,000万元至15,000万元,扣非亏损亦在同样区间。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减少,主要原因
是上期计提了大量商誉和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公司已考虑减值损失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最终减值金额将由专业评估机构确定。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93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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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4:25│异动快报:紫天科技(300280)1月6日14点21分触及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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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盘中,紫天科技(300280)触及跌停板,下跌20%至18.52元。该股所属的广告营销行业整体下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757.18
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57.4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414.64万元。紫天科技为游戏、东数西算/算力、传媒概念热股。以上内容由证券
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生成。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10600014532.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1-07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4.86 成交量(万股):4198.17 成交额(万元):72758.4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167.05│ 815.38│
│机构专用 │ 1048.94│ 15.16│
│机构专用 │ 724.97│ 537.81│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证券营业部 │ 582.19│ 465.6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556.12│ 674.86│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167.05│ 815.3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513.79│ 730.7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493.26│ 702.3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556.12│ 674.86│
│机构专用 │ 193.73│ 660.79│
└───────────────────────────────┴────────────┴────────────┘
●交易日期:2025-01-06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20.00 成交量(万股):3887.44 成交额(万元):75432.09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 1325.20│ 4.3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000.25│ 621.35│
│机构专用 │ 912.95│ 442.17│
│机构专用 │ 741.15│ 443.5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724.37│ 819.19│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嵊州高杨路证券营业部 │ 2.09│ 948.4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629.25│ 845.0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724.37│ 819.1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000.25│ 621.35│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628.44│ 593.26│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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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4-10-28 │处罚披露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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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拟处罚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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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经查明,紫天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2024年4月1日,我局对紫天科技启动现场检查。因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经沟通,│
│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至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麦粒)办公地点开 │
│ │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闽检查字2024061号)和《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证监│
│ │指报字0262024101号),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我局报送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
│ │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文件资料。姚小欣系公司原董事长兼宁波麦粒董事,并实│
│ │际负责紫天科技日常管理,其签收了前述执法文书。因紫天科技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 │我局又先后向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闽检查字2024279号)《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证监指报字│
│ │0262024107号)和《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闽证监函〔2025】384号),要求紫│
│ │天科技于2024年8月21日前报送前述文件资料,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实际控制人携带指定报 │
│ │送文件资料于2024年8月1日至披露的办公场所配合检查,要求前述人员及原董事长姚小欣于2024年8月22日至 │
│ │我局办公场所配合检查,但紫天科技及宋庆等4人均未配合。 │
│ │ 截至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时(2025年2月13日),紫天科技仅报送部分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公司2│
│ │021年至2023年完整财务明细账在内的财务账证。 │
│ │ 在上述期间内,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及紫天科技工作人员转达等方式,通知公司董事长兼董│
│ │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配合检查工作,该4│
│ │人知悉我局对其本人及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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