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6-03-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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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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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045│ -0.0653│ -0.0289│ -0.0528│
│每股净资产(元) │ 0.1983│ 0.2308│ 0.0150│ 0.037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5.4000│ -26.1200│ -127.1000│ -135.8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8987.67│ 78987.67│ 78987.67│ 78987.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999.21│ 3999.21│ 3999.21│ 3999.21│
│总股本(万股) │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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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2-26 19:08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1-30 22:38 ST长方(300301):预计2025年净亏损1.15亿元—1.68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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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6-01-31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00万元至-1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302.5%至-175.52%│
│。扣非后净利润-17530.00万元至-122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213.71%--1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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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31180.17 同比增(%):-17.58;净利润(万元):-8673.17 同比增(%):-1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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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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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2-13,公司股东户数17528,增加0.45%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1-30,公司股东户数17449,减少1.1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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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ST长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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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3-26 解禁数量:1988.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40(%)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3-26 解禁数量:1192.8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4(%)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3-27 解禁数量:795.20(万股) 占总股本比:0.96(%)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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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LED离网照明、应急照明、电风扇、便携式储能产品等其他电子产品及LED照明光源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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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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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320│ -0.0260│ -0.0310│ 0.01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7459│ -1.7067│ -1.9156│ -1.886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588│ 0.9520│ 0.9452│ 0.9385│
│营业收入(万元) │ 31180.17│ 21299.69│ 11787.58│ 50513.69│
│利润总额(万元) │ -8772.60│ -5448.78│ -2415.12│ -4613.5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673.17│ -5415.39│ -2395.59│ -4173.91│
│净利润增长率(%) │ -131.61│ -178.89│ -631.43│ 70.6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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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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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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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045│ -0.0653│ -0.0289│
│2024 │ -0.0528│ -0.0474│ -0.0246│ -0.0041│
│2023 │ -0.1801│ -0.1028│ -0.0663│ -0.0236│
│2022 │ -0.2846│ -0.1367│ -0.0922│ -0.0436│
│2021 │ -0.3569│ 0.0170│ -0.0137│ -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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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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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问:请问最近一期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截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52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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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问:董秘你好,新年好,春节期间国家宣布对非洲免税,请问对公司今年销量业绩有何影响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公司目前在对非业务中,主要采取经销商模式向非洲市场销售产品,并无自非洲进口的业务。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
│ │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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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问:董秘你好,新年好,请问截止到二月10号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729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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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问:董秘你好,新年好,请问公司在新的一年有何措施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今年有无增发并购或发行公司债的安排│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公司将通过优化债务结构,积极拓展多元化、低成本的融资渠道等方式降低财务费用,具体实施将结合市场利率及│
│ │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等方面考虑。公司如有并购重组或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资本运作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02-05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止到一月31号股东人数请问第一大股东南昌国资委对公司目前困境有无帮扶措施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449户。公司第一大股东系南昌鑫旺资本企业 │
│ │(有限合伙),其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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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问:董秘你好,李迪初案目前有无进展公司民事索赔是否启动公司有无并购重组的安排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如涉及诉讼、民事索赔及并购重组等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 │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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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问:请问公司今年股权激励如果没达标,中报会冲回计提股权激励费用吗请问公司今年会继续盘活资产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业绩考核指标,在经审计的│
│ │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确定后未达成,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冲回前期就该部分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关于盘│
│ │活资产,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与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关注和评估各类资产的效益。任何涉及资产交易的行为,公司│
│ │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决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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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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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9:08│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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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
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并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
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
查意见等文件。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
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上述
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对公司自查发现的2021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下称“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2250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及《关于长方集团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于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委托中兴
财光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对全面审计后较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存在差异的内容进行了更正。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及更正后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3、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根据该处罚决定,康
铭盛原管理人员存在销毁、隐匿文件资料等违法事实,构成拒绝、阻碍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目前,公司已规范整改,2022-2024年度财
务报告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后续将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
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edc6a099-ffe3-4a9f-bf7d-d833dc0f55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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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9:07│ST长方(300301):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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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和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的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成员变更的情况
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伏立钲(项目合伙人)、李东青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
洁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项目人员安排变更,尤尼泰振青现指派杨金鑫接替李东青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其他人员不变。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杨金鑫,自 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6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金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金鑫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审计项目成员的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
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e73b67c7-acb7-4326-8df5-407815720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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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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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16b275a0-f314-48ef-8832-614e74f05b78.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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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2:38│ST长方(300301):预计2025年净亏损1.15亿元—1.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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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300301.SZ)预计2025年净亏损1.15亿至1.68亿元,同比亏损扩大。主要因全球经济放缓、贸易壁垒及行业竞争加剧,导
致销售下滑、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计提损失,对固定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叠加股权激励股份支
付费用,共同导致业绩下滑。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6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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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9:01│ST长方:谢家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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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公告,因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公司时任高管谢家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刘国
平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监管函。主要违规行为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未充分执行,未关注子公司康铭盛销售合同审批
情况,对内控了解及穿行测试不到位;函证程序执行不严,未发现员工代个体经销商回函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211号》相关规定。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115000339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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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9:00│ST长方:刘国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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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公告,公司董事刘国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谢家伟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主要违规行为
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关注子公司康铭盛销售合同审批情况,对内控了解及穿行测试缺失;函证程序执行不力,未发现员
工代个体经销商回函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相关规定。监管机构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10700032152.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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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4-04-12 │处罚披露日 │2025-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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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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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
│ │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权利予以│
│ │告知。经查明,长方集团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 │ 2015年4月,长方集团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李迪初等人持有的深圳市康铭盛实业有限公司(后│
│ │更名为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作为长方集团子公司,纳入长│
│ │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2月8日,长方集团与李迪初、聂卫、彭立新、肖业芳等29名自然人股东签订《 │
│ │股份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康铭盛35.7454%股权,李迪初、聂卫、彭立新、肖业芳等人承诺2018年、20│
│ │19年、2020年度康铭盛净利润不低于1.25亿元、1.40亿元、1.55亿元。 │
│ │ 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具体如下: │
│ │ 一、2020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费用7,977,793.64元,虚增利润7,977,793.64元,占长方集团当│
│ │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9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47,969,495.91元,占长方集团当期│
│ │披露总资产的5.4%。 │
│ │ 二、2021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销售费用5,487,345.17元,虚增利润5,487,345.17元,占长方集│
│ │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58,171,811.42元,占长方集团 │
│ │当期披露总资产的9.31%。 │
│ │ 康铭盛上述行为导致长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对账单、相关合同、相关说明、询问笔录、财务资料、审计资料等证据证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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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本案系子公司康铭盛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母公司长方集团披露不实,综合考虑长方集团年度报告虚假记│
│ │载的时间、金额,及相关人员主动向监管部门等报告、成立调查委员会核实案涉风险事项、主动进行会计差错│
│ │更正、配合监管调查等情节,我局依法确定量罚幅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
│ │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
│ │ 一、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 │ 二、对李迪初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
│ │ 三、对聂卫、彭立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
│ │ 四、对王敏、肖业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
│ │ 五、对刘志刚、江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
│ │ 六、对梁涤成、饶奋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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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3-02-06 │处罚披露日 │2025-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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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当事人:李迪初,男,时任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铭盛)执行董事。 │
│ │ 彭立新,女,时任康铭盛财务总监。 │
│ │ 廖聪奇,男,时任康铭盛副总经理及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康铭盛全资子公司)负责人。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拒绝│
│ │、阻碍监督检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
│ │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申请,我局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办│
│ │理终结。 │
│ │ 2021年11月11日,我局下发检查通知书,并发送要求提供的资料清单(含子公司),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简称长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康铭盛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存在以下违法│
│ │事实: │
│ │ 一、销毁、隐匿检查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
│ │ 二、未按要求提供财务系统相关数据 │
│ │ 三、提供虚假返利相关材料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相关合同、对账单、系统维护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
│ │证明,足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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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
│ │ 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责令改正,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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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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