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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1(长方集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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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6-07-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249│ -0.1812│ -0.1045│ -0.0653│ -0.0275│ -0.0427│ │每股净资产(元) │ 0.0875│ 0.1102│ 0.1983│ 0.2308│ 0.0150│ 0.037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5.4300│ -92.2800│ -45.4000│ -26.1200│ -127.1000│ -135.86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8979.94│ 78979.94│ 78987.67│ 78987.67│ 78987.67│ 78987.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006.94│ 4006.94│ 3999.21│ 3999.21│ 3999.21│ 3999.21│ │总股本(万股) │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 │●最新公告:2026-06-30 00:00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9 06:23 图解ST长方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9.45%(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631.07 同比增(%):-9.81;净利润(万元):-2062.83 同比增(%):9.4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6-10,公司股东户数16376,减少2.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5-20,公司股东户数16757,减少4.9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6-2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长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7-03-26 解禁数量:1192.8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4(%)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3-27 解禁数量:795.20(万股) 占总股本比:0.96(%)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LED离网照明、应急照明、电风扇、便携式储能产品等其他电子产品及LED照明光源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6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390│ -0.0140│ -0.0320│ -0.0260│ -0.0310│ 0.01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8474│ -1.8226│ -1.7459│ -1.7067│ -1.9156│ -1.886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495│ 0.9473│ 0.9588│ 0.9520│ 0.9452│ 0.9385│ │营业收入(万元) │ 10631.07│ 39662.21│ 31180.17│ 21299.69│ 11787.58│ 50513.69│ │利润总额(万元) │ -2063.17│ -15728.93│ -8772.60│ -5448.78│ -2415.12│ -4613.5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062.83│ -15034.48│ -8673.17│ -5415.39│ -2395.59│ -4173.9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3.89│ -260.20│ -131.61│ -178.89│ -5.16│ -23.7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0249│ │2025 │ -0.1812│ -0.1045│ -0.0653│ -0.0275│ │2024 │ -0.0427│ -0.0474│ -0.0246│ -0.0041│ │2023 │ -0.1801│ -0.1028│ -0.0663│ -0.0236│ │2022 │ -0.2846│ -0.1367│ -0.0922│ -0.0436│ └─────────┴───────────┴───────────┴───────────┴───────────┘ 【2.互动问答】 ┌──────┬──────────────────────────────────────────────────┐ │06-27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我是贵公司股东、你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持有的320万股限制流通股票及共青城长方 │ │ │合伙投资企业所持股份(吴涛祥占比25%)已被法院冻结。请问:1、上述冻结是否属实,为何公司尚未公告2、冻 │ │ │结原因是否涉及个人债务或公司相关纠纷,该事项是否影响吴涛祥先生履职及公司正常经营。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此前,董秘办已收到吴涛祥先生关于上述股票与股份被法院冻结一事,您上面所述其股票与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属│ │ │实。由于其不属于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因此公司不必就此事发布公告。 │ │ │经了解,吴涛祥先生本次股份冻结系其个人涉及的司法纠纷所致,与公司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该事项未对公│ │ │司生产经营、财务稳定性及内部控制产生任何影响。同时,经核查,吴涛祥先生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其个人事项不影响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如有需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 │ │信息披露工作。 │ ├──────┼──────────────────────────────────────────────────┤ │06-17 │问:董秘您好,我是贵公司股东,请问下截止26年6月10号,贵公司最新股东户数是多少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回 │ │ │复下,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 │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6,376户。 │ └──────┴──────────────────────────────────────────────────┘ 【3.最新公告】 ─────────┬───────────────────────────────────────────────── 2026-06-30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 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并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 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 查意见等文件。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 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上述 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对公司自查发现的2021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下称“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2250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及《关于长方集团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于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委托中兴 财光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对全面审计后较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存在差异的内容进行了更正。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及更正后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3、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根据该处罚决定,康 铭盛原管理人员存在销毁、隐匿文件资料等违法事实,构成拒绝、阻碍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目前,公司已规范整改,2022-2024年度财 务报告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后续将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风险提示 1、2026年 3月 27日,债权人深圳市一匡贸易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 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该 事项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债权人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庭外重组,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 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债务逾期金额合计为 28,65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3.35%。 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 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8b3ed25-b59d-4627-a595-5be253acc751.PDF ─────────┬───────────────────────────────────────────────── 2026-06-12 17:35│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 ─────────┴───────────────────────────────────────────────── 一、本次债务逾期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近期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 借款方 到期日期 金额(万元) 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 6月 11日 7,500 注:1、上述逾期金额均不包含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债务逾期金额合计为 28,65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3.35%。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面临诉讼、仲裁等风 险。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方式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公司亦将 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同时,公司将通过庭外重组方式努力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改善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6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相关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2)及其他有关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逾期借款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48ada9e-94f5-4190-88e2-5f92daa7e31a.PDF ─────────┬───────────────────────────────────────────────── 2026-06-10 17:12│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额诉讼、仲裁的公告 ─────────┴───────────────────────────────────────────────── 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额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8960faf7-f5f5-4dac-8d93-4c93fc5019c2.PDF 【4.最新报道】 ─────────┬───────────────────────────────────────────────── 2026-04-29 06:23│图解ST长方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9.45% ─────────┴───────────────────────────────────────────────── ST长方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主营收入1.06亿元,同比下降9.81%;归母净利润为-2062.83万元,同比减亏幅度达9.45%;扣 非净利润-2079.17万元,同比减亏14.38%。当前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91.03%,财务费用745.07万元,毛利率维持在23.19%。整体来看, 公司在营收下滑背景下亏损收窄,但高负债率仍是主要财务压力点。...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42900015168.shtml ─────────┬───────────────────────────────────────────────── 2026-04-23 18:12│ST长方(300301)2026年4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 位名称及人员有线上参与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吴涛祥,董事、财务负责人陈君维,董事、副 总经理谢慧,独立董事曾文德。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62932.PDF ─────────┬───────────────────────────────────────────────── 2026-04-09 06:04│ST长方(300301)2025年年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345.67%,三费占比上升明显 ─────────┴───────────────────────────────────────────────── ST长方2025年营收3.97亿元,同比下降21.48%;归母净利润亏损1.5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45.67%。其中,三费占比显著上升,合计 占营收35.23%,毛利率同比下滑17.31个百分点。现金流方面,经营性、投资性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均呈大幅负增长,主要原因是销 售收入减少及处置资产款项下降。整体财务表现恶化,投资回报极差,需高度关注其现金流风险及持续经营能力。...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40900003227.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4-04-12 │处罚披露日 │2025-06-27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 │ │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权利予以│ │ │告知。经查明,长方集团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 │ 2015年4月,长方集团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李迪初等人持有的深圳市康铭盛实业有限公司(后│ │ │更名为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作为长方集团子公司,纳入长│ │ │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2月8日,长方集团与李迪初、聂卫、彭立新、肖业芳等29名自然人股东签订《 │ │ │股份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康铭盛35.7454%股权,李迪初、聂卫、彭立新、肖业芳等人承诺2018年、20│ │ │19年、2020年度康铭盛净利润不低于1.25亿元、1.40亿元、1.55亿元。 │ │ │ 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具体如下: │ │ │ 一、2020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费用7,977,793.64元,虚增利润7,977,793.64元,占长方集团当│ │ │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9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47,969,495.91元,占长方集团当期│ │ │披露总资产的5.4%。 │ │ │ 二、2021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销售费用5,487,345.17元,虚增利润5,487,345.17元,占长方集│ │ │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58,171,811.42元,占长方集团 │ │ │当期披露总资产的9.31%。 │ │ │ 康铭盛上述行为导致长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对账单、相关合同、相关说明、询问笔录、财务资料、审计资料等证据证明│ │ │。 │ ├────────┼────────────────────────────────────────────────┤ │处罚决定 │本案系子公司康铭盛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母公司长方集团披露不实,综合考虑长方集团年度报告虚假记│ │ │载的时间、金额,及相关人员主动向监管部门等报告、成立调查委员会核实案涉风险事项、主动进行会计差错│ │ │更正、配合监管调查等情节,我局依法确定量罚幅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 │ │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 │ │ 一、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 │ 二、对李迪初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 │ │ 三、对聂卫、彭立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 │ │ 四、对王敏、肖业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 │ │ 五、对刘志刚、江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 │ │ 六、对梁涤成、饶奋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 └────────┴────────────────────────────────────────────────┘ ┌────────┬───────────────────┬────────┬───────────────────┐ │立案日期 │2023-02-06 │处罚披露日 │2025-01-10 │ ├────────┼───────────────────┼────────┼───────────────────┤ │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当事人:李迪初,男,时任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铭盛)执行董事。 │ │ │ 彭立新,女,时任康铭盛财务总监。 │ │ │ 廖聪奇,男,时任康铭盛副总经理及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康铭盛全资子公司)负责人。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拒绝│ │ │、阻碍监督检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 │ │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申请,我局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办│ │ │理终结。 │ │ │ 2021年11月11日,我局下发检查通知书,并发送要求提供的资料清单(含子公司),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简称长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康铭盛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存在以下违法│ │ │事实: │ │ │ 一、销毁、隐匿检查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 │ │ 二、未按要求提供财务系统相关数据 │ │ │ 三、提供虚假返利相关材料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相关合同、对账单、系统维护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 │ │证明,足以认定。 │ ├────────┼────────────────────────────────────────────────┤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 │ │ 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责令改正,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 └────────┴────────────────────────────────────────────────┘ 【交易所问询】 ┌────────┬───────────────────┬────────┬───────────────────┐ │公告日期 │2024-05-29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C2A157513FE0888CEC50B4C73F.pdf │ └────────┴────────────────────────────────────────────────┘ ┌────────┬───────────────────┬────────┬───────────────────┐ │公告日期 │2024-05-07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5765E6683FD67DFBD77898523F.pdf │ └────────┴────────────────────────────────────────────────┘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6-01-14 │ ├────────┼────────────────────────────────────────────────┤ │涉及对象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 │处理日期 │2025-06-27 │ ├────────┼────────────────────────────────────────────────┤ │涉及对象 │彭立新、聂卫、肖业芳、刘志刚、李迪初、梁涤成、江玮、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敏、饶奋明 │ ├────────┼────────────────────────────────────────────────┤ │监管措施 │公开谴责 │ └────────┴────────────────────────────────────────────────┘ ┌────────┬────────────────────────────────────────────────┐ │处理日期 │2025-06-27 │ ├────────┼────────────────────────────────────────────────┤ │涉及对象 │李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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