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01 ST长方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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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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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812│ -0.1045│ -0.0653│ -0.0289│ -0.0427│ -0.0474│
│每股净资产(元) │ 0.1102│ 0.1983│ 0.2308│ 0.0150│ 0.0371│ 0.017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2.2800│ -45.4000│ -26.1200│ -127.1000│ -135.8600│ -113.9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8979.94│ 78987.67│ 78987.67│ 78987.67│ 78987.67│ 78987.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006.94│ 3999.21│ 3999.21│ 3999.21│ 3999.21│ 23.21│
│总股本(万股) │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82986.88│ 790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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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20 00:00 ST长方(30030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3 18:12 ST长方(300301)2026年4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12-31 营业收入(万元):39662.21 同比增(%):-21.48;净利润(万元):-15034.48 同比增(%):-345.6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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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4-10,公司股东户数17246,减少2.44%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7677,减少4.9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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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长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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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5-13召开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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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7-03-26 解禁数量:1192.8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4(%)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3-27 解禁数量:795.20(万股) 占总股本比:0.96(%)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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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LED离网照明、应急照明、电风扇、便携式储能产品等其他电子产品及LED照明光源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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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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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140│ -0.0320│ -0.0260│ -0.0310│ 0.0100│ -0.02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8226│ -1.7459│ -1.7067│ -1.9156│ -1.8867│ -1.976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473│ 0.9588│ 0.9520│ 0.9452│ 0.9385│ 0.9592│
│营业收入(万元) │ 39662.21│ 31180.17│ 21299.69│ 11787.58│ 50513.69│ 37830.24│
│利润总额(万元) │ -15728.93│ -8772.60│ -5448.78│ -2415.12│ -4613.56│ -3842.9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5034.48│ -8673.17│ -5415.39│ -2395.59│ -4173.91│ -3744.7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60.20│ -131.61│ -178.89│ -631.43│ -23.73│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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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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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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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1812│ -0.1045│ -0.0653│ -0.0289│
│2024 │ -0.0427│ -0.0474│ -0.0246│ -0.0041│
│2023 │ -0.1801│ -0.1028│ -0.0663│ -0.0236│
│2022 │ -0.2846│ -0.1367│ -0.0922│ -0.0436│
│2021 │ -0.3569│ 0.0170│ -0.0137│ -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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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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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问:董秘您好,我是贵公司股东,请问截止到2026年4月10号 ,贵公司最新股东户数是多少,还请您在帮忙之中回│
│ │复下,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24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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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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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长方(30030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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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2025)
粤03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邓子长、邓子权因与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纠纷,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共计16名被告提起诉讼,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1、原告:邓子长、邓子权
2、被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计16名被告
3、第三人: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平科技”)
4、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5、案号:(2025)粤03民初2073号
6、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长方集团等16名被告对第三人祥平科技在(2021)粤03民初730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应向原告偿还的债务人民
币103,362,258.72元承担连带责任;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2025)粤03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邓子长、邓子权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判
决如下:
驳回原告邓子长、邓子权全部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69.67万元,占公
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若原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3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f2e0b6d-e1a8-4aef-a080-db30ca954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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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42│ST长方(300301):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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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3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gz6SaPxl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04 月 23日(星期四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3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涛祥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陈君维先生,独立董事曾文德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谢慧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
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gz6SaPxlu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涛祥
电话:0755-82828966
传真:0755-26923246
邮箱:ir@cfled.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d7659d3-cd6c-4727-982b-989ec8731b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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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35│ST长方(300301):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暨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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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逾期债务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9),就公司逾期债务500万元事项,公司与深圳市一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匡贸易”)在广东省深圳市龙
华区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并收到(2026)粤 0309 民初4754号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双方就债务本息约定的还款方案主要内容如
下:
第一期于2026年3月20日前支付1,000,000元,第二期于2026年4月3日前支付1,000,000元,第三期于2026年4月17日前支付1,000,00
0元,第四期于2026年5月1日前支付1,000,000元,第五期于2026年5月15日前支付1,045,712元。
截至目前,上述民事调解书约定的第一期及第二期还款期限已届满,因公司现金流紧张,均未按期支付。
2026年3月27日,一匡贸易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
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该事项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就后续还款安排达成新的解决方案。
二、新增逾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近期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债权人 借款人 到期日期 金额(万元)
1 深圳速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4月9日 1,500
2 深圳空中互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4月9日 1,800
3 深圳市易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4月10日 1,200
4 深圳市漠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长方集团 2026年4月10日 3,000
合计 7,500
注:1、上述逾期金额均不包含未付利息、逾期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债务逾期金额合计为 9,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8.44%。
三、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面临诉讼、仲裁等风
险。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力争通过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方式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时,公
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流,着力改善经营状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逾期借款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cb0cedf-f219-4cf4-a031-4283a9e6e79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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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2│ST长方(300301)2026年4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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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
位名称及人员有线上参与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吴涛祥,董事、财务负责人陈君维,董事、副
总经理谢慧,独立董事曾文德。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62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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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6:04│ST长方(300301)2025年年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345.67%,三费占比上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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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2025年营收3.97亿元,同比下降21.48%;归母净利润亏损1.5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45.67%。其中,三费占比显著上升,合计
占营收35.23%,毛利率同比下滑17.31个百分点。现金流方面,经营性、投资性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均呈大幅负增长,主要原因是销
售收入减少及处置资产款项下降。整体财务表现恶化,投资回报极差,需高度关注其现金流风险及持续经营能力。...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40900003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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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0:36│图解ST长方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8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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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营收3.97亿元,同比降21.48%;归母净利润亏损1.5亿元,同比下滑345.67%。其中第四季度单季营收
8482万元,同比降33.13%;单季净亏损6361万元,同比暴增1813.18%。公司全年负债率达88.92%,毛利率为23.34%,整体经营承压严重
,业绩大幅下滑。...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40800000496.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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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4-04-12 │处罚披露日 │2025-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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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
│ │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权利予以│
│ │告知。经查明,长方集团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 │ 2015年4月,长方集团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李迪初等人持有的深圳市康铭盛实业有限公司(后│
│ │更名为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作为长方集团子公司,纳入长│
│ │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2月8日,长方集团与李迪初、聂卫、彭立新、肖业芳等29名自然人股东签订《 │
│ │股份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康铭盛35.7454%股权,李迪初、聂卫、彭立新、肖业芳等人承诺2018年、20│
│ │19年、2020年度康铭盛净利润不低于1.25亿元、1.40亿元、1.55亿元。 │
│ │ 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具体如下: │
│ │ 一、2020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费用7,977,793.64元,虚增利润7,977,793.64元,占长方集团当│
│ │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9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47,969,495.91元,占长方集团当期│
│ │披露总资产的5.4%。 │
│ │ 二、2021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销售费用5,487,345.17元,虚增利润5,487,345.17元,占长方集│
│ │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58,171,811.42元,占长方集团 │
│ │当期披露总资产的9.31%。 │
│ │ 康铭盛上述行为导致长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对账单、相关合同、相关说明、询问笔录、财务资料、审计资料等证据证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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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本案系子公司康铭盛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母公司长方集团披露不实,综合考虑长方集团年度报告虚假记│
│ │载的时间、金额,及相关人员主动向监管部门等报告、成立调查委员会核实案涉风险事项、主动进行会计差错│
│ │更正、配合监管调查等情节,我局依法确定量罚幅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
│ │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
│ │ 一、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 │ 二、对李迪初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
│ │ 三、对聂卫、彭立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
│ │ 四、对王敏、肖业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
│ │ 五、对刘志刚、江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
│ │ 六、对梁涤成、饶奋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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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3-02-06 │处罚披露日 │2025-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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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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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当事人:李迪初,男,时任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铭盛)执行董事。 │
│ │ 彭立新,女,时任康铭盛财务总监。 │
│ │ 廖聪奇,男,时任康铭盛副总经理及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康铭盛全资子公司)负责人。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拒绝│
│ │、阻碍监督检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
│ │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申请,我局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办│
│ │理终结。 │
│ │ 2021年11月11日,我局下发检查通知书,并发送要求提供的资料清单(含子公司),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简称长方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康铭盛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存在以下违法│
│ │事实: │
│ │ 一、销毁、隐匿检查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
│ │ 二、未按要求提供财务系统相关数据 │
│ │ 三、提供虚假返利相关材料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相关合同、对账单、系统维护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
│ │证明,足以认定。 │
├────────┼────────────────────────────────────────────────┤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
│ │ 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奇责令改正,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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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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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9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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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C2A157513FE0888CEC50B4C73F.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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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5-07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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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5765E6683FD67DFBD77898523F.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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