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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5(裕兴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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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305 裕兴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12-31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 │每股收益(元) │ ---│ -0.5040│ -0.3304│ -0.1506│ │每股净资产(元) │ ---│ 5.4555│ 5.5605│ 5.728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8.9500│ -5.7800│ -2.6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2147.59│ 32147.58│ 32147.42│ 32147.4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392.45│ 5392.45│ 5392.61│ 5392.61│ │总股本(万股) │ 37540.04│ 37540.03│ 37540.03│ 37540.0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最新公告:2026-02-11 20:38 裕兴股份(3003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2-11 22:01 2月11日裕兴股份发布公告,股东减持35.31万股(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6-01-29 预告业绩:预计减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00万元至-2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8.86%至38.45%。 │ │扣非后净利润-30000.00万元至-2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8.97%-37.88%。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71273.03 同比增(%):-16.35;净利润(万元):-18918.70 同比增(%):-15.4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2874,减少2.9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265,增加4.0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6-02-04公告,董事,副董事长2026-03-06至2026-06-03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83.98万股,占总股本0.22% │ │●拟减持:2025-12-11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2026-01-05至2026-04-03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375.00万股,占总股本1.00% │ └─────────────────────────────────────────────────────────┘ 【主营业务】 特种功能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16 ┌─────────────┬──────────┬──────────┬──────────┬──────────┐ │最新主要指标 │ 按12-31股本│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2320│ -0.1460│ 0.01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0.6128│ 0.7864│ 0.966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3.0843│ 3.1505│ 3.1562│ │营业收入(万元) │ ---│ 71273.03│ 47544.35│ 23081.69│ │利润总额(万元) │ ---│ -21921.05│ -14475.28│ -6392.7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8918.70│ -12402.62│ -5653.51│ │净利润增长率(%) │ ---│ -15.46│ -19.14│ 1.5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5040│ -0.3304│ -0.1506│ │2024 │ -0.9789│ -0.4530│ -0.2921│ -0.1679│ │2023 │ 0.0306│ 0.1544│ 0.1804│ 0.0722│ │2022 │ 0.4896│ 0.4623│ 0.3654│ 0.2114│ │2021 │ 0.8451│ 0.6806│ 0.4438│ 0.2261│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2-11 20:38│裕兴股份(3003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裕兴股份(3003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40307517-9e28-465a-9968-3a9383d8b5d5.PDF ─────────┬───────────────────────────────────────────────── 2026-02-10 18:37│裕兴股份(30030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裕兴股份”)的委托,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裕兴股份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裕兴股份如下保证:裕兴股份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 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作出法律判 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授予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 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 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 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授予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裕兴股份本次授予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2026年 1月 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6年 1月 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2026年 2月 4日,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6年 2月 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及价格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26年 2月 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9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9元/股。 (二)授予日的确定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年 2月 1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 (三)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人数、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授予的信息披露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文件。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授予人数、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 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 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12ab149-bb17-43b6-a361-3fc93a744d0f.PDF ─────────┬───────────────────────────────────────────────── 2026-02-10 18:37│裕兴股份(30030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裕兴股份(30030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43a305ee-978e-481b-bdc4-8a0184d370db.PDF 【4.最新报道】 ─────────┬───────────────────────────────────────────────── 2026-02-11 22:01│2月11日裕兴股份发布公告,股东减持35.31万股 ─────────┴───────────────────────────────────────────────── 裕兴股份于2月11日公告,股东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2月10日至11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35.31万股,占总股本0 .0941%。减持期间股价上涨0.89%,截至2月11日收盘报6.8元。本次减持系持股5%以上股东触及1%整数倍的披露要求,未涉及其他敏感 信息。...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21100037743.shtml ─────────┬───────────────────────────────────────────────── 2026-02-04 19:51│裕兴股份(300305):董事刘全拟减持不超过83.98万股 ─────────┴───────────────────────────────────────────────── 格隆汇2月4日丨裕兴股份(300305.SZ)公布,董事刘全先生计划于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6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83.9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67874 ─────────┬───────────────────────────────────────────────── 2026-01-26 20:27│裕兴科技(08005)出售约325.55万单DT ─────────┴───────────────────────────────────────────────── 智通财经APP讯,裕兴科技(08005)公布,于2026年1月26日,该集团于公开市场上以现金出售3,255,463单位USDT,每单位的价格为 1美元,代价总额320万美元(相当于2530万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97533.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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