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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11(任子行)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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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311 任子行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1-30 00:00 任子行(300311):2023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18 17:20 任子行(300311):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均│ │超15%(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4-01-30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3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0万元至-13000万元,与上年同 │ │期相比变动幅度为-20858.08%至-12874.05%。扣非后净利润-20900.00万元至-1260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925.45%--518.22%。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27870.97 同比增(%):-40.82;净利润(万元):-1069│ │6.75 同比增(%):-401.3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4-10,公司股东户数51866,减少0.95%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29,公司股东户数52363,减少1.4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1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任子行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网络内容与行为审计和监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安全集成、安全审计相关服务。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2022-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588│ -0.1200│ -0.0868│ -0.0015│ │每股净资产(元) │ 1.0638│ 1.0999│ 1.1291│ 1.215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9700│ -10.0100│ -7.4000│ -0.12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230│ -0.0510│ -0.0580│ -0.09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493│ -0.2064│ -0.1772│ -0.090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2402│ 0.2334│ 0.2334│ 0.2334│ │营业收入(万元) │ 27870.97│ 17650.79│ 5751.98│ 72958.26│ │利润总额(万元) │ -11604.52│ -8317.66│ -6373.78│ -15.2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696.75│ -7806.92│ -5845.04│ -100.20│ │净利润增长率(%) │ -401.34│ -41.65│ -35.27│ 98.64│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3740.91│ 53740.91│ 53740.91│ 53740.9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622.11│ 13622.11│ 13622.11│ 13622.11│ │总股本(万股) │ 67363.02│ 67363.02│ 67363.02│ 67363.0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3 │ ---│ -0.1588│ -0.1200│ -0.0868│ │2022 │ -0.0015│ -0.0317│ -0.0800│ -0.0641│ │2021 │ -0.0572│ -0.1129│ -0.0400│ -0.0332│ │2020 │ 0.0084│ -0.0727│ -0.0900│ -0.0685│ │2019 │ -0.1489│ 0.0788│ 0.1100│ 0.0166│ └─────┴────────┴────────┴────────┴────────┘ 【2.互动问答】 ┌─────┬───────────────────────────────────┐ │04-18 │问:请问董秘。公司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是否超过15%,针对国九条公司有无退 │ │ │市或st风险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15│ │ │%。新“国九条”出台后,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 │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照相关规则条款,公司不存在触及退市及st风险的情│ │ │形。感谢您的关注! │ ├─────┼───────────────────────────────────┤ │04-16 │问:问截止2024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1,866户,感谢您的 │ │ │关注! │ ├─────┼───────────────────────────────────┤ │04-02 │问:问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3月29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2,363户,感谢您的 │ │ │关注! │ ├─────┼───────────────────────────────────┤ │04-02 │问:请问,2024年3月29日收盘,贵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3月29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2,363户,感谢您的 │ │ │关注! │ ├─────┼───────────────────────────────────┤ │03-21 │问:请问,2024年3月20日收盘,贵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3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3,130户,感谢您的 │ │ │关注! │ ├─────┼───────────────────────────────────┤ │03-21 │问:国家近期号召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请问贵公司有哪些产品属于新质生产力│ │ │范畴公司认为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领域的新质生产力如何体现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数字经济时代,新质生产力离不开数据和网络,高│ │ │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网络数据安全。公司在高水平网络安全发展过程中加大了│ │ │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及态势感知、5G网络、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战略性投入,研究│ │ │并推动5G与工业控制、工业互联网等新业务场景的融合发展。网络安全产业是创│ │ │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纽带”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程度越深,对数据安全、网│ │ │络安全的需求越高。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 │ │能,推动公司产品转型升级,促进公司新质生产力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4-01-30 00:00│任子行(300311):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3,000 万元–21,000 万元 亏损:100.2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2,600 万元–20,900 万元 亏损:2,038.12 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释放走弱,大项目招投标进度不及预期,且部分项目延迟交付,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 有所减少,利润同比下滑。 (二)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影响较小,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 1,937.9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 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d2c906a2-a9e1-45ea-8ad8-aab866d6f4db.PDF ─────────┬──────────────────────────────────────────────── 2023-12-26 00:00│任子行(300311):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 2 路软件园 2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沈智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整体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 180,135,0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740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 179,498,78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6465% ;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名,代表股份 636,2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945%。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5 名,代表股份 637,3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946%。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134,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36,3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3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134,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36,3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3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6,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65%;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4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83%;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8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6,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65%;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4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83%;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8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6,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65%;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4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83%;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8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6,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65%;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4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83%;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8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提案 2.00 中的 2.01、2.03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60e981e7-4389-44ad-81c9-43ef00ac9235.PDF ─────────┬──────────────────────────────────────────────── 2023-12-26 00:00│任子行(300311):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任子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 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相关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 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于 2023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 项、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相关事项,以及“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的文字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5:30 在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 2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沈智杰主持。公司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6 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3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公司的股东名册对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进行了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9,498,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465%。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数 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6,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94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人数为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0,135,0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409%。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37,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与会议出席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和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事项与会议通知列明事项相符。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布。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相 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134,0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36,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1%;反对 1,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134,0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6,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4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6,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4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6,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4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6,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 618,7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4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上第 2 项议案中第(1)项和第(3)项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 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1d13842c-4f27-4c9b-b68b-c444b0b4678a.PDF 【4.最新报道】 ─────────┬──────────────────────────────────────────────── 2024-04-18 17:20│任子行(300311):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15% ─────────┴──────────────────────────────────────────────── 格隆汇4月18日丨任子行(300311.SZ)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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