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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15(掌趣科技)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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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315 掌趣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0200│ 0.0100│ 0.0400│ 0.0700│ │每股净资产(元) │ 1.8109│ 1.7980│ 1.7814│ 1.789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800│ 0.5700│ 2.3000│ 4.0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58302.77│ 258302.43│ 259423.36│ 259423.7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458.33│ 13714.39│ 13651.89│ 13651.56│ │总股本(万股) │ 270761.10│ 272016.82│ 273075.25│ 273075.25│ ├─────────────┴──────────┴──────────┴──────────┴──────────┤ │●最新公告:2025-09-23 19:24 掌趣科技(3003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3 01:50 图解掌趣科技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76.02%(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35800.77 同比增(%):-23.44;净利润(万元):4778.73 同比增(%):-65.5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97570,增加11.6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76898,减少5.5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股东大会:2025-10-10召开2025年10月10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游戏的开发、发行与运营,主要包括移动终端游戏、互联网页面游戏及其周边产品的产品开发、发行推广和运营维护等。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30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100│ -0.0180│ 0.0340│ 0.02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4899│ -0.4950│ -0.5033│ -0.472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063│ 1.3169│ 1.3108│ 1.3156│ │营业收入(万元) │ 35800.77│ 16204.75│ 81873.42│ 65061.37│ │利润总额(万元) │ 4714.87│ 3205.15│ 12068.59│ 20298.8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778.73│ 2786.11│ 11089.10│ 19596.17│ │净利润增长率(%) │ -65.58│ -50.04│ -40.68│ 11.7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0200│ 0.0100│ │2024 │ 0.0400│ 0.0700│ 0.0500│ 0.0200│ │2023 │ 0.0700│ 0.0600│ 0.0600│ 0.0300│ │2022 │ 0.0400│ 0.0500│ 0.0300│ 0.0100│ │2021 │ -0.4600│ 0.0900│ 0.0700│ 0.03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9-23 19:24│掌趣科技(3003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0月 10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0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尚东数字谷 B区 34 号楼 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3)人 人提名的议案》 1.01 选举刘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季久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卫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3)人 提名的议案》 2.01 选举李思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晓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苏宏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的有关公告。 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3、4、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26日(9:30-11:30,14:00-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尚东数字谷B区34号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 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中的证券(包括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是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证券持有人名 册。因此证券公司作为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名义持有人,在征求该证券实际持有人的意见后可以行使投票权等权益。请相关人 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和规程提供登记所需文件。 (4)异地股东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在2025年9月26日17: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公司收件地址详情如下: 收件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尚东数字谷B区3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电子邮箱:ir@ourpalm.com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 (二)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久云、谢婧超 联系电话:010-50947962 电子邮箱:ir@ourpal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尚东数字谷B区3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f6b3d81a-ac33-4641-ae05-6c2913793a6d.PDF ─────────┬───────────────────────────────────────────────── 2025-09-23 19:24│掌趣科技(30031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的活动。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用于 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 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 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操作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与生产经营相关,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在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在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应当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 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谨慎预测公司的外汇收支情况。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严格按照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 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总体额度须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审议额度。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章 内控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制订、报批,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 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 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 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为: 1、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综合平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需求,根据汇率的变 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申请,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2、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经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 3、公司财务部应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 风险的发生;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 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易 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应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防范资金风险,做好流动资金安排: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占用资金在公司总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并预测已占用的保证 金数量、浮动盈亏、到账期的金额和可能偿付的外汇准备数量。 2、预测汇率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案预测在汇率出现变动后的盈亏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管理层。 3、及时跟踪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第二十条 外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公司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出应对方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经营 管理层。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公司管理层应立即商讨应 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 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外汇市场出现价格向公司持仓不利方向变动时,财务人员应及时预警,并根据外汇市场变化情况及对后市分析预测情 况,及时决策是否进入平仓止损程序,以最大限度减少公司损失。 第二十三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或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 之和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财务部门应立即向董事长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第七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需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同时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五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订时亦同。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d9333ffa-4f36-4204-ac60-0c1d1487f6c4.PDF ─────────┬───────────────────────────────────────────────── 2025-09-23 19:24│掌趣科技(300315):《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 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一)出售、置换资产(或股权); (二)租入或租出资产; (三)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四)赠与或受赠非现金资产; (五)债权或债务重组。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处置重大资产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议批准。 第四条 资产处置达到股东会的权限标准,若资产处置标的为股权,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 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资产处置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应当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 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前款规定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 资产处置虽未达到股东会权限的标准,但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披露审计或者评估报 告。 第三章 审批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均可提出资产处置建议。第六条 公司指定财务部为资产处置建议的受理部门。 第七条 资产处置建议应以书面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标的资产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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