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76 ST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5-07-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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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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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200│ 0.0800│ 0.0900│ 0.0500│
│每股净资产(元) │ 2.9529│ 2.9388│ 3.0089│ 3.054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6400│ 2.7200│ 2.9200│ 1.7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0.56│ 80.56│ 80.56│ 80.56│
│总股本(万股) │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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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7 18:38 ST易事特(300376):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8 20:00 ST易事特(300376)2025年7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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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63867.02 同比增(%):-4.52;净利润(万元):4421.21 同比增(%):-3.9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21065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1 除权派息日:2025-07-14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68499,减少6.44%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73216,减少11.6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17投资者互动:最新6条关于ST易事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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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UPS等功率电子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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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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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30│ 0.0430│ -0.1690│ -0.14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6671│ 1.6481│ 1.6634│ 1.677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823│ 0.1823│ 0.1838│ 0.2022│
│营业收入(万元) │ 63867.02│ 304383.92│ 231074.46│ 162993.50│
│利润总额(万元) │ 5556.82│ 23333.30│ 27924.06│ 14238.5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421.21│ 18921.64│ 20603.18│ 12463.59│
│净利润增长率(%) │ -3.95│ -66.38│ -64.39│ -59.7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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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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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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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200│
│2024 │ 0.0800│ 0.0900│ 0.0500│ 0.0200│
│2023 │ 0.2400│ 0.2500│ 0.1300│ 0.0500│
│2022 │ 0.1600│ 0.1700│ 0.1100│ 0.0400│
│2021 │ 0.2200│ 0.1600│ 0.09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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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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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是否与特斯拉和华为在产品线上有无合作或供货 │
│ │ │
│ │答:您好,公司客户及合作情况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公告,以公司公告内容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7-17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截止2025年7月9日贵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依据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同时也为保证所有投资者能平等获悉公司信息,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
│ │应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8,499户。如您想了解公司其他时间的股东│
│ │户数信息,请将您的身份证、持股证明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wenkai@eastups.com,公司将尽快回复。谢谢您的关│
│ │注! │
├──────┼──────────────────────────────────────────────────┤
│07-17 │问:董秘你好:请问目前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依据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同时也为保证所有投资者能平等获悉公司信息,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
│ │应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8,499户。如您想了解公司其他时间的股东│
│ │户数信息,请将您的身份证、持股证明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wenkai@eastups.com,公司将尽快回复。谢谢您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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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司股东与广物集团股权转让事宜当前进度如何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截至目前相关股权转让事项各方尚在推进当中,如有最新进展我们会按照相关法律、法│
│ │规及时完成信息披露等工作,公司后续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届时敬请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 │! │
├──────┼──────────────────────────────────────────────────┤
│07-17 │问:你好!请问公司什么时候能摘帽 │
│ │ │
│ │答:您好!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12月31日之日起满│
│ │十二个月时及时进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工作,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 │,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
│07-17 │问:同花顺的股吧里,有个叫 杨天乐 的ID,每天发好几个帖子,说易事特董事长经常违规造假。这么扰乱军心的│
│ │事情,公司法务也不管管么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意见!关于公司人员、经营情况等信息,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渠道发布的公告文件为│
│ │准。谢谢您的关注! │
├──────┼──────────────────────────────────────────────────┤
│06-27 │问:啥时候分红呢 │
│ │ │
│ │答:您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法规要求在股东 │
│ │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届时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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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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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38│ST易事特(300376):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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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已持有的32,073,560 股不享
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48,370,451.14 元固定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328,240,476 股扣
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数量 32,073,560 股后的股本 2,296,166,916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
分红总额 ÷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10=48,370,451.14÷2,296,166,916×10=0.210657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分红
派息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
0=48,370,451.14÷2,328,240,476×10=0.207755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按照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变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每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0775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328,240,476股剔除已回购股
份24,885,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分配股利总金额为48,370,451.14元,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073,56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48,370,451.14元固定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公
司总股本2,328,240,47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数量32,073,560股后的股本2,296,166,91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10=48,370,451.14÷2,296,166,916×10=0.210657元(含税,保留到
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28,240,47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2,073,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0.21065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959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2131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106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35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 06*****727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 08*****713 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336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 06*****279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4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48,370,451.14÷2,328,240,476×10=0.207755元(含税
,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每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07755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正在进行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实
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号
咨询联系人:董志刚、温凯、石雅芳
咨询电话:0769-22897777-8223、8303
传真电话:0769-87882853-85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4、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ef16a9f1-23de-4df8-b099-7d4ee6837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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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38│ST易事特(300376):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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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函告,获悉
东方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质押续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续期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续期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
东 股股东或 量(万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人 押
名 第一大股 (%)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用
称 东及其一 (%) 押 途
致行动人
东 第一大股 2,500 3.3837 1.0738 否 否 2025 2027 华润 质
方 东 年 7 月 年 4 月 融资 押
集 2,000 2.7070 0.8590 4 日 13 日 租赁 续
团 1,518.9691 2.0559 0.6524 有限 期
981.0309 1.3278 0.4214 公司
合计 7,000 9.4745 3.0066 - - - - - -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万股) (%) 股份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情况 情况
(万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例 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 (%)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
东方集团 73,882.7828 31.7333 36,419.25 49.2933 15.6424 0 0 0 0
59
新平慧盟 17,270.40 7.4178 2,150.00 12.4490 0.9234 0 0 0 0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
合计 91,153.1828 39.1511 38,569.25 - 16.5658 0 0 0 0
59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3edd998e-95db-4b3a-a897-526d219d0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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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32│ST易事特(300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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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73,560 股,回购总金额为 106,95
0,611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776%,最高成交价为 4.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5元/股。其中,用
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为 16,826,620 股,回购总金额为 54,973,310.20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股份回购已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实施完成;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途的股份为 15,246,940 股,回购总金额为 51,977,300.80 元(不含交易
费用),该部分回购实施期限截至 2025 年 8 月5 日。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账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3dae4882-b155-44b3-ba5e-092124d1a2b0.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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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20:00│ST易事特(300376)2025年7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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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国有资产之后的变化有哪些?
答:2020年,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向广东省属国资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持有的 18%股份并放弃其剩余股份表决权,公司调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形态。国资完成入股后,依托省属国有资本运
营平台优势深度为公司多种方式赋能。在财务赋能方面,化解大股东股权质押危机,改善企业信用状况、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
提升大型项目承接能力;在业务赋能方面,拓展与南方电网、中广核等多家产业合作资源,强化项目投标竞争力,在智慧电源、数据中
心、5G 通信电源、充电桩等新基建领域快速拓展市场,有效促成业务落地;在治理赋能方面,国资通过派驻公司核心管理岗位规范公
司在战略、投资、风控等决策流程,同时保留公司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平衡“国有规范”与“民营创新”治理方式,推动公司聚焦智
慧电源、数据中心、新能源+储能的主业发展方向,逐渐剥离非核心业务,顺应“双碳”发展趋势布局清洁电力能源赛道。
目前,为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更好赋能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经公司及交易各方协商,拟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
为未来公司的控股股东,相关事项正持续推进,后续进展将及时披露,欢迎关注。
2、公司上年度整体发展情况如何?
答:2024年,公司在产业数字化与新能源+储能双轮驱动下实现稳健发展,全年共计营收 30.44 亿元,毛利率同比上年提升 5.3个
百分点至 34.61%,展现出成本优化管理与产品结构升级的成效。
业务发展方面,在电力电子设备领域,依托三十余年技术沉淀,在 UPS不间断电源、数据中心系统集成等核心产品持续巩固国内市
场地位,尤其在金融、通信、交通等领域的高端电源需求占据重要市场份额,为其提供稳定电力支撑。在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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