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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76(易事特)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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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376 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400│ 0.0400│ 0.0200│ 0.0800│ 0.0900│ 0.05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753│ 2.8892│ 2.9529│ 2.9388│ 3.0089│ 3.054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900│ 1.2600│ 0.6400│ 2.7200│ 2.9200│ 1.76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0.56│ 80.56│ 80.56│ 80.56│ 80.56│ 80.56│ │总股本(万股) │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 │●最新公告:2026-04-08 16:47 易事特(30037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4 17:42 出海新标杆!马来西亚易事特柴光储项目成功投运,点亮绿色能源新图景(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6-01-27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下降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0万元至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87.32%至-81.5%。扣非│ │后净利润13000.00万元至15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8.27%--5.06%。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46143.68 同比增(%):6.52;净利润(万元):9426.81 同比增(%):-54.2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21065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1 除权派息日:2025-07-14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62347,减少5.8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66204,减少3.3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股东大会:2026-04-24召开2026年4月24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UPS电源;数据中心;光伏产品集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储能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4460│ 0.1610│ 0.0830│ 0.0430│ -0.1690│ -0.14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6679│ 1.6849│ 1.6671│ 1.6481│ 1.6634│ 1.677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822│ 0.1823│ 0.1823│ 0.1823│ 0.1838│ 0.2022│ │营业收入(万元) │ 246143.68│ 166749.51│ 63867.02│ 304383.92│ 231074.46│ 162993.50│ │利润总额(万元) │ 13364.93│ 11181.51│ 5556.82│ 23333.30│ 27924.06│ 14238.5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9426.81│ 8557.61│ 4421.21│ 18921.64│ 20603.18│ 12463.5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54.25│ -31.34│ -3.95│ -66.38│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0400│ 0.0400│ 0.0200│ │2024 │ 0.0800│ 0.0900│ 0.0500│ 0.0200│ │2023 │ 0.2400│ 0.2500│ 0.1300│ 0.0500│ │2022 │ 0.1600│ 0.1700│ 0.1100│ 0.0400│ │2021 │ 0.2200│ 0.1600│ 0.0900│ 0.03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4-08 16:47│易事特(30037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 ─────────┴─────────────────────────────────────────────────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 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十八条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其中独 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其中职工代 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董事长和副 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半数选举产生。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拟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26年 4月)详见公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 .cn)。 本次《公司章程》(2026年 4月)修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变 更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67009666-a46a-43bc-93b8-f0f50a7350be.PDF ─────────┬───────────────────────────────────────────────── 2026-04-08 16:47│易事特(30037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 易事特(30037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a207731c-706f-4d7d-ad32-62ac51cd5ab2.PDF ─────────┬───────────────────────────────────────────────── 2026-04-08 16:44│易事特(3003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上午 1 0: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3、特别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在 2026年 4月23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4月 23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联系人:董志刚 电 话:0769-22897777-8303 传 真:0769-87882853-8569 邮 箱:stock@eastups.com 邮政编号:523808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80fbac62-2fd6-434e-82e6-589d55f09981.PDF 【4.最新报道】 ─────────┬───────────────────────────────────────────────── 2026-04-24 17:42│出海新标杆!马来西亚易事特柴光储项目成功投运,点亮绿色能源新图景 ─────────┴───────────────────────────────────────────────── 易事特集团与马来西亚阳光海洋有限公司合作,成功交付投运520kW/2088kWh柴光储项目,打造东南亚标志性并离网储能标杆。针 对当地电网薄弱痛点,项目采用130kW-261kWh光储柴一体机,通过多能协同供电,实现零延时切换、灵活扩容及严苛环境稳运行。该项 目凭借高性价比与全流程服务,彰显易事特全球化布局成果,将继续深化“AI+新能源”技术,为全球用户提供高效低碳综合能源解决 方案... http://www.dongtaibao.cn/#/releaseDetail?id=1549599 ─────────┬───────────────────────────────────────────────── 2026-03-03 20:01│3月3日易事特发布公告,股东减持1772.12万股 ─────────┴───────────────────────────────────────────────── 3月3日,易事特公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减持计划实施进展。该股东于2月5日至3月2日期间累计减持1772.12万股,占总股本0 .7611%。减持期间公司股价上涨9.4%,截至3月2日收盘价为7.33元。公告指出,此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具体增减持情况详见公司披 露的股东数据,相关变动信息主要基于2025年三季报十大股东详情整理。...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30300040066.shtml ─────────┬───────────────────────────────────────────────── 2026-02-05 21:10│易事特(300376):东方集团累计减持0.9372%股份 ─────────┴───────────────────────────────────────────────── 格隆汇2月5日丨易事特(300376.SZ)公布,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获悉东方集团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1.9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 后总股本的0.9372%。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68789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3-05-11 │处罚披露日 │2024-12-31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 │ │ 2017年、2019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与杭州和晨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业务。上述│ │ │业务中,易事特的供应商及客户均受同一控制或由同一方指定,相关采购、销售合同内容由供应商和客户事先│ │ │确定,易事特方面未与供应商或客户对接或沟通合同签订、单据、发票等事宜,仅与业务相关控制人对接;部│ │ │分业务无实物流转及交付,部分业务涉及的货物在虚构的贸易链中循环使用。易事特方面通过安排采购付款和│ │ │销售回款,形成资金闭环。2017年、2019年易事特采用总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2020年、2021年│ │ │,易事特采用净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 │ │ │ 2017年、2019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 │ │易事特涉嫌虚增营业收入6,371,498.8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09%,虚增营业成本5,943,562.39元,占 │ │ │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10%,虚增利润总额427,936.5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05%。2019年易事特涉嫌虚│ │ │增营业收入329,240,857.67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9.84%,虚增营业成本311,772,874.27元,占当年披露 │ │ │营业成本的11.46%,虚增利润总额17,467,983.4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1%。2020年易事特涉嫌虚增营│ │ │业收入11,498,489.2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24%,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虚增 │ │ │利润总额11,498,489.23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2021年,易事特涉嫌虚增营业收入4,886,761.12元│ │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11%,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虚增利润总额4,886,761.12元│ │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80%。 │ │ │ (二)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 │ 易事特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为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商业实质的代采业务及代理业务。2017年至2021年,易│ │ │事特与扬州月城电气控股设备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的贸易业务以及与广东新东方光电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的部│ │ │分业务为融资性代采业务,与深圳市正达光电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为代理业务。代采业务中,易事特加入到供│ │ │应商和上述客户原有的直接购销业务中,业务涉及的产品型号、数量和价格由相关供应商和客户事先确定,易│ │ │事特不参与相关决策。根据相关约定,易事特向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给客户提供一定账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 │ │资金使用费。代理业务中,易事特接受客户委托,由易事特代为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商品并向客户收取通│ │ │道费用。上述业务易事特均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产品直接由供应商发给客户或由客户直接向供应商提货。易│ │ │事特不对相关产品的质量、售后、维修等负责,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上述业务中易事特通过提供融资│ │ │和代理服务获取固定收益,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和代理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 │号-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2017年至2019年易事特采用总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2020年易事特采用 │ │ │净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采用总额法对上述代理业务进行核算。2021年易事特采用净额法对上述代采│ │ │业务进行核算。 │ │ │ 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17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 │ │256,047,117.6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50%,虚增营业成本239,307,276.4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4│ │ │.05%。2018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381,730,608.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8.21%,虚增营业成本348,854,0│ │ │68.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0.07%。2019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230,644,186.7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 │ │ │入的6.89%,虚增营业成本214,895,342.3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7.90%。2020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28,5│ │ │24,717.55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68%,虚增营业成本12,233,442.4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42%。│ │ │2021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11,502,581.47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27%,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 │ │ │营业成本的0%。 │ │ │ (三)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 │ 易事特与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数据中心集成业务中,易事特在销售部分自制产品的│ │ │同时,为客户垫资代采设备、工程及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费,易事特不承担代采商品和服务相关│ │ │的风险,该代采业务实质为融资性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 │ │ │部分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 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数据中心集成项目的代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17年│ │ │虚增营业收入559,643,049.9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65%,虚增营业成本483,814,782.48元,占当年披 │ │ │露营业成本的8.19%;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910,771,645.6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9.58%,虚增营业成本7│ │ │50,780,741.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21.67%;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412,438,837.5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 │ │ │收入的12.32%,虚增营业成本352,112,392.5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94%;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36,30│ │ │6,441.9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5.26%,虚增营业成本547,464,432.81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8.58%│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94,867,924.4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6.86%,虚增营业成本256,623,105.71元, │ │ │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8.60%。 │ │ │ 综上,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 │ │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061,666.5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虚增营业成本729,065,621.31元,占│ │ │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33%,虚增利润总额427,936.5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0.0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 │ │,292,502,254.0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7.78%,虚增营业成本1,099,634,809.7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 │ │ │本的31.74%,虚增利润总额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972,323,881.98元,占当年 │ │ │披露营业收入的29.05%,虚增营业成本878,780,609.2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32.30%,虚增利润总额17,4│ │ │67,983.4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76,329,648.7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 │16.22%,虚增营业成本559,697,875.2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8.99%,虚增利润总额11,498,489.23元, │ │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11,257,267.0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24%,虚增│ │ │营业成本256,623,105.71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8.60%,虚增利润总额4,886,761.1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 │ │ │总额的0.80%。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易事特相关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相关客户、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银行账户资料│ │ │、银行流水、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 │ │会拟决定: │ │ │ 1、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 │ │ 2、对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处以1000万罚款; │ │ │ 3、对何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 │ 4、对张顺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 │ │ 5、对陈硕、胡志强、鄢银科、赵久红、时小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 │ │ 6、对肖大志、牛鸿、关易波、林丹丹、于玮、万祖岩、王进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 │ │ 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21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 │ │ │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何思模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 │ │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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