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76 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6-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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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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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00│ 0.0100│ 0.0100│ 0.0400│ 0.0400│ 0.0200│
│每股净资产(元) │ 2.7156│ 2.7869│ 2.7834│ 2.8753│ 2.8892│ 2.952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3000│ 0.2300│ 0.3600│ 1.3900│ 1.2600│ 0.6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2740.24│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232743.4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3.81│ 80.56│ 80.56│ 80.56│ 80.56│ 80.56│
│总股本(万股) │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2328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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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10-14 18:27 易事特(3003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10-12 17:37 全国1/5173,易事特中能易电直流充电桩通过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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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169163.34 同比增(%):1.45;净利润(万元):-14700.55 同比增(%):-271.7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10派0.0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7-28 除权派息日:2026-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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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68968,增加1.30%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68081,增加11.0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股东大会:2026-10-30召开2026年10月30日召开3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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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UPS电源、数据中心、光伏产品集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储能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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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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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1230│ -0.1040│ 0.3950│ 0.4460│ 0.1610│ 0.08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5700│ 1.6413│ 1.6323│ 1.6679│ 1.6849│ 1.667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822│ 0.1822│ 0.1822│ 0.1822│ 0.1823│ 0.1823│
│营业收入(万元) │ 169163.34│ 81498.69│ 367054.06│ 246143.68│ 166749.51│ 63867.02│
│利润总额(万元) │ -15427.82│ 1964.16│ 7712.08│ 13364.93│ 11181.51│ 5556.8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4700.55│ 1490.06│ 2401.23│ 9426.81│ 8557.61│ 4421.2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71.78│ -66.30│ -87.31│ -54.2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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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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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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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0600│ 0.0100│
│2025 │ 0.0100│ 0.0400│ 0.0400│ 0.0200│
│2024 │ 0.0800│ 0.0900│ 0.0500│ 0.0200│
│2023 │ 0.2400│ 0.2500│ 0.1300│ 0.0500│
│2022 │ 0.1600│ 0.1700│ 0.11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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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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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27│易事特(3003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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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3003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1e6d79e7-9edc-4d6f-8936-e09721aa5c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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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27│易事特(3003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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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3003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90b1d33f-3eee-4fca-a478-c0ceacc0c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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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27│易事特(300376):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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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兵先生自 2020年 10月 3
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
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兵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
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王兵先生为
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王兵先生的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兵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
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兵先生仍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荆江实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陈永
军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永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001ad5a6-a53b-4e17-8d29-b0698cb139c0.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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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37│全国1/5173,易事特中能易电直流充电桩通过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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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易事特旗下中能易电直流充电桩通过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全国仅5173件产品获此殊荣。该产品凭借高效液冷散热
、超宽电压兼容及模块化架构,实现30%市电利用率提升与96%电能转化效率,树立行业能效标杆。中能易电拥有全球超5万台充电桩,
合作涵盖国家电网、特斯拉等百余家顶级伙伴。此次认定是对企业技术壁垒的权威肯定,标志着其在新能源充换电领域持续通过高价值
专利布局驱动产业...
http://www.dongtaibao.cn/#/releaseDetail?id=194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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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20:48│全线贯通!易事特护航青岛地铁8号线安全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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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铁8号线实现全线贯通,易事特为其提供专用工频在线式集中UPS、智能配电柜及电源网管系统。该方案通过远程智控替代传
统巡检,实现对核心安全系统的全程稳定供电与电池状态实时监测。这不仅提升了运维效率,还通过集中化设备降低了全生命周期成本
,并支持未来平滑扩容。此举进一步巩固了易事特在轨道交通供电领域的服务能力,助力城市轨道安全畅行。...
http://www.dongtaibao.cn/#/releaseDetail?id=192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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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38│易事特(300376)2026年9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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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金融街证券胡江松广州泽恩投资曹盈盈广西投资集团张有为、赵芷仟上海米聚资产冯政伟,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有董事会秘书董志刚,财务中心总经理陈敬松,证券事务代表温凯、石雅芳,证券事务经理王皓。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9-23/1225579833.PDF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6-06-08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20.00 成交量(万股):7524.90 成交额(万元):39711.62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证券营业部 │ 9622.21│ 0.00│
│深股通专用 │ 3118.55│ 4429.64│
│机构专用 │ 1049.47│ 430.63│
│机构专用 │ 831.04│ 612.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和平大道证券营业部 │ 757.81│ 3.94│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3118.55│ 4429.64│
│机构专用 │ 831.04│ 612.3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山五路证券营业部 │ 24.30│ 499.44│
│机构专用 │ 1049.47│ 430.63│
│机构专用 │ 460.81│ 407.69│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3-05-11 │处罚披露日 │2024-12-31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
│ │ 2017年、2019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与杭州和晨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业务。上述│
│ │业务中,易事特的供应商及客户均受同一控制或由同一方指定,相关采购、销售合同内容由供应商和客户事先│
│ │确定,易事特方面未与供应商或客户对接或沟通合同签订、单据、发票等事宜,仅与业务相关控制人对接;部│
│ │分业务无实物流转及交付,部分业务涉及的货物在虚构的贸易链中循环使用。易事特方面通过安排采购付款和│
│ │销售回款,形成资金闭环。2017年、2019年易事特采用总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2020年、2021年│
│ │,易事特采用净额法对上述虚假贸易业务进行核算。 │
│ │ 2017年、2019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
│ │易事特涉嫌虚增营业收入6,371,498.8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09%,虚增营业成本5,943,562.39元,占 │
│ │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10%,虚增利润总额427,936.5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05%。2019年易事特涉嫌虚│
│ │增营业收入329,240,857.67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9.84%,虚增营业成本311,772,874.27元,占当年披露 │
│ │营业成本的11.46%,虚增利润总额17,467,983.4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1%。2020年易事特涉嫌虚增营│
│ │业收入11,498,489.2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24%,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虚增 │
│ │利润总额11,498,489.23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2021年,易事特涉嫌虚增营业收入4,886,761.12元│
│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11%,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虚增利润总额4,886,761.12元│
│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80%。 │
│ │ (二)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 │ 易事特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为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商业实质的代采业务及代理业务。2017年至2021年,易│
│ │事特与扬州月城电气控股设备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的贸易业务以及与广东新东方光电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的部│
│ │分业务为融资性代采业务,与深圳市正达光电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为代理业务。代采业务中,易事特加入到供│
│ │应商和上述客户原有的直接购销业务中,业务涉及的产品型号、数量和价格由相关供应商和客户事先确定,易│
│ │事特不参与相关决策。根据相关约定,易事特向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给客户提供一定账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
│ │资金使用费。代理业务中,易事特接受客户委托,由易事特代为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商品并向客户收取通│
│ │道费用。上述业务易事特均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产品直接由供应商发给客户或由客户直接向供应商提货。易│
│ │事特不对相关产品的质量、售后、维修等负责,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上述业务中易事特通过提供融资│
│ │和代理服务获取固定收益,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和代理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 │号-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2017年至2019年易事特采用总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2020年易事特采用 │
│ │净额法对上述代采业务进行核算,采用总额法对上述代理业务进行核算。2021年易事特采用净额法对上述代采│
│ │业务进行核算。 │
│ │ 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17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
│ │256,047,117.6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50%,虚增营业成本239,307,276.4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4│
│ │.05%。2018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381,730,608.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8.21%,虚增营业成本348,854,0│
│ │68.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0.07%。2019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230,644,186.7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 │
│ │入的6.89%,虚增营业成本214,895,342.3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7.90%。2020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28,5│
│ │24,717.55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68%,虚增营业成本12,233,442.4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0.42%。│
│ │2021年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11,502,581.47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27%,虚增营业成本0元,占当年披露 │
│ │营业成本的0%。 │
│ │ (三)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 │ 易事特与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数据中心集成业务中,易事特在销售部分自制产品的│
│ │同时,为客户垫资代采设备、工程及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费,易事特不承担代采商品和服务相关│
│ │的风险,该代采业务实质为融资性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 │
│ │部分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 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涉嫌通过数据中心集成项目的代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17年│
│ │虚增营业收入559,643,049.9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65%,虚增营业成本483,814,782.48元,占当年披 │
│ │露营业成本的8.19%;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910,771,645.6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9.58%,虚增营业成本7│
│ │50,780,741.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21.67%;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412,438,837.5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 │
│ │收入的12.32%,虚增营业成本352,112,392.5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94%;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36,30│
│ │6,441.9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5.26%,虚增营业成本547,464,432.81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8.58%│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94,867,924.4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6.86%,虚增营业成本256,623,105.71元, │
│ │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8.60%。 │
│ │ 综上,易事特涉嫌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
│ │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061,666.5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虚增营业成本729,065,621.31元,占│
│ │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33%,虚增利润总额427,936.5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0.0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
│ │,292,502,254.0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7.78%,虚增营业成本1,099,634,809.7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 │
│ │本的31.74%,虚增利润总额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972,323,881.98元,占当年 │
│ │披露营业收入的29.05%,虚增营业成本878,780,609.20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32.30%,虚增利润总额17,4│
│ │67,983.4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76,329,648.7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 │16.22%,虚增营业成本559,697,875.2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8.99%,虚增利润总额11,498,489.23元, │
│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11,257,267.0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24%,虚增│
│ │营业成本256,623,105.71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8.60%,虚增利润总额4,886,761.1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 │
│ │总额的0.80%。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易事特相关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相关客户、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银行账户资料│
│ │、银行流水、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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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
│ │会拟决定: │
│ │ 1、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
│ │ 2、对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处以1000万罚款; │
│ │ 3、对何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 │ 4、对张顺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
│ │ 5、对陈硕、胡志强、鄢银科、赵久红、时小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
│ │ 6、对肖大志、牛鸿、关易波、林丹丹、于玮、万祖岩、王进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
│ │ 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21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 │
│ │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何思模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
│ │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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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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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0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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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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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93BFBE593FEA2780D14B77343F.pdf │
└────────┴────────────────────────────────────────────────┘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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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3 │变更日期 │202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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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摘帽 │
├────────┼────────────────────────────────────────────────┤
│变更原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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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5 │变更日期 │2024-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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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戴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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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其他状况异常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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