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79 *ST东通 更新日期:2025-1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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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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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506│ -0.0989│ -0.0547│ -1.0300│
│每股净资产(元) │ 5.4714│ 5.5231│ 5.5672│ 5.599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7200│ -1.7800│ -0.9800│ -16.8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2663.76│ 52663.76│ 52663.76│ 52663.7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128.53│ 3128.53│ 3128.53│ 3128.53│
│总股本(万股) │ 55792.28│ 55792.28│ 55792.28│ 557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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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02 16:52 *ST东通(300379):关于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详见│
│后) │
│●最新报道:2025-11-26 19:00 *ST东通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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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41899.03 同比增(%):42.68;净利润(万元):-8399.75 同比增(%):54.1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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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45869,减少17.6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55684,减少19.3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主营业务】
提供领先的基础软件中间件、网络信息安全及行业数字化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支撑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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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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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710│ 0.0410│ -0.0400│ -0.40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3586│ -1.3069│ -1.2485│ -1.337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6105│ 5.6105│ 5.6105│ 5.6105│
│营业收入(万元) │ 41899.03│ 23992.92│ 13429.40│ 75772.99│
│利润总额(万元) │ -8872.24│ -5444.33│ -2812.95│ -56212.9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399.75│ -5515.80│ -3054.31│ -57554.51│
│净利润增长率(%) │ 54.18│ 66.80│ 58.12│ 14.4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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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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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506│ -0.0989│ -0.0547│
│2024 │ -1.0300│ -0.3286│ -0.2965│ -0.1296│
│2023 │ -1.3100│ -0.4104│ -0.3818│ -0.1923│
│2022 │ -0.0900│ -0.3938│ -0.1982│ -0.1025│
│2021 │ 0.5500│ 0.0841│ -0.0310│ 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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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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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52│*ST东通(300379):关于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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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1号),认定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前述事实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
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
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8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
牌。
一、公司申请听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21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6)。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
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
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
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前述事实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
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
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
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
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
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股转公司管
理的退市板块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四、其他事项
1、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17436861-30ec-4ddb-9bac-470024e76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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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22│*ST东通(300379):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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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
函〔2025〕第<215>号),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5 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1 号)。根据该《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你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
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
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
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一)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起停牌。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9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拟终
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0 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第十章退市”之“第六节听
证与复核”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
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
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
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
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
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后安排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股转公司管
理的退市板块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c2cf8e2e-6883-47de-8c09-dd1f785d48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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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57│*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
,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构成欺诈发行。前述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5.1 条第(一)项、第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
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8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1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认定公司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
件,引用了上述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前述事实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
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安排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8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11 月 26 日起停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0 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第十章退市”之“第六节听
证与复核”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
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
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
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
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
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四、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4cbb85ed-e2ce-43c7-9ffb-bcd23576b89e.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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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00│*ST东通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
*ST东通因2019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累计虚增收入超4.3亿元,虚
增利润超3.1亿元,导致披露数据严重失实。公司及多名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包括五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
请、公开认定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十年不适合担任董高管,以及对多名高管给予公开谴责。公司2022年发行股票所引用的财务数据亦含虚
假内容,相关行为已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12600029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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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00:00│*ST东通(300379)停牌原因:重大事项,停牌时间:2025-11-26 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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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通(300379)停牌原因:重大事项,停牌时间:2025-11-26 开市,停牌期限:停牌
http://www.szse.cn/disclosure/memo/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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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0:45│异动快报:*ST东通(300379)11月20日10点40分触及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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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通(300379)11月20日10点40分触及涨停,股价报2.88元,涨幅19.5%。公司所属软件开发行业整体下跌,但其作为IPv6、应
急产业及时空大数据概念热股,领涨板块。当日IPv6概念上涨0.68%,应急产业概念微涨0.04%。资金流向显示,主力与游资分别净流入
401.19万元、829.7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230.97万元。近五日资金呈现净流入态势,显示市场关注度提升。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12000010084.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11-25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7.86 成交量(万股):18780.81 成交额(万元):49292.0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712.52│ 601.5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688.93│ 530.5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646.96│ 632.35│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560.70│ 545.0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506.07│ 665.45│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506.07│ 665.45│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646.96│ 632.35│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712.52│ 601.5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560.70│ 545.0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688.93│ 530.58│
└───────────────────────────────┴────────────┴────────────┘
●交易日期:2025-11-21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4.15 成交量(万股):23434.84 成交额(万元):74612.6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065.78│ 859.0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048.87│ 1026.2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860.51│ 845.4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770.37│ 1223.1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685.45│ 695.32│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770.37│ 1223.1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048.87│ 1026.2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065.78│ 859.0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860.51│ 845.4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昌都两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 587.68│ 760.63│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5-08-06 │处罚披露日 │---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拟处罚阶段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东方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一、东方通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
│ │ 2018年12月,东方通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东方通全资│
│ │子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间,东方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东│
│ │方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东方通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
│ │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29%、13.25%、14.54%、17.6│
│ │8%;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分别占公 │
│ │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22.72%、30.35%、219.43%。 │
│ │ 二、东方通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
│ │ 2022年6月至11月,东方通多次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申报稿或注册稿。2022年11月15日,东方通披露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 │2023年6月7日,东方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称本次发行的股数为106,024,096股, │
│ │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992元。 │
│ │ 东方通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 │,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财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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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综合上述二项: │
│ │ 一、对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900万元的罚款; │
│ │ 二、对黄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950万元的罚款,│
│ │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700万元的罚款; │
│ │ 三、对徐少璞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的罚款; │
│ │ 四、对李忱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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