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389 艾比森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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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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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5017│ 0.3146│ 0.0986│ 0.3192│
│每股净资产(元) │ 4.4567│ 4.2267│ 4.1856│ 4.100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7200│ 7.4700│ 2.3800│ 8.0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318.13│ 23318.13│ 23318.13│ 23318.1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591.90│ 13591.90│ 13591.90│ 13591.90│
│总股本(万股) │ 36910.03│ 36910.03│ 36910.03│ 36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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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1-07 18:20 艾比森(300389):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3 06:04 艾比森(300389)2025年三季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盈利能力上升(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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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87192.45 同比增(%):5.66;净利润(万元):18517.75 同比增(%):5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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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10-15 除权派息日:2025-10-16 │
│●分红:2024-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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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7889,增加6.7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6757,减少4.3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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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艾比森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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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10-24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5-11-15至2026-02-14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107│
│.30万股,占总股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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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丁彦辉 截至2025-06-17累计质押股数:209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5.66% 占其持股比:1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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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LED应用产品以及储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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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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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5700│ 0.6270│ 0.0460│ 0.41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0726│ 1.8856│ 1.8306│ 1.732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605│ 0.9498│ 0.9498│ 0.9498│
│营业收入(万元) │ 287192.45│ 181876.09│ 82578.52│ 366261.65│
│利润总额(万元) │ 19126.57│ 11428.17│ 3392.80│ 11137.4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8517.75│ 11612.89│ 3641.00│ 11689.34│
│净利润增长率(%) │ 57.33│ 30.84│ -48.69│ -62.9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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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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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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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5017│ 0.3146│ 0.0986│
│2024 │ 0.3192│ 0.3221│ 0.2439│ 0.1950│
│2023 │ 0.8723│ 0.6073│ 0.3965│ 0.2205│
│2022 │ 0.5973│ 0.3407│ 0.2476│ 0.0620│
│2021 │ 0.0955│ -0.1887│ -0.1217│ -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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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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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问:艾比森与博采传媒共同打造单体影棚总面积 5000 平米的虚拟影棚正式投入使用, 成为虚拟制作领域焦点。 │
│ │请问公司,这块业务后续增量和发展潜力如何,是否可能取代绿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虚拟制作技术改变影视制作方式的趋势下,艾比森致力于推动LED虚拟摄影棚的应用 │
│ │,促进影视行业制作技术革新。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艾比森成功突破了LED显示屏在相机下的画质表现质量等 │
│ │关键难题,攻克HDR显示、色彩还原、高帧率、高刷新率以及近距离拍摄下摩尔纹和斜纹优化等显示技术难点。作 │
│ │为全球LED显示技术与应用领导品牌,艾比森推出的LED数字虚拟影棚解决方案已应用于美国、中国、英国、法国、│
│ │俄罗斯、加拿大等全球主要国家的虚拟影棚、xR舞台等场景,累计落地数十个标杆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馈。│
│ │未来艾比森将继续以技术创新服务为影视工业提质增效,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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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问:请问,近日多家企业均发布了LED显示屏PCB涨价的通知,涨幅在10%左右。原因主要是:原材料上涨,成本增 │
│ │加,为了保证产品品质对产品价格进行上调。麻烦问下,艾比森的产品后续是不是也会涨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产品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原材料成本、客户合作关系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会密切关│
│ │注市场动态,结合自身及上下游实际情况,审慎制定产品价格。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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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问:请问艾比森能学习胖东来和稻盛和夫经营理念吗艾比森人力资源浪费严重,组织结构和评价制度令员工感到不│
│ │信任和焦虑,高流动性致员工工作无法产生累积效应,无法全系统效率提升,战略无法落地,进而业绩停滞,若新│
│ │手能马上替代,工作成果必然易被同行模仿,核心竞争力在哪当前公司短期操作提升经营效率指标,依赖于管理层│
│ │牺牲员工利益为代价难持续,老板谨防高管为了生存转移矛盾,粉饰经营状况,员工要真诚否则难孕育感激之情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重视员工权益保障,积极为员工创造充分发挥才干的│
│ │工作氛围和条件。公司为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就业机会,坚持民主管理,营造公平公正、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公│
│ │司持续深化和完善员工培养机制,积极开展符合各项岗位需求的员工培训,促进员工能力提升,明确员工晋升通道│
│ │,优化激励制度;公司提倡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多年来建设了完善的员工关怀体系,多维度、多方面给予员工赋│
│ │能支持。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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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问:董秘你好,贵公司发布高管薪酬及限制性股票,总经理丁崇彬占比都是非常高的,数字化建设虚无缥缈,不深│
│ │入业务,坐享业务成果,他在业务和管理上有什么贡献能值这么高的薪酬支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限制性股票份额与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对公司的贡献│
│ │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相关,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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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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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20│艾比森(300389):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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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f7c560ad-f447-40b7-a585-5460495ec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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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20│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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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
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特别提示,律师不对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字的真实性或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含当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信达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
题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信达假设:1.贵公司提供给信达的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均真实,所有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2.
贵公司提供给信达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3.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告的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无隐瞒、遗漏和误导之处。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5年10月22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
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
议事项等予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并于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公司股东。
2025年11月07日下午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
产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1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2名,代表贵公司股份6,337,2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69%。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36名,代
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8,337,58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35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8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4,674,784股,占
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523%。(注: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69,100,317股)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具体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
总表》。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5247326e-a9a1-4dfc-a411-8457d71db3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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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20│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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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7日
下午 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1月 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
长丁彦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8人,代表股份 204,674,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523%。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人,代表股份 6,33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198,337,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354%。(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69,100,317股。)
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574,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8%;反对 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98,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0%;反对 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5%;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刘之溪律师、袁宇翰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5b50d253-443a-4455-aab9-dea4bf0220b8.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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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06:04│艾比森(300389)2025年三季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盈利能力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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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2025年三季报显示,营业总收入28.72亿元,同比增5.66%;归母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大增57.33%,单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
138.55%。毛利率达31.28%,同比提升14.64%,净利率6.3%,同比增57.91%,盈利能力显著改善。三费占比19.83%,同比下降1.24%。每
股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大增617.32%,现金流改善明显。但应收账款/利润比高达498.44%,货币资金/流动负债仅96.03%,需关注偿债与回
款风险。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300004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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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9:27│艾比森(300389)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85亿元,增长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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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艾比森(300389.SZ)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8.72亿元,同比增长5.6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亿元,同比增长57.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3亿元,同比增长107.40%。
基本每股收益为0.5017元。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57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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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38│艾比森(300389)拟授出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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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艾比森(300389.SZ)披露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00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96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6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6人。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41591.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10-17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20.00 成交量(万股):2682.58 成交额(万元):51088.75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2137.28│ 3550.9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证券营业部 │ 1268.91│ 3.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1185.34│ 114.5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交子大道证券营业部 │ 791.85│ 0.00│
│机构专用 │ 688.75│ 479.72│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2137.28│ 3550.9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区龙平路证券营业部 │ 4.12│ 779.5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38.38│ 665.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 │ 34.93│ 604.8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控江路证券营业部 │ 0.00│ 601.61│
└───────────────────────────────┴────────────┴────────────┘
●交易日期:2025-09-01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涨跌幅(%):14.39 成交量(万股):12534.07 成交额(万元):201569.76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7379.81│ 8847.3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2098.62│ 504.71│
│机构专用 │ 1680.31│ 1264.19│
│机构专用 │ 1302.87│ 15.89│
│机构专用 │ 1278.76│ 1693.6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7379.81│ 8847.3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证券营业部 │ 138.37│ 2010.16│
│机构专用 │ 1278.76│ 1693.6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 1.54│ 1632.9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 1257.44│ 1293.70│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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