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410(正业科技)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输入股票代码):

最新提示☆ ◇300410 正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1000│ 0.0600│ 0.0400│ 0.0300│ -0.6100│ -0.3100│ │每股净资产(元) │ 0.7164│ 0.6559│ 0.6373│ 0.6190│ 0.5905│ 0.885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3100│ 10.0900│ 7.2200│ 4.2900│ -68.2200│ -29.8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6711.48│ 36699.46│ 36699.46│ 36691.73│ 36691.73│ 36691.7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12.02│ 12.02│ 19.75│ 19.75│ 19.75│ │总股本(万股) │ 36711.48│ 36711.48│ 36711.48│ 36711.48│ 36711.48│ 36711.48│ ├─────────┴───────┴───────┴───────┴───────┴───────┴───────┤ │●最新公告:2026-04-14 16:46 正业科技(300410):正业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1 16:35 正业科技(300410):产品并不涉及玻璃基板加工相关设备(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12-31 营业收入(万元):86922.09 同比增(%):22.30;净利润(万元):3677.58 同比增(%):116.4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20,公司股东户数34303,增加1.82%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10,公司股东户数33689,增加0.6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4-21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正业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1-11-05累计质押股数:3972.11万股 占总股本比:10.76% 占其│ │持股比:88.54% │ ├─────────────────────────────────────────────────────────┤ │●股东大会:2026-05-07召开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PCB检测设备、X光检测设备、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设备、高端新材料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1980│ 0.1180│ 0.1640│ 0.1020│ -0.0500│ -0.09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3.4537│ -3.4911│ -3.5096│ -3.5279│ -3.5538│ -3.256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0780│ 3.0551│ 3.0551│ 3.0551│ 3.0551│ 3.0525│ │营业收入(万元) │ 86922.09│ 58090.77│ 37652.20│ 16306.45│ 71073.67│ 51107.64│ │利润总额(万元) │ 3481.06│ 2462.89│ 1746.31│ 1050.43│ -22570.95│ -11638.4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677.58│ 2304.12│ 1624.71│ 950.79│ -22346.05│ -11411.7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16.46│ 120.19│ 121.61│ 184.28│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0.1000│ 0.0600│ 0.0400│ 0.0300│ │2024 │ -0.6100│ -0.3100│ -0.2000│ -0.0300│ │2023 │ -0.6000│ -0.1900│ -0.1400│ -0.0800│ │2022 │ -0.2700│ 0.1500│ 0.1100│ 0.0200│ │2021 │ 0.3600│ 0.4600│ 0.4200│ 0.3400│ └─────────┴───────────┴───────────┴───────────┴───────────┘ 【2.互动问答】 ┌──────┬──────────────────────────────────────────────────┐ │04-21 │问:董秘你好:公司产品有玻璃基板加工专业设备吗,或者设备技术储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并不涉及玻璃基板加工相关设备,感谢您的关注! │ ├──────┼──────────────────────────────────────────────────┤ │04-21 │问:请问董秘,截止4月20的公司股东最新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20日收盘,公司股东户数为34,303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4-16 │问:请问董秘,公司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户数为33,689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4-14 │问:请问目前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户数为33,689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4-14 │问:请问截止到2026年4月1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10日收盘,公司股东户数为33,689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4-01 │问:请问截至2026年3月 31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3月31日收盘,公司股东户数为33,481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4-01 │问:请问公司一季度业务情况如何工厂产能是否出现大面积闲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季度业务及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感谢您的关注! │ ├──────┼──────────────────────────────────────────────────┤ │04-01 │问:董秘您好,请问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股东户数为33,481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3-23 │问:请问截止3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盘,公司股东户数为33,939户,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6-04-14 16:46│正业科技(300410):正业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 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外,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 终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董事辞任 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 ,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与董事会授权指定的移交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并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工作的说明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 交,协助完成工作过渡。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交,交接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如离任或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启动离任审计, 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 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离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任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职之间时间的长短, 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 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本款 转让比例的限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离职后的持有股份比例、持股 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察,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b706e58-0f76-47ac-bb25-e717cffa19ab.PDF ─────────┬───────────────────────────────────────────────── 2026-04-14 16:46│正业科技(300410):正业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 升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 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董事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公司应当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离职后的义务 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三章 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 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与财务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 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五章 薪酬与津贴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 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 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 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 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标准如下: (一)董事薪酬与津贴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非高级管 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 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确有必要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后,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 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经营业绩; (二)公司发展策略; (三)行业水平; (四)岗位价值; (五)个人业绩; (六)通胀水平。 第七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因素综合评估。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若公司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1272c2f-aeac-41ee-90d1-3e48662d8165.PDF ─────────┬───────────────────────────────────────────────── 2026-04-14 16:46│正业科技(300410):正业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正业科技(300410):正业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7cfd740-21fd-41c5-b4bc-0d19c485f48b.PDF 【4.最新报道】 ─────────┬───────────────────────────────────────────────── 2026-04-21 16:35│正业科技(300410):产品并不涉及玻璃基板加工相关设备 ─────────┴─────────────────────────────────────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