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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19(浩丰科技)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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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419 ST浩丰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161│ 0.0112│ -0.0097│ -0.44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400│ 1.2351│ 1.2142│ 1.223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000│ 0.9100│ -0.8000│ -30.4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6775.38│ 36775.38│ 36775.38│ 36775.3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36775.38│ 36775.38│ 36775.38│ 36775.38│ ├─────────────┴──────────┴──────────┴──────────┴──────────┤ │●最新公告:2025-02-14 17:20 ST浩丰(3004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1-22 18:03 ST浩丰: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900万元至1300万元(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5-01-22 预告业绩:预计扭亏 │ │预计公司2024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万元至1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05.56%至108.03%。扣非│ │后净利润8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04.84%-107.26%。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27312.47 同比增(%):-34.49;净利润(万元):591.17 同比增(%):-56.6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42723,增加3.62%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41229,减少15.8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4-09-06累计质押股数:5012.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3.63% 占其持│ │股比:90.83% │ └─────────────────────────────────────────────────────────┘ 【主营业务】 向银行、保险、制造、商业流通与服务、政府及公共事业等行业或领域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包括联络中心 及统一通信平台、营销业务及管理平台和相关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8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570│ -0.1250│ -0.1510│ 0.21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3708│ -1.3757│ -1.3966│ -1.386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466│ 1.5466│ 1.5466│ 1.5466│ │营业收入(万元) │ 27312.47│ 17416.70│ 5721.17│ 54675.24│ │利润总额(万元) │ 818.91│ 503.63│ -362.59│ -14902.3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91.17│ 410.86│ -357.28│ -16180.30│ │净利润增长率(%) │ -56.64│ -54.62│ -53.71│ -505.6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0.0161│ 0.0112│ -0.0097│ │2023 │ -0.4400│ 0.0371│ 0.0246│ -0.0063│ │2022 │ 0.1100│ 0.0321│ 0.0215│ 0.0070│ │2021 │ -0.0900│ 0.0163│ 0.0045│ 0.0048│ │2020 │ 0.0600│ 0.0400│ 0.0300│ 0.0169│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2-14 17:20│ST浩丰(3004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联慧意见(2025)字第【004】号 二〇二五年二月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联慧意见(2025)字第【004】号 第一部分 前 言 致: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指派吴荣荣律师、张娜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 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 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了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浩丰科技/公司 指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股东大会 指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股东大会通 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知》 《股东大会规则》 指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 025年1月2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 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5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9 人,代表股份 61,96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9 人,代表股份 61,96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499%。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8 人,代表股份 6,78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8人,代表股份 6,78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3%。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 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 东符合资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成员 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14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70%;反对57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6%;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6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195%;反对577,92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60%;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获得有效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第三部分 结 尾 一、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日期 本法律意见书于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由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出具,经办律师为吴荣荣律师、张娜律师。 二、本法律意见书的正本、副本份数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2cb99e00-7578-4372-a3e8-ef0112be8894.PDF ─────────┬───────────────────────────────────────────────── 2025-02-14 17:20│ST浩丰(3004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ST浩丰(3004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da7ab52c-0bda-4c10-80ea-2cb160380189.PDF ─────────┬───────────────────────────────────────────────── 2025-01-24 18:59│ST浩丰(300419):浩丰科技章程 ─────────┴───────────────────────────────────────────────── ST浩丰(300419):浩丰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072f69e3-c976-4d26-bf09-32df97ff52a0.PDF 【4.最新报道】 ─────────┬───────────────────────────────────────────────── 2025-01-22 18:03│ST浩丰: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900万元至1300万元 ─────────┴───────────────────────────────────────────────── ST浩丰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归属净利润盈利900万元至13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023年公司计提坏账损失导致业绩亏损。2 024年公司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化业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预计非经常性损益为100万元左右。 三季报显示主营收入同比下降34.49%,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56.64%,负债率41.2%。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12200032907.shtml ─────────┬───────────────────────────────────────────────── 2024-11-06 19:40│ST浩丰最新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 ST浩丰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ST浩丰与5家单位开展的信息系 统集成业务实为资金融通业务,公司仅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公司未正确核算,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当年 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0600033602.shtml ─────────┬───────────────────────────────────────────────── 2024-10-28 00:00│浩丰科技(300419)停牌原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停牌时间:2024-10-28 开市,复牌时间:2024-10-29 开市 ─────────┴───────────────────────────────────────────────── 浩丰科技(300419)停牌原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停牌时间:2024-10-28 开市,复牌时间:2024-10-29 开市,停牌期限:2024-1 0-28 开市至2024-10-29 开市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10-29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19.94 成交量(万股):432.19 成交额(万元):2480.77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276.50│ 0.0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72.26│ 29.8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 114.80│ 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东路证券营业部 │ 81.74│ 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宁双路证券营业部 │ 66.58│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部 │ 0.00│ 125.4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0.46│ 119.6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花园街证券营业部 │ 0.06│ 114.8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0.00│ 67.45│ │机构专用 │ 0.00│ 60.50│ └───────────────────────────────┴────────────┴────────────┘ ●交易日期:2024-04-30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7.56 成交量(万股):12135.68 成交额(万元):94306.52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400.34│ 99.3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787.11│ 245.41│ │机构专用 │ 1761.53│ 1631.5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福泰路证券营业部 │ 1030.32│ 22.46│ │机构专用 │ 961.27│ 302.1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761.53│ 1631.5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628.66│ 758.8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419.13│ 743.9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证券营业部 │ 2.39│ 622.8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466.38│ 608.44│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3-12-26 │处罚披露日 │2024-11-06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浩丰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 │ │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 │ │ │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 │ │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 │ │记载。 │ ├────────┼────────────────────────────────────────────────┤ │处罚决定 │浩丰科技、李继宏、高慷及申畅均积极配合调查,其中浩丰科技、李继宏及申畅出具认错认罚书面意见。根据│ │ │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 │ │决定: │ │ │ 一、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 │ │ 二、对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 │ │ 三、对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 │ │ 四、对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 └────────┴────────────────────────────────────────────────┘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4-1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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