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419 ST浩丰 更新日期:2025-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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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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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37│ -0.0087│ 0.0161│ 0.0112│
│每股净资产(元) │ 1.2015│ 1.2152│ 1.2400│ 1.235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300│ -0.7200│ 1.3000│ 0.9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6775.38│ 36775.38│ 36775.38│ 36775.3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36775.38│ 36775.38│ 36775.38│ 367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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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4 16:22 ST浩丰(300419):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0 17:52 ST浩丰(300419)2025年5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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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4543.51 同比增(%):-20.58;净利润(万元):-503.24 同比增(%):-4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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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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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6900,减少37.0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4459,减少9.0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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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4-09-06累计质押股数:5012.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3.63% 占其持│
│股比:9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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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向银行、保险、制造、商业流通与服务、政府及公共事业等行业或领域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包括联络中心
及统一通信平台、营销业务及管理平台和相关技术服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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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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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560│ -0.0350│ -0.2570│ -0.12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4093│ -1.3956│ -1.3708│ -1.375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466│ 1.5466│ 1.5466│ 1.5466│
│营业收入(万元) │ 4543.51│ 42501.76│ 27312.47│ 17416.70│
│利润总额(万元) │ -457.55│ 282.16│ 818.91│ 503.6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03.24│ -321.12│ 591.17│ 410.86│
│净利润增长率(%) │ -40.85│ 98.02│ -56.64│ -54.6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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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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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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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137│
│2024 │ -0.0087│ 0.0161│ 0.0112│ -0.0097│
│2023 │ -0.4400│ 0.0371│ 0.0246│ -0.0063│
│2022 │ 0.1100│ 0.0321│ 0.0215│ 0.0070│
│2021 │ -0.0700│ 0.0458│ 0.0186│ 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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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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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22│ST浩丰(300419):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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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与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5 年度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主
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具体融资银行、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以实
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人民币 3 亿元融资额度内提供担保,担保包括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本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自经过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步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授权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内有效。融资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与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山东浩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浩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890 万元,公司为山东浩丰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浩丰鼎鑫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丰鼎鑫”)以自有房产为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
方式为抵押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山东浩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CQUXYQ5A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盛广场 5 号楼 101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剑
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 公司持有山东浩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 3,311.43 2,960.15
额
负债总 1,658.90 1,230.17
额
净资产 1,652.53 1,729.98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 4,610.09 590.95
入
利润总 1,107.53 107.36
额
净利润 961.50 77.4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
保证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北京浩丰鼎鑫软件有限公司
债务人:山东浩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
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金额:本金限额为 890 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叁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65%;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12,590 万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1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抵押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a22f71b7-4500-4ed0-b2d4-622698ace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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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22│ST浩丰(300419):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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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8%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445.00万元人民币收购谢渤
、刘群、重庆上创科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上创科微”)、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基石”)合计持有的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华信息”)38.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11月 2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收购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022 年 12 月 29 日,正华信息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8%股权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
交易对手方承诺,正华信息于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应不少于 2,050万元。前述经审计净利润指公司指定的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后确认的正华信息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
2、业绩补偿
如果正华信息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的经审计净利润未能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90%,则公司在该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
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交易对手方关于正华信息在该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事实,并要求交易对手方
进行业绩补偿,交易对手方应于公司发出上述书面通知后六十(60)日内按照如下标准对正华信息进行补偿:
(1)每年按照经审计净利润不足当年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的 38%(以下简称“补偿额度”)需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公司当年
应向交易对手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应在扣减上述补偿额度后支付给交易对手方,如公司当年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补偿额度出现不
足的(以下简称“股权补偿金额”),交易对手方应当继续进行下述股权补偿。
(2)股权补偿:业绩承诺期间分别以标的公司 3.10%、3.20%和 3.30%股权为基数(以下简称“基数股权”)(三年累计基数为 9
.60%的股权),按当年股权补偿金额占当年补偿额度的比例,交易对手方向公司无偿转让当年基数股权乘以该比例的股权,具体计算公
式如下:某年度补偿股权比例=股权补偿金额/补偿额度*基数股权;该项补偿在 2024 年度终了后取得审计报告之日起 60 日内统一进
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正华信息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的经审计净利润超过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90%,则暂不进行现金补偿,业绩承诺期满后
公司有权根据经审计净利润实现情况要求交易对手方进行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补偿方式同上。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正华信息原股东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约定,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282 号,正华信息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256.86万元。
交易对手方承诺,正华信息于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应不少于2,050 万元,正华信息未完成 2024 年度业绩承诺。
四、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谢渤关于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
补偿协议》)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条款及计算标准,确定正华信息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与正华信息原股东谢渤签署了《业绩承诺与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谢渤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价款为 681.39万元,其中现金补偿为 334.13 万元,股权补偿为正华
信息 1.68%的股权。谢渤已经完成现金补偿 334.13 万元,后续谢渤应当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就正华信息 1.68%股权提请工商股
权变更登记,若谢渤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谢渤应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 347.26 万元。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敦促业绩承诺方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将积极采取
各项措施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463bcc8e-5cce-41a6-8239-7bac50ca2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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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34│ST浩丰(30041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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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
5、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剑先生。
8、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60,3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5,31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06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5,20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06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41%;反对 1,0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84%;弃权 16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7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138%;反对 1,00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645%;弃权 16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1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68%;反对 9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29%;弃权 19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139%;反对 99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85%;弃权 19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7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9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5%;反对 9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29%;弃权 19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985%;反对 99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85%;弃权 19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3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78%;反对 1,0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09%;弃权 2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8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449%;反对 1,00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933%;弃权 2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1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3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28%;反对 1,7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36%;弃权 2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1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457%;反对 1,72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372%;弃权 2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5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与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0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73%;反对 1,0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5%;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82%;反对 1,058,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525%;弃权 2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7《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3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91%;反对 1,9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27%;弃权 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708%;反对 1,927,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567%;弃权 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9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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