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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2(博世科)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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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422 博世科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200│ -1.6700│ -0.1100│ 0.0500│ │每股净资产(元) │ 2.4432│ 2.4594│ 3.9896│ 3.931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8000│ -51.5400│ -2.7600│ 1.2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1654.04│ 51654.04│ 41753.22│ 40472.6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734.00│ 1734.00│ 11634.82│ 11634.82│ │总股本(万股) │ 53388.04│ 53388.04│ 53388.04│ 52107.42│ ├─────────────┴──────────┴──────────┴──────────┴──────────┤ │●最新公告:2025-05-12 18:39 博世科(30042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09 20:00 博世科(300422)2025年5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6009.71 同比增(%):-58.44;净利润(万元):-1043.71 同比增(%):-115.6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9951,减少11.0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1240,增加6.4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0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博世科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5-05-28召开2025年5月28日召开4次临时股东会 │ │●股东大会:2025-05-15召开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以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供水工程、固废处置、二氧化氯制备及清洁化生产等为主的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以环保方案设计、咨询、 环境评价、环境检测、环保管家等为主的环保专业技术服务;以及自来水厂等的运营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400│ 0.6320│ 0.3050│ 0.13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1817│ -2.1622│ -0.6492│ -0.504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4822│ 3.4822│ 3.4823│ 3.2741│ │营业收入(万元) │ 26009.71│ 159155.84│ 118987.97│ 102773.54│ │利润总额(万元) │ -836.40│ -77413.19│ -7030.71│ 2421.3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43.71│ -86499.31│ -5723.48│ 2629.23│ │净利润增长率(%) │ -115.64│ -300.66│ 24.74│ 633.5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200│ │2024 │ -1.6700│ -0.1100│ 0.0500│ 0.1300│ │2023 │ -0.4300│ -0.1500│ 0.0100│ 0.0000│ │2022 │ -0.8900│ -0.1600│ -0.1700│ -0.1800│ │2021 │ -1.1700│ 0.2800│ 0.2200│ 0.1100│ └─────────┴───────────┴───────────┴───────────┴───────────┘ 【2.互动问答】 ┌──────┬──────────────────────────────────────────────────┐ │05-09 │问:目前广西国资已经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已经妥善解决员工欠薪及社保公积金欠缴的问题,什么时间能够│ │ │足额发放所欠的员工工资希望公司领导明确回复。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会全力保障员工权益。 │ ├──────┼──────────────────────────────────────────────────┤ │04-15 │问:请问公司作为东盟的对接窗口,最近2年对东盟业务占比如何,增长形式如何以及对东盟业务在手订单情况未 │ │ │来公司业务发展和模式对东盟的是如何定位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在工业水处理及纸浆漂泊清洁化生产领域,公司基本实现东南亚业务全覆盖并保持较高的市场│ │ │占有率。近两年,公司新签东盟区域工业订单的比例约占新签海外工业订单的70%,且均为设备销售类订单,主要 │ │ │客户为国内外造纸龙头企业,支付能力强,具有较好的回款保障。截至目前,公司工业类在手订单约17.34亿元, │ │ │东盟区域在手订单约10.71亿元,占比61. 76%。 │ │ │ 在政策指引层面,国家于 2025 年明确提出 “推动签署中国 - 东盟自贸区 3.0 版升级协定”,旨在进 │ │ │一步强化供应链协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与此同时,广西立足本地发展需求,出台《强化面向东盟│ │ │为主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着重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企业在东盟市场的创新成果保驾护航。│ │ │ 博世科作为广西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将持续关注相关利好政策,凭借核心技术优势及丰富的项目实施经│ │ │验,在夯实国内工业治污行业领先地位的基础上,借力政策东风,深度挖掘东盟市场潜力,积极布局,进一步提升│ │ │自身在东盟市场的占有率及行业影响力,稳步扩大工业板块的业务体量和在公司业务收入的占比。同时,作为 “ │ │ │中国 — 东盟国际先进环保产业合作中心” 建设的载体企业,博世科将带动提升广西环保领域国际双向合作水平 │ │ │,促进广西与东盟在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 └──────┴──────────────────────────────────────────────────┘ 【3.最新公告】 ─────────┬───────────────────────────────────────────────── 2025-05-12 18:39│博世科(30042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实例表(表一)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 6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潘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尹鸿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潘晓蕾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龙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程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马宏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3人 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曾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蒙永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2.03 选举侯治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 5.00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 6.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选举公司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 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及出 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 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5年 5 月 27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广西博世科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53000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00至下午 17:0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付林、朱芷凝 联系电话:0771-3225158 传真:0771-3225158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1fbddb3f-3d49-47c3-a898-cd9f49615169.PDF ─────────┬───────────────────────────────────────────────── 2025-05-12 18:39│博世科(300422):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 根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本人 侯治平被提名为博世科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博世科披露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为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广西博 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侯治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8f1e2a53-bd2e-4f5c-9145-0bb16ab23555.PDF ─────────┬───────────────────────────────────────────────── 2025-05-12 18:39│博世科(30042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人数在三人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 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八)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九)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十)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一)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二)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三)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有关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资料和法律资料;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 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并应当至少提前三天向全体委员发出会议通知,主任委员不能召集和主持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五条 审计部负责人及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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