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435 中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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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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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5200│ 0.3400│ 0.1800│ 0.9200│
│每股净资产(元) │ 8.4937│ 8.3282│ 8.4277│ 8.265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8600│ 3.8500│ 2.1900│ 11.6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6886.10│ 36707.36│ 34593.66│ 34593.6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85.20│ 1685.20│ 3725.40│ 3725.40│
│总股本(万股) │ 38571.30│ 38392.56│ 38319.06│ 38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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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2 16:52 中泰股份(300435):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19 16:17 中泰股份涨5.14%,德邦证券二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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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201192.42 同比增(%):-10.67;净利润(万元):18948.34 同比增(%):-2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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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5-21 除权派息日:2024-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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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24958,减少2.6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25632,减少1.5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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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中泰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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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07-05累计质押股数:590.60万股 占总股本比:1.56% 占其持股比:4│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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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深冷技术的工艺开发、设备设计、制造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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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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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6550│ 0.5310│ 0.1380│ 1.03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5745│ 3.4191│ 3.4354│ 3.252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6078│ 3.6004│ 3.5930│ 3.5877│
│营业收入(万元) │ 201192.42│ 136788.13│ 81613.78│ 304745.72│
│利润总额(万元) │ 23306.63│ 15271.38│ 8982.28│ 43135.7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8948.34│ 12341.86│ 7017.41│ 35006.09│
│净利润增长率(%) │ -26.99│ -33.00│ 0.51│ 25.9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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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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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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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5200│ 0.3400│ 0.1800│
│2023 │ 0.9200│ 0.6800│ 0.4800│ 0.1800│
│2022 │ 0.7300│ 0.5700│ 0.3700│ 0.1600│
│2021 │ 0.6500│ 0.4900│ 0.3300│ 0.1500│
│2020 │ 0.5200│ 0.3900│ 0.21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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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11-05 │问:请问公司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12 │
│ │ │
│ │答:您好,股东人数请参看最新一期的定期报告相关章节,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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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问:公司可以生产的稀有气体有哪些,是否产生业绩。是否生产可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气体。 │
│ │ │
│ │答:您好,公司具备制取氪氖氙氦等稀有气体以及高纯电子保护气的装置及核心设备业绩,精制氪气氙气气体运营│
│ │项目已生产出合格的氪氙气体,已具备向市场提供大量优质的高纯/超纯气体的能力,可应用于芯片制造所需的光 │
│ │刻、刻蚀、沉积等制程,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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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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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52│中泰股份(300435):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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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黄加宁律师、毛林燕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
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
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议案相符。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5
:00在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号研发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章有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2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2日(
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12日(星期二)9:15-15:00。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1月 7日(星期四),在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权
利。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3人
,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0,252,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4.24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 6 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2,897,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2.31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327 人,所持具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354,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9337%;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29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8,212,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1592%。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
(二) 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共 2项,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与韩国参股公司设备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607,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6%;反对 5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5%;弃权 1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567,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423%;反对 50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90%;弃权 1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8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30,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55%;反对 5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1%;弃权 1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3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490,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047%;反对 54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48%;弃权 1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05%。
上述议案中,议案 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有效表决票数的要求,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b7b13906-29c2-49a6-a507-e7beaf55e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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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5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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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2024 年 10 月 23 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 4 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 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有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截止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385,713,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5,377,650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0,335,350 股,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权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有 333人,代表股份 130,252,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467%。其中
: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122,897,9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131%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27 人,代表股份 7,354,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33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29 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12,3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57,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7 人,代表
股份 7,354,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3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与韩国参股公司设备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07,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6%;反对5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915%;弃权1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567,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423%;反对509,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90%;弃权1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7%。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对有效表决票数的要求,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30,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55%;反对5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221%;弃权1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49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047%;反对54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48%;弃权1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05%。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对有效表决票数的要求,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夏勇军、黄加宁、毛林燕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6738b427-fd49-409b-a29d-229b52df3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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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8:42│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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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63a2891e-2e44-4e8f-bea4-7701deadf46a.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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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17│中泰股份涨5.14%,德邦证券二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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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泰股份(300435)涨5.14%,收盘报12.68元。2024年8月28日,德邦证券研究员郭雪,卢璇发布了对中泰股份的研报《订单确
认节奏致业绩短期承压,海外市场发力利润修复可期》,该研报对中泰股份给出“买入”评级。研报中预计公司2024-2026年分别实现
营业收入为28.81亿元、33.99亿元、37.89亿元,增速分别为-5.5%、18%、11.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1900025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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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6:21│中泰股份涨5.36%,德邦证券二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
─────────┴─────────────────────────────────────────────────
今日中泰股份(300435)涨5.36%,收盘报12.77元。2024年8月28日,德邦证券研究员郭雪,卢璇发布了对中泰股份的研报《订单确
认节奏致业绩短期承压,海外市场发力利润修复可期》,该研报对中泰股份给出“买入”评级。研报中预计公司2024-2026年分别实现
营业收入为28.81亿元、33.99亿元、37.89亿元,增速分别为-5.5%、18%、11.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07000264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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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28│中泰股份(300435)已耗资6933.3万元回购1.39%股份
─────────┴─────────────────────────────────────────────────
智通财经APP讯,中泰股份(300435.SZ)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最高成交价格13.5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33.3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05883.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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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3-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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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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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雷霆行动交叉检查工作安排,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于2023年5月17日对中泰设备 │
│ │进行了调查,检查中发现中泰设备危废仓库内废油漆渣未粘贴危废标签,部分废油漆桶未存放于危废仓库内,│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24日立案调查,并于同日向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见。 │
├────────┼────────────────────────────────────────────────┤
│处罚决定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环桐罚〔2023〕24号),决定对中泰设备本次行为处以罚款人│
│ │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
┌────────┬───────────────────┬────────┬───────────────────┐
│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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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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