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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440 运达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272│ 0.1300│ 0.0915│ 0.0335│ │每股净资产(元) │ 3.6018│ 3.6260│ 3.5950│ 3.541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7400│ 3.0800│ 2.5000│ 0.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4222.36│ 44222.36│ 44330.60│ 44330.6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9.50│ 169.50│ 140.70│ 140.70│ │总股本(万股) │ 44391.86│ 44391.86│ 44471.30│ 44471.30│ ├─────────────┴──────────┴──────────┴──────────┴──────────┤ │●最新公告:2025-06-17 18:40 运达科技(30044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07 21:01 5月7日运达科技发布公告,股东减持296万股(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8615.95 同比增(%):83.58;净利润(万元):-1180.53 同比增(%):38.9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19 除权派息日:2025-05-20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4176,增加14.8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1713,减少10.1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2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运达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5-06-06累计质押股数:6478.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59% 占其持股│ │比:44.13% │ └─────────────────────────────────────────────────────────┘ 【主营业务】 轨道交通机务运用安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940│ 0.3640│ 0.0260│ -0.15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3810│ 2.4076│ 2.4176│ 2.361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2699│ 0.2676│ 0.2742│ 0.2766│ │营业收入(万元) │ 8615.95│ 98494.12│ 45326.89│ 23346.84│ │利润总额(万元) │ -1288.52│ 7326.03│ 4618.08│ 1783.0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180.53│ 4880.71│ 3953.75│ 1448.77│ │净利润增长率(%) │ 38.98│ -49.62│ 15.97│ 17.7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272│ │2024 │ 0.1300│ 0.0915│ 0.0335│ -0.0435│ │2023 │ 0.2200│ 0.0767│ 0.0277│ -0.0592│ │2022 │ 0.0900│ 0.1424│ 0.0538│ -0.0686│ │2021 │ 0.2100│ 0.1362│ 0.0478│ 0.0063│ └─────────┴───────────┴───────────┴───────────┴───────────┘ 【2.互动问答】 ┌──────┬──────────────────────────────────────────────────┐ │06-25 │问:董秘,你好!请告知一下最新股东人数多少公司目前的现金流状况如何 │ │ │ │ │ │答:您好,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股东人数,请及时关注。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谢谢您的关注│ │ │。 │ └──────┴──────────────────────────────────────────────────┘ 【3.最新公告】 ─────────┬───────────────────────────────────────────────── 2025-06-17 18:40│运达科技(30044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7日在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 99 号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何鸿云、朱金陵、王玉松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徐 总茂、顾诚、黄庆、吉利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鸿云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由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涉合计 311.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处理。同时,因 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39.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作废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50.8 万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4e3c8376-2b17-43bd-a171-f090ad8bb3bb.PDF ─────────┬───────────────────────────────────────────────── 2025-06-17 18:40│运达科技(30044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科技”)于 2025 年6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 350.8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3 年 6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四)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作废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 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 税。” 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涉合计 39.4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处理。 应作废处理的股票具体包括 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涉 20.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 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涉 19.3 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二)因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导致作废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相关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 年度(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首次授予 136 名在职激励对象所涉 271.0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 19 名在职激励对象所涉 40.3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拟合计作废 350.8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事项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不 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50.8 万股按作废处理。本次作废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087d4ca5-a40a-4c02-8575-a72553208461.PDF ─────────┬───────────────────────────────────────────────── 2025-06-17 18:40│运达科技(30044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本次 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就公司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 “本次作废”)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在开展核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了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说明文件,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2.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3.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并不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 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 保证。 5.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 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6.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依法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是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 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文件的相关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相关批准与授权 (一)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3 年 6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三)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有关的事项;同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2025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与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基本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作废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鉴于 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20.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且由公司作废失效;3 名预留已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19.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且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中,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作废的股票合计 39.4 万股。 (二)因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导致作废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相关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考 核年度(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 136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271.0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 19名 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40.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且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中,因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导致作废的股票合计311.4万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2b4025f8-a687-4954-9531-df8314060aaf.PDF 【4.最新报道】 ─────────┬───────────────────────────────────────────────── 2025-05-07 21:01│5月7日运达科技发布公告,股东减持296万股 ─────────┴───────────────────────────────────────────────── 运达科技股东李网龙于2025年2月8日至5月6日减持296万股,占总股本0.6668%,期间股价上涨14.25%,收盘价9.14元。减持计划已 到期,相关详情见公告。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50700034834.shtml ─────────┬───────────────────────────────────────────────── 2025-05-07 20:41│运达科技(300440)股东李网龙完成减持433.39万股 ─────────┴───────────────────────────────────────────────── 智通财经APP讯,运达科技(300440.SZ)公告,公司股东李网龙减持公司股份433.3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976%,本次减持计划期限 已届满。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90448.html ─────────┬───────────────────────────────────────────────── 2025-04-29 17:58│运达科技(300440)2025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 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15:00-17:00 举行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主 要问答如下: 1. 您好,财报显示公司账面现金及等价物较去年同期增长40%至 25 亿元,这部分资金是否预留了特定战略用途?比如技术并购或 产能扩张? 答:您好,公司现金流量表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为182,084,722.70 元。 2. 您好,请问您如何看待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谢谢。 答:您好,轨道交通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主要体现在政策支持、市场需求、技术创新和智能化发展等方面。未来轨道交 通将从高速规模发展转向降本、提质、绿色、多元融合的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机器人、新能源、新物流、元宇宙、量子 科技等新型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入应用,必将成为轨道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公司将以五大智能化解决方案核心场景为统领, 自有核心设备为基础,数智化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力争成为最值得客户信赖的智能科技企业。谢谢您的关注。 3. 您好!目前中美关税之战,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去年公司营收有所下降,但今年一季度营收又有所增长,请问公司有何新的 具体举措来拓展原有的业务尤其是国际业务,保持稳步的发展?谢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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