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460 ST惠伦 更新日期:2026-11-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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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9-30│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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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629│ -0.1400│ -0.0300│ -0.5900│ -0.2711│ -0.2400│
│每股净资产(元) │ 1.5033│ 1.5310│ 1.6365│ 1.6662│ 1.9878│ 2.021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0.2800│ -8.4600│ -1.8000│ -30.1500│ -12.7500│ -11.06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8080.43│ 28080.43│ 28080.43│ 28080.43│ 28080.43│ 28080.4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 ---│
│总股本(万股) │ 28080.43│ 28080.43│ 28080.43│ 28080.43│ 28080.43│ 280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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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10-30 00:00 ST惠伦(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10-30 05:28 ST惠伦:赖某寿、肖某树等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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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9-30 营业收入(万元):49189.02 同比增(%):16.48;净利润(万元):-4573.81 同比增(%):3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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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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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9-30,公司股东户数18468,减少7.39%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19942,减少4.9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11-0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惠伦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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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2026-04-20累计质押股数:2442.88万股 占总股本比:8.70% │
│占其持股比:8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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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石英晶体元器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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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9-30│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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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3560│ 0.2020│ 0.0790│ 0.2040│ 0.0800│ 0.02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1269│ -2.0994│ -1.9938│ -1.9641│ -1.6423│ -1.608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4865│ 2.4865│ 2.4865│ 2.4865│ 2.4865│ 2.4865│
│营业收入(万元) │ 49189.02│ 30451.79│ 12904.20│ 55256.59│ 42229.18│ 26699.59│
│利润总额(万元) │ -4814.73│ -4044.19│ -824.45│ -15367.60│ -7609.43│ -6656.1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573.81│ -3799.20│ -835.84│ -16646.57│ -7611.94│ -6658.32│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9.91│ 42.94│ 43.64│ 11.9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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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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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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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0.1629│ -0.1400│ -0.0300│
│2025 │ -0.5900│ -0.2711│ -0.2400│ -0.0500│
│2024 │ -0.6800│ 0.0061│ 0.0100│ 0.0200│
│2023 │ -0.6000│ -0.0937│ -0.1200│ -0.1471│
│2022 │ -0.6200│ 0.0362│ 0.0223│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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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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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问:您好贵公司有机器人概念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
│ │SMD谐振器、TSX热敏晶体、TCXO振荡器和OSC振荡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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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问:您好公司什么时候申请摘帽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9.11条规定:“上市公司│
│ │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 │
│ │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
│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
│ │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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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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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00:00│ST惠伦(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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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
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越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 2
026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
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30/cf33c47c-4258-4817-ad44-d04cfb3e3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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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00:00│ST惠伦(300460):2026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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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300460):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30/cad19419-bc6a-4e67-a3ee-7fea655b11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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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21:06│ST惠伦(30046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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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惠伦晶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
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成都·南京·长沙
·长春·珠海·海口·昆明·沈阳·石家庄·郑州
香港·南昌·杭州·济南·福州·合肥·西安·大连·武汉·太原·贵阳《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
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2026年9月19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股东
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和投票方式等内容
。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广东省东莞
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邢越先生主持,完成了《股东会通知》所载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至1
5:00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2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563,16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7188%,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5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51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6
11,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7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共1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89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
于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08,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6130%;反对1,20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2.3010%;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6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0,63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4494%;反对1,209,5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1705%;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80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补选吕海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6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7277%;反对1,1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2.1863%;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6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0,697,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9564%;反对1,149,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635%;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801%。
表决结果: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afa6b6d6-49b0-44fd-8857-13f1bded794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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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05:28│ST惠伦:赖某寿、肖某树等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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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因2021至2022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定涉及虚构购销业务虚增营收与利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
会计师赖某寿、肖某树、陈某平因未勤勉尽责、审计程序存在多项缺陷,被分别处以没收收入并罚款、警告及罚款等处罚,合计罚款金
额约168.87万元。此举凸显上市公司财务合规风险及审计机构履职责任。...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1030000067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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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04:29│图解ST惠伦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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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2026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营收4.92亿元,同比增长16.48%;归母净利润-4573.81万元,亏损同比收窄39.91%。其中第三
季度单季营收1.87亿元,同比增长20.66%,单季归母净利润-774.61万元,同比改善18.77%。公司当前负债率67.95%,毛利率14.41%,
财务费用1804.15万元,经营状况呈现好转态势。...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1030000061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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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3 19:00│ST惠伦:肖桃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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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伦公告显示,公司实控人肖桃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赖其寿因未依法履职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违规事实涉及存货审计
缺陷:2020年12月31日新增1096万元虚假原材料入库,占当年披露存货金额的5.6%。大华所审计程序存在不足,未充分获取送货清单及
原始签收单据,也未核实库存数量,导致审计证据不充分。此次监管措施聚焦于公司财务造假风险及中介机构履职合规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102300037432.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12-11 信息类型: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跌幅(%):-20.04 成交量(万股):177.16 成交额(万元):1605.07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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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36.99│ 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兴民路证券营业部 │ 54.36│ 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北路证券营业部 │ 45.75│ 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 45.57│ 0.00│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45.30│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0.00│ 271.8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巨鹿路营业部 │ 0.00│ 271.8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大道证券营业部 │ 0.00│ 96.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罗村大道证券营业部 │ 0.00│ 55.3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道北证券营业部 │ 0.00│ 52.64│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5-04-24 │处罚披露日 │2026-01-12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惠伦晶体、赵积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
│ │ 一、惠伦晶体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 │ 2020年,惠伦晶体以采购设备及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某拆迁有限公│
│ │司、苏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某有限公司、某(电子)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某有限│
│ │公司等7家公司支出款项,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 │
│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本人等关联方银行账户,用于归还新疆惠伦股权质押款及赵积清个人借款。上述关联│
│ │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0,000元,期末余额为26,630,00│
│ │0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惠伦晶体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5.12%。截至2025年3月,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占用│
│ │资金及利息。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的规定,上述事项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惠伦晶体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予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
│ │ 二、惠伦晶体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 │ (一)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为掩盖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惠伦晶体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在公司账面虚构了原│
│ │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上述资产以结转原材料成本和摊销费用的形式虚增公司2021年成本费用8,639,070.52│
│ │元,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8,639,070.52元;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23,954,692.38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23,95│
│ │4,692.38元。 │
│ │ (二)2021年至2022年期间,惠伦晶体一是通过与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深圳市某科技│
│ │有限公司以及珠海某有限公司等7家客户签订虚假订单、虚构业务单据并虚假发货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二 │
│ │是在与某有限公司以及某(香港)有限公司等3家客户的交易中,对客户未实际提货的产品确认收入。三是在与 │
│ │客户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业务中,对多确认的收入未进行冲减处理。以上情况导致惠伦晶体2021年虚│
│ │增营业收入25,489,938.60元,虚增营业成本8,405,160.43元,虚增利润总额17,084,778.17元;2022年虚增营│
│ │业收入62,333,644.39元,虚增营业成本41,019,509.51元,虚增利润总额21,314,134.88元。上述结转的营业成│
│ │本中,有1,231,618.19元与资金占用形成的材料采购结转的成本相重叠。 │
│ │ 综上所述,2021年、2022年,惠伦晶体存在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
│ │形,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89,938.60元、62,333,644.3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15.79%;2021年 │
│ │虚增利润总额8,445,707.65元、2022年虚减利润1,408,939.3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0.91%。惠伦│
│ │晶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定期报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
│ │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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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占用资金已归还,主动│
│ │供述调查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等因素,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
│ │ 一、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
│ │ 二、对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其│
│ │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 │
│ │ 三、对韩巧云、邓又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
│ │ 四、对韩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
│ │ 五、对姜健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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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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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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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上市公司、董监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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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监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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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理】
┌────────┬───────────────────┬────────┬───────────────────┐
│公告日期 │2025-12-10 │变更日期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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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戴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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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其他状况异常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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