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472 ST新元 更新日期:2026-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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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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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100│ -0.0700│ -1.2900│ -0.3000│ -0.2400│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0.0448│ 0.0835│ 0.1575│ -0.1999│ -0.1394│ 0.031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11.3800│ -61.3600│ -243.9400│ ---│ -8.0600│ -95.31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5674.81│ 24594.53│ 24594.53│ 26484.14│ 26484.14│ 24583.6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51.05│ 2931.33│ 2931.33│ 1041.73│ 1041.73│ 2942.24│
│总股本(万股) │ 27525.86│ 27525.86│ 27525.86│ 27525.86│ 27525.86│ 275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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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10-09 18:00 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9-04 14:34 新元科技助力中策橡胶二期炼胶项目顺利试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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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4866.37 同比增(%):657.67;净利润(万元):-3101.48 同比增(%):5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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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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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6-30,公司股东户数10202,减少14.50%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1932,减少14.4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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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朱业胜 截至2024-01-25累计质押股数:78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83% 占其持股比:4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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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定制化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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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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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3560│ -0.1510│ -0.0820│ -0.0800│ -0.0730│ -0.0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6.0055│ -5.9667│ -5.8928│ -4.9660│ -4.9055│ -4.735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1766│ 5.1766│ 5.1766│ 3.8858│ 3.8858│ 3.8858│
│营业收入(万元) │ 4866.37│ 3473.11│ 12392.94│ 6842.58│ 642.28│ 380.83│
│利润总额(万元) │ -3212.90│ -2071.26│ -33935.77│ -8374.11│ -6615.44│ -1822.8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101.48│ -2035.70│ -34170.56│ -8172.09│ -6506.55│ -1722.8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52.33│ -18.16│ 8.36│ -40.34│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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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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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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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1100│ -0.0700│
│2025 │ -1.2900│ -0.3000│ -0.2400│ -0.0600│
│2024 │ -1.4100│ -0.2100│ -0.1000│ -0.0500│
│2023 │ -0.9200│ -0.3300│ -0.2600│ -0.0500│
│2022 │ -0.8200│ 0.1300│ 0.15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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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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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00│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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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二)项,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3)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63,708.97元、利润总额-32,128,951.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14,775.
1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24,664.82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
期初43,352,498.00元减少至12,337,722.89元。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依据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为负值,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二)项,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条第(七)项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
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取措施或者相
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针对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完成整改工作。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万向新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并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
4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2023、2024、2025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2025年7月启动预重整,在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市区三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统筹支持下,已确定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牵头产业投资人、绿技行(武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联合产业投资人,并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程序依法有序
推进。产业投资人已充实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开展了淘汰低效资产、强化成本管控、拓展市场渠道等举措改善公司经营治理环境。公司
将依托产业投资人资源,推动公司向科技型先进制造企业转型,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3、针对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预重整期间开立的临时管理人账户已经开始使用。公司获得部分意向投资人的借款支持
及产业投资人捐赠的资金后,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已经改善,银行账户冻结所引发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收支已能
够保障。
4、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接到
告知书后,公司即刻启动往期财务数据严格且全面的自查。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半年报财务报
表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更正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2月 18 日出具《万
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12858号),对公司编制涉及 2022 年度、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发表无保留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规定,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票交易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3 条,上市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的,须满足全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
警示。
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72da275b-a609-4ce1-976e-baaf7bcd05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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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00│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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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3)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63,708.97元、利润总额-32,128,951.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14,775.
1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24,664.82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
期初43,352,498.00元减少至12,337,722.89元。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5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5),申请人以被
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请求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通过预重整程序
清偿申请人的债权。
2、2025年7月4日,公司收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2
025)赣10破申1号之一],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
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81)。
3、2025年7月4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
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2)。
4、2025年7月28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若有)工作,整体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
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6)。
5、2025年8月11日,为了充分尊重意向投资人报名筹备工作及内部决策流程,有效保障各方参与重整投资的相关权利,最大限度保
护公司全体债权人及投资者权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预重整投资报名期限及保证金缴纳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1) 。
6、2025年8月14日,已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已按期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共计21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
家),其中意向产业投资人10家,意向财务投资人11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2)。
7、2025年8月27日,为了有序推进新元科技(预)重整相关工作,核实新元科技作为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在
(预)重整期间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新元科技(预)重整中介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11)。
8、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
为高效推进公司复工复产工作,保障全体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
共益债务借款,通过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统一监督、管理相关资金的使用,申请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并由临时管理人在此权限内办理
相关手续。
9、2025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抚州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三个月至202
6年1月3日。
10、2025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公告》[(2025)赣10破申1号]、临时管理人发来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经临时管理人研究决定,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11、2025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12、2025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
明》,本次会议全部五项表决事项均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3、2025年11月10日、11月11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新元科技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告知函》和《公证书》,新元科技重
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新元科技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打分,并经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公证处进行现场
监督公证,确认随锐绿技行启宸联合体(牵头投资人: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新元科技重整正选投资人;确认光和金资投资联
合体(牵头投资人:汕头市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元科技重整备选投资人。
14、2025年12月10日,公司与产业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9)。
15、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之二],抚州中院决定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6年4月3日。
16、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与青岛启雅投资运营中心(有限合伙)等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该等财务投资人本次认购
公司拟转赠股票合计141,862,056股,认购价格均为3.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财务
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78)。
17、2026年1月23日,公司与财务投资人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深圳市吉富启瑞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公司拟转赠股票合计10,000,000股,认购价格为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8、2026年4月1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之三],抚州中院决定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6年7月3日。
19、202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若后
续抚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抚州市临川区区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重整程序中的出资人权益
调整,有条件受让公司转增股票,拟受让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
20、2026年6月8日,公司与财务投资人抚州市临川区区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相关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21、202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之四],抚州中院决定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3日。
22、2026年9月24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之五],抚州中院决定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7年1月3日。
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3)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63,708.97 元、利润总额-32,128,951.1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14,
775.1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24,664.82 元。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由期初 43,352,498.00 元减少至 12,337,722.89元。若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484e99cb-50c8-4e7b-b91b-e1dc43f879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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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7:16│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再次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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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4日收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州中院”)
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 10 破申 1 号、(2025)赣 10 破申 1 号之一]及《通知书》 [(2025)赣 10破申 1 号之一],抚州
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5 年 9月 28 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 10 破申 1号],抚州中院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 2026 年
1月 3日。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 10 破申 1号之二],抚州中院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 2026
年 4月 3日。
2026 年 4月 1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 10 破申 1号之三],抚州中院再次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
,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 2026年 7月 3日。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 10 破申1号之四],抚州中院再次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
,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 2026年 10 月 3日。
2026 年 9月 24 日,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 10 破申1号之五],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精神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决定:
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月 3日。”
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临时管理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抚州中院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法
院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公司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备查文件
1、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 10 破申 1号之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f768e6c5-5c0a-49e9-8131-042d2b0d551b.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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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zse.cn/disclosure/memo/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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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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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5-03-27 │处罚披露日 │202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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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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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经查明,新元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新元科技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
│ │本和利润。其中,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67,494,781.4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9.52%;虚增营业成本141,│
│ │455,478.5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3%;虚增利润总额26,039,302.9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81│
│ │%;虚增存货31,934,091.34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8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00,817,295.57元,占当期 │
│ │披露营业收入的43.09%;虚增营业成本84,014,413.5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43.26%;虚增利润总额16,80│
│ │2,882.0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39%;虚增存货54,234,579.03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3.34%。2024年 │
│ │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70,988,416.15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2.18%;虚增营业成本61,569,267.52元,占当│
│ │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2.67%;虚增利润总额9,419,148.6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21%;虚增存货58,571,0│
│ │03.83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3.89%。上述情形导致新元科技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
│ │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5月,新元科技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新元科技公告、相关财务凭证、银行流水、情况说明、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及提供的资│
│ │料等证据证明。 │
├────────┼────────────────────────────────────────────────┤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
│ │局拟决定: │
│ │ 一、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
│ │ 二、对朱业胜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 │ 三、对张瑞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
│ │ 四、对刘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 │ 五、对盖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
【交易所问询】
┌────────┬───────────────────┬────────┬───────────────────┐
│公告日期 │2024-05-10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s://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F60106AEC3FC89572C7B42E543F.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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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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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02 │变更日期 │2026-09-03 │
├────────┼───────────────────┴────────┴───────────────────┤
│变更类型 │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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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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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30 │变更日期 │2025-05-06 │
├────────┼───────────────────┴────────┴───────────────────┤
│变更类型 │戴帽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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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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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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