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472 *ST新元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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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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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00│ -1.6000│ -0.2100│ -0.1000│
│每股净资产(元) │ 0.0310│ 0.0970│ 2.0544│ 1.612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95.3100│ -175.6500│ -9.9200│ -8.0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583.62│ 24583.62│ 25123.10│ 25123.1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942.24│ 2942.24│ 2402.77│ 2402.77│
│总股本(万股) │ 27525.86│ 27525.86│ 27525.86│ 275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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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08 22:15 *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2 10:45 异动快报:*ST新元(300472)7月2日10点41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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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80.83 同比增(%):-94.74;净利润(万元):-1722.84 同比增(%):-2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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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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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4840,减少1.52%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5224,增加13.4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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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8-29召开2025年8月29日召开3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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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以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矿山、智慧安防、智慧应急管理系统、智慧工厂、固废环保再利用等行业为主,集智能装备设计和研发
制造、应用软件系统集成、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于一体。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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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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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270│ -0.5470│ -0.4490│ -0.3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7351│ -4.6691│ -2.7667│ -3.199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8858│ 3.8858│ 3.9354│ 3.9264│
│营业收入(万元) │ 380.83│ 13074.10│ 27528.07│ 11704.16│
│利润总额(万元) │ -1822.82│ -38788.89│ -8601.95│ -6113.3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722.84│ -44152.53│ -5823.25│ -3706.58│
│净利润增长率(%) │ -43.51│ -104.02│ 35.33│ 44.5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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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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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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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600│
│2024 │ -1.6000│ -0.2100│ -0.1000│ -0.0500│
│2023 │ -0.7900│ -0.3300│ -0.2600│ -0.0500│
│2022 │ -0.7300│ 0.1300│ 0.1500│ 0.1600│
│2021 │ -1.1000│ 0.2100│ 0.14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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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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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22:15│*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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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除董事长吴贤龙、董事赵秋丽以外,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内部
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六)条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公司董事会提请关注以下事项:
一、董事张光华认为:本人作为董事,依法依规尽职履责,就此公告中提到的相关整改措施的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相关的内控整改措施,总经理吴贤龙或相关高管,未向董事会或我本人进行过任何书面或口头的说明汇报。且本人曾
去公司现场履职了解情况也被无故非法阻碍。
2、据本人履职尽责过程中,在上市公司内部多方了解,目前公司为解除退市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工作几乎无任何进展。既没有资金
去解决与供应商和银行的欠款事宜,也没有解决工厂被封等问题,也没有资金去解决公司复工复产的困境。
3、公司的核心人员大量流失,没有看到公司管理层任何挽留或补救措施。而是一味弄虚作假、目无法纪的威胁恐吓并开除骨干员
工。
4、为解决公司的营业收入下降,持续经营能力严重不足问题,公司也没有任何的持续性投入,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新老客户的
拓展,都没有看到公司采取实质性措施,也没有新订单情况的及时告知。
5、作为总经理的吴贤龙,至今长期未到公司履职,一直声称人在国外,也未向董事会告知回公司履职的确切时间,也没有向董事
会提交过任何书面针对退市风险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整改计划。
综上,本人作为董事,坚持党性原则、坚守法律底线,本着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和全体员工利益,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客观发表
上述意见,提醒广大股民注意相关风险提示。
二、董事赵秋丽认为:本人作为董事,依法依规尽职履责,就此公告中提到的相关整改措施发表意见如下:
1、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末,应收江西世星科技有限公司、抚州克林泰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上饶市产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克林泰迩(安庆)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安徽斯科塞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重要客户应收账款原
值 46,215.54 万元,均已违约或逾期,追缴欠款的工作需要加紧推动。
2、关于复工复产,上市公司董事会已于 7月 1日发布公告授权成立临时工作组。临时工作组负责制定并执行复产复工相关的经营
计划。朱业胜作为 2022年至 2024 年半年报签署定期报告的董事长(作为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保证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被临时工作组指定负责复工复产工作,复工复产工作进度不及预期。
3、新辉控股在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后,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员工工资发放,协助上市公司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但因表决权委托诉讼事宜,相关法院将新辉控股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并将吴贤龙董事长限制高消费,对复工复产工作的推进造成了
较大困扰。
综上,本人作为董事,基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提醒广大股民注意相关风险提示。
三、独立董事彭易梅认为:本人对公告中公司的整改措施内容无异议,但想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授权审批及内部监督仍未整改到位。公司经营管理层仍出现未经决策流程任命和解聘高管的行为,出现不执行董事会决议
阻挠董秘正常履职的行为。内部监督流于形式,未见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采取相关措施对经营管理层及高管个人的行为进行内部监
督。
2、公司截至目前未持续有效的投入资金解决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的问题。现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的解
决取决于预重整和重整是否成功。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大华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
(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依据公司 2022 年、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年、2023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为负值,即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六)项,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管理层针对大华对公司出具的 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所涉事项,自 5月份以来进行了多次内部管理层会议讨论
,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处理相关事项,就营业收入确认、客户信用管理、应收账款回收等方面的管控问题,已采取发送催款函、诉讼等方
式催收和确认;同时就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及内部监督所涉及的问题和公司向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拆借资金的审批程序等问题,
进行了重点整改,相关制度正在修订和完善、并确保相关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2、公司针对近几年经营业绩不佳,将加大资源投入,整合营销和市场的人员配置,提高订单的执行效率。
3、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公司持续跟债权人保持紧密沟通,积极商讨多种还款方案,同时通过各种合理合规的方
式筹措资金,尽快解决债权人的诉求,力争早日实现公司主要银行账户的解除冻结。同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为了积极推进公司复工复产
,已于近日以临时管理人的名义开立了银行账户,该账户将可用于复工复产资金的募集及使用,截至目前该账户还未正式开始使用。
综上,公司将积极采取可行的整改措施,尽快消除 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中否定意见的相关事项,积极改善公司业绩,与债权人协
商沟通还款方案,尽快消除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依据法律法规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63de470e-c120-47ad-a37a-176c8d89f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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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3:11│*ST新元(30047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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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请关注以下内容:
董事长吴贤龙:1、因本次会议更改时间(5日上午十点改为 6 日,后又改为 5日下午),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上述更改时间
,两名董事未同意。因此,对于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效,两名董事持否定意见。
2、对于借入共益债事宜,因为归还责任人不明确,且未论证对全体债权人、中小股东属于有益事项。本次表决弃权,待后续论证
后再提交表决。
非独立董事赵秋丽:1、因本次会议更改时间(5日上午十点改为 6日,后又改为 5日下午),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上述更改时
间,两名董事未同意。因此,对于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效,两名董事持否定意见。2.本人反对议案一中的 1.01,理由如下:成笠萌自 20
20 年 9 月以来一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事项。曾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
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在其担任董事期间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造假,不宜聘任在该造假期间负责信息披露的成笠萌为上市公司董事
。其他议案因违规,此次董事会无效。3、针对共益债的议案,不同意增加,且反对。如下理由:对于借入共益债事宜,因为归还责任
人不明确,且未论证对全体债权人、中小股东属于有益事项,本次表决反对。
非独立董事张光华:本人依法依规尽职履责,1、同意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同意议案四、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3、但本人作为董事,本着保障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和维护广大中小股民利益的原则,就议案一、二
、三中新辉控股提名的独董和董事候选人,提出如下意见:原实控人朱业胜与新辉控股的表决权委托纠纷,抚州市法院已于 6月份正式
受理该案, 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5)赣 1002 民初4494 号),公司已于 6 月 16日正式发布了公告,所以一旦法院判决结
果公布,如果新辉控股的表决权被收回,依据相关法律新辉控股的董事提名权就不存在了,所以考虑到新辉控股的控制权不稳定问题,
新辉控股的提名候选董事及独董(李新平、蒋德启、高慧杰),在新辉控股如果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已不可能继续勤勉尽责的履行相
关职责,这是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须要认真考虑的极重大问题。
独立董事彭易梅:1、鉴于公司现阶段的困境,共益债的发行有利于解决当前复工复产及人员工资拖欠的急切问题,本人全力支持
重整小组的工作,同意把临时议案《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加入本次董事会进行一并表决。2、同意议
案一、议案二、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同意议案四,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4、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保障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和维护广大中小股民利益的原则,就议案一、二、三中新辉控股提名的独董和董事候选人,提出如下意见:
原实控人朱业胜与新辉控股的表决权委托纠纷,抚州市法院已于 6月份正式受理该案, 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5)赣 1002
民初 4494 号),公司已于 6月 16 日正式发布了公告,所以一旦法院判决结果公布,如果新辉控股的表决权被收回,新辉控股的控制
权将丧失。所以考虑到新辉控股的控制权不稳定问题,新辉控股的提名候选董事及独董,在新辉控股如果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能否继
续为公司勤勉尽责的履行相关职责,这是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需要认真考虑的重大问题。
独立董事刘纳新:1、鉴于公司现阶段的困境,共益债的发行有利于解决当前复工复产及人员工资拖欠的急切问题,本人全力支持
重整小组的工作,同意把临时议案《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加入本次董事会表决,但本人对此议案投弃
权票,因为此共益债务借款风险很大,重整成功,就没有问题,大家都好,希望重整成功。但若是重整不成功,甚至退市,无疑是加重
公司负担。2、同意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同意议案四,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董事张光华、独立董事彭易梅、韩佳益、刘纳新提议增加临时议案《关于授权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共益债务借款的议案》,因未
获得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因此本次董事会未审议该项议案。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5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非独立董事张光华、独立董事彭易梅、独立董事韩佳益、独立董事刘纳新四人召集。因董事长吴贤龙未能
召集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张光华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的董事 4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3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成笠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一票反对,零票弃权。
1.02 选举高慧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议案二、《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计专业)》
2.01 同意彭易梅女士撤回辞职报告恢复独立董事身份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票回避表决。
2.02 选举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3 选举蒋德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对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议案三、《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非会计专业)》
3.01 选举王火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02 选举李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对独立董事(非会计专业)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议案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前三项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5 年 8月 29日14时在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bcaa2651-7be8-4f82-8510-992eaa8bf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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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3:09│*ST新元(30047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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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 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
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差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01 《关于选举成笠萌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高慧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计专业)》 应选人数(1)人
2.01 《同意彭易梅女士撤回辞职报告恢复独立董事身份》 √
2.02 《关于选举林斌先生为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蒋德启先生为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非会计专业)》 应选人数(1)人
3.01 《关于选举王火根先生为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2 《关于选举李新平先生为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3、本次股东会提案 1.00、2.00、3.00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并实行差额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会计专
业)、独立董事(非会计专业)各 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选票数不低于参加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且该等人数等于或少
于应选董事人数时,该等候选人即为当选。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选票数不低于参加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二分之一,且该等人数多于应选董事人数时,则按照通过率高低排序,通过率高者当选。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8月 25 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1 号楼 41
层 4101 室,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赵鸿宾,邮编 10010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8月 29日上午 9:00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1 号楼 41 层 4101 室,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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