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487 蓝晓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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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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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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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800│ 1.5600│ 1.1800│ 0.8000│
│每股净资产(元) │ 7.7658│ 7.3691│ 7.0326│ 6.689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8100│ 21.3300│ 16.4200│ 11.1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0662.68│ 30630.29│ 30412.82│ 30412.8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0103.87│ 20103.87│ 20088.34│ 20088.34│
│总股本(万股) │ 50766.55│ 50734.16│ 50501.17│ 50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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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19 19:46 蓝晓科技(30048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0 20:00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5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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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7679.24 同比增(%):-8.58;净利润(万元):19313.62 同比增(%):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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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6元(含税) │
│●分红:2024-09-30 10派1.19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2-26 除权派息日:2024-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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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1799,减少1.7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2-28,公司股东户数22197,增加8.3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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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寇晓康 截至2025-04-08累计质押股数:38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75% 占其持股比:3.07%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高月静 截至2025-04-08累计质押股数:152.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30% 占其持股比: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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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分离功能高分子材料并提供应用解决方案。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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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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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890│ 1.4430│ 0.8860│ 0.41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8429│ 4.4653│ 4.3223│ 3.941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6049│ 1.5916│ 1.4887│ 1.5285│
│营业收入(万元) │ 57679.24│ 255403.02│ 189173.52│ 129450.06│
│利润总额(万元) │ 23005.56│ 90708.19│ 67012.69│ 44608.5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313.62│ 78724.02│ 59642.44│ 40408.03│
│净利润增长率(%) │ 14.18│ 9.79│ 15.10│ 16.7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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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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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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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3800│
│2024 │ 1.5600│ 1.1800│ 0.8000│ 0.3400│
│2023 │ 1.4300│ 1.0300│ 0.6900│ 0.2700│
│2022 │ 1.0800│ 0.9500│ 0.6000│ 0.3700│
│2021 │ 1.4300│ 1.0800│ 0.6900│ 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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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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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6│蓝晓科技(30048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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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师出席蓝晓科技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络投票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审查了《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及公告文件、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要的全部事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或
复印件、电子资料等。其所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且其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
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所有副本、复印件、电子文件均与正本、原件一致,所有文件和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
ninfo.com.cn)刊登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
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说
明了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由董事会秘书制作了会议记录,并由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签
名存档。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68,293,44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550,000 股)总数的 52.905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8,317,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550,000 股)总数的 17.4157%。以上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0 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90,135,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
股本,即 550,000 股)总数的 17.774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合法、有效资格;网络投票股
东的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
参会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深交所网络投票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并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6,507,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8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6,444,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66,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00,1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56,444,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8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85,1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4.《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6,444,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8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85,1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56,346,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179,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弃权85,1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6,243,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8%;反对282,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弃权85,1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7.《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90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4%;反对9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133,5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2%。
8.《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6,381,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95,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133,5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9.《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17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0%;反对91,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133,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
10.《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0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3%;反对10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14%;弃权231,0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3%。
关联股东在审议议案7、9、10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
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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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4│蓝晓科技(30048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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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834a31a1-e5b2-4e63-bc87-5d112ad06c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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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49│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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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
9.00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5 年 5 月16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来信请寄: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邮编 710076(信封请注明“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鼎洋
电话:029-81112902
传真:029-88453538
电子邮箱:pub@sunresin.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12626b3e-d309-494f-b011-28f0d783007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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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00│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5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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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采用网络
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蓝晓科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
向全体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高月静、董事会秘书于洋、财务总监安源、独立董事徐友龙、,保荐代表人雒晓伟。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20/1223608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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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2:34│中银证券:给予蓝晓科技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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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发布报告,给予蓝晓科技买入评级。2024年公司营收25.54亿元,归母净利润7.87亿元,均创历史新高,主要受益于
吸附材料等业务需求旺盛。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4.18%,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生命科学、水处理等板块增长显著。预计20
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87/12.00/14.54亿元,维持买入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520000166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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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2:30│华安证券:给予蓝晓科技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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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研报指出,蓝晓科技2024年营收25.54亿元,归母净利润7.87亿元,同比增长9.79%。吸附分离材料业务增长显著,带动整
体盈利。2025Q1净利润同比增长14.18%,核心板块持续强势。公司海外业务增长45.1%,国际化战略成效显著。预计2025-2027年净利润
分别为9.69亿、11.91亿、14.51亿元,维持“买入”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50700016021.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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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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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 32603.29│ 1040.16│ 521.69│ 0.58│ 33124.98│
│2025-06-04 │ 32576.58│ 2026.63│ 542.36│ 0.65│ 33118.95│
│2025-06-03 │ 32433.97│ 961.22│ 486.88│ 0.01│ 32920.85│
│2025-05-30 │ 31966.36│ 892.72│ 491.34│ 0.00│ 32457.70│
│2025-05-29 │ 31804.23│ 716.40│ 512.91│ 0.53│ 323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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