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01 海顺新材 更新日期:2025-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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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9-30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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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400│ 0.0900│ 0.3900│
│每股净资产(元) │ ---│ 8.0788│ 8.2787│ 8.176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1.5500│ 0.9900│ 4.1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520.13│ 12520.13│ 12520.12│ 12520.1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833.66│ 6833.66│ 6833.66│ 6833.66│
│总股本(万股) │ 19353.80│ 19353.79│ 19353.78│ 19353.7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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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09 17:14 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1 14:25 海顺新材(300501):目前公司铝塑膜产品客户主要在3C软包电池领域(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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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55774.61 同比增(%):1.38;净利润(万元):2711.82 同比增(%):-5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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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2.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20 除权派息日:2025-06-23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5482,增加17.1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3216,减少4.4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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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海顺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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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林武辉 截至2024-02-06累计质押股数:13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72% 占其持股比:2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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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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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9-30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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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0830│ -0.2960│ 0.83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2.8522│ 3.0635│ 2.974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4.2231│ 4.2059│ 4.1884│
│营业收入(万元) │ ---│ 55774.61│ 28573.29│ 114254.98│
│利润总额(万元) │ ---│ 3555.99│ 2369.36│ 9777.7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2711.82│ 1726.57│ 7459.00│
│净利润增长率(%) │ ---│ -53.13│ -24.99│ -12.7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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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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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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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1400│ 0.0900│
│2024 │ 0.3900│ 0.4200│ 0.3000│ 0.1200│
│2023 │ 0.4400│ 0.3900│ 0.2200│ 0.1400│
│2022 │ 0.5300│ 0.4300│ 0.2800│ 0.1300│
│2021 │ 0.6400│ 0.5100│ 0.3700│ 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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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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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问:宝马与宁德时代合作在德国建14GW固态电池工厂,贵司德国子公司是否积极跟进送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具体客户信息及合作情况请以对外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9-10 │问:董秘你好,感谢答复。第一,请问公司铝塑膜产品,一直在向新能源汽车、3C领域拓展,请问目前进度如何,│
│ │有相关的大客户吗第二,汽车行业容量大但比较内卷,公司铝塑膜产品有向人形机器人、具身机器人、工业机器人│
│ │、新能源叉车领域拓展吗个人认为这些领域,竞争少切入进去会有收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铝塑膜产品客户主要在3C软包电池领域。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聚焦技│
│ │术前沿,强化场景化营销拓展增量,未来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情况,适时评估并拓展相关应用领域。感谢您│
│ │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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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董秘你好!公司在创新医药包装领域有系统性的技术、认证和客户璧垒以及固体电池关键封装材料(铝塑膜)│
│ │等,公司的综合性能和对尖端需求的响应属于第一梯队,特别是固体电池对封装材料和工艺有非常高的要求!公司│
│ │在固体电池铝塑膜封装有核心的技术璧垒正好满足其严格要求,应对电池使用过程的体积膨胀、等一系列问题!能│
│ │否分别介绍下公司在创新医药包装和固体电池铝塑膜封装的布局及未来前瞻性构想和市场前景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创新医药包装领域有全链条服务能力与多项核心技术,可为药企提供高质量包装解│
│ │决方案,未来将加大研发、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铝塑膜方面,公司自研产品已切入 3C 电池供应链,2025 年将完 │
│ │善工艺、强化技术壁垒、降本增效,力争打入动力电池供应链。具体可参见公司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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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董秘你会回复问题吗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提到:公司聚焦铝塑膜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并利用自主研发的粘合剂通 │
│ │过干、热法工艺,开发出的铝塑膜产品已通过部分锂电池厂商验证并实现批量供货。那今天的提问就可以回复“公│
│ │司在研固态电池铝塑膜,已通过部分锂电池厂商验证,并实现批量供货,暂未进入动力电池供应链,公司会抓住市│
│ │场机会,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你是一点也不希望公司股票涨,是不是在打压回购价格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希望每个投资者都有收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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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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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14│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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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29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29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03元/股(含),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7.03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3.88元/股(含本数)。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生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或者
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482,775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3.35%,最高成交价为 18.4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5,038,614.4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
7%,最高成交价为14.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56,4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
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日、2025年
2月5日、2025年3月3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2024-152、2025-002、2025-012、2025-015、2025-027、2025-043、20
25-052、2025-060、2025-065、2025-075),2024年11月27日、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6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累计 6,482,77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最高成交价为 18.47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3.50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5,
038,614.4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
金总额的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
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
四、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披露首次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482,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有限售股份 68,336,630.00 35.31 68,336,630.00 35.31
无限售股份 125,201,176.00 64.69 125,201,345.00 64.69
其中:回购专 6,504,600.00 3.36 3,605,600.00 1.86
用证券账户中
前次回购股份
其中:回购专 0 0 6,482,775.00 3.35
用证券账户中
本次回购股份
合计 193,537,806.00 100.00 193,537,975.00 100.00
注1:回购期限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海顺转债”合计转股169股,故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69股、总股本增加169股。
注2:前次回购的用途之一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1月8日,公司已经将289.90万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
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482,775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证券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536ac0cb-61b9-4242-a10c-a827fca3e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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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56│海顺新材(30050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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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的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22 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7
.48 元/股。
2、2025 年第三季度,共有 10 张“海顺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57 股“海顺新材”(股票代码:300501)股票。
3、截止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6,328,826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632,882,6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
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3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300.00 万元,期限为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6,33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9日至 2029 年 3 月 22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
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0 元/股调整为 18.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3)。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15 元/股调整为 18.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月 2
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根据相关法规和《募
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8.00元/股调整为 17.7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40)。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海顺转债”转股价格由 17.74 元/股调整为 17.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
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5)。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海顺转债”于 2023 年 10 月 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2025 年第三季度,“海顺转债”因转股减少 10 张(票面金额 1,000
元人民币),转股数量为 57 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6,328,826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632,882,600 元
人民币。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2025 年 6月 30 日) (2025 年 9月 30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股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68,336,630.00 35.31 - 68,336,630.00 35.31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8,336,630.00 35.31 - 68,336,630.00 35.31
二、无限售条件 125,201,288.00 64.69 57.00 125,201,345.00 64.6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93,537,918.00 100.00 57.00 193,537,975.00 100.00
注: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联系电话021-37667766。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海顺新材);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海顺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b2fe8753-9ebd-4d85-97c0-9d30cf495b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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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48│海顺新材(3005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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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29元/股(含),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14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29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03元/股(含),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7.03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3.88元/股(含本数)。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5,872,8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3.03%(以2025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193,537,918股为基准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8.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0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94,194,467.4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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