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09 新美星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3-14 00:00 新美星(300509):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06 02:22 新美星(300509)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种吹瓶机模架联动机│
│构”(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67837.96 同比增(%):25.50;净利润(万元):2239.8│
│5 同比增(%):-39.5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10派1.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3-06-09 除权派息日:2023-06-12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20,公司股东户数11600,减少0.85%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08,公司股东户数11700,增加6.3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4-1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新美星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液态食品包装机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5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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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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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800│ 0.0700│ 0.0500│ 0.1200│
│每股净资产(元) │ 2.0567│ 2.0532│ 2.1462│ 2.095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6100│ 3.3500│ 2.4900│ 5.49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650│ 0.2840│ 0.3140│ -0.13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7276│ 0.7229│ 0.8198│ 0.772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3039│ 0.3039│ 0.3039│ 0.3039│
│营业收入(万元) │ 67837.96│ 45401.17│ 24731.15│ 76338.59│
│利润总额(万元) │ 2602.20│ 2506.52│ 1771.55│ 4686.6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239.85│ 2099.26│ 1563.91│ 3414.61│
│净利润增长率(%) │ -39.54│ -33.20│ 23.18│ -41.41│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710.35│ 24710.35│ 24488.35│ 24488.3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929.65│ 4929.65│ 5151.65│ 5151.65│
│总股本(万股) │ 29640.00│ 29640.00│ 29640.00│ 2964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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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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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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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 0.0800│ 0.0700│ 0.0500│
│2022 │ 0.1200│ 0.1200│ 0.1100│ 0.0400│
│2021 │ 0.2000│ 0.1300│ 0.1000│ 0.0300│
│2020 │ 0.2000│ 0.1300│ 0.0800│ 0.0200│
│2019 │ 0.1800│ 0.1670│ 0.12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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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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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问:为什么大跌两天不出异常波动公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公司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根│
│ │据有关规定、业务规则认定为异常波动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
│ │您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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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问:你好,请问公司工业机器人应用已接入了kimi chat,公司被江苏省评为高 │
│ │新企业是否与此有关,请问公司23年度业绩如何,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连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公司多年来高度│
│ │重视前瞻性研发创新、着力提高技术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成果。公司23年度业绩情│
│ │况敬请关注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相关内容。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
│03-25 │问:请问截止3月22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另外,作为公司的散户股东, │
│ │想知道公司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有什么新的方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 │的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约为1.16万户。公司将继续坚 │
│ │持创新驱动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实│
│ │现高质量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
│03-25 │问:董秘你好,娃哈哈系列产品近期销量爆增23000%,公司作为服务商之一,近│
│ │期是否直接受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业务、业绩等相关情况,请以公司后续披露│
│ │的公告信息及定期报告内容为准。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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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问:董秘你好,娃哈哈系列产品近期销量爆增23000%,公司作为服务商之一,近│
│ │期是否直接受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业务、业绩等相关情况,请以公司后续披露│
│ │的公告信息及定期报告内容为准。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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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问:董秘你好,中国包装市场巨大,瑞典利乐一年都要在国内赚去几百亿,公司│
│ │拓市场团队现规模如何和哪些大型液态饮品企业合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预约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
│ │公司业务相关情况敬请关注定期报告相关内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
│03-25 │问:公司生产的机器人,是自己使用,还是对外销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类似问题公司此前已有回复,烦请查阅历史信息│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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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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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新美星(300509):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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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32020048,发证时间为 2023年 12月 13日,有
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自 2023 年起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2025年)可享受
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
据。
公司连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公司多年来高度重视前瞻性研发创新、着力提高技术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成果。公司将继续坚
持创新驱动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dd1817bd-6c2b-4785-85ad-7f379067e6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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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00:00│新美星(300509):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云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月 19 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4公司总股本为 296,400,000 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96,400,0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75,093,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07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75,093,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0733%。
3、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
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00%。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公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093,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4同意 175,093,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9d43b246-3320-4b2e-bf22-28d590544265.PDF
─────────┬────────────────────────────────────────────────
2023-12-26 00:00│新美星(300509):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美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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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300509):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美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e9f5f8ff-3c71-4ee1-addd-46d24dcedb6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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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 02:22│新美星(300509)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种吹瓶机模架联动机构”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新美星(300509)新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名为“一种吹瓶机模架联动机构”,专利
申请号为CN201811189083.8,授权日为2024年4月5日。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0600001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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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 01:05│新美星(300509)新注册《智能干法无菌吹灌旋一体机软件V1.0》项目的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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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美星注册《智能干法无菌吹灌旋一体机软件V1.0》软件著作权;
2、今年以来新美星新注册软件著作权2个;
3、2023上半年新美星研发投入2395.24万元,同比增11.0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0600000062.shtml
─────────┬────────────────────────────────────────────────
2024-04-05 01:04│新美星(300509)新注册《数字化运维平台软件V1.0》项目的软件著作权
─────────┴────────────────────────────────────────────────
证券之星消息,近日新美星(300509)新注册了《数字化运维平台软件V1.0》项目的软件著作权。今年以来新美星新注册软件著
作权1个。结合公司2023年中报财务数据,2023上半年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了2395.24万元,同比增11.05%。数据来源:企查查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0500000071.shtml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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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1-12-02 │处罚披露日 │--- │
├──────┼─────────────┼──────┼─────────────┤
│立案类型 │董监高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拟处罚阶段 │
├──────┼─────────────┴──────┴─────────────┤
│违法事实 │1、涉嫌操纵“新美星”情况 │
│ │ 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涉嫌控制账户组交易“新美星”股价,以便何德│
│ │平所持“新美星”限售股于2019年4月26日解禁后能够获得好的回报。账户组 │
│ │具备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自2018年9月26日开始持续大量买入“新美星”, │
│ │至2019年2月28日期末持股量为期初持股量的38.71倍,持股显著增加。在此期│
│ │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12.57%,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3.33个百分点,偏│
│ │离同期行业指数(882003.WI,下同)5.53个百分点。 │
│ │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账户组集中拉台“新美星”,期末持股量│
│ │较期初增加124.23%,持股量涨幅较大。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3│
│ │6.46%,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21.32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22.28个百分 │
│ │点。 │
│ │ 2019年4月4日至6月26日,账户组集中卖出“新美星”。在此期间,“新 │
│ │美星”股价下跌13.36%,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1.55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
│ │数1.03个百分点。 │
│ │ 此外,操纵期间,涉案账户组还多次实施盘中拉抬和对倒,并反向卖出获│
│ │利的行为。 │
│ │ 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新美星”股价上涨33.11%,偏离同期│
│ │创业板综指26.09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25.95个百分点。在此期间,经│
│ │测算,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新美星”,影响股票│
│ │交易价格,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盈利47835571.55元。 │
│ │ 2、何德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相关情况 │
│ │ 在新美星2016年4月上市前,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 │以下简称“海得泽广”)代何德平及有关当事人持有新美星80万股股份,占新│
│ │美星上市时总股本的1%。 │
│ │ 上市后,该部分股票继续由海得泽广代持,海得泽广自2017年12月19日开│
│ │始减持新美星股票,至2018年12月27日减持完毕。 │
│ │ 中国证监会认为,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
│ │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何德平作│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如实告知上市公司有关持股情况,导致新美星在相│
│ │关公告中均未披露相关情况,何德平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 │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
├──────┼──────────────────────────────────┤
│处罚决定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中国证监│
│ │会拟决定: │
│ │ 1、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835│
│ │571.55元,并处以143506714.65元罚款,其中,何德平及其中一位当事人承担│
│ │50%罚款即71753357.33元。 │
│ │ 2、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
│ │ 3、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 │
│ │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何德平采取10年 │
│ │市场禁入措施。 │
│ │ 上述拟处罚决定为中国证监会对何德平先生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中国│
│ │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拟处罚决│
│ │定,何德平先生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何德平先生│
│ │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
│ │。 │
└──────┴──────────────────────────────────┘
【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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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3-10-20 │
├──────┼──────────────────────────────────┤
│涉及对象 │何德平 │
├──────┼──────────────────────────────────┤
│监管措施 │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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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1-07-05 │
├──────┼──────────────────────────────────┤
│涉及对象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监管措施 │监管函 │
└──────┴──────────────────────────────────┘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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