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09 新美星 更新日期:2025-07-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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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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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700│ 0.1500│ 0.0900│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2.0433│ 1.9713│ 1.9022│ 2.112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5600│ 7.5600│ 4.6000│ 3.0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710.35│ 24710.35│ 24710.35│ 24710.3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929.65│ 4929.65│ 4929.65│ 4929.65│
│总股本(万股) │ 29640.00│ 29640.00│ 29640.00│ 29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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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25 17:26 新美星(3005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详见 │
│后) │
│●最新报道:2025-06-25 18:01 6月25日新美星发布公告,股东减持68.33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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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6058.94 同比增(%):6.03;净利润(万元):2116.39 同比增(%):1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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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1 除权派息日:2025-06-12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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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18900,增加34.0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30,公司股东户数14100,增加6.8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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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新美星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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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19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5-06-10至2025-09-0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889.20万股, │
│占总股本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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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液态食品包装机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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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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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340│ 0.7970│ 0.3940│ 0.29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8026│ 0.7383│ 0.6857│ 0.782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3039│ 0.3039│ 0.3039│ 0.3039│
│营业收入(万元) │ 26058.94│ 107517.04│ 75039.97│ 50608.25│
│利润总额(万元) │ 2403.63│ 4040.88│ 2662.13│ 1850.1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116.39│ 4525.22│ 2722.85│ 1883.32│
│净利润增长率(%) │ 118.37│ 94.36│ 21.56│ -10.2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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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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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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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700│
│2024 │ 0.1500│ 0.0900│ 0.0600│ 0.0300│
│2023 │ 0.0800│ 0.0800│ 0.0700│ 0.0500│
│2022 │ 0.1200│ 0.1200│ 0.1100│ 0.0400│
│2021 │ 0.2000│ 0.1300│ 0.10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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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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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26│新美星(3005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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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3005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ac56821-fee3-419d-944e-5de0c3e6c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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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4│新美星(30050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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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296,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46
0,0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6,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告编号:2025-02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3 何德平
2 01*****273 何云涛
3 08*****190 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4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何德平、何云涛、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如下承诺:
“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或本公司
在减持新美星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新美星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咨询联系人:张钦杰
咨询电话:0512-58693918
传真电话:0512-58693908
公告编号:2025-02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f1d5f885-a42b-4bd3-8533-930a2f4a0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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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28│新美星(30050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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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变更后的登记信息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于 2025年 5月 26 日取得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
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39426414
2、名称: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5、法定代表人:何云涛
6、注册资本:2964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3 年 10月 28日
8、经营范围:
液体包装机械、水处理设备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公告编号:2025-023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业机器人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
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
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苏州市数据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f0abe126-c1df-4615-8416-8b790c43e8e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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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01│6月25日新美星发布公告,股东减持68.3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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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控股股东何德平于6月24日减持68.33万股,占总股本0.2305%,期间股价上涨3.15%,收盘报8.18元。该减持行为已公告,相
关信息由证券之星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2500028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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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31│新美星(300509)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1.23%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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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新美星(300509.SZ)公告,自2022年7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
生及一致行动人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德运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4.3288万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92%。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09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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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30│新美星(300509):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1.229%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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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控股股东何德平及一致行动人自2022年7月起通过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4.3万股,占总股本1.2292%。此次减持发生
在2025年6月24日,进一步引发市场对公司股权结构变化的关注。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26412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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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1-07-30 │处罚披露日 │2023-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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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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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1、涉嫌操纵"新美星"情况 │
│ │ 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涉嫌控制账户组交易"新美星"股价,以便何德平所持"新美星"限售股于2019年4 │
│ │月26日解禁后能够获得好的回报。账户组具备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自2018年9月26日开始持续大量买入"新美│
│ │星",至2019年2月28日期末持股量为期初持股量的38.71倍,持股显著增加。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 │
│ │涨12.57%,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3.33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882003.WI,下同)5.53个百分点。 │
│ │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账户组集中拉台"新美星",期末持股量较期初增加124.23%,持股量涨幅 │
│ │较大。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36.46%,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21.32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22.│
│ │28个百分点。 │
│ │ 2019年4月4日至6月26日,账户组集中卖出"新美星"。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下跌13.36%,偏离同期创 │
│ │业板综指1.55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1.03个百分点。 │
│ │ 此外,操纵期间,涉案账户组还多次实施盘中拉抬和对倒,并反向卖出获利的行为。 │
│ │ 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新美星"股价上涨33.11%,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26.09个百分点,偏离 │
│ │同期行业指数25.95个百分点。在此期间,经测算,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新美星" │
│ │,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盈利47835571.55元。 │
│ │ 2、何德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相关情况 │
│ │ 在新美星2016年4月上市前,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海得泽广")代何德平 │
│ │及有关当事人持有新美星80万股股份,占新美星上市时总股本的1%。 │
│ │ 上市后,该部分股票继续由海得泽广代持,海得泽广自2017年12月19日开始减持新美星股票,至2018年12│
│ │月27日减持完毕。 │
│ │ 中国证监会认为,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 │。何德平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如实告知上市公司有关持股情况,导致新美星在相关公告中均未披露相│
│ │关情况,何德平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
├────────┼────────────────────────────────────────────────┤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一百九十 │
│ │三条第三款规定,我会决定: │
│ │ 1.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黄秀芳、蒋维、毛明土、李传武没收违法所得47,835,571.55元,并处 │
│ │以47,835,571.55元罚款,其中,对何德平、黄秀芳罚款23,917,785.79元,对蒋维罚款11,958,892.88元,对毛明 │
│ │土、李传武分别罚款5,979,446.44元。 │
│ │ 2.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
└────────┴────────────────────────────────────────────────┘
【交易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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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16 │函件类别 │关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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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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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NMK30050952656.pdf │
└────────┴────────────────────────────────────────────────┘
【交易所监管】
┌────────┬────────────────────────────────────────────────┐
│处理日期 │2023-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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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何德平 │
├────────┼────────────────────────────────────────────────┤
│监管措施 │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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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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