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47 川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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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0-14股本│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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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3463│ 0.1820│ 0.9436│ 0.6316│ 0.4547│
│每股净资产(元) │ ---│ 6.2709│ 6.3828│ 6.2008│ 5.8917│ 5.71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4300│ 2.8900│ 16.0300│ 11.0500│ 8.08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543.65│ 17822.36│ 17822.36│ 17822.36│ 17822.36│ 17822.3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46.97│ 3868.26│ 3868.26│ 3868.26│ 3868.26│ 3868.26│
│总股本(万股) │ 21690.62│ 21690.62│ 21690.62│ 21690.62│ 21690.62│ 21690.6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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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10-09 18:08 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9-24 17:01 川环科技(30054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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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6-30 营业收入(万元):62588.53 同比增(%):-9.04;净利润(万元):7510.89 同比增(%):-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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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6-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12-31 10派2.7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7-03 除权派息日:2026-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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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9-30,公司股东户数31285,减少0.43%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9-18,公司股东户数31421,减少1.5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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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川环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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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用橡塑软管及总成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6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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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10-14股本│ 2026-06-30│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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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7030│ 0.2930│ 0.4760│ 0.1490│ -0.26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8917│ 4.0036│ 3.8216│ 3.5125│ 3.335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0.8503│ 0.8503│ 0.8503│ 0.8503│ 0.8503│
│营业收入(万元) │ ---│ 62588.53│ 27606.76│ 152313.92│ 104944.49│ 68806.03│
│利润总额(万元) │ ---│ 8309.01│ 4473.06│ 22981.49│ 15372.23│ 11038.5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7510.89│ 3948.73│ 20403.88│ 13700.09│ 9863.0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23.85│ -14.96│ 0.64│ -7.13│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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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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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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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0.3463│ 0.1820│
│2025 │ 0.9436│ 0.6316│ 0.4547│ 0.2141│
│2024 │ 0.9347│ 0.6801│ 0.4535│ 0.2044│
│2023 │ 0.7474│ 0.5012│ 0.2830│ 0.1038│
│2022 │ 0.5644│ 0.3906│ 0.2382│ 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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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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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问:您好!请问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9月30日我司共有股东31,285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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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问:您好,请问一下9月10号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9月18日我司共有股东31,421户。谢谢。 │
├──────┼──────────────────────────────────────────────────┤
│09-24 │问:您好!请问截至9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止9月18日我司共有股东31,421户。谢谢。 │
└──────┴──────────────────────────────────────────────────┘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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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08│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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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郭勇律师、张皓森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
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
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印件
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进行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
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四川川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的时间
和地点、会议投票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或议案、会议出席对象、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事项、会务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依《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日 15:00 在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推举周贤华董事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9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6 年 10月 9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会议通知》所记载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推举周贤华董事主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26 年 9月 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本所律师。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44,684,080 股,占贵公
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0.665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137 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882,300 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408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共 148 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45,566,380 股,占贵
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1.073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代理人、持有公司股份并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非中小投资者”)共 6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42,623,208 股
,占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9.7123%;单独或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共 142 人,代表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2,943,172股,占贵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3612%。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
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对提交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一)根据《会议通知》,召集人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贵公司的股东未在本次股东会上提出新的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
的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本所律师、两名股东代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了现场会议投票的表决结果。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会议统计并公布了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贵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5,474,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7%;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8%;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50,9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73%;反对 75,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17%;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
以上表决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参与表决的股东与上述审议事项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形成的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均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签名,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24c42a56-e825-4c99-a1e4-a9c75b690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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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08│川环科技(300547):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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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0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于 2023年 9月 20日
完成回购的 68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216,906,174 股变更为 216,226,174 股,注册资本将由 216,906,174元变更为 216,226,17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年 9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一、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
在前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10月 10日起 45日内(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2、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经
开区科技路 1号
3、联系人:证券部
4、邮政编码:635100
5、联系电话:0818-6923198
6、联系邮箱:chkj@chuanhuan.com
7、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
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建议在发送后通过电话
与公司联系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324f3ef0-2edb-4e8a-acbb-6161043797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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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08│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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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9日 15时 00分(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0月 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贤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董事长文琦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以线上视频形式参与了本次股东会。经其提议,推举董事周贤华主持本次会
议,其他董事均表示同意,周贤华董事主持本次会议获得了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人,代表股份 45,566,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44,684,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6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88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人,代表股份 2,943,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060,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88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80%。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
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7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7%;反对 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48%;弃权 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73%;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7%;弃权 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勇、张皓森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5de1b2f9-7501-4bd2-8a7c-77a886357e60.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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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7:01│川环科技(30054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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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川环科技(300547.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
同意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500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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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03:23│图解川环科技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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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营收6.26亿元,同比下滑9.04%;归母净利润7510.89万元,同比下降23.85%。其中第二季度单季
营收3.5亿元,同比降6.05%,归母净利润3562.16万元,同比大降31.75%。公司负债率22.1%,毛利率21.72%,整体业绩承压,盈利出现
显著下滑。...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6082700007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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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1:04│川环科技(300547):产品获得LFCM UL4501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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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300547)宣布,其橡胶软管总成等液冷流体连接管路部件成功获得UL Solutions颁发的LFCM UL 4501认证。该认证全面验
证了产品在高可靠性、阻燃性、耐老化及耐温性等关键指标上的优异表现,满足液冷组件长期稳定运行的严苛标准。此次认证不仅提升
了公司在液冷管路领域的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也将对公司长期的业务布局与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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