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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4(三超新材)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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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300554 三超新材 更新日期:2026-0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694│ -0.1116│ -0.0548│ -1.2340│ │每股净资产(元) │ 5.5975│ 5.6569│ 5.7097│ 5.763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9800│ -1.9500│ -0.9500│ -19.2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913.87│ 7913.87│ 7913.87│ 7913.8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507.29│ 3507.29│ 3507.29│ 3507.29│ │总股本(万股) │ 11421.16│ 11421.16│ 11421.16│ 11421.16│ ├─────────────┴──────────┴──────────┴──────────┴──────────┤ │●最新公告:2026-01-07 19:42 三超新材(30055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24 17:58 三超新材(300554):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6406.24 同比增(%):-41.00;净利润(万元):-1934.64 同比增(%):58.5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9,公司股东户数16132,减少0.5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0,公司股东户数16215,减少4.1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31投资者互动:最新7条关于三超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5-12-09累计质押股数:82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7.18% 占其持股比:8│ │0.00% │ ├─────────────────────────────────────────────────────────┤ │●限售解禁:2026-05-18 解禁数量:938.23(万股) 占总股本比:8.21(%)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3-18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920│ 0.1980│ 0.1360│ 0.09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1979│ -0.1401│ -0.0833│ -0.028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4.6372│ 4.6372│ 4.6372│ 4.6372│ │营业收入(万元) │ 16406.24│ 10296.38│ 5039.90│ 34882.83│ │利润总额(万元) │ -2820.50│ -1789.34│ -879.90│ -18064.1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34.64│ -1274.70│ -625.58│ -14093.84│ │净利润增长率(%) │ 58.54│ 35.35│ -267.47│ -623.6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1694│ -0.1116│ -0.0548│ │2024 │ -1.2340│ -0.4085│ -0.1726│ 0.0327│ │2023 │ 0.2423│ 0.2254│ 0.0421│ 0.0094│ │2022 │ 0.1328│ 0.0335│ 0.0108│ -0.0603│ │2021 │ -0.8013│ 0.1193│ 0.1142│ 0.0598│ └─────────┴───────────┴───────────┴───────────┴───────────┘ 【2.互动问答】 ┌──────┬──────────────────────────────────────────────────┐ │12-31 │问:公司管理层您好。我们注意到公司股价近期持续调整,市场情绪较为低迷,公司在金刚石工具细分领域拥有深│ │ │厚的技术积累,但股价持续低迷。请问: │ │ │1. 在当前股价下,公司管理层是否认为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 │ │ │2. 除了常规的信息披露,公司是否有计划采取例如回购股份、大股东/高管增持等举措,来向市场传递信心、稳定│ │ │股价 │ │ │3. 公司能否更详细地阐述未来的发展战略和业绩增长点,以增强投资者的长期持股信心 │ │ │ │ │ │答:您好,面对股价波动,公司秉承稳健经营、提高公司价值的原则,努力维护投资者利益。关于您提出的回购股│ │ │份、大股东/高管增持等,公司如有相关计划,将按照规则履行披露程序。关于公司战略规划,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 │ │。感谢您的关注! │ ├──────┼──────────────────────────────────────────────────┤ │12-31 │问:三超新材的CMP-Disk目前是国内最有竞争力的。请问量产情况如何是否开始贡献业绩 │ │ │ │ │ │答:公司有序排列的CMP-Disk产品目前已实现部分国产替代,在材料端和Fab端均已有小批量销售,但是在整体营 │ │ │收中占比较小。谢谢关注! │ ├──────┼──────────────────────────────────────────────────┤ │12-31 │问:钨丝金刚线和光伏金刚线的区别三超新材对钨丝金刚线的未来规划是怎么样的 │ │ │ │ │ │答:您好,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母线材料的不同,钨丝线的成品线径较碳钢丝的线径具备一定优势。公司目前在钨│ │ │丝线的生产布局上暂无较大调整。感谢您的关注! │ ├──────┼──────────────────────────────────────────────────┤ │12-31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11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根据公司获取的定期股东名册可查,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在册股东数为16,921人。感谢您的关注│ │ │! │ ├──────┼──────────────────────────────────────────────────┤ │12-31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到十二月十日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在册股东数为16,215人。感谢您的关注! │ ├──────┼──────────────────────────────────────────────────┤ │12-31 │问:请问截止2025年12月1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在册股东数为16,215人。感谢您的关注! │ ├──────┼──────────────────────────────────────────────────┤ │12-31 │问:请问公司截止到12.2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根据公司获取的定期股东名册可查,截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在册股东数为16,132人。感谢您的关注│ │ │! │ └──────┴──────────────────────────────────────────────────┘ 【3.最新公告】 ─────────┬───────────────────────────────────────────────── 2026-01-07 19:42│三超新材(30055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1月 7日 13: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句容市开发区致远路 66号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办公楼报告厅。 3、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不便主持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曹虎兵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人,代表股份 11,738,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0,611,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1,127,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人,代表股份 1,488,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61,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1,127,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69%。 2、公司全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意见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股) 权股份的比例(%) (股) 权股份的比例(%) 同意 10,976,651 93.5077% 726,651 48.8088% 反对 739,820 6.3024% 739,820 49.6933% 弃权 22,300 0.1900% 22,300 1.4979% 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铮、杨依依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83d18d00-f982-440e-9aa2-f4624e4cc2a5.PDF ─────────┬───────────────────────────────────────────────── 2026-01-07 19:42│三超新材(30055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1 月 7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公司 2025年 12月 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25年 12月 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公司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 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 12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1月 7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 12月 23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7日下午 13:30在江苏省句容市开发区致远路 66号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办公 楼报告厅召开,公司董事长柳敬麒先生因工作原因线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公司董事曹虎兵先生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 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 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11,65 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27 ,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6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11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488,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5%。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1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38,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78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董事张静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以及本所律师,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0,976,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077%;反对 739,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24%;弃权 2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6,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088% ;反对 739,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933%;弃权 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79%。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8a6e1d2d-23a0-470b-808a-499ded8a822a.PDF ─────────┬───────────────────────────────────────────────── 2025-12-31 16:58│三超新材(300554):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三超新材(300554):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44b32eff-f923-4773-8a53-97b1c65cf423.PDF 【4.最新报道】 ─────────┬───────────────────────────────────────────────── 2025-11-24 17:58│三超新材(300554):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 ─────────┴───────────────────────────────────────────────── 格隆汇11月24日丨三超新材(300554.SZ)公布,近日收到邹余耀先生、刘建勋先生与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达合一 ”)通知,邹余耀先生、刘建勋先生向博达合一协议转让第一期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先生。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23245 ─────────┬───────────────────────────────────────────────── 2025-10-30 02:57│图解三超新材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75.50% ─────────┴───────────────────────────────────────────────── 三超新材2025年前三季度主营收入1.64亿元,同比下降41%,但归母净利润亏损收窄至-1934.64万元,同比减亏58.54%;扣非净利 润亏损2197.95万元,同比减亏55.87%。单季度看,Q3主营收入6109.86万元,同比下降4.73%;归母净利润亏损659.94万元,同比减亏7 5.5%。公司负债率28.68%,毛利率21.07%,财务费用287.77万元,投资收益52.18万元。整体显示营收下滑但亏损大幅收窄,经营改善 迹象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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