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59 佳发教育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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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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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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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39│ 0.0800│ 0.1217│ 0.1021│ -0.0251│ 0.0900│
│每股净资产(元) │ 2.9354│ 2.9485│ 3.0280│ 3.0033│ 3.0162│ 3.031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4700│ 2.6600│ 4.0100│ 3.3400│ -0.8300│ 3.0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1113.68│ 31113.68│ 31113.68│ 31113.68│ 31113.68│ 31113.6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837.77│ 8837.77│ 8837.77│ 8837.77│ 8837.77│ 8837.77│
│总股本(万股) │ 39951.46│ 39951.46│ 39951.46│ 39951.46│ 39951.46│ 399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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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3 18:44 佳发教育(300559):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7 16:04 佳发教育(300559)2026年4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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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4503.50 同比增(%):-17.92;净利润(万元):-555.09 同比增(%):4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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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7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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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5139,减少0.68%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20,公司股东户数15242,增加0.7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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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袁斌 截至2024-06-04累计质押股数:544.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36% 占其持股比: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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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智慧考试和智慧教育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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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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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470│ 0.3010│ 0.0650│ 0.1350│ -0.0210│ 0.12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6544│ 1.6683│ 1.7368│ 1.7172│ 1.7400│ 1.765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0405│ 0.0397│ 0.0768│ 0.0717│ 0.0598│ 0.0519│
│营业收入(万元) │ 4503.50│ 43052.96│ 33953.78│ 27340.76│ 5486.82│ 42991.56│
│利润总额(万元) │ -572.48│ 4156.38│ 5354.25│ 4783.51│ -1389.78│ 3297.1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555.09│ 3165.66│ 4861.83│ 4078.16│ -1003.88│ 3638.7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4.71│ -13.00│ -3.26│ -4.60│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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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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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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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139│
│2025 │ 0.0800│ 0.1217│ 0.1021│ -0.0251│
│2024 │ 0.0900│ 0.1258│ 0.1070│ 0.0163│
│2023 │ 0.3300│ 0.2900│ 0.2209│ 0.0087│
│2022 │ 0.1700│ 0.2241│ 0.1752│ 0.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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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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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4│佳发教育(300559):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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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以下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1. 《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4. 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材料、复印件)均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所有副本材料及电子材料均与正本一致,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
文件资料上的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并且已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披露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事实。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除此之外,未经本所
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集本次股东会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现
场及网络投票程序、表决权、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项。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由公司董事会发布了会议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事项等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的查验,现
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 131,130,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2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人,代表股份 701,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
2.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进
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东提供了网
络投票平台。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31,77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50%;弃权 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表决结果为通过
。
2.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31,7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3%;反对 8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81%;弃权 23,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表决结果为通过
。
3.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131,782,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 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5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表决结果为通过
。
4.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4,13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96%;反对 118,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331%;弃权 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表决结果为通过
。
5.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31,782,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 3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5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表决结果为通过
。
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131,736,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8%;反对 8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59%;弃权 8,3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表决结果为通过
。
7.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31,728,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6%;反对 97,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41%;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表决结果为通过
。
公司独立董事还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记录及决议已由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签字确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7ab7a01-4ff5-4b14-9d75-5e5480158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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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4│佳发教育(3005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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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会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1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斌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0 人,代表股份 131,831,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9980%(公司总股本 399,514,56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7 人,代表股份 13,994,96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0%。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131,130,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24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4人,代表股份 701,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5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7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0%;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1,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0%;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2%;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58%。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19,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 89,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81%;弃权 23,1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82,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31%;反对 89,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18%;弃权 23,1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651%。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82,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0%;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5,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2%;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72%。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4.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34,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96%;反对 118,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331%;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66,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24%;反对 118,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90%;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86%。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82,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0%;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5,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6%;反对 32,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2%;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72%。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36,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 8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59%;弃权 8,3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99,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96%;反对 8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0%;弃权 8,3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94%。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2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6%;反对 9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1%;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91,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18%;反对 97,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2%;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00%。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朱金峰律师和孙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fd81898-211c-4e21-a77f-49b06c17e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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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7│佳发教育(30055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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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
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9c5cd75-a509-4a25-86b1-8cc906bb8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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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4│佳发教育(300559)2026年4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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