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300579 数字认证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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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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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66│ -0.1005│ -0.1083│ -0.0914│
│每股净资产(元) │ 3.3474│ 3.3202│ 3.2884│ 3.279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4000│ -3.0000│ -3.2700│ -2.7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6227.86│ 26227.86│ 26227.86│ 26187.0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72.14│ 772.14│ 772.14│ 812.91│
│总股本(万股) │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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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3-28 21:17 数字认证(30057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3-30 06:24 数字认证(300579)2024年年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盈利能力上升(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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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12-31 营业收入(万元):112247.94 同比增(%):15.43;净利润(万元):1259.39 同比增(%):12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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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3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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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2-28,公司股东户数25537,减少15.47%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0211,增加12.8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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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数字认证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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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4-24召开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电子认证服务、安全集成和安全咨询及运维服务。
【最新财报】 ●2025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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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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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660│ -0.4840│ -0.3750│ -0.37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8579│ 1.7115│ 1.7036│ 1.720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2548│ 0.3749│ 0.3508│ 0.3251│
│营业收入(万元) │ 112247.94│ 67699.03│ 41257.26│ 17835.03│
│利润总额(万元) │ 1143.01│ -3143.78│ -3464.96│ -2860.4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259.39│ -2713.69│ -2925.07│ -2467.73│
│净利润增长率(%) │ 126.68│ -37.74│ -430.06│ -880.3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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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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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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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0466│ -0.1005│ -0.1083│ -0.0914│
│2023 │ -0.1748│ -0.0730│ 0.0328│ 0.0117│
│2022 │ 0.3757│ 0.0820│ 0.0184│ 0.0078│
│2021 │ 0.4297│ 0.0777│ 0.0153│ -0.0238│
│2020 │ 0.5721│ 0.0938│ -0.0739│ -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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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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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问:您好!董秘,国资委提出要AI,贵司业务是否涉及到AI吗是否能跟Deepseek合作公司一直说推进云战略,那在│
│ │云计算方面有什么布局 │
│ │ │
│ │答: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已逐渐渗透到网络安全的各个层面。通过AI增强的│
│ │安全解决方案来增强防御能力,为网络安全提供动态、智能的防护屏障,将成为企业安全防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
│ │部分。作为国内领先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积极加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密码技术融合的研发、应用、│
│ │推广,以应对随着各种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公司持续关注DeepSeek类大模型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发展,│
│ │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公司业务中的运用。 │
│ │公司基于“云计算与密码融合”思维,以商用密码技术、产品、服务及相关标准规范为基础,有效整合各类密码资│
│ │源和密码业务,形成了“全栈、敏捷、易管、合规”的密码云服务平台解决方案。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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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问:问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几天了也没见回复,公司就这办事效率吗 │
│ │ │
│ │答: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应报告期末的股东数,截至目前已披露的最新│
│ │股东人数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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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问:请问公司现在股东总人数多少 │
│ │ │
│ │答: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应报告期末的股东数,截至目前已披露的最新│
│ │股东人数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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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问:在科技创新日益成为核心竞争力的当下,研发投入对于社会发展越来越重要,我们关注到贵司2023年度报告中│
│ │未体现专利申报及获授权情况,是否考虑在后续报告中补充相关数据另就研发投入效率而言,企业在技术攻关过程│
│ │中可能存在成果转化风险,请问贵司近年研发投入的实际产出效能如何 │
│ │ │
│ │答: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28项,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0项,新取得软件著作权34项;│
│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取得专利50余项,软件著作权370余项。近两年专利申报及获授权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 │
│ │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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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问:您好!董秘,国资委提出要AI,贵司业务是否涉及到AI吗是否能跟Deepseek合作公司一直说推进云战略,那在│
│ │云计算方面有什么布局 │
│ │ │
│ │答: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已逐渐渗透到网络安全的各个层面。通过AI增强的│
│ │安全解决方案来增强防御能力,为网络安全提供动态、智能的防护屏障,将成为企业安全防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
│ │部分。作为国内领先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积极加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密码技术融合的研发、应用、│
│ │推广,以应对随着各种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公司持续关注DeepSeek类大模型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发展,│
│ │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公司业务中的运用。 │
│ │公司基于“云计算与密码融合”思维,以商用密码技术、产品、服务及相关标准规范为基础,有效整合各类密码资│
│ │源和密码业务,形成了“全栈、敏捷、易管、合规”的密码云服务平台解决方案。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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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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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1:17│数字认证(30057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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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
意见》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
实有效进行认定,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和确认、本
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
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作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
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作废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仅对
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仅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
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意见并
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作废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激励计划事项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
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申请或者备案材料报送有关决定或批准部门,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备案
或者公告文件中自行引用或者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
(一)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
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
23〕44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渝次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接到
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作废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7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8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2、因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之一为“以 2019-2021 年平均营业收入(8.9
3 亿)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即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18 亿。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为 11.22 亿,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未成就。
因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的 149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580,777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 33,333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前述 15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614,11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的数量
因激励对象离职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94,110 股。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
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9545f430-bb75-4806-9497-81190706be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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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1:17│数字认证(30057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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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30057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dc9a9959-fe51-4683-9264-aa872f023c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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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2│数字认证(30057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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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日的公司股本总数 27,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
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93,940.14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02,594.2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0,259.42 元,加上
母公司 2024 年初未分配利润 291,294,595.73 元,202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93,006,930.5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为27,000 万股。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 2
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截至本公告日的公司股本总数 27,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100,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3.拟实施 2024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7,000 万股,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预计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8,100
,000 元(含税)。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
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8,100,000 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100,000.00 0 9,45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593,940.14 -47,202,414.73 101,438,777.69
研发投入(元) 209,865,349.65 227,027,093.38 214,006,550.10
营业收入(元) 1,122,479,441.51 972,471,946.36 1,099,414,587.12
合并报表 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01,639,601.73
母公司报表 2024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93,006,930.5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7,55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276,767.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7,550,00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650,898,993.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20.38%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为 17,55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其中 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438,777.6
9 元,现金分红 9,450,000 元;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值,未进行现金分红;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
593,940.14元,拟现金分红 8,100,000 元。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现金分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0,232.92 万元、14,139.06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7%、
9%,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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